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招商引资工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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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招商引资工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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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招商引资工作规程
番禺区招商引资工作规程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规范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我区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在本辖区内需要使用政府资源的招商项目,政府资源包括区政府储备用地、区属国有企业土地(以下简称政府土地)、区属国有企业物业(以下简称政府物业)、区政府产业扶持资金(以下简称政府资金)等。
第三条区招商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统一领导和管理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招商项目落户评审工作;区招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招商办)负责组织联席会议评审会和日常工作等;区招商办、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和各镇街、区属国有企业等项目引进单位负责招商项目洽谈、撰写分析报告、协助项目投资者办理落户手续等。
第四条招商项目应符合番禺区发展定位和产业导向,主要是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科技研发)项目。
第五条购买政府土地的招商项目落户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番禺区进行工商登记、纳税经营的独立法人企业或管理机构。
(二)投资强度:
制造业项目不少于300万元/亩,服务业项目不少于1,300万元/亩,科技研发项目不少于600万元/亩。
(三)年产出强度:
制造业项目不少于2,000万元/亩,服务业项目不少于3,000万元/亩,科技研发项目不少于1,000万元/亩。
(四)年税收强度:
制造业项目不少于60万元/亩,服务业项目不少于100万元/亩,科技研发项目不少于50万元/亩。
第六条购买、租赁政府甲级写字楼物业的招商项目落户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番禺区进行工商登记、纳税经营的独立法人企业或管理机构。
(二)年产出强度:
购买政府物业的,年产出强度不少于20,000元/平方米;租赁政府物业的,年产出强度不少于15,000元/平方米。
(二)年税收强度:
购买政府物业的,年税收强度不少于2,000元/平方米;租赁政府物业的,年税收强度不少于1,500元/平方米。
第七条申请政府资金的招商项目落户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番禺区进行工商登记、纳税经营的独立法人企业或管理机构。
(二)年产出规模(营业收入)不少于2亿元。
(三)年税收规模不少于2000万元。
第八条招商引资工作流程。
(一)项目接洽后,意向投资者需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等有关材料给项目引进单位。
(二)项目引进单位分别按照《番禺区政府用地招商项目评价表》(详见附件1、2、3)、《番禺区政府物业招商项目评价表》(详见附件4、5)的标准对招商项目进行综合评分,对分值达到70分的项目,直接编写项目分析报告提请区政府审定。
(三)对分值低于70分的高新技术项目,视其技术先进性、行业带动力等因素适当放宽条件,并聘请经济、科技、环保、卫生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参与对项目的可行性、技术先进性等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项目引进单位再编写项目分析报告提请区政府审定。
第九条经区政府批准落户的招商项目,应当依法通过公开出让或转让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物业产权或使用权,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协议约定的事项进行开发建设和经营。
第十条招商项目投产经营后,项目引进单位将该项目正式移交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等职能部门管理。
第十一条招商项目投产经营后,项目引进单位对该项目的投资、产出、税收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未达到承诺或约定条件的项目,项目引进单位督促项目投资者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承诺或协议约定条件的,项目投资者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规程的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涉及“以上”的计量单位均含本数。
第十三条本规程由区招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规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附件:
1.番禺区政府用地招商项目评价表(先进制造业)
2.番禺区政府用地招商项目评价表(现代服务业)
3.番禺区政府用地招商项目评价表(科技研发)
4.番禺区政府物业招商项目评价表(购买)
5.番禺区政府物业招商项目评价表(租赁)
附件1
番禺区政府用地招商项目评价表(先进制造业)
对象
内容
标准条件
最大分值
投资
单位
(30分)
企业知名度
(5分)
全球500强企业、国际知名公司、大型央企;行业龙头企业、同行业排名前5名、上市公司
5
品牌、商标
(5分)
获市知名商标
3
获省著名商标、省名牌
4
获中国驰名商标
5
科技型企业
(5分)
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曾获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
5
企业规模
(5分)
年产值5亿元以下
2
年产值5至10亿元
3
年产值10至15亿元
4
年产值15亿元以上
5
年纳税额
(10分)
1,000万元至1,500万元
5
1,500万元至2,000万元
7.5
2,000万元以上
10
投资
项目
(70分)
投资规模
(10分)
1亿元以下
2.5
