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实务知识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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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实务知识点
1、加油站内车道或停车位宽度应按车辆类型确定。
CNG加气母站内单车道或单车停车位宽度,不应小于4.5m,双车道或双车停车位宽度不应小于9m;其他类型加油加气站的车道或停车位,单车道或单车停车位宽度不应小于4m,双车道或双车停车位宽度不应小于6m。
2、加油和CNG加气合建站按汽油、柴油储存罐和CNG储气罐的容积划分为二个等级
3、总容积超过50m3或单罐容积超过20m3的地上储罐应设置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其冷却水供给强度不应小于0.15L/(m2,s),着火罐的供水范围应按其全部表面积计算,距着火罐直径与长度之和0.75倍范围内的相邻储罐的供水范围,可按相邻储罐表面积的一半计算。
4、加油和液化石油气加气合建站消火栓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15L/S,连续消防给水时间不应小于lh。
5、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内有计算机,对供电质量要求较高,中央消防控制盘、火灾自动报警设备,一般都布置在单元控制室内,可与热工控制装置联合供电。
消防水泵是全厂消防水系统的核心,其动力必须得到保证,单机容量为25MW以上的火力发电厂应按Ⅰ类负荷供电,单机容量为25MW及以下的火力发电厂应按Ⅱ类负荷供电。
6、飞机库内的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确有困难的局部开口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卷帘。
防火墙上的门应采用在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门或卷帘应与其两侧的火灾探测系统连锁关闭,并应同时具有手动和机械操作的功能。
7、地铁车站疏散楼梯和疏散通道的宽度要求
1)公共区单向通行人行楼梯宽度不应小于1.8m,双向通行不应小于2.4m。
2)设备、管理区房间单面布置时,疏散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2m;双面布置时,不应小于1.5m。
3)区间通向站台的人行楼梯宽度,不应小于1.1m。
4)区间风井内的疏散楼梯及消防专用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2m。
5)乘客出入口通道的疏散路线应各自独立,不得重叠,也不得设置尽端式袋形走道、门槛和有碍疏散的物体。
当两出入口汇集合用同一个疏散通道出地面时,应视为一个安全疏散口。
8、建筑高度大于32m的高层汽车库、室内地面与室外出人口地坪的高差大于10m的地下汽车库,应采用防烟楼梯间;其他车库应采用封闭楼梯间;楼梯间和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疏散楼梯的宽度不应小于1.1m
9、汽车库、修车库的汽车疏散出口总数不应少于2个,且应布置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
以下汽车库、修车库的汽车疏散出口可设置1个:
①Ⅳ类汽车库;②设置双车道汽车疏散出口的Ⅲ类地上汽车库;③设置双车道汽车疏散出口、停车数量小于等于100辆且建筑面积小于40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汽车库;④Ⅱ、Ⅲ、Ⅳ类修车库。
10、泡沫一水喷淋系统对于扑救汽车库火灾具有比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更好的效果,对于Ⅰ类地下汽车库、Ⅰ类修车库、停车数大于100辆的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等一旦发生火灾扑救难度大的场所,可采用泡沫一水喷淋系统,以提高灭火效力
11、设置在汽车库、修车库内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应设置在汽车库停车位的上方或侧上方。
对于机械式汽车库,应按停车的载车板分层布置,且应在喷头的上方设置集热板。
错层式、斜楼板式汽车库的车道、坡道上方均应设置喷头。
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选用快速响应喷头。
12、根据应用方式,水喷雾系统可设置在不同的场所和部位。
(1)固定式水喷雾灭火系统可设置在以下场所:
①建筑内燃油、燃气的锅炉房,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充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自备发电机房;②单台容量在40MW及以上的厂矿企业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单台容量在90MW及以上可燃油油浸电厂电力变压器,单台容量在125MW及以上的独立变电所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
(2)自动喷水一水喷雾混合配置系统适用于用水量比较少,保护对象比较单一的室内场所,如建筑室内燃油、燃气锅炉房等。
(3)泡沫一水喷雾联用系统适用于采用泡沫灭火比采用水灭火效果更好的某些对象,或者灭火后需要进行冷却,防止火灾复燃的场所。
如,某些水溶性液体火灾,采用喷水和喷泡沫均可达到控火的目的,但单独喷水时,虽控火效果比较好,但灭火时间长,造成的火灾及水溃损失较大;单纯喷泡沫时,系统的运行维护费用又较高。
又如,金属构件周围发生的火灾,采用泡沫灭火后,仍需进一步防护冷却,防止泡沫灭火后因金属构件温度较高而导致火灾复燃,对于类似场所,可采用泡沫一水喷雾联用系统。
目前,泡沫一水喷雾联用系统主要用于公路交通隧道。
13、汽车库、修车库应设置消防给水系统,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IV类修车库和停放车辆不大于5辆的I、II级耐火等级的汽车库可不设消防给水系统。
14、一、二级多层汽车库的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2500m2,修车库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0m2当修车部位与相邻使用有机溶剂的清洗和喷漆工段采用防火墙分隔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4000m2。
15、汽车库室内任一点至最近人员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不应大于45m,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其距离不应大于60m,对于单层或设置在建筑首层的汽车库,室内任一点至室外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60m。
