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合同灯具开关插座标.docx
- 文档编号:9736969
- 上传时间:2023-02-06
- 格式:DOCX
- 页数:14
- 大小:24.41KB
最新合同灯具开关插座标.docx
《最新合同灯具开关插座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合同灯具开关插座标.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最新合同灯具开关插座标
第三章、合同文本
工程
采购合同
工程承包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月日
购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供应商: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乙方身份类型:
属于一般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工程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业主:
1.4设计单位:
1.5监理单位:
2货物及数量
2.1本合同所称“货物”是指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及甲方通知要求,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及所有相关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
2.2货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详见附表。
2.3货物的品牌要求为。
2.4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
2.5第2.2款表格中规定的货物数量是暂估数量,是根据工程图纸和工程业主书面指令要求计算的材料需用量,以甲方、乙方、(如有工程监理、工程业主)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量为准。
如货物数量和运抵现场数量超过工程实际需要的数量,则由甲方退还给乙方,并以实际收货数量结算。
如货物数量不足工程实际需要数量,则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3质量要求
3.1本合同项下的供应材料均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
3.2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材料均应符合设计规范规定以及图纸设计的要求。
3.3乙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甲方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4质量保证期
4.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工程业主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以工程业主颁发竣工证书所载日期为准)起计算2年。
4.2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免费提供质量缺陷货物的维修、更换等服务。
乙方必须在接获甲方提出书面要求后2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如有必要,乙方在3日内应指派人员到现场,将有质量缺陷的货物进行维修、更换,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3乙方借故推脱或无理由拒绝甲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要求,甲方或工程业主可以自行解决,并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费用或市场价(以较高者为准)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得到补偿。
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维修或更换后的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6个月。
4.4质量保证期后仍应承担售后服务。
乙方必须在接获甲方或工程业主提出书面要求后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提供相应服务,以达到本工程项目业主满意。
4.5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每批次货物全部型号的由制造商出具的出厂检验报告(材质书)一式4份,复印件均需加盖乙方红色印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
5价格
5.1本合同计价货币、结算货币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
5.2本合同货物单价为固定单价,具体单价细目详见附表。
5.3合同总金额(含增值税普通发票17%):
总价元(大写:
人民币:
)。
其中不含税价款为元,增值税为元。
上述合同总金额是依据甲方在5.2款表格中明确的暂估数量计算得出的暂估总价。
合同最终结算总价以甲方、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等条件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供应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
5.4上述单价、合同总金额以及最终结算总价都已包括货物价款、税金、包装、保险、运输、装卸车、过江过路过桥、以及其他运抵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包括货物被允许用于工程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以及其他所有相关服务。
需要经安装、测试、调试才能满足本合同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的,该单价、合同总金额以及最终结算总价已包括了测试、调试直至满足其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及其支出。
本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履约过程不作调整。
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将材料运输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6支付
1、结算及支付
1.1中间结算
乙方于每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中间结算申请,随附中间结算申请书、中间结算计价表等支撑性材料,中间结算在乙方上报后由甲方根据内部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审批完毕后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结算支付。
1.2最终结算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履约完毕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书面的最终结算申请书,并随附相关支撑性材料,最终结算在乙方上报后由甲方根据内部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甲方审批完毕后出具结算定案表,该定案表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最终结算支付依据。
1.3支付
结算支付方式:
货物进场由甲方会同监理、业主验收合格。
甲方支付工程款后两个月内支付本批货物的70%,其余货款在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至95%,剩余5%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30日内无息返还。
(支付货款时均应扣除根据采购合同应予扣除的其他金额。
)
2、发票
2.1乙方属于以下第种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
(2)小规模纳税人
2.2乙方提供以下第种发票。
(1)提供税率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提供税率为17%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2.3乙方在向甲方申请付款前,应提供与甲方确认付款金额等额的合法、有效、完整、准确的增值税发票。
若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增值税发票,并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止履行合同的义务。
如因乙方不能按期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而导致付款延期的,由其自行承担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4若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或因乙方原因导致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采取补救措施,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
2.5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则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普通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乙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2.6若乙方由一般纳税人身份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或者计税方法发生变化的,或者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并导致甲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或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的,则减少的进项税额或补缴的税款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将支付的任何一笔款项中扣除。