1亿元至5亿元
5
5亿元至10亿元
7.5
10亿元以上
10
投资强度
(5分)
达到4,500元/平方米标准,达不到不得分
5
税收规模
(20分)
1,000万元以下
5
1,000万元至1,500万元
10
1,500万元至2,000万元
15
2,000万元以上
20
税收强度
(10分)
达到900元/平方米标准,达不到不得分
5
1200元/平方米至1500元/平方米
7.5
1500元/平方米以上
10
产值规模
(15分)
5亿元以下
5
5亿元至10亿元
10
10亿元以上
15
产出强度
(5分)
达到3万元/平方米标准,达不到不得分
5
技术先进性
(5分)
主产品进入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
2
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3
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具有核心技术
4
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
5
综合评价值
100分
说明:
节能环保条件为项目准入前提,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项目不纳入评估范围。
附件2
番禺区政府用地招商项目评价表(现代服务业)
对象
内容
标准条件
最大分值
投资
单位
(30分)
企业知名度
(10分)
全球500强企业、国际知名公司、大型央企;行业龙头企业、同行业排名前5名、上市公司
10
品牌、商标
(5分)
获市知名商标
3
获省著名商标、省名牌
4
获中国驰名商标
5
企业规模
(5分)
年营业额5亿元以下
2
年营业额5至10亿元
3
年营业额10至15亿元
4
年营业额15亿元以上
5
年纳税额
(10分)
1,000万元至1,500万元
5
1,500万元至2,000万元
7.5
2,000万元以上
10
投资
项目
(70分)
所属行业
(10分)
零售商业等一般服务业项目
5
金融保险业、信息传输和计算机软件业、商务服务业、总部经济等现代服务业项目
10
投资规模
(10分)
1亿元以下
2.5
1亿元至5亿元
5
5亿元至10亿元
7.5
10亿元以上
10
投资强度
(5分)
达到20,000元/平方米标准,达不到不得分
5
税收规模
(20分)
1,000万元以下
5
1,000万元至1,500万元
10
1,500万元至2,000万元
15
2,000万元以上
20
税收强度
(10分)
达到1,500元/平方米标准,达不到不得分
5
2,250元/平方米至3,000元/平方米
7.5
3,000元/平方米以上
10
营收规模
(10分)
5亿元以下
5
5亿元至10亿元
7.5
10亿元以上
10
产出强度
(5分)
达到45000元/平方米标准,达不到不得分
5
综合评价值
100分
附件3
番禺区政府用地招商项目评价表(科技研发)
对象
内容
标准条件
最大分值
投资
单位
(30分)
企业知名度
(10分)
全球500强企业、国际知名公司;行业龙头企业、同行业排名前5名、上市公司
10
科技型企业
(5分)
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曾获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
5
企业规模
(5分)
年营业额5亿元以下
2
年营业额5至10亿元
3
年营业额10至15亿元
4
年营业额15亿元以上
5
年纳税额
(10分)
1,000万元至1,500万元
5
1,500万元至2,000万元
7.5
2,000万元以上
10
投资
项目
(70分)
影响力
(5分)
一般科技型、文化创新型项目
3
产业带动能力强;具有行业示范导向效应
5
投资规模
(10分)
1,000万元以下
2.5
1,000万元至5,000万元
5
5,000万元至1亿元
7.5
1亿元以上
10
投资强度
(5分)
达到9,000元/平方米标准,达不到不得分
5
税收规模
(20分)
1,000万元以下
5
1,000万元至1,500万元
10
1,500万元至2,000万元
15
2,000万元以上
20
税收强度
(15分)
达到750元/平方米标准,达不到不得分
5
1,500元/平方米至2,250元/平方米
10
2,250元/平方米以上
15
营收规模
(10分)
5,000万元以下
5
5,000万元至1亿元
7.5
1亿元以上
10
产出强度
(5分)
达到15,000元/平方米标准,达不到不得分
5
综合评价值
100分
附件4
番禺区政府物业招商项目评价表(购买)
对象
内容
标准条件
最大分值
投资
单位
(30分)
企业知名度
(10分)
全球500强企业、国际知名公司、大型央企;行业龙头企业、同行业排名前5名、上市公司
10
品牌、商标
(5分)
获市知名商标
3
获省著名商标、省名牌
4
获中国驰名商标
5
企业规模
(5分)
年营业额2亿元以下
2
年营业额2至3亿元
3
年营业额4至5亿元
4
年营业额5亿元以上
5
年纳税额
(10分)
1,000万元至1,500万元
5
1,500万元至2,000万元
7.5
2,000万元以上
10
投资
项目
(70分)
所属行业
(10分)
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
10
税收规模
(20分)
500万元以下
5
500万元至1,000万元
10
1,000万元至1,500万元
15
2,000万元以上
20
税收强度
(20分)
达到2,000元/平方米标准,达不到不得分
10
2,000元/平方米至3,000元/平方米
15
3,000元/平方米以上
20
产出规模
(10分)
5,000万元以下
5
5,000万元至1亿元
7.5
1亿元以上
10
产出强度
(10分)
达到20,000元/平方米标准,达不到不得分
5
综合评价值
100分
附件5
番禺区政府物业招商项目评价表(租赁)
对象
内容
标准条件
最大分值
投资
单位
(30分)
企业知名度
(10分)
全球500强企业、国际知名公司、大型央企;行业龙头企业、同行业排名前5名、上市公司
10
品牌、商标
(5分)
获市知名商标
3
获省著名商标、省名牌
4
获中国驰名商标
5
企业规模
(5分)
年营业额2亿元以下
2
年营业额2至3亿元
3
年营业额4至5亿元
4
年营业额5亿元以上
5
年纳税额
(10分)
1,000万元至1,500万元
5
1,500万元至2,000万元
7.5
2,000万元以上
10
投资
项目
(70分)
所属行业
(10分)
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
10
税收规模
(20分)
500万元以下
5
500万元至1,000万元
10
1,000万元至1,500万元
15
2,000万元以上
20
税收强度
(20分)
达到1,500元/平方米标准,达不到不得分
10
1,500元/平方米至2,000元/平方米
15
2,500元/平方米以上
20
产出规模
(10分)
5,000万元以下
5
5,000万元至1亿元
7.5
1亿元以上
10
产出强度
(10分)
达到15,000元/平方米标准,达不到不得分
5
综合评价值
100分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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