16、汽车疏散坡道的净宽度,单车道不应小于3.0m;双车道不应小于5.5m。
17、汽车库、修车库的汽车疏散出口总数不应少于两个,且应布置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
以下汽车库、修车库的汽车疏散出口可设置1个。
1)Ⅳ类汽车库。
2)设置双车道汽车疏散出口的1类地上汽车库。
3)设置双车道汽车疏散出口、停车数量小于等于100辆且建筑面积小于40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汽车库。
4)Ⅱ、III、Ⅳ类修车库。
18、甲、乙类生产的洁净厂房,宜采用单层厂房。
其防火墙间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单层厂房应为3000m2,多层厂房应为2000m2。
19、在一个防火分区内,其洁净生产与非洁净生产区域之间应设置非燃烧体隔墙完整分隔。
隔墙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不燃烧材料。
当隔墙上设置观察窗时,窗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9h。
穿过隔墙或楼板的管线周围空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紧密填塞。
20、乙类生产的高层洁净厂房内最远工作地点或洁净区疏散口到外部出口的距离不得大于30m。
21、根据机房的使用性质、管理要求及重要数据丢失或网络中断在经济或社会上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程度,可将电子信息机房分为A、B、C三级。
22、A级计算机房及面积大于140m2的信息机房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按一级保护对象的要求进行设置,面积小于140m2的B级计算机房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按二级保护对象的要求进行设置。
23、建在森林、郊野的古建筑周围应开辟宽度30m~50m的防火隔离带,并在秋冬季节清除30m范围内的杂草、干枯树枝等可燃物。
规模较大的古建筑,确实无法开辟防火间距的,应在不破坏原有格局的基础上,设置防火墙、水幕等防火分隔设施
24、一般来说,人防工程每个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应大于500m2。
当设置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增加1倍;局部设置时,增加的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倍计算。
25、石油产品可分为:
石油燃料、石油溶剂与化工原料、润滑剂、石蜡、石油沥青、石油焦等六类。
其中,石油燃料产量最大(约占石油产品总量的90%),润滑剂品种最多。
26、石油化工生产过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其一为基本有机化工生产过程。
以石油和天然气为起始原料,经过炼制、热裂解、分离等步骤制得三烯(乙烯、丙烯、丁二烯)、三苯(苯、甲苯、二甲苯)、乙炔和萘等基本有机原料的生产过程。
其二为有机化工生产过程。
在“三烯、三苯、乙炔、萘”的基础上,通过各种合成步骤制得醇、醛、酮、酸、酯、醚、酚、腈、卤代烃等有机原料的生产过程。
其三为高分子化工生产过程。
在以上基本有机原料和有机原料的基础上,通过各种聚合、缩合步骤制得合成纤维、合成塑料、合成橡胶等最终产品的生产过程。
27、大多数油料,如原油、汽油、柴油、润滑油等均应采用常压储罐储存。
液化石油气、丙烷、丙烯、丁烯等高蒸气压产品一般采用压力储罐储存(低温液化石油气除外)。
只有常温下饱和蒸气压较高的轻石脑油或某些化工物料采用低压储耀储存。
28、半地下储罐是指罐底埋深不小于罐壁高度的一半,且罐内最高液面不高于储罐附近(周围4m范围内)地坪3m的储罐。
其优点是油料蒸发损耗低、火灾危险性小、油料着火也不易危及相邻油罐,对消防设施的设置要求减少,有一定的隐蔽能力。
29、火炬具有净化、排放并使可燃性气态物质燃烧而消除可燃性的作用。
当火焰脱离火炬和熄灭时,会有大量的有毒和可燃气体进入大气,因此火炬的顶部应设长明灯或其他可靠的点火设施。
火炬燃烧嘴是关系到排出气体处理质量的重要部件,要求其喷出的气流速度要适中,一般控制在音速的1/5左右,即不能吹灭火焰,也不可将火焰吹飞。
30、放空管一般应设在设备或容器的顶部,室内设备安设的放空管应引出室外,其管口要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设备2m以上。
此外,连续排放的放空管口,还应高出半径20m范围内的平台或建筑物顶3.5m以上;间歇排放的放空管口,应高出10m范围内的平台或建筑物顶3.5m以上;平台或建筑物应与放空管垂直面呈45°。
31、一般可分为常压储罐、低压储罐和压力储罐。
常压储罐的最高设计内压为6kPa(表压),低压储罐的最高设计内压为103.4kPa(表压)。
设计内压大于103.4kPa(表压)的储罐为压力储罐。
32、储罐按储罐结构形状分类:
一般可分为立式圆筒状、卧式圆筒状和特殊形状三类。
立式储耀按罐顶结构又可分为固定顶储罐和活动顶储罐两类。
固定顶有锥顶和拱顶两种。
活动顶有外浮顶和内浮顶两种。
卧式储罐有圆筒形和椭圆形两种。
特殊形状的储罐有球形罐、扁球形罐、水滴形罐。
特殊形状的储罐在容量相同的情况下,液体蒸发面对所储油料的体积之比值较小,这些形状的储罐能将储罐产生的应力均匀地分布在金属结构上,应力分布较为合理,能承受较高的压力。
特殊形状的储罐多用于储存高蒸气压的石油产品,如液化石油气、丙烧、丙烯、丁烷等。
33、铁路油罐车装卸作业的火灾危险性很大,必须采取有力的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装卸油品操作人员都要穿戴防静电工服、工帽、工鞋和纯棉手套。
①装卸前:
装卸作业前,油罐车需要调到指定车位,并采取固定措施。
机车必须离开。
操作人员要认真检查相关设施,确认油罐车缸体和各部件正常,装卸设备和设施合格,找桥、鹤管、铁轨的静电跨接线连接牢固,静电接地线接地良好。
②装卸时:
装卸时严禁使用铁器敲击罐口。
灌装时,要按列车沿途所经地区最高气温下的允许灌装速度予以灌装,鹤管内的油品流速要控制在4.5m/S以下。
雷雨天气或附近发生火灾时,不得进行装卸作业,并应盖严油罐车罐口,关闭有关重要阀门,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
③装卸后:
装卸完毕后,需静止至少2min后,再进行计量等作业。
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整理归放工具,切断电源。
34、卸油人员进入岗位后要检查油罐车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作业现场要准备至少一只4kg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和一块灭火毯。
油罐车熄火并静置不少于3min后,卸油人员连好静电接地,按工艺流程连接卸油管,确认无误后,油罐车司机缓慢开启卸油阀,开启速度控制在4r/min以下。
