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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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
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上级关于加强食堂饮食卫生与安全指示精神,维护学校的稳定和安全,强化食堂管理,杜绝中毒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和有关规章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以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特签此责任书。
一、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直接关系到学生身体健康,校长是食堂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因管理不善等原因引发的健康及危害生命健康的事故,人为及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负责。
二、食堂必须讲究卫生,切实保证伙房、餐厅干净整洁,无油垢、无霉点、无老鼠、苍蝇、蟑螂及昆虫活动,不准存放其他有毒物品,伙房,餐厅,餐具,要定期消毒,认真做好防疫工作。
三、严把食品采购关。
责任人必须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把住食品质量关,不得采买霉烂变质食品、蔬菜。
四、学生餐厅,特别是操作重地坚决杜绝非工作人员入内,由此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由食堂责任人负责。
防止坏人投毒破坏,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五、严把食品贮存销售关。
(一)食品贮存应当分类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用于保存的冷藏设备,必须
1
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应分框存入。
(二)必须严格按规程办事,饭、菜熟透,不准向师生供应生冷、霉变食品、变质的饭菜,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一旦出现中毒事件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食品在烹饪后至食用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
(四)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食用,隔夜剩余饭菜一律不得出售。
(五)每餐样菜应各取不少于100克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六)学生食堂不准经营小食品和冷饮等,责任人必须按着《食品卫生法》办事,如不按食品卫生法办事,出现一切事故全由肇事者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六、严把从业人员健康卫生关: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
(二)食堂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着装操作规范。
炊事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便后洗手,经常剪指甲,勤洗衣服,做饭时必须穿卫生服,戴卫生帽,把好病从口入关。
(三)食堂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及时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此责任状一式二份,学校、食堂责任人、各一份,自签定之2
日起实施。
学校负责人:
食堂责任人:
XXX学校
XX年X月X日
3
营养改善计划
食堂大宗物资公开招标采购制度
为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严把食品采购关,确保食品安全,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提高食品质量,并科学、合理地贮存食品,降低采购成本,使学校食堂的管理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坚持公开招标原则
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是指米、面、油等在常温下易储存且保质期较长的主食品及食堂日用品、消耗量大的物资的采购。
为保证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必须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的原则。
招标前应对招标事项进行公示,尽量扩大社会知晓度,提高投标竞争力。
二、坚持群众监督原则
实行招标前由学校上报,学生营养办统计需要采购的物资种类和数量,交由政府采购部门,由政府采购部门牵头进行招投标工作,招投标过程中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透明度。
三、坚持资格审查原则
学校食堂购进大宗物质(米、面、油、煤)都应先审核供应商的资质,供应商必须在参与投标前向评标小组提供真实有效的工商执照、卫生许可证及有关产品质量检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校评标小组必须认真审核所有证件是否合法有效,经审核无异4
议后,将参与投标单位名单对外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公开评标原则
评标结果坚持价低质优原则,并当场公布中标结果、签订相应合同书,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评标结束后应对外进行公示,公示满7天后若无其它异议,招标活动方宣告结束,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评标小组应认真调查并对外公布调查结果。
五、坚持货到验质原则
供货商采购完供应物资后,先由大安市营养办指定专人进行第一次验收,送到食堂后,学校食堂进行第二次验收。
验收时一看食品质量合格证,二看食品出厂时间和保质期,三看实物的质量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若有与合同约定不符应及时退还给供货商。
大安市学生营养办和学校分别成立验质小组,并指定一名领导对物资质量负责,做到职责分明。
六、坚持科学保管原则
所有进入学校食堂的物品(米、面、油),一是要留样。
每个品种留样不少于100g;二是要实行记录管理。
对原材料验收人、食品留样时间、发现异常情况等实时记录,有关记录应保存12个月;三是大宗食品进入库房由保管员进行质量检查并登记造册,若发现所购物品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应坚决退换;保管员对所购进食品原料应妥善保管,防腐、防蛀、防霉、防鼠、防污染、防盗、防投毒,决不准让腐烂变质或受到污染的食品进入学校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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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坚持“八个严禁”原则
一是严禁不实行公开招标,而由学校领导指定供应商;二是严禁先采购,后补办招标手续;三是严禁由校方约定几家参与招标,而不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四是严禁公示期未到提前招标;五是严禁无正当理由拒绝供应商投标;六是严禁围标、串标、泄标;七是严禁不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的物品进入学校食堂;八是严禁学校领导和评标小组人员接受供应商的吃请或现金及其它物品。
八、坚持责任追究原则
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实行领导负责制。
学生营养办对定点采购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学校要与物资验质小组签订责任状,对在验质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蒙混过关者予以严肃处理,对造成学校经济损失的应依纪依规进行追偿,对造成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严惩。
对不执行本制度或违背“八个严禁”原则的,将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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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一、凡食品入库前要认真检查是否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方法等,有不洁、发霉、变质、腐烂的食品和原料,不准入库,妥善处理,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二、对购入食品要逐项检查,核对无误方可入库。
三、食品入库后,原料分类存放,主粮食物不得靠墙或直接放在地面上,以防止潮湿、发霉变质,做到勤购、勤卖,避免存放时间过长,降低食品质量。
四、食品在仓库存放期间,要经常倒仓检查。
发现变质腐败等情况,应及时报告领导,以便及时处理。
不合格食品不得出库。
五、仓库内保持清洁卫生、空气流通、防潮、防火、防虫蛀。
仓库内严禁吸烟。
六、仓库内物品存放要整齐划一,做到无鼠、无蝇、无虫、无灰尘。
七、坚持检查出库,填好出库单,并及时签字。
出库要及时准确,保证物品供应厨房使用。
八、加强入库人员管理,非仓库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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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品月末库存盘点制度
一、学校食堂仓库根据规定不得有过多的积存但要有足够的供应,确保食品质量和新鲜,规定每月末进行盘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食品入库要验收、登记、编号、挂牌,牌上必须注明食品生产日期、进货日期及保质期限等,食品进库要做到“先进先出”。
三、库内不得存入变质、有味、污染不洁的食品,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和杂物,严禁存放化肥、农药、强酸、亚硝酸盐、洗消剂、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品。
四、食品库房应通风良好,门窗、地面、货架清洁整齐。
房内有防尘、防蝇、防鼠、防潮设备。
五、食品存放要做到分类分架、隔墙离地,蛋、肉类、水产等易腐食品冷藏和冷冻。
六、每月末检查食品质量,发现变质食品或过期食品,应及时处理,另外月末定时对学校食堂仓库进行全面盘点,根据采购验收人库和领用后的数量认真进行盘点,发现问题及时清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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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一、食品留样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应纳入食堂日常监管与督查的重点内容。
