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某铁路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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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某铁路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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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某铁路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湖南某铁路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铁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实现“安全无事故”的目标,结合段监理1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本实施细则用于段站前工程各施工单位。
三、编制根据
1、经批准的新建铁路段站前设计文件,建指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
2、国家、铁道部现行铁路工程建设监理规范,设计规范,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3、施工承包合同,监理委托合同,建指下发的有关质量,安全,水保,环保文件。
第二章工程概况新建铁路线至段是铁路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线路从湖南的市村经湖南县、县、县、县至,线路总长178km,工程投资万元,为国家1级铁路干线,目标速度140km/h,计划20年全线建成通车,站前工程总工期为25个月。
我监理站负责的监理一标,范围为:
(不含)DK9+000长乐隧道部分D3K81+600,线路总长为
71、81正线公里。
管内站前施工单位为:
YH1标(中交局)、YH2标(中铁局)、YH3标(中铁局)、PJ1标(中铁局)。
施工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数量如下:
YH1标:
(不含)(不含)(DK9000D1K25+000),线路长度
15、938km,标段内有车站1座,特大桥1座,大桥2座,中桥1座,小桥1座,公跨铁立交桥1座,隧道1座,盖板箱涵76座,倒虹吸管8座,大桥为该标段的重点工程。
YH2标:
南(含)隧道进口段(D1K25+000D3K73800),线路长度
48、072km,标段内有特大桥5座,大桥9座,中桥10座,隧道
9、5座,盖板箱涵143座,倒虹吸管3座,特大桥、双线特大桥、特大桥、特大桥、特大桥、隧道(1562m)、隧道(1458m)、隧道(1970m)、隧道进口段(2960m)为该标段的重点工程。
YH3标:
隧道出口段隧道进口段(D3K73800D3K81600),线路长度
7、8km,标段内有车站1座,中桥1座,隧道2座,隧道出口段(3515m)、隧道进口段为该标段的重点工程。
PJ1标:
起点里程为出站DK9+000站(含)DK257+8
99、382,线路全长2
43、017km,预制钢筋混凝土桥梁77座/5
87、5孔,全线设置车站17个,正线铺轨2
43、017km,站线铺轨
50、876km。
第三章组织机构
一、成立铁路段监理1标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安全生产的领导管理,对重大安全问题做出决策。
总监任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副总监,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各监理小组长为安全小组成员。
在职权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安全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综合部,负责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在不同项目,不同季节,不同时,期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特殊性,专业性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
组织召开现场施工安全工作会议,审核各项安全措施,协调解决施工单位临时出现影响安全的问题。
并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指令,对安全重大问题及时向监理站和建设单位汇报,确保安全生产。
三、安全领导小组安全控制流程图。
四、安全生产检查
1、开工前的安全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是否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是否有紧急预案,紧急预案是否组织了演练。
2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每月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积极配合上级进行专项和重点检查;施工班组每日进行自检、互检、交接班检查。
