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三局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样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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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三局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样本
中建三局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
1 总则
1.1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防止为主”方针,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工人安全操作规程,消除和控制劳动过程中不安全行为,防止伤亡事故,保证作业人员安全健康,特制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合用于局各施工生产单位所有建筑工程施工、设备安装一切作业人员。
1.3 本规程制定根据为《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80)建工劳字第24号】、《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等现行法律、法规、原则、规范。
本规程由局安全工程部(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2 安全生产法规常识
2.1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紧急状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用也许应急办法后撤离作业场合。
2.2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对的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3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她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人员应当及时予以解决。
2.4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由生产经营单位予以批评教诲,依照关于规章制度予以处分;导致重大事故,构成犯罪,依照刑法关于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 施工现场普通规定
3.1 作业面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或指挥者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回绝施工。
如作业人员强行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指挥者和作业者负有相应事故责任。
3.2 生产班组在接受生产任务时,应同步组织班组全体人员听取安全技术办法交底解说,凡没有进行安全技术办法交底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解说,班组有权回绝接受任务,并提出意见。
3.3 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要一方面参加安全教诲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3.4 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作业岗位,未经允许,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禁止酒后作业。
3.5 垂直运送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要按照国家关于规定通过专门培训,并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禁止无证作业。
3.6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要进行身体检查,无妨碍本工种疾病和具备相适应文化限度。
3.7 建筑施工工人必要熟知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不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指令有权回绝,并有责任制止她人违章作业。
3.8 不满18周岁未成年人,不得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
3.9 对的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办法。
进人施工现场要戴安全帽,系好下额带;按照作业规定对的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洁;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高处[2m以上(含2m)]悬崖和陡坡施工时,必要系好安全带。
高出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鞋,不得向下投掷物料,禁止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3.10 施工现场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
需要拆动,要经工地施工负责人批准。
3.11 施工现场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3.12 上班作业前应认真察看工程洞口、临边安全防护和脚手架护身栏、挡脚板、立网与否齐全、牢固;脚手板与否按规定间距放正、绑牢,有无探头板和空隙。
