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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治理行业报告
2016年土壤污染治理行业报告
2016年5月
目录
一、常州“毒地”事件揭示我国土壤污染形势严峻4
1、工农业粗犷发展导致耕地土壤和城市场地污染问题5
二、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6
1、污染类型以无机型为主,有机型次之,复合型污染比重较小7
2、耕地形势严峻,近五分之一土壤被污染8
3、工业用地土壤污染最为严重9
三、“土十条”助推土壤修复行业发展10
1、相对于水和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起步较晚11
2、地方相继发布土壤环境保护规划13
3、“土十条”或启动万亿级的修复市场15
四、永清环保:
大气、土壤、固废全方位一体化综合环境服务商17
常州“毒地”事件揭示我国土壤污染形势严峻。
人类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向土壤系统排放超过一定限度,破坏土壤成分结构、造成土壤功能及其自净能力的损失,并通过间接传播被人体吸收,危害人体健康,就是土壤污染。
近期发生的常州土壤污染事件向我们揭示了一个最典型的案例,而国内类似常州这样的地方不在少数。
为了摸清我国土壤污染的大体情况和严重程度,我国曾在境内全部耕地,部分林地、草地、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际调查面积约630万平方公里,并于2014年发布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
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
根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全国土壤总的超标率为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
其中耕地的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9.4%,接近五分之一的土壤被污染,而重污染企业用地、工业废弃地以及工业园区污染情况也非常严重,超标率分别为36.3%、34.9%和29.4%。
工矿业、农业等人为活动以及土壤环境背景值高是造成土壤污染或超标的主要原因。
“土十条”即将出台,助推土壤修复行业发展。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环保部部长陈吉宁透露,《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行动计划》(俗称“土十条”)文稿已经基本成熟,将按程序报批后实施,我们预计年中的时候就会出台。
虽然环保部一直强调要打好“水、气、土”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但相对于大气和水,土壤污染防治起步较晚,政策也相对薄弱。
作为土壤管理和综合防治的一个重要规划,“土十条”的发布将正式揭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大幕,土壤修复市场将保持较高速度增长,预计2020年达到2000亿/年的市场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49%。
一、常州“毒地”事件揭示我国土壤污染形势严峻
土壤污染指人类生产、生活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向土壤系统排放后,当数量超过一定限度时破坏土壤成分结构的平衡、造成土壤功能及其自净能力的损失,引起土壤的组成、结构和功能发生变化,微生物活动受到抑制,有害物质或其分解产物在土壤中逐渐积累,通过“土壤→植物→人体”,或通过“土壤→水→人体”间接被人体吸收,达到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就是土壤污染。
近期发生的常州土壤污染事件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
毗邻常州外国语学校北边的工地原来是三家化工厂——常隆化工、长宇化工和华达化工旧址,生产产品包括克百威、灭多威、异丙威、氰基萘酚这样的剧毒类产品,据媒体报道工厂在此前环境执法不严的情况下,不光将有毒废水直接排出厂外,还将危险废物偷偷埋到了地下,对环境带来了很大隐患。
其中常隆化工的关联企业常隆农化,曾在2014年因为违法倾倒废酸,被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罚赔偿金额8300余万元。
后来这几家企业陆续搬离,当地政府准备在环境修复后将该地块用于商业开发。
但在环境影响报告上,这片地块土壤、地下水里以氯苯、四氯化碳等有机污染物为主,萘、茚并芘等多环芳烃以及金属汞、铅、镉等重金属污染物,普遍超标严重,其中污染最重的是氯苯,它在地下水和土壤中的浓度超标达94799倍和78899倍,四氯化碳浓度超标也有22699倍,其它的二氯苯、三氯甲烷、二甲苯总和高锰酸盐指数超标也有数千倍之多。
在土壤修复的过程中,由于操作不规范,致使高浓度污染物质挥发到空气中,导致相邻的常州外国语学校多名学生出现了各种不适症状。
据媒体报道先后有641名学生被送到医院进行检查,其中有493人出现皮炎、湿疹、支气管炎、血液指标异常、白细胞减少等异常症状。
1、工农业粗犷发展导致耕地土壤和城市场地污染问题
实际上我国工业和农业的粗犷式发展是造成土壤污染的主要原因。
土壤污染按照污染成分可以划分为无机物污染和有机物污染。
无机物污染包括酸、碱、重金属以及砷、硒等非金属化合物造成的污染;有机物污染包括农药、酚类、氰化物、石油、合成洗涤剂等造成的污染。
虽然我国工业和农业经历了快速的发展,但是并没有及时重视其污染物排放的监管和治理,从而使得土壤污染日益严重。
从工业污染角度看,土壤无机污染物中的重金属污染主要来自于冶炼厂、排放厂、农药厂等工业工厂的废物排放;非金属砷和硒污染主要来自农药和电子工业等;而土壤中的有机污染物主要来自于石油化工行业及农药。
从农业土壤污染角度看,化肥的过度使用是造成土壤污染的主要原因。
为了摸清我国土壤污染的大体情况和严重程度,2005年4月至2013年12月,我国开展了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调查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未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陆地国土,调查点位覆盖全部耕地,部分林地、草地、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实际调查面积约630万平方公里。
并于2014年发布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
二、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
根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全国土壤总的超标率为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
工矿业、农业等人为活动以及土壤环境背景值高是造成土壤污染或超标的主要原因。
所谓轻微污染,是指污染物含量超过评价标准1倍至2倍(含)之间;轻度污染是指2倍至3倍(含)之间;中度污染为3倍至5倍(含)之间;5倍以上的为重度污染。
从污染分布情况看,南方土壤污染重于北方;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部分区域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西南、中南地区土壤重金属超标范围较大;镉、汞、砷、铅4种无机污染物含量分布呈现从西北到东南、从东北到西南方向逐渐升高的态势。
