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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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
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四、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五、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六、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七、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
八、安全生产奖罚办法
九、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十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目标的定期考核和奖罚制度
十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程序规定
十三、现场卫生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是浑源县王千庄水库建设管理公司各级领导、各部门及岗位目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管理标准、规范,使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目标:
王千庄水库工程安全生产总体目标为杜绝以下事故的发生:
(一)人身伤亡事故;
(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
(三)重大火灾事故;
(四)特大交通事故;
(五)重大垮(坍)塌事故;
2、参与工程建设的各单位应根据浑源县王千庄水库建设管理公司的安全方针、总体目标结合各自的职责,制定相应的安全目标,实现“一职责、一目标”,通过各层次目标的实现,最终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3、轻伤事故年控制在2‰以内;
4、粉尘、污水、噪声达到城市管理要求;
5、无群众、社会相关方和员工的重大投诉;
6、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7、施工现场施工机械设备完好率96%以上;
8、安全检查合格率100%,优良率50%;
9、争创全县施工安全管理先进单位。
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发现并消除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宣传落实安全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自觉性与责任感,掌握安全生产状态和寻求改进需求的重要手段,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检查的形式:
作业人员自检、班组自检、项目检查、公司检查、上级对下级的抽查。
2、安全检查的类型:
①日常安全检查:
班组的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各级安全员巡回安全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
②定期安全检查:
公司每月组织一次以上安全检查,施工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以上安全检查。
③专业性安全检查:
导流洞洞室爆破开挖、临时用电、施工机械、模板支护、深基坑开挖、安全防护设施、消防等专业安全问题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措施等施工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检查。
④季节性及节假日后安全检查:
冬季、高温期间、雨季、台风季节等气候特点的安全检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
3、检查要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要求进行逐项检查评分,施工项目部的定期检查要作好记录、存档。
4、公司定期的大检查由公司相关领导带队,组织有关人员及专业人员参加,并进行分工。
每次检查做好记录、建立台账。
5、各级检查对检查时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签发限期整改通知单,要做到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整改完成,并对整改结果实行跟踪验证。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为规范浑源县王千庄水库建设管理公司施工作业人员的管理,推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上岗制度,增强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操作和自我防护能力,预防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安全生产领导组是本公司建设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督促本公司执行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上岗制度。
三、在工程项目施工第一线岗位的作业人员(简称施工作业人员,下同)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具备本岗位所必须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四、安全生产领导组应当保证对施工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保证施工作业人员在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保证施工作业人员受到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五、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安全施工强制性标准和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用具和机械设备使用知识、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事故防范和应措施、相关类型事故案例等。
六、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可根据实际,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进行,并应尽可能与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相结合。
七、施工作业人员初次上岗或者初次到达项目施工现场的,必须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通过安全生产知识考核。
八、施工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累积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
施工作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情况由安全生产领导组记入其个人工作档案。
九、凡参加安全生产知识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否则不得上岗作业。
十、施工作业人员上岗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建筑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对于有违规行为的施工作业人员取消其上岗资格。
十一、施工作业人员的考核管理,由安全生产领导组具体实施。
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班子成员有责任向安全生产领导组报告施工作业人员违规行为情况。
十二、参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十三、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另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安全技术管理是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的重要环节。
为有利于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促使工程进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项目工程开工前,建设管理公司要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组织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按照危险源的种类,制订出针对性、可操作性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3、所有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人工挖孔桩、土方总体开挖及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临时用电、塔吊、物料提升机、人货两用电梯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否则不许开工。
4、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作业环境等情况,依据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提出,防止一般化。
5、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由公司组织技术安全人员审核,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
6、批准后的安全技术措施应随同施工组织设计一道同施工人员进行逐级交底。
7、所有安全技术交底除口头交底外,还必须有书面交底记录,交底双方必须履行签名手续,交底双方各有一套书面交底记录。
8、根据工程特点确定的专项工程开工前,公司安全生产工程管理部、技术部应向参加施工的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方案交底。
9、各分部工程、关键工序、专项方案实施前,项目技术负责人,现场专职安全员应会同项目施工员将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作业的施工人员进行交底。
10、专职安全员负责对新进场的工人实施作业人员工种书面交底。
其它管理人员应协助安全员促使安全交底工作的落实。
11、各作业班组必须指派专人对本班组作业人员进行班前交底,并形成书面交底记录。
12、各级安全交底工作必须作到实处,细致全面,讲求实效,不能流于形式。
13、公司安全生产工程管理部负责各分公司及各项目部日常的安全交底工作的管理,有权对各分公司及各项目部安全交底工作进行核查。