3、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安检工程师、安全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检查重点:
石方爆破施工、炸药库设置及危险爆炸物品的管理、施工用电、机械设备、模板工程、高空作业、龙门架等。
4、专业性的安全检查针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对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安全、现场的施工技术安全、现场大中型设备的使用、运转、维修进行检查。
第四章安全实施措施
一、路基工程施工建设单位监理总站分站领导小组施工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机构管体系制度和措施具体实施YH1标YH2标YH3标PJ1标、施工现场
1、土石方工程开工前,必须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研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做好现场布置。
现场的办公生活区、机械检修区、物资存放区、施工作业区及施工道路等主要生产和生活设施,应有相应的技术安全措施,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详细说明。
2、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志。
危险地区必须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严禁烟火”等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
场地狭小,行人和运输繁忙的地段,应设临时交通指挥。
3、工地的布置,应全面规划,妥善安排。
遵守有利施工生产、方便职工生活的原则,符合防洪、防火、防雷击、防暑等安全和卫生的要求。
4、采用机械施工时,应制订作业程序和运行路线,确保协调施工,安全生产。
夜间施工应有良好的照明。
5、工地应设工人休息、避雨棚。
6、爆破材料库必须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防鼠要求,必须有良好的通风和防爆照明设备。
库存量及平面位置必须经当地公安机关批准。
库房距厂矿、村镇、人口稠密处所、交通要道及其它建筑物必须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安全距离的确定应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办理。
7、爆破作业必须设炸药加工房,其位置应隐蔽安全,超爆体加工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应有专人负责看管并有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
8、汽油等易燃品库可建成半地下式结构,电石库的室内地面应高出室外地面至少50cm,严禁积水和浸淹。
各种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应分库存放,临时存放在施工现场时,相互间距不得小于30m,距其它建筑物不得小于25m。
永久性、半永久性库房应根据各专业的安全规则办理。
、安全用电
1、所有电气设备的绝缘状况必须良好,各项绝缘指标应达到规定值,凡有裸露带电部位的电气设备和易发生电击危险的区域,都应有符合要求的防护,如围栏、护网、箱、匣等屏护设施。
2、电气设备及其相连机械设备的金属部分,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根据供电系统的特点采取保护性接零或接地措施;手持式电动工具和符合安装条件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安装触电保安器。
3、施工用电的线路及设备,应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设置,并应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规定。
使用期超过六个月则应符合正式电力工程的技术要求。
4、严禁将电线路搭靠或固定在机械、栏杆、钢筋、管子、扒钉等金属件上。
电线路的架设高度,与建筑物的距离以及和公路、铁路等平行或交叉时,应符合铁道部现行的铁路电力设计规范的规定。
5、各种机床、金属设备上所有局部照明及其它易发生电击危险场所的照明和行灯使用36V及以下的安全电压,在金属容器内或特别潮湿的环境中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安全电压的电源应用双线圈变压器,手持行灯应有绝缘良好的手柄和护罩。
6、对电气设备、绝缘用具必须定期检查、测试,防雷设施每年在雷雨季节之前应检测,手持电动工具应由专人管理,每月检查一次,绝缘用具每三个月测试一次,高压绝缘用具,每半年测试一次,凡不合要求的机具,严禁使用。
7、变、配电室不应使用易燃的材料建筑,门向外开,建筑结构应符合防火、防水、防漏、防小动物串入和通风良好的要求;在采用外来电源和自备发电机两个电源交替使用时,必须安设能防止沟通两个电源的连锁装置。
8、安全用电除应执行本规则外,还应按铁道部现行的铁路电力施工规范和铁路电力施工技术安全规则执行。
、路堑开挖
1、路堑开挖时,应经常注意坡面的稳定。
每天开工、收工前应对坡面、坡顶附近进行检查发现有裂缝和坍方的迹象或有危石、危土时,应立即处理。