1、污染类型以无机型为主,有机型次之,复合型污染比重较小
调查显示,以镉、汞、砷、铜、铅、铬、锌、镍8种无机污染物超标点位数占全部超标点位的82.8%。
而六六六、滴滴涕、多环芳烃3类有机污染物点位超标点位数占比为14.5%,剩余2.7%则是复合型污染。
无机物污染中,镉、镍、砷的点位超标率最高,分别达到了7%、4.8%、2.7%,而有机污染物中,滴滴涕、多环芳烃、六六六的点位超标率分别达到了1.9%、1.4%和0.5%。
2、耕地形势严峻,近五分之一土壤被污染
耕地的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9.4%,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3.7%、2.8%、1.8%和1.1%,主要污染物为镉、镍、铜、砷、汞、铅、滴滴涕和多环芳烃。
林地的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0.0%,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5.9%、1.6%、1.2%和1.3%,主要污染物为砷、镉、六六六和滴滴涕。
草地的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0.4%,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7.6%、1.2%、0.9%和0.7%,主要污染物为镍、镉和砷。
未利用地的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1.4%,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8.4%、1.1%、0.9%和1.0%,主要污染物为镍和镉。
3、工业用地土壤污染最为严重
重污染企业用地:
在调查的690家重污染企业用地及周边的5846个土壤点位中,超标点位占36.3%,主要涉及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皮革制品、造纸、石油煤炭、化工医药、化纤橡塑、矿物制品、金属制品、电力等行业。
工业废弃地:
在调查的81块工业废弃地的775个土壤点位中,超标点位占34.9%,主要污染物为锌、汞、铅、铬、砷和多环芳烃,主要涉及化工业、矿业、冶金业等行业。
工业园区:
在调查的146家工业园区的2523个土壤点位中,超标点位占29.4%。
其中,金属冶炼类工业园区及其周边土壤主要污染物为镉、铅、铜、砷和锌,化工类园区及周边土壤的主要污染物为多环芳烃。
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场地:
在调查的188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场地的1351个土壤点位中,超标点位占21.3%,以无机污染为主,垃圾焚烧和填埋场有机污染严重。
采油区:
在调查的13个采油区的494个土壤点位中,超标点位占23.6%,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烃和多环芳烃。
采矿区:
在调查的70个矿区的1672个土壤点位中,超标点位占33.4%,主要污染物为镉、铅、砷和多环芳烃。
有色金属矿区周边土壤镉、砷、铅等污染较为严重。
污水灌溉区:
在调查的55个污水灌溉区中,有39个存在土壤污染。
在1378个土壤点位中,超标点位占26.4%,主要污染物为镉、砷和多环芳烃。
干线公路两侧:
在调查的267条干线公路两侧的1578个土壤点位中,超标点位占20.3%,主要污染物为铅、锌、砷和多环芳烃,一般集中在公路两侧150米范围内。
三、“土十条”助推土壤修复行业发展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环保部部长陈吉宁透露,《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行动计划》(俗称“土十条”)文稿已经基本成熟,将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陈部长表示,“土十条”将分别针对未污染土地、正在污染的土地、已经污染的土地分类做好风险管控,在风险管控的条件下做好修复。
而在今年4月25日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陈吉宁部长就《国务院关于201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提请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陈部长表示,将启动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为重点,实行分级分类管控。
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推进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尽快出台“土十条”,尽早开展相关工作。
据了解,两年来,“土十条”文稿已经修改了50多稿,三次征求省市区和地方的意见,五次征求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最快的话有望于年中的时候出台。
1、相对于水和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起步较晚
虽然环保部一直强调要打好“水、气、土”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但相对于大气和水,土壤污染防治起步较晚,政策也相对薄弱。
从2006年开始展开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之后,我国才陆续出台了与土壤污染相关的政策文件。
2008年出台的《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仅仅提出了到2010年以及2015年建立土壤污染管理体系的初步意见。
随后在《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以及《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中进一步提出了详细的规划指标,包括重点防控省份及企业的确定,污染防控指标的确定等。
即将出台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正在制定的《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有望建立相应法律制度和体系,按土壤污染分类进行有效的监管治理和保护。
除了污染防治政策发布相对滞后以外,我国土壤修复政策体系也不够健全,“十二五”期间我国切实加大了污染场地修复标准体系建设的力度,发布了包括《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等污染场地5项技术标准,为各地开展场地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修复治理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2016年《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的第三次修订,取消了现行标准中的一级标准,不再规定全国统一的土壤环境背景值,而是依据土壤环境背景值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评价与管理。
2、地方相继发布土壤环境保护规划
虽然在全国层面上的土壤修复政策体系近年才开始建设,且尚不完善,但在一些省份地区土壤修复有关的政策规划及具体实施计划已经提上日程,为国家立法提供了十分有利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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