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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术语基本知识行业基础用语规范
本文的主题,是香港中文法律语文遇上的问题,并不是片言只字的问题,而是照搬英文句法的硬件到中文来的问题。
作者尝试从个别中译法律字汇及词语的表达方式出发,继而分析英文句子构造,点出中英文的异同,并按“化整为零〞“条理分清〞“排难解疑〞“从长记忆〞及“自问自答〞等五个步骤,辅以详细实例以说明分析工具。
1.迈向双语法制的过渡
根据?
根本法?
第9条,除中文外,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府包括司法机关,还可以使用英文,而英文也是官方语言。
在后过渡期的香港,中文与英文平起平坐,这在一般民间商业事务上问题不大,但是在高度技术性的法律专业范畴内,双语过渡化的过程可能相当漫长及痛苦。
在回归之前,香港的法律根底建筑在以英文为媒体的成文法和普通法上。
当时的成文法〔即颁令成法律的条例〕,均是以英文草拟及审议,中文版本是从英文版本翻译过来。
普通法更是主要以英文判词累积演变成的法律体系,少说历史也有数百年,说法律中文是英文的同义词绝不为过。
按照?
释义及通那么条例?
〔香港法例第1章〕第10B
(1)条,条例的中文本和英文本皆同等真确,这当然是表达了?
根本法?
第9条的精神,并为诠释法例的根据铺路,因为这一条接着说:
“解释条例须以此为根据。
〞第10B条更说的明白:
“条例的两种真确本所载条文,均推定为具有同等意义。
〞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工作者,在专业法律知识之上,更需要双语才能。
从诠释法例条文到草拟文件,法律工作者都要面对中英两种语言的特性及互相之间的融汇抗斥。
双语法律工作,未必是中英或英中的翻译工作,但双语法律工作者,都必须具备中英翻译员的才能,要能自由无碍地进出中文和英文两个世界,在遇到险阻之时,凭借对语言,文化,专业的认识与修养,履险如平,平稳过渡。
和中英双语法制的理想尚有一段间隔,在现实层面英文还是占着主导地位。
这情况还会持续一段日子,因为从以前到如今,香港的法律草拟工作,都是从英文做起,然后按英文定稿翻译出中文版。
在本地及外地培训法律专业人员的课程中,教学语言及材料均是以英文为主,所有法官,大律师及律师,都是喝英语的乳汁长大的,这是个不争的事实。
到如今,大部分法律工作者餐桌上放着的主菜,仍是以英语的柴火烹调的。
此外,继续构成特区法律一部分的普通法〔?
根本法?
第8条〕,令活在双语生态中的法律工作者,英文运用才能是入行先决条件,是其专业技能所本,在此之上,假设有恰当的中文才能,那么属锦上添花。
能以中文文字媒体处理法律事务,在以前来说是奢侈,但情况正在改变。
笔者并不是企图从头把中文的书写技巧铺陈读者面前。
本文的主题是,在理论及应用层面,中文与英文之间存在颇多相异之处,特别是句式的构造分别犹大。
我们对一下子与英文有着同等地位的中文法律语文感到惶惑不安,往往因为不觉察〔takeforgranted〕英国语文的构造,掌握不到法门,因此应探源索本,从更深一层的英文构造里破译法律英文的密码,看看哪些可以用在中文上,哪些不可以,不可以用的又有何补救方法。
本文将首先讨论个别字汇及词语的表达方式,继而分析英文句子构造,点出中英语言的异同,并辅已详细实例说明分析步骤和工具。
2.法律字词的中译
2.1单字的中译
首先,让我们来谈谈个别单字在法律范畴内的翻译问题。
英文中有些单字,几乎一眼便可看出属法律专业内的特别有用字,如“estoppel〞“conveyance〞等。
这些字眼在日常非专业用法上相当罕见,譬如说,要说人家不得反悔,推翻之前以口头或行为作过的承诺,一般会说:
Youshouldnotbackonyourpromisenottochargemeanyfees.对承诺,义务,责任,衡平概念比较敏感的律师会说:
Youareestoppedfromclaiminganyfeesfromme.同样地,一般人会以〞saleandpurchase〞来形容楼宇买卖,参与不动产买卖程序的专业人士那么多以“conveyance〞“assignment〞“alienation〞“transfer〞等字眼来形容交易。