凡不能处理且对施工安全有威胁时,应暂停施工,并报告上级处理。
2、路堑开挖应自上而下分层进行,严禁掏底开挖。
3、开挖坡面应接近设计坡度,坡面上的松动块石应及时清除干净。
人力挖掘时,两人操作的间距不应小于23m。
严禁在危石下方工作、休息和存放机具。
数人同撬一石,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4、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重叠作业。
5、路堑弃土下方及滚石危及范围内如有运输道路,应采取防护措施,及时清理弃土,并设专人指挥交通。
6、在高于3m的坡面作业,必须拴安全绳;在路堑内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在高陡斜坡、泥泞的地方作业,应注意防滑。
严禁在同一安全桩上拴几根安全绳和在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
7、清理过程中,如发现有瞎炮、残药、雷管等应及时报告,由爆破人员处理。
8、严禁有间发性癫痫、高血压、心脏病和恶性贫血患者担任撬石和高边坡作业。
9、开挖淤泥应事先探测其深度,采取安全措施后施工;挖除有毒或有腐蚀性淤泥时,应备有特殊的劳动保护及医药用品。
10、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出露,应采取临时排水措施后方可继续开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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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弃土应保证路堑边坡和弃土堆自身稳定,其位置与高度,一般应根据地形并考虑对附近建筑物以及农田、水利、河道、交通的安全影响,在采取措施后方得弃土。
12、岩溶地区,对堑顶或基底的岩溶水、上升泉水应进行治理,不得任意堵塞出水口或任意抽水,以免导致突发性坍陷。
、路堤填筑
1、路堤应自下而上分层填筑,土石运、卸与填筑压实的工作面应错开进行。
砌筑边坡应与填心大致保持在同一高度,以防石头翻滚。
2、采用机械填筑时,为保证机械运行的安全,场地必须平整,并在填土边缘设置安全标杆。
3、在泥沼低洼地带填筑路堤,应先作好排水防洪工作。
在施工期间要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控制填土速度并使左右对称,以防突然坍塌。
4、在水中填筑路堤,必须先查明水深、流速并制订打捞抢救措施后,方可进行。
、滑坡、崩塌、岩堆和陡坡开挖
1、在开挖过程中,如发现山体有滑动、崩坍迹象,且危及施工安全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暂停开挖,所有人员和机具撤至安全地点;作好临时排水工作,防止地面水流入滑坡体内加剧滑坡发展;设置必要的观测点,观测变形体的动态变化,并作好记录;及时报告上级处理。
2、滑坡体开挖应符合下列要求:
开挖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自上而下进行,严禁全面拉槽开挖。
弃土不得堆在主滑区内。
开挖挡墙基槽也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分段路槽进行,并加强支撑,及时砌筑和回填墙背土。
不得在滑坡范围内搭盖工棚、堆放机具和居住人员。
3、崩塌、落石和岩堆地段开挖应符合下列要求:
应先清理危石和修建拦截建筑物后再开挖路堑。
应少用爆破或采用控制爆破,以减小爆破震动对崩塌体的破坏作用。
挖掘松散石方,其开挖面坡底不宜过陡,必须将坡面上的松动危石及时清除干净,以防岩体松动脱落而威胁施工安全。
、岩堆的开挖应先做好靠山侧地表水的排除和地下水的处理。
4、陡坡开挖应符合下列要求:
机械开挖,应由有经验的驾驶员担任,并有值班员配合施工。
在半填半挖地段,应先做好靠山侧地表水的排除和地下水的处理。
推土机的推土不得伸入未经压实的松土。
严禁上下重叠作业,必要时可设临时拦挡设备或设防护人员,防止落石伤人。
5、人行道必须设在离开边坡线或主要裂缝5m以外处,并设警告标志。
上下行人宜间隔行走,并做到通过前巡视,通过后检查。
6、雨季不宜开挖堆积体,更不得组织夜间施工。
如需夜间施工,应有良好的照明和安全措施。
、爆破作业
1、渲钎和淬火支架必须牢固。
截断钎子时,开锤及停锤用力应轻,防止滑动或急断。
热钎和冷钎应分开放置,并以标志识别。
操作煊钎的人员工作时,不得赤脚露肩。
2、应将边坡上的松动土石清除干净;并将锤楔、锤把或打眼机的各部杆件详加检查确认完好。
3、打眼人必须思想集中,不得东张西望,谈天说笑。
4、人工打眼时,举锤人立脚处必须稳固,严禁穿高跟鞋。
并应站在撑钎人的侧面,严禁打对面锤。
5、严禁利用胶管内的高压风直接吹散尘埃和石屑。
6、修整高压管路、抽换炮钎、移动或整修凿岩机以及清洁水箱和加水等工作,均应浆有关的风水阀关闭后进行。
7、爆破用品使用前应根据规定要求进行质量检验。
每炮使用的引线长度,应根据燃烧速度决定;燃烧速度应分批分卷进行试验。
引线与雷管的联接,应根据当时所需数量在加工房或指定地上进行;联结时必须使用雷管钳,严禁用牙咬。
8、雷管必须经过检查试爆,电雷管还须检查电阻,生铜锈的雷管严禁使用。
9、起爆药包必须在装药时制作,严禁事先做好放在一边,制作时,严禁直接用雷管插入起爆药包,必须用与雷管直径相同的木条或竹钎先在药包一端插一个深为
1、5倍雷管长度的小孔,然后放入接好引线的雷管,封闭孔口。
10、药包量必须经过计算,浅孔小炮必须采用松动爆破,不得采用抛掷爆破。