二、建立食品留样登记和清理制度,应对每餐的所有菜肴,包括粥、饭、面条等进行留样,并记录。
留样达到规定时间后,必须立即清理,并记录在案。
三、配备专用的食品留样冰箱,将留样食品及时放入专用冰箱内,温度在0,6摄氏度。
四、每留样品种样品量不少于100克,时间不少于48小时。
五、用于留样的器皿应专用,必须规范消毒后使用。
六、留样标签要标明以下内容:
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日期、餐次、留样人、审核人员等。
标注的内容与留样登记簿一致。
七、留样食品不得回收再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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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改善计划营学校领导陪餐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营养餐的就餐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领导陪餐制度。
一、为了确保学生营养餐的安全,学校实行负责人陪餐制度。
学校每天安排一名领导(或管理员)值班,负责监督学生营养餐的加工、发放、食用过程,并到班级陪同学生一起就餐。
把整个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校长,并做好陪餐安全记录,餐费自理。
二、学校实行陪餐制,陪餐领导按值班表由值班领导轮流。
三、陪餐领导要熟悉每餐的菜谱,并为学校食堂献计献策,改善学生生活。
此外陪餐领导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登记,及时填写当天记录。
四、陪餐领导当天要检查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购进验收登记、物品索证索票、饭菜留样等管理规定。
五、每次就餐前,陪餐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定无任何问题方可让学生食用。
六、陪餐人员检查、食用10分钟后无不良反应,应在登记表中认真填写情况记载,并签好姓名和时间。
若有不适情况反应,迅速上报学校主管领导或校长,同时组织工作人员阻止其他人不得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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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负责人食堂陪餐记录表
饭菜质量评价学生反
饭菜配餐日(外观、口味、卫生等)馈意见备
餐次品种人员期及整改注
名称好一般差签名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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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切实提高学校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根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特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组长:
XXX(校长)
副组长:
XXX(主管安全副校长)
组员:
校医、食堂管理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
二、小组成员职责:
组长:
校长
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做出相应的应急工作安排。
副组长:
主管安全副校长
协助现场整体工作安排,收集记录相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
组员:
校医、食堂管理员、
负责现场救治,与卫生、防疫、医疗等部门联系。
组员:
相关岗位工作人员
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向师生及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三、应急处理程序
(一)对中毒者采取紧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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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2、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标本,以备检验;
3、组织好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4、及时将病人送医院进行治疗;
5、对中毒食物及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二)对中毒食品控制处理
1、保护现场,封存剩余的食物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2、为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扩散,责令商家和生产经营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3、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销毁或监督销毁。
(三)对相关用品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1、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并进行清洗消毒。
2、对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洗、消毒接触过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存储过程中的冰箱、设备,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毒处理,对餐具,用具、抹布最简单的办法是采取煮沸办法,煮沸时间不应少于5分钟,对不能进行热力消毒的物品,可用百分之七十五酒精擦拭或用化学消毒剂浸泡。
3、对化学性食物中毒要用热碱水彻底清洁接触过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对剩余的食物彻底清理,杜绝中毒隐患。
(四)食物中毒紧急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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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接收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应及时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并在2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说明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以及食物中毒等有关内容。
不得擅自发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五)善后及责任追究
1、善后工作由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制定处置方案。
2、责任追究属上级部门和司法机关管辖的,学校负责落实执行;属学校管辖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集体研究决定。
3、事件处理结束后,立即着手清查隐患,堵塞漏洞,组织食品管理和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并对学生进行情况通报和相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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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未取得前述有效证件的人员不得上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
(二)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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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卫生知识培训长效机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增强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责任感,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确保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促进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二、参加人员:
食堂管理人员和食堂所有从业人员。
三、培训时间:
每周一次。
四、培训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学校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五、培训地点:
学校。
六、培训目标: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学校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整理存档备案。
(二)食堂所有人员每年必须在卫生专业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坚持先培训后持证上岗制。
从业人员工作时,应随身携带健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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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食堂从业人员有传染病或家族有传染病史的不得聘用。
(四)食堂从业人员发生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须立即脱离工作岗位,等治愈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建立学习制度,学校每周一次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并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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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改善计划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每晨检工作制度