可以说,类似“estoppel〞及“conveyance〞等带有浓重法律色彩的字,虽然有着其独特的技术性及法律效果,但要翻译成中文,问题不大,最多是在效果上显的较为硬译,但还是可以承受及适应的。
上例中的“estoppel〞,有译作“不得自驳,不得反言〞。
“conveyance〞那么多被译成为“转易〞
另一些单字,拥有双重国籍,在日常用语中自有其用法,但在法律上又有其独特意义。
这类单字的例子包括:
“possession〞“condition〞“consideration〞及“offer〞。
以上四个英文字在一般用法上的意义无须赘述。
在合约法中,“condition〞“consideration〞及“offer〞都有特殊意义,译成“要件〞,“约因〞及“要约〞。
“possession〞概念,对财产法相当重要,也与一些违禁品法例有关,因此其中译便不得马虎。
把“possession〞译作“管有〞,英文它不单意指对物品的实际拥有,更有可以对其行使拥有人处置该物品的权利之意,有控制,管理,自由处置的意思。
“管有〞一词似乎交融了两个概念:
管理〔或保管〕及拥有〔或占有〕。
把“possession〞译成“管理〞,相信是一种妥协。
就合约而言,“condition〞指其中较重要的条款或条文,相对于“warranty〞〔次等条件〕,违犯“condition〞的后果可令另一方有权取消合约及追讨赔偿,但违犯“warranty〞的后果那么只可追深一层意义,因着其法律效力,比其他类别的条款重要,单单唤作“条件〞似乎缺乏以点出它的重要性,所以译成“要件〞,有“重要的条件〞的涵义。
承自普通法下“assunpsit〞〔承诺〕的传统,立约双方必须承诺履行约定的义务,该份合约方为法律上有效的合约。
立约一方按合约所须履行的义务,不管是提供代价或效劳,称为“consideration〞,法律中译为“约因〞,可以理解为一项“构成合约的原因〞。
双方是否达成合约,还须视乎一方提出的要约,是否为另一方承受,即每一位法律系一年生都熟悉的“offerandacceptance〞。
“offer〞中译为“要约〞,包含了“要求〞和“合约〞两个元素。
再举多两个例子,“conveyance〞指楼宇买卖,在法律上即业权转让的交易,要兼含这两个意思,于是出现了“转易〞之词。
承诺或协议一般作“agreement〞,但是在契据〔deed〕中作出的承诺,那么称作“covenant〞,中译是“契诺〞。
以契据形式作出的承诺,按以上所述的造字法那么,自然有此称谓了。
从以上寥寥数例〔见下表〕,可看出法律词汇因为要顾及特别考虑,在中译上往往需“别处心载〞,兼收并蓄主要的法律元素。
Possession管理+拥有=管有
Condition重要+条件=要件
Consideration合约+原因=约因
Offer要求+合约=要约
Conveyance转让+交易=转易
Covenant契据+承诺=契诺
问题是,中文的字词多以双字形式出现,两个字可以是意义相近的〔如富贵,恋爱,欢乐,喝骂等〕,也可以是意义各走极端的〔如冷暖,长短,男女,生死等〕,刚好兼收两个元素或概念。
早以上的例子中,两个字的中译恰恰兼顾了需要强调的法律元素或概念。
但假设有两个以上的元素或概念需要表达,双字形式的中国词语便可能派不上用场了。
又有一些法律名词,并非两个中文字便可完全表达其涵义。
如“bequest〞与“devise〞,虽指死者作出饿送赠,但后者只限于物业土地的遗赠,前者那么指其他非物业土地的遗赠。
要完全翻译出两者的完好意思,便不得不另加点明,“bequest〞于是变成“动产遗赠〞;“devise〞变成“不动产遗赠〞了。
常见的例子还有“executor〞与“administrator〞之分,两者均是死者的遗产。
不过前者专指死者已立下遗嘱的,后者那么专指没有立下遗嘱的情况,所以“executor〞的中译是“遗嘱执行人〞,而“administrator〞那么只是“遗产管理人〞。
“无三不成话〞
英文书面语有一项不成文的法那么,就是“无三不成话〞,指的是一种被认为相当得体的文章写法,一连以三个例或相关的字涵盖所指之事,好似单用一个,甚至两个例或词均没有足够说服力似的。
?