卸油过程中,卸油人员和油罐车司机不得远离现场。
易燃油品极易挥发,严禁采用明沟(槽)卸车系统卸车。
雷雨天不得进行卸油作业。
35、在输送有爆炸性或燃烧性物料时,要采用氮气、二氧化碳等惰性气体代替空气,以防燃烧和爆炸发生。
选用蒸汽往复泵输送易燃液体可以避免产生火花,安全性较好。
只有对闪点高及沸点在130℃以上的可燃液体才用空气压送。
在化工生产中,用压缩空气为动力输送酸碱等有腐蚀性液体的设备要符合压力容器相关设计要求,满足足够的强度,输送此类流体的设备应耐腐蚀或经防腐处理。
36、站台、站厅公共区内的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用电光源型,并应设置在柱面或墙面上。
标志的上边缘距地面不应大于1m,间距不应大于20m或不应超过二跨柱间距。
宜在相对应位置吊顶下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其下边缘距地面不应小于2.2m。
37、有人值守的车站设备、管理用房的门当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时,其房间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40m,当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其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20m。
38、隧道为狭长建筑,其防火分区按照功能分区划分。
隧道内应采用防火墙或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耐火构件将隧道附属构筑物(用房),如辅助坑道以及专用避难疏散通心、独立避难间等与隧道分隔开,形成相互独立的防火分区。
39、风险评估包括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三个步骤
40、火灾风险评估的基本流程有以下几方面:
①前期准备;②火灾危险源的识别;③定性、定量评估;④消防管理现状评估;⑤确定对策、措施及建议;⑥确定评估结论;⑦编制火灾风险评估报告。
41、火灾危险源主要分为客观因素和人为因素。
客观因素包括:
①电气引起火灾;②易燃易爆物品引起火灾;③气象因素引起火灾。
火灾的起数与气象条件密切相关,影响火灾的气象因素主要有大风、降水、高温以及雷击。
人为因素包括:
①用火不慎引起火灾;②不安全吸烟引起火灾;③人为纵火。
42、影响防火间距的主要因素有:
①热辐射;②热对流;③建筑物外墙开口面积;④建筑物内可燃物的性质、数量和种类;⑤风速;⑥相邻建筑物的高度;⑦建筑物内消防设施的水平;⑧灭火时间的影响。
43、按照危险源在事故发生、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危险源可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危险源是指产生能量的能量源或拥有能量的载体。
它的存在是事故发生的前提,没有第一类危险源就谈不上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意外释放,也就无所谓事故。
由于第一类危险源在事故时释放的能量是导致人员伤害或财物损坏的能量主体,所以它决定着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
第二类危险源是指导致约束、限制能量屏蔽措施失效或破坏的各种不安全因素。
它是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必要条件,如果没有第二类危险源破坏第一类危险源的控制,也就不会发生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意外释放。
第二类危险源出现的难易决定事故发生可能性的大小。
44、耐火等级为二级的高层建筑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为30m。
45、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营业厅、展览厅,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适当增加,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不应大于4000m2。
2)设置在单层建筑内或仅设置在多层建筑的首层内时,不应大于10000m2。
3)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不应大于2000m2。
46、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防火要求
1.这些竖井应分别独立设置
2.井壁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不燃性墙体
3.墙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4.髙度不超过100m的髙层建筑,其电缆井、管道井应每隔2、3层在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性墙体作防火分隔;建筑髙度超过100m的建筑物,应每层作防火分隔
5.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吊顶、走道等相连通的孔洞,应用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严密填实
47、柴油发电机房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布置在建筑物的首层及地下一、二层,不应布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柴油发电机应采用丙类柴油作燃料。
2)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50h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3)机房内应设置储油间,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8h的需要量,且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发电机间隔开的方式;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4)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
5)应设置与柴油发电机容量和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
48、丁、戊类物品本身虽然是难燃或不燃的,但其包装材料很多是可燃的,如木箱、纸盒等,其火灾危险性属于丙类。
49、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与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丁、戊类厂(库)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