2.7若甲方从合同价款中扣除了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等款项的,乙方仍应按扣除前的合同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2.8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
甲方企业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
地址:
电话:
乙方企业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
地址:
电话:
3、甲方可以网上拨付或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货款。
7供货时间
7.1乙方应分期分批将本合同规定之货物运至工程现场,供货时间为根据甲方通知货物进场起至工程结束。
7.2上款规定之进场时间为拟定供货时间,乙方同意甲方在施工期间根据施工实际进展及现场情况提出“进场计划”确定准确进场时间。
8交货地点
8.1由乙方自行组织运输工具将货物码堆至施工现场或甲方指定点,甲方派员与乙方委托的交货人共同清点数量(尚未开箱的清点箱件数),由甲方收货员签署暂收货物数收条(此收条不作为验收、结算依据)后,由乙方填署《工程物资采购供应验收合格清单》(附件)并提供随件(机)质量证明、技术说明等文件,在商定的时间内,由甲方、乙方、(如有工程监理、业主)依据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等条件共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双方人员共同在该表上签署日期及姓名后作为价款结算与支付的依据。
8.2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应立即将该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在供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乙方除应承担产品丢失、毁损的风险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8.3交货方式:
甲方现场按实际签收数量方式按实计量,双方签字确认。
9供货方式
9.1乙方必须配合全部工程的进度计划要求供应合同项下货物。
根据本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现场存放要求,供货时间可能在工程进行中适当修订,甲方应在计划修订后2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应按照修订后的计划,以甲方说明的次序方式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供应货物,但甲方应给予乙方合理的供货准备时间。
9.2除9.1款约定的情形外,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最终确定的“进场计划”将货物运抵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并履行本合同项下其它义务。
9.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论乙方因客观阻碍或是其自身原因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或进度计划的要求按时交货时,乙方均应在相关情况发生后24小时内以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原因以及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
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采取如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1)变更、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2)解除或部分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除在本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下,乙方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在甲方另行采购部分或全部货物的情况下,乙方承担的损失赔偿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由此造成的价格差额,该差额为以下费用之较高者:
(1)当前市场价与相应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
(2)甲方在接受货物时发生的实际费用与相应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
(3)如因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或进度计划的要求按时交货,亦未履行及时通知义务,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在此情况下遭受的误期损失。
9.4甲方需要货物数量多于上述暂估数量时,乙方同意积极配合进行生产、供应以满足工程施工的实际需要,且单价以本合同确认价为准。
9.5乙方应承担货物运抵指定地点并经甲方检验确认接收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9.6乙方被认为已经对工地现场的交通情况和工程当地政府运输时限及通道的限制规定(不论是正常的或临时的)有充分的了解和理解,不应因此提出索赔或要求延长或不合理地变更交货期限。
9.7乙方应承担运输和在指定地点负责指导卸货、码堆的义务,并承担相关费用。
9.8乙方装车、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安全,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责任自负。
9.9乙方装卸、运输中应做相应的环保措施,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因环保造成的一切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9.10乙方必须对自身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应自带安全防护用品,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人员伤害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补偿甲方及其它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9.11乙方进入工地现场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进场车辆必须听从调度,遵守甲方现场文明工地等有关管理制度。
对不听从甲方管理的人员、车辆,甲方有权清理出场。
由此影响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10双方负责代表
10.1甲方指定身份证号为其现场负责收货及验货代表。
乙方须将货物运至工地交甲方现场代表签收确认方为有效。
10.2乙方指定身份证号为其供应货物及办理有关验货、支付事项的代表。
到货数量及质量验收须由乙方代表与甲方代表共同签署确认方为有效。
10.3合同双方更换各自代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以保证双方货款顺利交接。
11包装
11.1除非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国家或企业标准及惯例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
这种包装应适于长途及工程所在地短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炸和利于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施工现场。
包装也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并满足甲方要求;乙方应承担由于违反上述规定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11.2乙方应在每一批货物中附至少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采用集装箱或中型包装箱装用的,应在每一包装单位中附一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11.3装箱单应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乙方、收货人、发货地、交货地、承运人等。
有特殊保护措施要求的货物,应在相应位置标示“向上”、“向下”、“易碎”、“防水”等装卸警示标志,以保证装运过程符合保护货物质量的要求。
12检验
12.1产地检验:
除非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根据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乙方应在生产、加工或制造地点按制造商标准和本合同要求的标准进行质量检验。
在发货之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查,并出具其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书附于货物包装。
12.2现场到货检验:
货物运送到工地现场卸车后,由甲方会同有关人员(工程业主或监理单位)共同检验,检验方式为随机抽样检查或全面检查。
12.3过程检验:
在所有货物的使用过程中,甲方有权对分批打开包装的货物进行外观、质量、性能等的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乙方,对于部分或者全部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详见以下第16条。
13权利瑕疵担保