时代周刊?
著名作者PicoIyer,在一篇题为“TheNecessityofTravel〞的文章中,以这么一句作结:
Manyofus,infact,dohavethepower,howeversmall,totakethefirststeptowardrealcommunicationbygoingtoBeijing,orMexicoCity,or,bestofall,Damascus.
Iyer这篇文章的副标题是:
虽然经过911事件的震撼,但我们仍需到多些国家见识以减少偏见。
他的论旨是911恐惧袭击令人不敢乘飞机外游,但不同国籍的人假设因此减少往来,偏见及矛盾只会越益加深,正中搅事者下怀。
他在最后这一句鼓励读者多到不同地方,踏出真正民族沟通的第一步,他举出的地方有三:
“Beijing〞(北京)“MexicoCity〞〔墨西哥〕和“1Damascus〞〔大马士革〕
同是?
时代周刊?
作者,专写影评的RichardCorliss,在一篇悼念刚逝世的卡通画师ChuckJones的文章中,一开头便罗列他为人传颂的作品人物:
“Hiscartoons,starringBugsBunny,DaffyDuckandadozenotherbarnyardthespians,werethestarattractionsofcountlesschildren’sSaturdayafternoons-andinternallives.〞他列出的卡通人物不多也不少,恰好是三类,计有“BugsBunny〞(宾尼兔)“DaffyDuck〞〔毕飞鸭〕及“adozenotherbarnyardthespians〞〔其他一打充满低级幽默感的天生演员〕。
在同一文章中,当述及宾尼兔时,Corliss也一连用了三个形容词:
“BugsBunny(introducedbydirectorTexAveryin1940’sAWildHare)becamethecartoonCagney-urban,crafty,pugnacious-and…〞与荷里活着著名演员JamesCagney的银幕形象一样,宾尼兔也是“urban〞〔属于城市〕“crafty〞(狡猾)及pugnacious〞〔好勇斗狠〕。
在法律专业内,常见的例子也有“possession,controlandcustody〞及“custody,chargeandcare〞。
中文本假设“译步译趋〞,前面的一句会变成“管有,控制及保管〞,后一句来自?
损害人身罪条例?
〔香港法例第212章〕第27条:
Ifanypersonovertheageof16yearswhohasthecustody,chargeorcareofanychildoryoungpersonunderthatagewillfullyassaults,ill-treats,neglects,abandonsorexposessuchchildoryoungperson…suchpersonshallbeguiltyofanoffence…
任何超过16岁而对缺乏该年岁的儿童或少年负有管养,看管及照顾责任的人,如成心袭击,虐待,忽略,抛弃或遗弃儿童或少年……也属犯罪。
英文真确本中的“custody,chargeandcare〞,是三个略有不同的概念:
“custody〞〔法律上的抚养权〕,“charge〞〔含带着,负责之意〕及“care〞〔照顾〕。
中文真确本也分别用了三个略为不同的字,其中“管养〞,应为新铸的词,其合成法那么令人想起“possession〞。
但是“管养〞的“管〞,与“看管〞的“管〞有何分别?
是否需以两个字表达?
“照顾〞的意义又有否重复?
