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安全员B证考试重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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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安全员B证考试重点
第一章安全生产管理概述
一、、我国安全生产历史简介
1.1956年5月25日‘提出三大规程:
工厂安全卫生规定、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
2社会主义管理的基本原则:
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
3、1963年国务院发布五项规定:
(1)、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
(2)、关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关于安全生产教育。
(4)、关于安全生产的定期检查。
(5)、关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多年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的总结
5、2010年7月19日,国务院发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个工作的通知》会议主要精神:
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6五大高危行业:
矿山企业、建筑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
建筑业:
安全事故排第一,死亡人数排第二。
7、企业经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做的五到位:
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6、2004年1月7日《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出台的目的和意义:
(1)、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
(2)、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督管理。
(3)、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4)、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5)、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正规化和法制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7、2012年4月1日实施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的主要内容:
(1)、基本规定、安全目标。
(2)、安全生产管理组织的这人体系。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5)、安全生产资金制度。
(6)、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8、安全理论发展的四个阶段:
(1)劳动保护和工伤事故理论阶段(较长时间)。
(2)、事故致因和事故预防理论阶段。
(3)、安全科学理论的初级阶段
(4)、、安全科学理论的新阶段
9、安全科学在1992年1月1日获得一级学科地位。
10、安全生产中介机构:
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专业从事安全生产咨询服务的社会法人组织。
安全生产概念
一、安全生产概念:
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保证人身健康与生命安全,保证财产不受损失,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进步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行动。
简称:
人身、财产、环境。
二、劳动保护:
与安全生产的共同点:
保证人的健康和安全。
定义:
对象是从事生产的劳动者。
四、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格局:
(1)现在的格局和体制: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与社会广泛支持。
(2)、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基础:
企业负责。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企业。
第三节安全生产管理的原理和基本方法
一、管理的四要素:
(1)\主体:
管理者——谁来管
(2)客体;被管理对象——管什么
(3)、手段和方式方法——怎么管
(4)目的——为什么管。
二、管理各种的基本特征:
创新。
三、安全生产管理的概念
为安全生产工作所做的一系列活动。
四、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原理:
1、系统原理;是指若干相互作用有相互依赖的部分组合而成的具有特定功能并处于一丁环境中的有机整体。
2、整分合原理——联系封闭的回路——上传下达
3、反馈原理
4、人本原理;以人为本,以调动人的积极性。
人本原理的二级原理:
能级原理、动力原理、激励原理。
五、安全生产的管理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____安全生产方针的核心。
六、安全生产管理的八大原则:
1、基本原则:
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
2.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原则
管理人员、农民工、临时工(每年至少一次)。
3、五同时
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七、基本措施
一硬件:
安全技术措施。
二软件:
安全教育、安全管理
八、安全文化
企业文化是企业物质和精神文化的总称;
硬件:
物质、软件:
精神。
第二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础
第一节我国法律法规概述
一、法律规范的种类:
1命令式:
对权力和义务的规定十分明确,而且必须履行,不允许人们以任何方式变更和违反。
2、禁止性:
严禁、禁止、不得、不许、不准。
二、法律规范的效力:
时间——什么期间
空间——什么地方
对人——对什么人有效
1、时间效力分:
有效时间、失效时间和溯及力。
2、人的效力:
自然人、法人、中国人、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
第二节法律责任的基本理论
一、法律责任:
一般:
责任法定、责任自负。
特殊:
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连带责任
二、法律责任的种类:
民事分侵权和违约
三、行政法律责任
1主体:
具有法定职权的行政主体。
3、基本原则;
处罚法定、:
主体合法、程序合法、依据合法。
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原则。
从重原则
追诉时效:
在2年内为被追诉的,不再处罚。
4、行政处罚的种类:
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许可证和执照、拘留、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行为。
5、行政处罚的程序:
简易、普通、听证和执行。
第二节主要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内容简介
一、特种设备安全法
2014年6月29日通过‘2014年1月1日起实行
包括:
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管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安全监督。
二、2007年3月1日施行的两院公告不仅在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中作为办案依据,在办理其他生产安全刑事案件中也成为重要依据。
三、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的目的:
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及时向社会公布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信息,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不断完善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互通机制。
第五节工程建设相关企业安全生产主要法律责任
一、《特种设备安全法>>
1.使用单位:
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未依法履行报废义务,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的,责令停止使用,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2、生产、经营、使用单位:
擅自动用、条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的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注销特种设备使用证书。
最严厉的处罚:
停产停业整顿。
3勘察、设计单位:
(1)、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
(2)、采用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的建筑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措施建议的。
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3)监理单位
10-20万罚款
(4)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
处以5-10万罚款
(5)施工单位取得证书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整改仍未达到与其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二、有下列行为的,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
1.、未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的。
2.未按有关规定配备安全员的。
3、三类人员无证上岗、顶岗的。
4、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顶岗的。
5、项目经理无证上岗、顶岗的、脱岗的。
6、未执行《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的。
三、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四、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15万罚款,并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视事故发生级别和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情况,按下列标准执行
1、一般事故,暂扣30-60日
2.、较大事故,60-90日
3、重大事故,90-120日
4、特别重大,吊销。
六、安全生产许可证自吊销决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七、对特种设备事故迟报、谎报、或瞒报的,对单位出5-20万罚款,对主要负责人处1-5万罚款,主要负责人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
八、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责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1、一般事故,罚款10-20万元。
2、较大事故,罚款20-50万元。
3、重大事故,罚款50-200万元。
4、特别重大事故,罚款200-500万元。
第五节建筑施工人员及有关人员安全生产主要法律责任
一、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自刑法执行完毕或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二、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不履行岗位职责,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吊销相关人员的资格
三、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1、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1年,
2、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3、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生不予注册。
4、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人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
四、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有下列行为的:
1、迟报或漏报事故的,处以上一年年收入的40-80%的罚款。
2、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的30%罚款。
3、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的40%罚款。
4、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的60%罚款
5、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的80%罚款.