采用裸体爆破(工地上亦称裸炮或扒爆破)必须经施工负责人(队长或领工员)的许可,严禁任意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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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装药工作必须由施工负责人(队长或领工员)指定有爆破操作合格证的爆破工执行。
装炮区内,严禁吸烟点火,非装炮人员在装炮开始前,必须撤出装炮地点。
装炮完毕必须检查记录装炮个数、地点,以便起爆后核对有瞎炮,并进行处理。
12、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人员,严禁穿摩擦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
13、严禁使用金属器皿装药,装起爆药包时必须用木、竹棍轻轻送入,不得冲击,不得挤压导火索。
严寒地区冬季严禁使用胶质炸药。
14、用电雷管起爆时,当电线敷设完毕后,应以经过定期检查合格的专用爆破电桥检查电路和总电阻,使其符合要求。
15、爆破材料的领取,应由装炮负责按一次需用量填写领花凭证到库提取。
炸药和雷管严禁由一人同时搬运,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如干电池手电筒等)一起携带运送,搬炸药与拿雷管的人员同行时,两人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爆破材料应直接送达工地,存放在指定地点随用随取。
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严禁乱丢乱放;放炮后的剩余材料应经专人检查核对后及时交还入库,严禁随地存放或带入宿舍。
16、起爆工作应在值班干部监督和统一指挥下进行,行动一致,并与邻队密切联系。
不应在夜间爆破,如必需在夜间爆破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17、在起爆前,警戒区四周必须派设警戒人员,警戒区内的人畜必须撤离,施工机具应妥善安置。
警戒人员必须手持红旗和喊话筒(或口笛)以便显示标志和传达信号。
18、警戒范围,一般小炮应距放炮地点200m以外,用药量较多的爆破,警戒距离应经过计算决定。
19、在有车通过的施工地段,必须与有关运输部门取得密切联系,规定爆破时间。
20、点炮人员必须有计划地依次点炮并选好安全躲炮地点,每人每次点炮超过5炮时,应以信号雷管控制点炮时间。
当点炮人听到信号雷管爆炸后,必须立即停止点炮进入安全区,并将点炮情况向炮工组长详细汇报
。
信号雷管的引线长度应比最短的点炮引线短0、8m,但其总长不得小于
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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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火花起爆在无瞎炮的情况下,20min后,方准进入爆破区检查。
点火必须用导火索或专用点火器材,严禁用火柴,烟头和灯火。
严禁脚踩和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
22、用电雷管起爆时,炮响后必须立刻取下爆破机的手柄,然后摘除电线,待烟尘消散后方可进入爆破区检查。
爆破机的手柄应始终由爆破组长一人携带、使用、保管。
23、在近处有闪电和雷声的时候或在雨云弥漫,有可能突然发生雷电的时候,严禁使用电雷管起爆;有瓦斯地区,严禁使用普通雷管起爆。
24、爆破线路必须与带电的照明线或动力线分开。
25、瞎炮应由原装药人当场处理,如遇特殊情况,经施工负责人(队长、领工员)准许后,可在下次放炮或休息时处理。
瞎炮地点应设明显标志,其周围5m内,严禁人员通行。
残眼应视作瞎炮处理。
26、处理瞎炮必须设立警戒区;处理方法视具体情况决定,可采用下列几种办法:
将引线或电线重行接通,再行起爆。
严禁在残眼中继续打眼。
距瞎炮0、6m打一平行炮眼进行诱爆;但需注意岩层节理情况,在打眼地点不得有连通瞎炮之裂纹。
能安全妥善地取出堵塞物时,可重装起爆药包,进行起爆。
27、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执行。
、路基支挡工程
1、严禁上面砌筑下面勾缝。
片石改小工作,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
护墙砌筑时,坡脚下严禁站人。
2、严禁在砌好的坡面上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
3、支顶危石悬岩,或采用嵌补综合防护等工点应按专门工点要求,制定相应安全措施进行施工。
4、喷射混凝土防护岩面时,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得单人作业,并严格按操作顺序施工。
工作区域其它人员不得入内。
发生故障时,必须先停机后处理。
用机械手操作时,悬臂下严禁站人。
5、坡面锚杆挂网必须设脚手架,严禁攀登锚杆路头。
6、小锚杆整板式挡墙、悬臂式“L”形挡墙、檐式挡墙、托盘式路肩挡墙、槽形挡墙及其它结构形式的挡护工程,应按各工点要求,制订相应安全措施。
7、护坡挡墙的提升作业中应符合下列要求:
护面坡度在等于及陡于10、5时,可采用普通脚手架施工。
使用井字架、吊篮提升法时,可按铁道部现行的铁路房屋建筑施工技术安全规则的规定执行。
护墙面坡度缓于10、5时,应采用台阶式脚手架施工。
当选用爬坡车作提升设备时,其地垄、钢丝绳吊沟等设施应按铁道部现行的铁路桥涵施工技术安全规则执行。
爬坡车轨道铺设必须平顺、牢固,操纵室位置不得与轨道在同一轴线上,并应有良好的瞭望条件。
使用吊斗提升时,装载物不得超过吊斗帮。
使用平板提升时,平板应设有防护栏杆及停留装置。
