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文化工作领导小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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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文化工作领导小组
文件
三亚市文化工作领导小组
三亚市财政局
三文化〔2018〕3号
★
关于申报2019年度三亚市文化产业
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市各文化企业:
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三府〔2016〕133号)有关规定,结合中央和省发展文化产业最新政策精神,现就2019年度三亚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范围
1.支持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重点支持文化+旅游,文化+科技,文化+农业,文化+健康等特色文化产业项目,支持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工艺美术、婚庆文化等领域的特色文化产业项目。
2.支持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传统出版与新兴出版融合发展。
3.支持影视产业和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重点支持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微电影等影视内容创作生产,动漫和影视衍生品的开发营销,动漫和电影高新技术开发与应用。
4.支持电影院线基础设施、设备建设,信息系统建设和设备升级改造,鼓励高星级酒店建设电影院。
5.支持培育文化消费市场,包括对文化主题乐园建设、演出场所连锁经营、文化票务网络建设、实体书店创新发展等项目的支持。
6.支持三亚本土特色文化产业发展。
包括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三亚民俗民间文化特色项目、民族工艺品创意设计、特色文化品牌建设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传承人传习培训等。
7.支持服务群众、文化惠民的活动项目(含公益性文化设施投入)。
8.支持对外文化贸易产业发展。
对文化企业扩大出口,开拓国际市场、境外投资,特别是纳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文化产业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9.支持市委市政府或市文化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文化产业发展领域的重点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会计核算规范,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低于60%,正常发放职工工资,按国家规定正常给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文化企业。
2.具有完善的经营管理机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纳税信用良好,3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和欠税等不良记录。
3.符合三亚文化发展战略规划,符合三亚生态、环保要求。
(二)申报限制
1.每个企业(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企业集团最多可同时申报两个项目。
2.申报项目补助的,申请金额不得超过项目实际投资总额的5%,且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已连续三年获得项目补助的项目不得再行申报。
3.已获得过绩效奖励的企业,不得就以往的重复项目或类似项目再行申报。
4.已连续三年获得贷款贴息、保费补贴、出口奖励的项目不得再行申报。
5.在往年资金审核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申报单位将限制其申报资格,对未上交2017年前文化产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自评报告的申报单位将不予受理。
(三)支持方式
1.项目补助。
对符合支持条件的文化企业以自有资金为主投资的重点发展项目所需资金给予补助。
2.绩效奖励。
对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文化产业项目给予奖励。
3.贷款贴息。
对符合支持条件的文化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实施重点发展项目所实际发生的利息给予适当补贴。
4.保费补贴。
对符合支持条件的申报单位通过保险公司实施重点发展项目所实际发生的保费给予适当补贴;对文化出口重点项目所必须的财产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费用给予适当补贴。
三、申报材料
(一)基本材料
1.《三亚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项目申报业主《关于申请三亚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请示》;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4.2017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5.受理审核部门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二)专项材料
1.申请项目补助的,需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相关批复文件、审计证明、税款缴纳凭证等复印件;
2.申请绩效奖励的,需提供社会效益评估报告、详细原始凭证、照片或影像记录、相关批准文件、合同、海外活动的相关原始支付凭证、获奖证书及授奖单位相关文件,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复印件;
3.申请贷款贴息的,除提供项目补助要求的专项材料外,还需提供银行贷款合同、银行出具的息单,所提供的复印件必须经贷款银行签字盖章证明与原件相符;
4.申请保费补贴的,除提供项目补助要求的专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保险合同、保险费发票,所提供的复印件必须经保险公司签字盖章证明与原件相符;
5.市文化办、市财政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应规范制作,封面应注明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全称以及申请资助方式;
2.申报材料必须编好目录,按顺序排列,统一采用A4纸完整装订成册,并编好页码。
封面、中封及封底格式见附件2;
3.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三亚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表格从三亚市政府网公告公示栏下载)、《关于申请三亚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请示》除在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中体现以外,还需单独装订报送;
4.专项资金申报采取纸质文件与电子文档(U盘)同时上报方式(纸质文件与电子文档要完全一致),每个项目的电子文档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
5.申报材料内容应精准、清晰、简洁。
所有申报材料一律双面打印,表格用四号仿宋字体,行距28磅(表格确遇一页无法排下等特殊情况时可自行微调行距等格式)。
申报请示标题用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正文用三号仿宋字体,行距28磅。
一级标题用黑体字,二级标题用楷体字加粗。
申报请示中应对公司及项目的基本情况、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进行简要说明,对该项目申报扶持资金的理据、拟申报金额等进行清楚表述。
申报请示的题目统一为《XXX公司/个人关于申请2019年度三亚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请示》,抬头为:
三亚市文化工作领导小组。
四、申报程序
项目企业单位和个人按以下程序进行申报:
(一)市属国有文化企业、省市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直接向市文产办申报;
(二)市直各部门、各区管理的申报单位和个人,由主管部门或各区严格初审后(加盖公章)报送市文产办;