14、施工项目部必须收编相关的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及公司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设专人管理、及时发放到相关岗位。
15、施工工程项目部,严禁使用国家、行业和地方文明规定的淘汰的施工生产设备、设施以及落后或不安全的施工工艺。
16、公司提倡优先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推荐的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
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一、安全事故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及其他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三、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提交书面事故报告,按程序和部门逐级上报。
四、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势态稳定后,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拍照或录像。
五、事故发生后,建设管理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组应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工作,关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调查各方安全义务的履行情况。
六、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
七、调查人员有权向事故发生部门和个人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隐瞒。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扰调查人员的正常工作。
八、调查工作结束后十日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提出事故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2、事故的性质、责任单位和责任者及其责任性质;
3、事故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采取措施的建议;
4、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九、安全生产领导组应当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做出对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者的处理,并逐级上报。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为了加强浑源县王千庄水库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组织
安全生产部、经理办公室为公司对项目工程防火管理的监督机构。
项目经理为该项目消防负责人。
公司有关管理人员为义务消防小组成员,人数不少于公司总人数的10%。
二、项目防火职责
1、对进入工程项目的施工人员进行消防教育,对特殊用火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登记,建立项目工程消防档案。
2、按三级动火标准,做好申报动火审批工作。
3、对施工过程进行消防检查、整改火灾隐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
4、组建项目义务消防小组,开展灭火演练。
5、划分工程项目用火作业区、生活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
6、负责工程现场灭火器具等消防器材的配置。
7、如发生火情及时组织消防小组扑救火灾和人员疏散、保护火灾现场。
三、项目工程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及管理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配备2只10L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砂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间等每25㎡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四、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施工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
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1、冬季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采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②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方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③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五、施工现场实行三级动火申请审批制度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严格遵守动火申请审批制度,动火作业前履行施工现场动火申请审批手续,填写《施工现场三级动火申请审批表》经审批后方准进行动火作业。
填写和审批《施工现场三级动火申请审批表》时,应严格按表格所附的要求进行(具体内容见表)。
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内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爆物质的场所;
7、一级动火由项目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专项消防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主管部门或消防部门审查后方可动火。
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的油箱等容器及登高焊、割作业等动火作业均属二级动火作业。
2、二级动火,申请人应在四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申请。
3、二级动火作业申请由工程负责人填写,并附专项消防安全技术方案,报公司主管部门批准。
三级动火
1、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的均属三级动火。
2、三级动火作业由作业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经理批准。
3、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后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后应重新申请。
六、奖惩制度
1、对在王千庄水库工程施工过程中防火工作上做出成绩的项目负责人由公司和安全生产机构予以表彰、奖励。
2、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按照有关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安全管理标准、规范,使本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企业稳定发展,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如下:
一、安全管理机构保证体系:
公司成立以公司法人为主的安全生产领导组。
人员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安全生产领导组办公室,按规定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做到公司员工齐抓共管,必须制定各相关部门安全管理职责(另附)。
为确保本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在建立各部门各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每月由有关部门对上述部门人员定期进行责任制的考核。
二、安全管理目标:
王千庄水库工程安全生产总体目标为杜绝以下事故的发生:
(一)人身伤亡事故;
(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
(三)重大火灾事故;
(四)特大交通事故;
(五)重大垮(坍)塌事故;
三、安全检查:
安全生产管理部将对公司所属在建项目工程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定期、季节、专项的大检查及经常性的检查。
检查步骤为:
编制安全检查计划→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安全隐患确认→制定整改措施→实施整改→复查整改结果→消除安全隐患。
四、安全管理的强制措施
为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目标,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项目部,必须认真做好安全管理检查标准的全部内容。
其中重点如下:
1、工程施工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必须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合同,工程竣工后严格按合同条款兑现,并接受公司安全生产工程管理部的监督、检查。
2、资源配置:
①工程施工项目部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名单及岗位证书复印件工程开工前报公司工程技术部备案。
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名单及操作证送公司工程技术部备案。
未持证上岗的进行处罚。
③所有施工人员、项目部、班组必须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对新招收的员工,特别是民工,必须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并作好记录,以确保全体施工人员的整体素质。
4、资金:
①安全保证金:
施工项目部按安全专项合同的规定比例一次性提足安全保证金,所有违反操作规定的各种罚款均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如无罚款或剩余部分,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返还,由公司工程技术部掌握。
②各种罚款金额用于奖励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工程项目及个人。
5、安全资料:
①现场资料的收集整理