中文可没有英文类似的不成文法那么,三个相类的词语齐出,部分意思重叠,很容易造成负担感。
这个例子说明“译步译趋〞虽然忠于“原著〞,但以中文行文习惯来说,可能会变成“异形〞一族。
2.3词组的中译
另一类词语由于涉及较复杂的法律观念,在中文语境中可能不易找到“近亲〞,因此在中译上可供转圜的余地也较宽阔,弹性较大。
“adversepossession〞中文译作“逆权管有〞,看得出相当硬译,可是这个土地法中的概念在中文世界里属于天外来客,找不到较接近的表达方式,于是只好另铸新词,“ActofGod〞译作“天灾〞是神来之笔,因在西方的宗教体系内,均有拟人化〔anthropomorphic〕的神或上帝,即神也有着凡人的七情六欲,神袛付诸行动,干出一些勾当,在语文表现上也很容易办到。
但中国文化中一个拟人化的神的观念比较薄弱,把“ActofGod〞译作“神的行为〞或“神的作为〞,始终有着一重文化隔膜。
中国人笃信天命,不由人自己操控的,委之曰“天灾〞,恰与“ActofGod〞意思相假设。
说了这许多,目的在说明,在中英双语的气候下,单字词组的翻译并不构成大问题,虽然个别字词的组成法那么可能会造成突兀效果,但由于单字始终是软件,可塑性高,而且只要多说几遍,多佶屈聱牙也会变得自然顺耳,多用的后果,将会是令中文最终约定俗定。
但随着词组的长度及意义浓度的增加,译本的商榷余地也相应拓宽,译者亦需把中国文字的“习惯法〞考虑在内。
2.4常见法律文件修辞
“includingbutnotlimitedto〞
法律英语讲求词正意准,尽量排除歧义或容易引起争议的地方,因此在要求严谨的文件如商业合同中,出现不少常见的修辞,如“includingbutnotlimitedto〞。
本来“including〞已经道出包括之意,但草拟者惟恐有人争论后列事物是否已尽列,为求保险加进“butnotlimitedto〞。
于是中文变了“包括但不限于〞,计较算尽。
事实上,中文单单一个“包括〞,后列事物是部分例子抑或全部,言人人殊。
牺牲一点优雅,附添一条小尾巴,把意思说个通透明白,可算是务实之举。
⑤
“unlessanduntil〞
这个例子,可看出英文如何注重时间的限制及先决条件。
“[A]unlessanduntil[B]〞指的是A间否成立或发生,须决定于B,但除此以外,A出现的时间,还需视乎B出现的时间,这样意思才算完好确切。
限定客观条件的出现〔以“unless〞界定〕,加上时间的限制〔以“until〞界定〕,密不透风,两个英文字音义又相近,英文可以做到如此。
中文的译法,一般是“除非及直至〞,译得非常硬。
“除非〞与“直至〞均非名词,以“及〞字连接本来便有点不伦不类。
“除非〞一词,一般都与“否那么〞一起出现,如“除非能提供抵押品,否那么银行不会批出贷款〞。
“直至〞也通常跟“为止〞一起出现,如在“本案押后,直至有被告的感化报告为止〞。
假假设“除非及直至〞同时出现,是否会出现如“除非及直至疑犯能交出十万元作保释金为止,否那么疑犯不得保释外出〞的翻译?
其实,视乎文意而定,单单“除非〞或“直至〞可能已经足够,见以下两例:
1.TheRespondentshallcontinuetopayforthechild’seducationunlessanduntilthechildhasreachedtheageof18.
辩论人须继续支付孩子的学费,直到孩子满18岁为止。
2.Thechargeonthepropertywillnotbeliftedunlessanduntilallthedebtshavebeenrepaid.
除非清还所有债项,否那么物业的押记不会解除。
第一个例子与时间有关,因此采用“直至〞较为妥切。
第二个例子那么涉及时间以外的客观条件,因此“除非〞较适宜。
“unlessanduntil〞很多时都可以“除非〞或“直至〞两者取其一译出来,但在“多即是美,少必不佳〞的律师文化中,又有多少人会因中文的体面而甘冒疏漏之险?