13.1乙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受委托代理销售权,并向甲方出具相关凭证。
乙方亦保证交付的货物不附有任何担保权或其他留置权。
如第三方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13.2乙方须保障甲方在工程所在地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指控。
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14乙方合同附随义务
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有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材质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按照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规定及甲方要求,提供所有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
14.2乙方应提供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法等资料。
如果乙方是本合同所述货物生产厂商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委托书或其他销售证明文件。
14.3如所供货物为专业性较高的产品,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或工程业主提供操作及维修人员的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应包括:
基本原理、操作使用、维修保养等。
14.4乙方须在样品资料和样品上盖章,以证明乙方已按合同要求检查并确认该等资料作为货物检验之依据。
提交资料与合同其他文件规定可能存在不符时,应明确说明以其他文件规定为准。
乙方应对提交资料中各参数的准确性负责。
14.5乙方需提供货物的仓储、保管及使用的有效建议,确保所有货物在包装、运输和现场存放过程中不受损坏,及在使用中功能和外观上达到甲方和工程业主的满意。
14.6甲方/设计/监理单位审核乙方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的监督作用,并不减少乙方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
14.7上述服务被认为乙方在报价时已作充分考虑,其应获得的报酬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5误期违约
15.1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和不利后果:
支付误期违约金,并承担因货物延误而可能造成的工期延误从而给甲方造成的相应一切损失;同时在甲方确认乙方严重违约并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履行施工总承包合同情况下,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15.2误期违约金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除,不足部分另行追偿。
误期违约金比率为:
每迟交1日,按合同总金额的1%计算;误期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如果乙方在达到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甲方有权因乙方违约终止合同。
16缺陷索赔
16.1如甲方在各阶段的检验过程中发现货物不合格现象,有权邀请当地有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甲方可以据此向乙方提出索赔。
16.2乙方承担货物在卸至交货地前已存在缺陷的任何责任。
对甲方在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和验收测试期限内和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缺陷提出的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6.2.1乙方同意甲方部分或全部退货并把退货部分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退还给甲方。
乙方负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车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退还货物所发生的其它必要费用,比如工期延误损失导致工程业主向甲方的索赔等。
16.2.2根据货物的质量缺陷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程度,经双方协商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同时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6.2.3更换有缺陷的部分货物、零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
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同时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6.3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28日内或其他合理时限内乙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的合理时限(28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甲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17合同变更
17.1甲方在该单项工程竣工验收以前,可以依据工程施工图纸或者该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变更为基础,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洽商,以修正、取消或增添合同的任何部分,所发生的额外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7.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变更要求积极地提出建议方案和经济洽商供甲方评价,甲方根据这种评价做出是否执行变更的书面洽商结果。
这种书面洽商结果被认为是经双方协商同意对本合同的变更,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8合同转让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应恪守本合同的承诺和约定。
如需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必须事先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
19不可抗力
1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的定义相同。
19.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同时,受阻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
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可能导致工期延误或持续2日以上时,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终止合同或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20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将争议提交郑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争议。
21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和保密
21.1除了乙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式样、样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
乙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须的范围内。
21.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第21.1款中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除合同本身以外,第21.1款列明的所有资料始终为甲方的财产,若甲方要求,乙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甲方。
22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管辖及解释。
23其他约定事项
23.1本合同在乙方向甲方以本合同的方式足额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如果有)且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规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且价款结清后终止。
23.2特别约定事项:
/
23.3双方往来均以书面形式(指合同书、函件、传真)为准。
23.4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税务识别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本页无正文)
附表:
合同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
计量单位
数量
税前单价(元)
税前总价(元)
税率
税额(元)
含税单价(元)
含税总价(元)
备注
合计
1、清单数量为暂估数量,乙方不得以合同实际履约数量的增减为理由对工程甲方进行索赔。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最新 合同 灯具 开关 座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