3.13 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状况,发既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用加固办法。
依照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状况,拟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距坑边距离。
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上下沟、槽、坑必要走坡道或梯子。
3.14 电气设备和线路必要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要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立单一开关;遇有暂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要拉闸加锁。
3.15 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
发现不正常状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3.16 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办法进行。
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禁止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畴内。
3.17 行走电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场合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3.18 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要有防止回火安全装置。
3.19 乘人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安全装置。
除指派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
禁止乘坐非乘人垂直运送设备上下。
3.20 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前禁止上架子作业。
3.21 六级以上强风和大雨、大雪、大雾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和起重吊装作业。
3.22 暴雨台风先后,要检查工地暂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暂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及时排除。
3.23 高层建筑、烟囱、水塔脚手架及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暂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3.24 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
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办法。
3.25 夏季作业应调节作息时间。
从事高温工作场合,应加强通风和降温办法。
3.26 班组(队)长,每日上班前,必要召集所辖班组(队)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办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安全状况及本班组(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知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活动,提出详细注意事项,跟踪贯彻,并做好活动记录。
3.27 班组(队)长和班组(队)专(兼)职安全员必要每日上班前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解决;重大隐患,报告领导解决,禁止冒险作业。
作业过程中应巡视检查,随时纠正违章行为,解决新不安全隐患;下班迈进行确认检查,机电与否拉闸、断电、门上锁,用火与否熄灭,施工垃圾自产自清,日产日清,活完料净场地清,确认无误,方可离开现场。
3.28 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必要及时报告领导,急救伤员,保护现场。
4 架子工
4.1 普通规定
4.1.1 建筑登高作业(架子工),必要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
4.1.2 架子工必要通过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晕高或视力不够以及不适合于登高作业,不得从事登高架设作业。
4.1.3 对的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必要着装灵便(紧身紧袖),在高处(2m以上)作业时,必要佩戴安全带,并与已搭好立、横杆挂牢,穿防滑鞋。
作业时精神要集中,团结协作、互相呼应、统一指挥、不得“走过档”和跳跃架子,禁止打闹玩笑、酒后上班。
4.1.4 单位工程负责人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脚手架规定,向架设和使用人员进行技交底。
班组(队)接受任务后,必要组织全体人员,认真领略脚手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办法交底,研讨搭设办法,明确分工,并派一名技术好、有经验人员负责搭设技术指引和监护。
4.1.5 应按规定对钢管、扣件、脚手板等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
经检查合格构配件应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整洁、平稳、堆放场地不得有积水。