8、支撑渗沟开挖深度超过
1、5m时,必须加设临时支撑。
在路基填方边坡开挖支撑渗沟,当列车通过时应停止工作。
渗沟开挖深入到坡脚时,线路应设吊轨梁施工。
9、支撑渗沟施工,应在准备好填筑材料后再行开挖。
挖后应立即回填,防止雨水浸泡基坑引起坍方,危及人身和行车安全。
10、施工前应设观察桩,由专人观察滑动情况,若有变动及时通知工作人员撤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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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挖孔桩口必须设有防止地表水和雨水流入的设施。
12、人员上下可用软梯和其它安全设施。
软梯的一侧应设置安全绳。
人员上下不得带任何工具材料。
孔下放炮时,应先收梯子,防止损坏。
13、挖孔桩应根据地质条件,经过计算确定护壁支撑,分节高度可为0、6
2、0m,挖一节支一节,不应在土石层变化和滑床面处分节。
14、基坑土由1t卷扬机吊起,每次吊起不得超过0、2m3。
装载弃土用活底桶作吊斗时,应有双套防开保险装置。
吊斗吊出孔口后,孔口应用木板盖严。
吊出的弃土,应立即运走。
15、孔下工作人员不宜超过2人,必须戴安全帽。
孔下必须设掩避所,当重物超吊时,人员必须躲避。
须有起吊联系信号,统一指挥。
随时测量孔下O
2、CO、CO
2、NO、NO2及瓦斯含量,超标时应增设通风设施。
16、孔下爆破,必须经过设计计算,每次放炮需送入孔下的爆破用品不能超量。
导火索应有足够长度能使点炮人员安全撤离为止。
点炮人员上软梯时应腰拴安全绳,孔口必须有人收绳。
深孔内爆破,宜用电雷管。
17、孔下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18、钢筋进孔必须吊装入内,严禁抛掷。
19、钢箍从下向上顺序绑扎,绑扎时应加设脚手板并拴好安全带,严禁攀扶钢箍上下。
20、灌注混凝土必须用漏斗和导管,严禁向下抛掷。
孔口除漏斗位置外,其余必须用木板盖住,防止杂物下落伤人。
二、施工机械安全
1、严禁酒后操作,严禁疲劳,严禁在患病和精神失常时驾驶和操作机械。
2、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精神集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施工作业前,操作人员首先应听取施工技术人员现场交底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4、作业前,应对机械作详细的检查,严禁机械带病作业。
5、机械发动时,用手摇起动,必须五指并拢。
用拉绳缠在手上。
在操作机械前要确认机械周围和作业场地没有闲人和障碍物,发出信号后,方可开始作业。
6、机械作业时,严禁人员上下驾驶室内不得超员。
驾驶室外严禁搭乘人员。
7、严禁机械超荷载作业,不得随意扩大机械使用范围。
8、夜间作业时,机械上应装有足够的照明设备,作业场地应有辅助照明设备,工作视线不清时不得作业。
9、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有专人指挥。
指挥人员应站在距作业地点510m的安全地带,便于操作人员看清的地方,操作人员只能接受一个指挥人员发出的规定手势信号,当看清手势信号后方能作业。
10、应保证机械的喇叭、雨刮器、转向指示灯、倒车警报器和其它警报装置能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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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施工中遇下列情况应立即停工,待恢复作业安全后,方可继续施工。
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坍塌危险时;气候突变,发生暴雨、雷雨或水位暴涨及山洪暴发时;在爆破警戒区内发出爆破信号时;工作场地发生交通堵塞或严重干扰时;地面出现陷车或机械运行道路发生打滑时;施工标志丢失,防护设施毁坏失效时;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和运行时;夏季气温超过40时。
12、在电杆附近挖土时,其周围必须加固。
对于不能取消的拉线、地垄及杆身,应留出土台。
土台半径:
电杆为1
1、5m,拉线为
1、5
2、5m,并视土质情况决定坡度,土台周围应插标杆警示。
13、机械添加燃油、润滑油时,严禁烟火。
三、桥涵施工明挖基础施工
1、开挖基坑时应根据规定的基坑边坡开挖,分层下挖到符合基底承载力要求的设计高程为止。
严禁采用局部开挖深坑,从底层向四周掏土的方法施工。
2、处在土石松动坡脚下的基坑,应做好安全防护设施。
3、在粉砂、细砂层开挖基坑时,应进行基底涌砂验算,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基坑开挖需要爆破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办理。
5、用吊斗出土时,应设有信号指挥。
土斗上应拴溜绳,装土或卸土后应将斗门关好。
吊机扒杆和土斗下面严禁站人。
6、机具、材料、弃土等应堆放在基坑边坡周边安全距离以外。
7、基坑顶面边坡以外的四周,应开挖排水沟,并经常保持畅通。
8、灌筑混凝土基础时,应搭设灌筑平台及运料走道,并设置栏杆。
当漏斗孔挪移时,漏斗外边空隙应封闭严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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