甲类物品库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0m。
50、未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丙类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厂房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4000m2。
未设自动灭火系统的砖混结构单层棉织品库房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700m2。
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甲类单层厂房、耐火等级为二级,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3000m2。
51、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营业厅、展览厅,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适当增加,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不应大于2000m2。
未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地下层最大防火面积不应大于500m2
52、燃油锅炉房、油浸电力变压器室设置在民用建筑内时,直燃机房人员疏散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至少应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从机房最远点到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超过35m。
疏散门应为乙级防火门,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0m不燃烧体的防火挑檐或不小于1.20m的窗间墙。
故答案选项为C。
53、消防电梯应设置前室或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
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m2,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m2;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0m2,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m2。
54、消防电梯的设置范围:
①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
②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髙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③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大于10m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
符合下列条件的建筑可不设置消防电梯:
①建筑高度大于32m且设置电梯,任一层工作平台上的人数不超过2人的高层塔架。
②局部建筑高度大于32m,且局部高出部分的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的丁、戊类厂房。
55、剧院、电影院、礼堂、体育馆等观众厅内疏散走道的净宽度,应按每百人不小于0.6m的净宽度计算,且不应小于1.0m;边走道的净宽度不宜小于0.8m。
56、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
除单、多层住宅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应急照明灯具:
①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②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他房间。
③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超过200m2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
④建筑面积超过1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中的公共活动场所。
⑤公共建筑中的疏散走道。
57、多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除与敞开式外廊直接相连的楼梯间外,均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具体如下:
①医疗建筑、旅馆、老年人建筑;②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建筑;③商店、图书馆、展览建筑、会议中心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④6层及以上的其他建筑。
58、封闭楼梯间的设置要求:
①封闭楼梯间应靠外墙设置,并设可开启的外窗排烟,当不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按防烟楼梯间的要求设置。
②建筑设计中为方便通行,常把首层的楼梯间敞开在大厅中。
此时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措施与其他走道和房间隔开。
③除楼梯间门外,楼梯间的内墙上不应开设其他的房间门窗及管道井、电缆井的门或检查口。
④高层建筑、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人员密集的多层丙类厂房设置封闭楼梯间时,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其他建筑封闭楼梯间的门可采用双向弹簧门。
59、锅炉房的门应直通室外或直通安全出口;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m的不燃性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2m的窗檻墙。
锅炉房与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性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隔开。
在隔墙和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当必须在隔墙上开设门窗B寸,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