4.1.6 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和高温、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
风、雨、雪过后要进行检查,发现倾斜下沉、松扣、崩扣要及时修复,合格后方可使用。
4.1.7 脚手架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搭设未完脚手架,在离开作业岗位时,不得留有未固定构件和不安全隐患,保证架子稳定。
4.1.8 在带电设备附近搭、拆脚手架时,宜停电作业。
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作业时,脚手架外侧边沿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得不大于下表数值。
外电线路电压
1kV如下
1~10kV
35~110kV
154~220kV
330~50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
6
8
10
12
注:
上下脚手架斜道禁止搭设在有外电线一侧。
4.1.9 各种非原则脚手架,跨度过大、负载超重等特殊架子或其她新型脚手架,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批准意见进行作业。
4.1.10 脚手架搭设到高于在建建筑物顶部时,里排立杆要低于沿口40~50mm,外排立杆高出沿口1~1.5m,搭设两道护身栏,并挂密目安全网。
4.1.11 脚手架搭设、拆除,维修和升降必要由架子工负责,非架子工不准从事脚手架操作。
4.2 钢管脚手架材料
4.2.1 脚手架钢管尺寸如下表。
每根钢管最大重量不应不不大于25kg,宜采用直径¢48×3.5钢管。
截面尺寸
最大长度
外径¢,d
壁厚t
横向水平杆
其他杆
48
51
3.5
3.0
2200
6500
4.2.2 新钢管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检查报告。
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划痕。
旧钢管锈蚀深度应符合规范规定。
锈蚀检查应每年一次。
检查时,应在锈蚀严重钢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锈蚀严重部位横向截断取样检查,当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得使用。
钢管上禁止打孔。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采用可锻铸铁制作扣件。
新扣件应有生产允许证、法定检测单位检测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
当对扣件质量有怀疑时,应按现行国标《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规定抽样检测。
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禁止使用,浮现滑丝螺栓必要更换。
新、旧扣件均应进行防锈解决。
脚手架采用扣件,当螺栓拧紧扭力矩达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4.2.3 脚手板可采用钢、木、竹材料制作,每块质量不适当不不大于30kg。
冲压钢脚手板不得有裂纹、开焊与硬弯。
新脚手板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新、旧脚手板均应涂防锈剂。
板长度为1.5~3.6m,厚2~3mm,肋高5cm,宽23~25cm,其表面锈蚀斑点直径不不不大于5mm,并沿横截面方向不得多于3处。
脚手板一端应压连接卡口,以便铺设时扣住另一块端部,板面应冲有防滑园孔。
木脚手板应采用杉木或松木制作,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标《木构造设计规范》(GBJ5)中II级材质规定。
脚手板厚度不应不大于50mm,宽度不适当不大于200mm,两端应各设直径为4mm镀锌钢丝箍两道。
竹脚手板宜采用由毛竹或楠竹制作竹串片板、竹笆板。
板厚不得不大于5cm,螺栓孔不得不不大于1cm,螺栓必要拧紧。
竹编脚手板,其两边竹杠直径不得不大于4.5cm,长度普通为2.3~3m,宽度以40cm为宜。
4.3 扣件钢管脚手架
4.3.1 脚手架搭设前应清除障碍物,平整场地、夯实基土、作好排水。
规定脚手架基本表面坚实平整、不积水、垫板不晃动、底座不滑动、不沉降(容许沉降量不大于10mm)。
脚手架底座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0mm。
基本经验收合格后,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放线定位。
4.3.2 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不大于5cm木板,也可采用槽钢,底座应精确放在定位位置上。
4.3.3 脚手架必要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
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应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垂直度。
立杆应纵、横成方,垂直偏差不得不不大于架高1/200。
4.3.4 立杆搭设禁止将外径48mm与51mm钢管混合使用;相邻立杆对接扣件不得在同一步架内,错开距离不适当不大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距离不适当不不大于步距1/3。
立杆下脚应设纵、横扫地杆。
4.3.5 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立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依照状况拆除;当立杆搭至有连墙件构造点时,在搭设完该处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后,应及时设立连墙件。
4.3.6 纵向水平杆宜设立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适当不大于3跨。