(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项目审核主体责任,严格制定审核程序和标准,提高项目审核透明度,减少人为因素干扰,确保公平公正。
(二)请各区、各部门要认真开展申报项目的初审工作。
对申报项目认真组织审核,严把审核关,推荐能明显提升我市文化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具有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文化产业项目。
附件:
1.三亚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2019)
2.申报材料标准封面格式
市文化办联系人:
李萍电话:
88251570
地址:
三亚市榆亚路1号市委7楼宣传部文产办
市财政局联系人:
林宁宁电话:
88869914
三亚市文化工作领导小组三亚市财政局
2018年9月20日
附件1
三亚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申请表(2019)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手机:
联系人:
手机:
单位地址:
电子邮箱:
传真:
申报日期:
年月日
申请资助方式:
□贷款贴息□保费补贴
□绩效奖励□项目补助
填表声明与保证
本单位在填写本申请书之前,已经完全了解《关于印发三亚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三府〔2016〕133号)相关规定,并保证遵守其中的全部内容,并自愿做出以下声明和保证:
(1)本申请资料仅为向三亚市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而提交,本单位清楚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提供专家评审且不予退还,本单位已对所有申请资料自行备份留底。
(2)本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
本单位同意,市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采取任何合法方式核实申请资料中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一旦发现有虚假信息提供或者对表格的填写不完全,申请书将自动作废,本次申请无效,同时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如因虚假填写或不完整填写行为而导致市文化办或本单位产生任何纠纷或损失的,本单位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本单位清楚并同意,本次申请提供的所有信息将向参与评审的专家公开。
市文化办可以因评审该项目而使用申请书中提供的全部信息,无需另行征得本单位的同意。
市文化办在履行了必要的保密义务后,仍有部分或全部信息在评审过程中泄露的,市文化办对由此导致的后果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4)本单位申请的资助未在三亚市市级其他部门重复申请。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一、单位基本情况(单位:
万元)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基本户开
户银行
帐号
信用等级
贷款证号码
单位成立时间
股份公司设立方式
注册类型
现有注册资本
其中:
中资(万元)
外资(万美元)
经营范围(按营业执照)
本单位近三年曾获资助的情况
项目名称
资助部门
资助
时间
资助金额
资助形式
二、单位近两年财务状况(单位:
万元)
时间
指标
2016年
2017年
总收入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其中主营业务利润
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
产品销售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总额
纳税总额
其中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
其他税
总支出
固定资产总额
总资产
负债总额
资产负债率(%)
产权比率(%)
三、单位综合实力及项目概况(根据提示内容编写,限3000字以内,请附相关证明材料)
包括:
企业规模、员工构成、行业竞争力及所处的地位、主导产品及主要经营业绩(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在市场中的占有率)、产业基础、国家/省/市文化产业项目立项情况、在该项目领域取得的主要成果、企业内部管理体系及所取得的资质、获奖情况、国内外主要竞争对手等。
四、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执行时间
至
项目所处阶段
□策划构思阶段□初创阶段□稳定成长阶段□成熟阶段
项目主要内容和预期目标
(200字)
项目现有基础及开展以来已实现指标
五、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在项目执行期内,每一阶段应达到的具体目标,包括时间进度、技术指标、资金使用计划、生产建设情况、销售计划等。
每一阶段目标应较详细,要有可进行考核的定性定量描述。
以下进度计划将是项目评估验收的主要依据。
六、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所在单位
职务/职称
联系方式
七、项目投入资金构成及申请项目资助金额(万元)
按照申报类型填写所需表格。
例如:
资金申报类型为“项目补助”,即填写表
(一)。
(1)项目补助:
总投资
已完成投资
其中
单位自筹
政府资金
创投资金
银行
贷款
其他
计划新增投资总额
计划新增投资来源
单位自筹
申请文化产业资金
创投资金
银行
贷款
其他
(二)贷款贴息:
项目总投资
贷款金额
应付基准利息
实际已付利息
申请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三)保费补贴:
项目总投资
保费总额
申请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四)绩效奖励:
总投资
其中
单位自筹
政府资金
创投资金
银行贷款
其他
申请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八、项目开支明细表
申请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途
开支项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九、本申请所附材料清单
附件名称(在已附材料前的□里打√)
□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
□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5、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6、本年度上个月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
7、由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盖单位公章)
□
8、《三亚市文化产业重点项目认定书》复印件
□
9、项目合作协议复印件
□
10、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合同
□
11、银行贷款合同、贷款承诺书、付息凭证
□
12、保险合同、保险费发票
□
13、项目评估报告
□
14、活动相关原始凭证、出口收汇核销单等
□
15、其他附件
十、主管部门(区)审核意见、初审意见、现场考察意见等
主管部门(区)审核意见
审核人员签名:
(公章)年月日
初审小组意见
初审人员签名:
年月日
现场考察意见
考察人员签名:
年月日
专家评审意见(另附专家评审意见表)
市文化办意见
主管领导签名(盖章):
年月日
市文化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主管领导签名(盖章):
年月日
三亚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材料
2019年度三亚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申报材料
中封
封面
封底
申报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申请资助方式:
申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时间:
2018年月
(2019)
编号
字体均为“方正小标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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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亚 文化工作 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