五、有下列情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7年有期徒刑:
1、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2、安全生产设施或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七、重大伤亡事故是指造成1人以上死亡,3人以上重伤的。
八、建筑施工企业在一个考核年度内,发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对其责任人(企业主要责任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简称三种人)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作出如下处理:
1、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死亡1——2人的,暂扣1年安全生产合格证
2、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死亡3——5人的,暂扣2年安全生产合格证
3、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死亡6——9人的,暂扣3年安全生产合格证
4、发生重大或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注销安全生产合格证,并终身不得从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九、有下列情形的,发证机构应当撤销资格证书:
1、持证人弄虚作假骗取资格证书或者办理延期复核手续的。
2、考核发证机构工作人员违法核发资格证书的。
第三章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与生产安全事故预防管理
第一节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一、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产生
1、2004年1月13日,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在我国诞生。
2、第一次明确了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内容为13项,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了12项条件。
3、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安全生产条件。
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目的与适用范围;
1、目的:
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
五大高危企业。
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管理措施;
1、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前必须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2、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
第一节安全生产条件
一、安全生产条件的提出:
1、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核心内容就是安全生产条件。
3、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为: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二、安全生产条件的定义:
1、13项安全生产条件中,85%是人的因素。
2、研究表明,生产安全事故人的因素为88%,物的为10%.
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1、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经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2、特种作业人员须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四、安全生产条件的特征:
1、认为性
2、前置性。
3、动态性:
不断变化。
4、均衡性,缺一不可。
五、安全生产条件的监督管理
1、监理单位、招投标单位
2、施工企业和实行总承包单位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的监管要求。
六、安全生产条件评价:
1评价方式:
3种,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安全生产条件综合评价
2、评价等级:
Ⅰ、Ⅱ、Ⅲ、Ⅳ、Ⅴ五个等级
第二节劳动者权益保护和监督管理
一、五项权利:
1、依法享受劳动保护。
2、向本单位提出关于劳动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向上级机关反映本单位劳动保护工作的情况。
4、拒绝接受违章指挥。
5、接受劳动保护培训。
二、五项义务:
1、遵守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3、服从生产指挥,遵守劳动纪律。
4、爱护劳动保护设施,正确使用劳动保护装置和用品用具。
5、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劳动者维权的主要途径:
1、不断提高的维权意识和素质。
2、依靠公会组织维护劳动者保护权益。
3、依靠政府监察维护劳动者保护权益。
4、依靠法律手段维护劳动者保护权益。
四、劳动保护用品管理:
1、企业应建立完善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规章制度,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台账,台账保存期不少于2年。
2、企业提出配备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等相关要求。
——制度
3、企业应有相应的管理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相关部门管理
4、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有关规定。
——产品应符合规定
5有关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标准。
——产品应符合标准
6、劳动防护用品有相应的检查要求和记录。
——使用要有记录
7、
第四节危险源识别与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
一、危险源识别
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
二、危险源管理
1、辨识出危险源——识别
2、对重大危险源制定应急预案——安全技术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预案
3、列出危险源清单,进行评价,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控制策划、建档,并对识别及时进行更新——清单
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1、是指隐藏的祸患
2、分一般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3、隐患就是事故,已成为安全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管理理念。
四、事故特征
因果性、随机性、潜伏性、可预防性
五、事故类型
1、一般:
死亡3人以下,重伤10人以下,经济损失1000万以下
2、较大:
死亡3人以伤10人以下,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经济损失1000万以上5000万以下。
3、重大:
:
死亡10人以伤30人以下,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经济损失5000万以上1亿以下。
4、特别重大:
死亡30人以上,重伤100人以上,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六、五大事故伤亡数量排名:
高出坠落、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动
第五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
一、预案的基本要求
1、依据;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程特点、环境特征、和危险等级制定。
2、分类:
综合、专项
3、内容:
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理程序、应急处置要点、注意事项
二、编制;
1、谁编制:
有工程承包单位编制,实行总包的,由总包单位编制,联合承包的,由承包各方共同编制。
2、内容:
(1)、工程基本情况,包括规模、结构类型、开工竣工日期
(2)、项目经理部基本情况,含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等姓名、证书号码。
(3)、施工现场安全事故救护组织,包括具体责任人的职务、联系电话。
(4)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
(5)安全事故救护单位,包括建设工程所在市县医疗救护中心、医院的名称、电话,行驶路线。
三、备案:
所在地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的部门备案。
第四章施工企业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综合管理
第一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一、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概述
1、定义:
是指企业及企业内部各层次所形成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如机构设置、组织形式、决策权限、监督方式、调节机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二、组织形式:
决策层、管理层、操作层
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关系:
1、施工现场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否完善的重要评价依据。
2、体系运转的目的是确保现场的正常运转。
3、体系正常运转的标志是现场的正常运转
4、完善的企业体系应是包括现场在内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第一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概述:
1、符合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标准要求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企业标准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延伸。
2、五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安全生产管理最重要、最基础、最核心的管理制度,
2、动态、封闭
3、施工现场各个部门与人员岗位均应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并以文件的形式确立
4、施工现场各个部门与人员岗位均应合理、有效、目标明确,
5、施工现场各个部门(包括分包单位)负责人与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已进行责任交底,均应在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上签字确认。
三、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专款专用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施工单位应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作业人员进入新岗位或新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检查要求:
是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具体落实,不能照搬照抄企业的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六、生产安全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
1、应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24小时内有一个书面报告。
3、事故处理要求:
(1)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3)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灯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出标记,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的查清事故经过,并对事故责任者追究责任。
(5)事故调查处理的最终目的是举一反三,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第一节安全生产资金管理
一、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
以工程总造价为计提依据
1、矿山工程:
2.5%
2、房屋建设、水利水电、电力、铁路、城市轨道交通为2.0%
3、市政1.5%
二、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2、计划未做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不低于30%,
3、实行总承包的,由总包单位统一管理。
第三节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一、机构设置;
1、应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形成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有效的指导和监督直至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2、机构具有独立的职能部门。
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组成:
总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
1、实行委派制,并有相应的委派管理文件。
2、人员数量要求:
(1)1万平米的不少于1人1—5万的2人,5万以上的不少于3人。
(面积)
(2)工程合同价5000万元一下的不少于1人,5000—1亿的不少于2人,1亿元以上的不少于3人,(工程造价)。
(3)专业分包至少1人;劳务分包50人一下的,1人,50—200人的,2人,200人以上的,3人以上。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项目,在原有规定的标准上增加。
(5)施工作业班组可以设置兼职的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进行监督检查。
三、工作职责:
1、负责日常检查并作好记录。
2、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3、对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4、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5、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6、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第四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使用管理
一、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概述
1、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俗称:
三种人。
二、考核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安全生产知识。
2、每年要参加一次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学时。
第五节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和使用管理
一、特种作业人员包括:
建设部规定
1、起重机械司机、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安装拆卸工(2008年)
2、建筑焊工、建筑施工机械安装质量检验工、桩机操作工、施工现场场内机动车司机。
(2009年增加)。
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职责首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其正式岗位上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期。
三、考核与发证:
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节社会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
一、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保费由施工单位支付,总承包的,由总包单位支付,期限自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二2011年1月1日死亡赔偿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同时一次性发放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第五章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管理
一、安全技术文件建档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档起止时限,应从工程准备阶段到竣工验收合格止。
2、参建单位应对安全技术文件进行归档、建档,并及时向有关单位传递。
3、文件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并应与建设工程安全技术管理活动相符合,手续齐全。
第二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
一、可造成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范围:
1、开挖深度超过3米的(含3米)基坑的土方开挖工程。
2、搭设高度5米以上,搭设跨度10米以上;施工总载荷10kN/㎡及以上,集中线载荷15kN/㎡以上的混凝土模板支撑。
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范围
1、开挖深度超过5米的(含5米)基坑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搭设高度8米以上,搭设跨度18米以上;施工总载荷15kN/㎡及以上,集中线载荷20kN/㎡以上的混凝土模板支撑。
(高支模)
四、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安全管理要求:
1、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办理安全监督手续的,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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