在封闭型脚手架同一步中,纵向水平杆应四周交圈,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部立杆固定。
4.3.7 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距离不适当不不大于100mm。
单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不应设立在如下部位:
设计上不容许留脚手眼部位;过梁上与过梁两端成600角三角形范畴内及过梁净跨度1/2高度范畴内;宽度不大于1m窗间墙;梁及梁垫下及其两侧各500mm范畴内;砖砌体门窗洞口两侧200mm转角处450mm范畴内;其他砌体门窗洞口两侧300mm和转角处600mm范畴内;独立或附墙砖柱。
4.3.8 连墙件设立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施工,当脚手架施工操作层高出连墙件二步时,应采用暂时稳定办法,直到上一层连墙件搭设完后方可依照状况拆除。
4.3.9 作业层、斜道栏杆和挡脚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内侧,上栏杆上皮高度应为1.2m。
挡脚板高度不应不大于180mm。
中栏杆应居中设立。
4.3.10 剪刀撑设立规定如下:
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不大于4跨,且不应不大于6m,斜杆与地面倾角宜在450~600之间。
高度在24m如下单、双排脚手架,均必要在外侧立面两端各设立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持续设立;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净距不应不不大于15m。
高度在24m以上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持续设立剪刀撑。
剪刀撑接头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应不大于1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沿至杆件端距离不应不大于100mm。
4.3.11 高层施工脚手架(24m以上)在搭设过程中,必要以15~18m为一段,依照实际状况,采用撑、挑、吊等分阶段将荷载卸到建筑物技术办法。
4.3.12 对于高度在24m如下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附墙连接方式。
禁止使用仅有拉筋柔性连墙件。
对高度24m以上双排脚手架,必要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采用拉筋必要配有顶撑,顶撑应可靠地顶在混凝土圈梁、柱等构造部位。
拉筋应采用两根以上直径4mm钢丝拧成一股,使用时不应少于2股;亦可采用直径不不大于6mm钢筋。
4.3.13 铺、翻脚手板:
脚手板铺设于架子作业层上。
脚手板必要满铺、铺严、铺稳,离开墙面120~150mm。
不得有探头板和飞跳板。
铺脚手板可对头或搭接铺设,对头铺脚手板,搭接处必要是双横向水平杆,且两根间隙200~250mm,有门窗口地方应设吊杆和支柱,吊杆间距超过1.5m时,必要增长支柱。
搭接铺脚手板时,两块板端头搭接长度应不不大于200mm,如有不平之处要用木块垫在纵、横水平杆相交处,不得用碎砖块塞垫。
翻脚手板应二人操作,配合要协调,要按每档由里逐块向外翻,到最外一块时,站到邻近脚手板把外边一块翻上去。
翻、铺脚手板时必要系好安全带。
脚手板翻板后,下层必要留一层脚手板或兜一层水平安全网,作为防护层。
4.4 工具式脚手架
4.4.1吊篮式脚手架
4.4.1.1吊篮式脚手架分为手动和电动两种。
吊篮脚手架是在建筑物屋面通过特设支撑点,运用挑梁或挑架吊索具悬吊吊篮,进行外装饰工程操作一种脚手架,其重要构成分为吊篮、支撑挑梁(挑架)、吊索具(涉及钢丝绳或链杆或链条)及升降装置,保险绳和安全锁构成。
搭设使用吊篮式脚手架安全操作规定:
4.4.1.2吊篮搭设构造必要遵循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规定,组装或拆除时,应3人配合操作,严格按搭设程序作业,任何人不容许变化方案。
4.4.1.3吊篮负载不得超过1176N/m2(120kg/m2),吊篮上作业人员和材料要对称分布,不得集中在一头,保持吊篮负载平衡。
4.4.1.4升降吊篮手板葫芦应用3t以上专用配套钢丝绳。
使用倒链应用2t以上,承重钢丝绳直径不不大于12.5mm,吊篮两端应设保险绳,其直径与承重钢丝绳同。
绳卡不得少于3个,禁止使用有接头钢丝绳。
4.4.1.5承重钢丝绳与挑梁联接必要牢固,并应有防止钢丝绳受剪保护办法。
4.4.1.6吊篮位置和挑梁设立应依照建筑物实际状况而定。
挑梁挑出长度与吊篮吊点必要保持垂直,安装挑梁时,应使挑梁探出建筑物一端稍高于另一端。
挑梁在建筑物内外两端应用杉槁或钢管连接牢固,成为整体,阳台部位挑梁在挑出某些顶端要加斜撑抱桩,斜撑下要加垫板,并且将受力阳台板和如下两层阳台板设立柱加固。
4.4.1.7吊篮可依照工程需要组装单层或双层吊篮,双层吊篮要设爬梯,留出活动盖板,以便人员上下。
4.4.1.8吊篮长度普通不得超过8m,宽度以0.8~1m为宜。
单层吊篮高度以2m,双层吊篮高度以3.8m为宜。
用钢管为立杆吊篮,立杆间距不得超过2.5m,单层吊篮至少设三道横杆,双层吊篮至少设五道横杆。
4.4.1.9以钢管组装吊篮大、小面均需设戗,以焊接预制框架组装吊篮,长度超过3m大面要设戗。
4.4.1.10吊篮脚手板必要铺平、铺严,并与横向水平杆固定牢,横向水平杆间距可依照脚手板厚度而定,普通以0.5~1m为宜。
吊篮作业层外排和两端小面均应设两道护身栏,并挂密目安全网封严,索死下角,里侧应设护身栏。
4.4.1.11以手板葫芦为吊具吊篮,钢丝绳穿好后,必要将保险板把卸掉,系牢保险绳或安全锁,并将吊篮与建筑物拉牢。
4.4.1.12吊篮里侧距建筑物100mm为宜,两吊篮之间间距不得不不大于200mm。
不得将两个或几种吊篮连在一起同步升降,两个吊篮接头处应与窗口、阳台作业面错开。
4.4.1.13升降吊篮时,必要同步摇动所有手把葫芦或拉动倒链,各吊点必要同步升降,保持吊篮平衡。
吊篮升降时不要碰撞建筑物,特别是阳台、窗户等部位,应有专人负责推动吊篮,防止吊篮挂碰建筑物。
4.4.1.14吊篮有效期间,应经常检查吊篮防护、保险、挑梁、手板葫芦、倒链和吊索等,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4.4.1.15吊篮组装、升降、拆除、维修必要由专业架子工进行。