为了确保学校食品安全,有效防止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发生,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学校卫生管理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一、每天上班前,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员及食堂负责人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和健康观察,及时掌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一旦发现食堂从业人员有急性发热、头痛、化浓性皮炎、腹泻等症状,要及时将其调离工作岗位,劝其及时到医院检查治疗,待病痊愈后经医生证明后方可上岗。
凡发现有从业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须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二、每天做好从业人员晨检查记录。
三、每天上班前,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员及食堂负责人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个人卫生情况及工作衣帽等穿戴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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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改善计划
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清洁、消毒管理制度
一、加工经营场所
(一)厨房内外环境整洁,上、下水道通畅,地面无积水。
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密闭,外观清洁;设置能盛装一个餐次垃圾的密闭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不滴油。
(二)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
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三)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四)发现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害虫应即时杀灭。
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即时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
操作间及库房门应设立高5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
(五)三防设施有效:
纱门、纱窗或门帘、金属防鼠板、防鼠隔栅等设施能有效起到防蝇、防鼠、防尘作用。
(六)废弃油脂应由专业的公司回收,并应与该公司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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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有“废弃油脂不能用于食品加工”的合同。
二、设施
(一)餐具、用具消毒由专人负责,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工作人员必须取得个人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方可上岗操作。
(二)餐具、用具必须严格执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进行洗涤消毒。
(三)餐具、用具清洗消用毒用水池必须专用,分设洗涤池、消毒池和清洁池,并有明显标识
(四)化学消毒剂应符合国家消毒产品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时消毒液浓度不得低于250mg/L,餐具全部浸泡时间不低于5分钟。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用蒸汽进行消毒,蒸汽消毒保持100?
,不少于10分钟。
(五)待清洗餐具用具应用不渗漏的容器盛装修,不得随意乱放。
(六)消毒后餐具专柜保存,与未消毒餐具分开放置,保洁柜应有明显标志,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七)餐具消毒应有记录、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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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改善计划
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一、食品处理区设置专用的粗加工、切配、烹饪、备餐用具清洗消毒及原料贮存的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应能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各功能间标识明显,操作流程规范。
二、各功能间地面与排水、墙壁与门窗、屋顶与天花板符合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要求,定期检查,确保地面与排水无破损、漏水,墙面与门窗无破损、霉斑,屋顶与天花板无霉变、脱落。
三、配备冷藏、冷冻设施,烹调炉灶、蒸箱设施,餐用具消毒、保洁设施,留样设施,专用空气消毒设施,清洗设施,通风防潮设施,废弃物存放设施,防蝇、防鼠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四、配备餐具、容器、刀具、刀架、墩板、墩架,定点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
五、定期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的检查,加强对有关员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设备、设施维护及时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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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要、进货查验和台账
记录制度
一、索证索票制度
(一)进行采购检查和进货验收的食品包括食品(食用油及食品原料);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
主要为畜禽产品、蔬菜、豆制品、粮油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
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向供货者索取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难验保证在有效期内。
(三)零星采购的食品,必须到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并现场查验产品一般卫生状况和包装、标识,购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送货单,发票或购物凭证等。
购入食品时,索取供应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22
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到期证照及时索要更新,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采购、查验以及台帐记录等工作。
(二)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建立和保存进货查验记录,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三)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
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不少于2年。
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临期、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及时进行相应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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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改善计划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贮存管理,保障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
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三、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四、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五、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六、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24
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七、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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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加工管理制度
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加工管理实行校长负责下的食品加工人员责任制。
二、食品加工间要做到地面无积水,室内无垃圾,不留卫生死角。
灶台、厨具、操作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清洁卫生,各种食品原料不得落地存放,不得在室内从事与食品加工无关的活动。
三、食品加工人员要身心健康,并定期进行体检,参加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培训。
四、食品加工人员要经常注意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洗手,注意基本的食品加工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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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养 改善 计划 学校食堂 食品安全 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