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必须按标准规定内容按工程进度及时做好,特别是安全检查,施工组织设计中专业性较强的要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安全技术交底等均应双方签字认可。
②现场资料的装订归档
工程竣工时,必须确保安全资料齐全,装订成册,送安全生产工程管理部一份备案。
安全生产奖罚办法
一、总则: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为切实加强浑源县王千庄水库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奖罚条例。
二、安全生产的奖罚:
(一)奖励:
1、项目部有下列表现之一的作业班组(包括临时工)由公司给予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改善劳动条件及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2)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
(3)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重大损失。
(4)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5)坚守岗位、忠守职责,在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做出成绩的。
2、安全奖励应根据责任大小、贡献多少、安全工作难易程度,严禁平均主义。
(二)处罚:
1、施工项目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2万元的罚款,并由公司对其强行整改,其费用由施工项目部承担。
①未按规定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证上岗及施工项目部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的;
②未在施工现场危险部位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装置,或者未按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
③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品的;
④未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
⑤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安排员工住宿的;
⑥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机具及配件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检查或检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⑦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⑧委托不具备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除施工起重机械的。
⑨安全管理资料未与施工进度同步跟上的。
2、对施工项目部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对施工项目部进行处罚后,对违规个人进行50-200元罚款,直至开除。
①在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的;
②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
③未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
④对造成特大事故的责任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3、施工项目部在接受公司检查时,对检查开出的隐患要进行整改,如不安排整改,限期内不通知公司复查,或复查仍不合格的,处以施工项目部每条隐患罚款2000元,如严重威胁施工安全的强行进行停工整改,或调换项目经理等措施。
4、施工项目部在接受上级检查时,必须及时通知管理公司,并应立即反馈检查结果,对不及时反馈检查结果,而造成的经济处罚除由施工项目部承担外,并给予项目相关责任人资格证书和上岗证书年检不合格处罚。
三、附则:
1、本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务院393号令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编制。
2、上述各条,凡遇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检查处罚的款项超过本条例的,其处罚罚金全部由施工项目部承担。
3、一般的处罚由公司主管部门提出,报分管领导审批,由公司财务部执行;重大的处罚由公司主管部门提出,报公司行政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4、所有处罚款项作为管理公司专项奖励基金。
5、本《安全生产奖罚条例》适用于管理公司、施工项目部。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根据国务院第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防止或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目前公司常用的特种设备主要包括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场内专业机动车辆等。
3、购置特种设备,应当具备有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4、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在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报公司设备租赁站备案。
6、使用中的特种设备,应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保养,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并定期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对各种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7、特种设备应当按照定期检验的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要求及时进行检验检测。
未经检验检测或者检验检测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8、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应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隐患,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9、特种设备应当指定专人管理、作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10、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段。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安装、拆卸。
2、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电工、电焊、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管理公司、施工项目部必须认真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局30号)、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到指定的培训单位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每隔两年组织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人员参加复审。
4、管理公司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和名册,并按建设部规定每年对他们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
5、工程项目聘用和安排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要审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有效性,并按规定复印操作证正本作为安全管理资料备查,严禁无证和持无效证件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工作。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目标的
定期考核和奖励、惩罚制度
1、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目标奖励和惩罚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工程管理部与项目部签订的《项目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合同》进行。
2、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中,应着重对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技术员及材料员这五大岗位人员的责任进行定期考核。
项目经理、安全员由公司工程部每季度进行考核,项目部其它管理人员和生产班组的考核由项目部组织考核小组进行,每月进行一次。
3、公司相关领导、各职能部门、工程部专职安全员的考核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每半年组织一次考核,考核记录在公司安全生产工程管理部存档备查,考核结果作为公司下年度续聘或年终奖罚的重要依据之一。
4、施工项目部五大岗位人员责任定期考核,采用《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C)》考核评分进行,90分以上为优良,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他部门和人员采用公司制度的考核表格进行。
优良者通报表扬,不合格者由项目经理或部门负责人报请公司人力资源部,请示分管领导,调离其岗位。
5、施工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和生产班组的考核记录应在项目部存档备查。
工程竣工后,报送公司安全生产工程管理部备案。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程序规定
1.目的
对专项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安全控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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