“ifandonlyif〞
这个群表达的是仅在一个指定的情况下某东西才会出现、生效等。
“if〞已经是条件、限制;再加一个“onlyif〞,更是条件中的条件、限制上的限制,意思不容丝毫模糊。
但看看惯常的中译-“仅在,亦只仅在……〞,便觉得有点唠叨,语气仿效英文,把“仅在〞重复一次,仅做到形式而已。
事实上,“仅在〞已经非常明晰,实在看不到加上“亦只仅在〞有何作用。
3.解构英文句子
根据传统文法训练的说法,意义的根本单位是句子〔sentence〕而不是个别的字或词,英文“sentence〞的定义,有说是“acompletethought〞(一个完好的意念)。
从文法入手,一个句子由一个(noun或nounphrase)与一个谓语(predicate〕组成,谓语形容或界定名词,这两个部分的关系构成了句子的中心意念,或称主句。
比方说,“thewitness〞并非句子,仅仅一个名词而已。
“isnotreliable〞也非句子,而仅是一个“verbphrase〞。
两部分并在一起――“thewitnessisnotreliable〞—才成为一个句子,在无其他相干意义单位的情况下,也是这一句的完好的意念〔这名证人不可靠〕。
英文文法自有其内在法那么,重逻辑、求连接,对时间、地点、数量、因果关系敏感,而且因着其弹性及连结法那么,适宜伸长及分拆整合。
以下让我们以一个例子来说个梗概:
Themostseriousobjectiontotheuseofhopefullyinadanglingposition,oftensignalledbyafollowingcomma,isnotthatitisnotgoodEnglish,thoughitisnot,northatitisatrendyobstinatelyafloataftermanywell-aimedsalvoesofmalediction,butthatitisdishonest.⑥
以上的一句英文句子,长60字,在英语世界中不算长,而且由于修辞得法、对仗工整,构造也不觉得艰深迂回以致影响理解其意义。
假设是要翻译成中文,第一步要弄清楚的是何部分是主句/主角/主干,有些什么枝叶,每一丛枝叶又依附在主句或附属部分的哪些关节上。
一开首便仔细弄清楚这些关系,化繁为简,有助明了句子的构造,明了构造也会直接帮助语意的诠释,到了翻译地步,从根本单位砌起,由简归繁、从小至大,除了驾驭译文外,原文的层次感亦可在合理范围内尽量保存。
要把上述60个字长的一句解构不难,只要本着一个大原那么:
每一句都是一个完好的意念,其中心意念〔暂不理旁枝杂叶〕往往可以由一个简单的句子表达。
解构功夫的热身,便是找出这个中心意念/主干/主句。
其他的渐渐地、逐步地、一层层地探究下去。
这一句的主句是一个复合句(compoundsentence),由以下两句及其间的一个表达语意转折的连接词“but〞组成:
(1)Themostseriousobjectiontotheuseofhopefullyisnot[A、B或C]。
(2)Themostseriousobjectiontotheuseofhopefullyisnot[A、B或D]。
句〔1〕及〔2〕均是句子有句,分别表达反对“hopefully〞这个字的用法的非真正及真正理由,包括:
(A)ItisnotgoodEnglish.
(B)Itisatrendyusage.
(C)Thethingremainsobstinatelyafloataftermanywell-aimedsalvoesofmalediction.
(D)Itisdishonest.
其他枝叶,附属在句子的不同部分。
并不是每个“hopefully〞的用法都备受批评,句子指的反对声音是冲着“theuseofhopefullyinadanglingposition〞〔姑且戏译为“伶伶仃仃地〞使用“hopefully〞〕而来的,“inadanglingposition〞的作用是界定(modify)“use〞一字,令语意更加明晰准确。
再进上层,尚有一部分――“oftensignalledbyafollowingcomma〞――界定何为“danglingposition〞,清楚道明“hopefully〞是否用得“伶伶仃仃〞,通常可以从是否有一个逗号紧接着“hopefully〞出现来决定。
再者,作者以两个短句,分别加插在以上(A)及(B)两句之后,以表达其对这两个不是理由的理由的看法:
(A)(Theobjectiontotheuseisnotthat)itisnotgoodEnglish(thoughitisnot)
反对的理由,并非因为它不是正确的英文用法〔虽然这确非正确的英文用法〕
(B)(Theobjectiontotheuseisnotthat)itisatrendyuse(thoughitis)
反对的理由,并非因为它是一个时髦的用法〔虽然这用法确是时髦〕
从以上例子中,可见英文句子法度严谨,主句与附属部分脉络明晰可循,没有一个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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