4.5 门式脚手架
4.5.1 脚手架搭设前必要对门架、配件、加固件应按规范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禁止使用。
4.5.2 脚手架搭设场地应进行清理、平整夯实并做好排水。
4.5.3 地基基本施工应按门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办法交底进行。
基本上应先弹出门架立杆位置线,垫板、底座安放位置应精确。
4.5.4 不配套门架与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脚手架。
门架安装应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不得相对进行。
搭完一步后,应检查、调节其水平度与垂直度。
4.5.5 交叉支撑、水平架和脚手板应紧随门架安装及时设立。
连接门架与配件锁臂、搭钩必要锁住、锁牢。
水平架和脚手板应在同一步内持续设立,脚手板必要铺满、铺严,不准有空隙。
4.5.6 底层钢梯底部应加设钢管并用扣件扣紧在门架立杆上,钢梯两侧均应设立扶手,每段梯可跨越两步或三步门架再行转折。
4.5.7 护身栏杆、立挂密目安全网应设立在脚手架作业层外侧,门架立杆内侧。
4.5.8 加固杆、剪刀撑必要与脚手架同步搭设。
水平加固杆应设于门架立杆内侧,剪刀撑应设于门架立杆外侧,并扣接牢固。
4.5.9 连墙件搭设必要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禁止滞后设立或搭设完毕后补做。
当脚手架作业层高出相邻连墙件已两步,应采用保证稳定暂时拉接办法。
直到连墙搭设完毕后,方可拆除。
4.5.10 加固件、连墙件等与门架采用扣件连接,扣件规格必要与所连钢管外径相匹配,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宜为50~60N·m,并不得不大于40 N·m。
4.5.11 脚手架搭设完毕或分段搭设完毕必要进行验收检查,合格签字后,交付使用。
4.5.12 脚手架拆除必要按拆除方案和拆除安全技术办法交底规定进行。
拆除前应清除架子上材料、工具和杂物,拆除时应设立警戒区和挂警戒标志,并派专人负责监护。
4.5.13 拆除顺序,应从一端向另一端,自上而下逐级地进行,同一层构配件和加固件应按先上后下,先外后里顺序进行,最后拆除连墙件。
连墙件,通长水平杆和剪刀撑等必要在脚手架拆除到有关门架时,方可拆除。
4.5.14 拆除工人必要站在暂时设立脚手板上进行拆卸作业。
拆除工作中,禁止使用榔头等硬物击打、撬挖。
拆卸连接部件时,应先将锁座上锁板与卡钩上锁片旋转至启动位置,然后拆除,不得硬拉、敲击。
4.5.15 拆下门架、钢管与配件,应成捆用机械吊运或由井架传送至地面,防止碰撞,禁止抛掷。
4.6 附着升降脚手架
4.6.1 安装、使用和拆卸附着升降脚手架工人必要通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未经培训任何人(含架子工)禁止从事此操作。
4.6.2 附着升降脚手架安装前必要认真组织学习“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办法交底,研究安装办法,明确岗位责任。
控制中心必要设专人负责操作,禁止未经批准人员操作。
4.6.3组装附着升降脚手架水平梁及竖向主框架,在两相邻附着支撑构造处高差应不不不大于20mm;竖向主框架和防倾导向装置垂直偏差应不不不大于5‰和60mm;预留穿墙螺栓孔和预埋件应垂直于工程构造外表面,其中心误差不大于15mm。
4.6.4附着升降脚手架组装完毕,必要经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签字,方准投入使用。
4.6.5升降操作必要严格遵守升降作业程序;严格控制并保证架子荷载;所有妨碍架体升降障碍物必要拆除;禁止任何人(含操作人员)停留在架体上,特殊状况必要经领导批准,采用安全办法后,方可实行。
4.6.6升降脚手架过程中,架体下方禁止有人进入,设立安全警戒区,并派人负责监护。
4.6.7严格按设计规定控制各提高点同步性,相邻提高点间高差不得不不大于30mm,整体架最大升降差不得不不大于80mm;升降过程中必要实行统一指挥,规范指令。
升降指令只容许由总指挥一人下达。
但当有异常状况浮现时,任何人均可及时发出停止指令。
4.6.8架体升降到位后,必要及时按使用状况进行附着固定。
在架体没有完毕固定前,作业人员不得擅离岗位或下班。
在未办理交付使用手续前,必要逐项进行点检,合格后,方准交付使用。
4.6.9 禁止运用架体吊运物料和拉接吊装缆绳(索);不准在架体上推车,不准任意拆卸构造件或松动连接件、移动架体上安全防护设施。
4.6.10架体螺栓连接件,升降动力设备,防倾装置、防坠装置、电控设备等应定期(至少半月)检查维修保养1次和不定期抽检,发现异常,及时解决,禁止带病使用。
4.6.11六级以上强风停止升降或作业,复工时必要逐项检查后,方准复工。
4.6.12附着升降脚手架拆卸工作,必要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办法交底规定规定执行,拆卸时必要按顺序先搭后拆、先上后下,先拆附件、后拆架体,必要有防止人员、物体坠落等办法,禁止向下抛扔物料。
4.7 里脚手架
4.7.1 满堂脚手架(不含支模满堂脚手架)
4.7.1.1承重满堂脚手架,立杆纵、横向间距不得不不大于1.5m。
纵向水平杆(顺水杆)每步间距离不得不不大于1.4m。
檩杆间距不得超过750mm。
脚手板应铺严、铺齐。
立杆底部必要夯实,垫通板。
4.7.1.2装修用满堂脚手架,立杆纵、横向间距不得超过2m。
靠墙立杆应距墙面500~600mm,纵向水平杆每步间隔不得不不大于1.7m,檩杆间距不得不不大于1m。
搭设高度在6m以内,可花铺脚手板,两块板之间间距应不大于200mm,板头必要用12号铁丝绑牢。
搭设高度超过6m时,必要满铺脚手板。
4.7.1.3满堂红脚手架四角必要设抱角戗,戗杆与地面夹角应为45o~60o。
中间每四排立杆应搭设1个剪刀撑,始终到顶。
每隔两步,横向相隔4根立杆必要设一道拉杆。
4.7.1.4封顶架子立杆,封顶处应设双扣件,不得露出杆头。
运料应预留井口,井口四周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并加固定盖板,下方搭设防护棚,上人孔洞口处应设爬梯。
爬梯步距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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