当锅炉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00m3,且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锅炉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60、当锅炉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00m3,且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锅炉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61、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用房受条件限制必须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
②变压器室的门均应直通室外或直通安全出口;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m的不燃性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20m的窗槛墙。
③变压器室与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性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隔开。
在隔墙和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当必须在隔墙上开设门窗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
④变压器室之间、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墙隔开。
⑤油浸电力变压器、多油开关室、高压电容器室,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
油浸电力变压器下面应设置储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储油设施。
⑥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
⑦应设置与油浸变压器容量和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
62、符合下列条件的建筑可不设置消防电梯:
1.建筑高度大于32m且设置电梯,任一层工作平台上的人数不超过2人的高层塔架;2.局部建筑高度大于32m,且局部高出部分的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的丁、戊类厂房;3.建筑髙度为24m的办公楼
63、采用预制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500m2,且容积不宜大于1600m3
一个探测区域的面积不宜超过500m2;从主要人口能看清其内部,且面积不超过1000m2的房间,也可划为一个探测区域;红外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和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的长度,不宜超过100m;空气管差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长度宜为20-100m。
64、应急照明回路沿电缆管井垂直敷设时,公共建筑应急照明配电箱供电范围不宜超过8层,住宅建筑不宜超过16层;
65、当采用中压柴油发电机组时,在火灾确认后要在60s内供电
66、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一类建筑的财贸金融楼、图书馆、书库、重要的档案楼、科研楼和旅馆的消防水泵火灾时持续运行时间为3h,其他高层建筑为2h;用于防火卷帘的水幕泵火灾时持续运行时间为3h;消防电梯火灾时持续运行时间应大于消防水泵、水幕泵火灾时持续运行时间;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加压风机、防排烟机火灾时持续运行时间要大于90min;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人于100000m2的公共建筑,火灾时持续运行时间要大于60min;其他建筑要大于30min。
67、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的
1)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m2的厂房(仓库)。
2)体积大于5000m3的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楼以及展览建筑、商店、旅馆、病房楼、门诊楼、图书馆等。
3)特等、甲等剧场,超过8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和电影院等,超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等。
4)建筑高度大于15m或体积大于10000m3的办公楼、教学楼、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等其他民用建巩。
5)其他高层民用建筑。
6)建筑高度大于21m的住宅建筑。
对于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当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内消火栓,消防竖管的直径不应小于65mm。
7)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
68、室内最大净空高度不超过8m,且保护区域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m2的民用建筑可局部应用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9、用于灭火、控火目的时,系统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45s;用于液化气生产、储存装置或装卸设施的防护、冷却目的时,系统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60s,用于其他设施的防护、冷却目的时,系统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300s。
70、根据应用方式,水喷雾系统可设置在不同的场所和部位。
(1)固定式水喷雾灭火系统可设置在以下场所:
①建筑内燃油、燃气的锅炉房,可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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