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保所部门预算公开连云港妇幼保健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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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保所部门预算公开连云港妇幼保健院
连云港市妇幼保健所2017年度市级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二部分连云港市妇幼保健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连云港市妇幼保健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一)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责,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掌握本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辖区妇幼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三)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本辖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卫生服务进行检查、考核与评价。
(四)负责指导和开展本辖区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实施本辖区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
(五)负责本辖区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六)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
重点加强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妇女常见病防治。
(七)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包括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学龄期保健,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托幼园所卫生保健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
重点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咨询、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儿童保健服务。
(八)开展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适宜技术。
(九)妇幼保健机构提供以下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妇女儿童常见疾病诊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助产技术服务等,根据需要和条件,开展产前诊断、产科并发症处理、新生儿危重症抢救和治疗等。
(十)完成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连云港市妇幼保健所认真贯彻落实妇幼卫生计生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市妇幼卫生计生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完成上级指令性任务。
(一)拓展儿童保健服务范围,保障儿童健康。
为所辖托幼机构儿童及工作人员提供入园(上岗)及定期体检,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的0-6岁儿童健康体检,开展脑瘫及自闭症儿童诊疗技术,开展新生儿及儿童听力筛查,负责全市的听力障碍儿童的转、接诊工作。
对儿童各期心理健康进行指导和咨询,开设儿童心理行为测试、心理发育评估等相关疾病的防治。
对儿童营养膳食给予指导,并对儿童营养性疾病的防治有给予指导。
对儿童弱视、斜视等眼科疾病进行普查,保障儿童健康。
(二)深入开展各项专科工作,从多方面提高育龄妇女健康、保健服务内容。
开展针对育龄妇女的上环、取环、孕早期的流产等工作。
接收基层单位的婚前医学检查的转诊等工作。
加强对基层生殖健康人员业务指导,布置并协调解决基层生殖健康工作难点。
(三)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全市人民提供口腔治疗和保健服务。
开设儿童牙齿窝沟封闭和药物防龋治疗、儿童普通牙及多生牙的拔除等治疗工作,并对孕产妇的口腔进行健康管理。
(四)开展青春期保健门诊,对矮小症、性早熟及性发育不良等青春期疾病进行诊疗,协助市教育局进行市属中小学生体检,对体检中发现体格发育异常儿童包括矮小症、性早熟进行指导就诊。
开展各种形式的青春期健康教育及宣传生长发育保健知识活动。
(五)开展妇女保健工作,开展妇女病普查和防治工作,接受妇女儿童进行心理咨询,对妇女进行各期进行营养监测和指导,对围产期妇女进行孕期保健工作。
(六)开展群体保健工作,提升全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开展基本公共卫生和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爱婴医院、妇幼卫生信息管理、母婴保健技术、托幼机构进行督查、指导和评审。
举办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重大公共卫生、爱婴医院等培训班,提升基层人员医疗服务水平。
定期召开妇儿保工作等业务工作会议,并开展两次“四网”监测和两次孕产妇死亡评审、儿童死亡评审工作,并提出干预措施。
(七)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
协助举办妇幼保健集团妇幼健康节活动等大型公益活动。
组织关于青春期保健、妇女保健、育龄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的讲座和义诊,促进我市妇女儿童心身健康。
3、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内设机构:
群体保健科、妇幼信息科、妇女保健科、妇女群体保健科、围产保健科、围产群体保健科、儿童保健科、儿童群体保健科、生殖健康科、青春期保健科、口腔保健科以及行政管理部门
负责党、团和群众工作的所党委、团委、工会。
没有下属单位。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2017年预算编制的依据有《关于编制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连财预[2016]8号)、《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编报说明》、《2017年市级预算单位公用定额标准、单位分档及说明》、《连云港市2017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支出预算定额》、《连云港市市级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办法》等。
2017年的预算总额为576.3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556.32万元,占预算总额的96.52%,项目支出(母婴安康工程)20.07万元,占预算总额的3.48%。
第二部分 连云港市妇幼保健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连云港市妇幼保健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连云港市妇幼保健所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576.3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68.06万元,增长13.39%。
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576.39万元。
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576.39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576.3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8.06万元,增长13.39%。
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没有变化。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没有变化。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没有变化。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没有变化。
(二)支出预算总计576.39万元。
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没有变化。
2.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没有变化。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8.08万元,增长13.39%。
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4.住房保障支出68.0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74万元,增长23.02%。
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48.3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05万元,增长23.02%;提租补贴19.7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9万元,增长22.99%。
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5.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00万元。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556.32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97.99万元,增长21.38%。
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和日常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提高。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20.07万元。
与上年相比减少29.93万元,减少59.86%。
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没有变化。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连云港市妇幼保健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576.39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6.39万元,占100%;
政府性预算收入0.00万元,占0.0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占0.00%;
其他资金0.00万元,占0.00%;
上年结转资金0.00万元,占0.00%。
图1:
2017年收入预算图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连云港市妇幼保健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576.3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556.32万元,占96.52%;
项目支出20.07万元,占3.48%;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0.00万元,占0.00%;
结转下年资金0.00万元,占0.00%。
图2:
支出预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连云港市妇幼保健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76.39万元。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8.06万元,增长13.39%。
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连云港市妇幼保健所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576.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8.08万元,增长13.39%。
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没有变化。
(二)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没有变化。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公共卫生中妇幼保健机构运行支出50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32万元,增长12.21%。
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4)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68.0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74万元,增长23.02%。
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48.3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05万元,增长23.02%;提租补贴19.7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9万元,增长22.99%。
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连云港市妇幼保健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94.30万元。
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62.02万元。
主要包括:
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连云港市妇幼保健所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没有变化。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连云港市妇幼保健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76.3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8.06万元,增长13.39%。
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其中: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支出预算50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32万元,增长12.21%,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预算48.3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05万元,增长23.02%,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19.7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9万元,增长22.9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连云港市妇幼保健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556.3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94.30万元。
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62.02万元。
主要包括:
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连云港市妇幼保健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62.02万元,比2015年增加36.22万元,增长140.39%。
主要原因是:
增人和市级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的提高。
主要包括:
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连云港市妇幼保健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5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5.75%;公务接待费支出1.0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4.25%。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00万元,本年数和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6.50万元。
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00万元,本年数和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6.50万元,本年数和上年预算数相同。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08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市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的提高。
连云港市妇幼保健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2.25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市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的提高。
连云港市妇幼保健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3.60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市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的提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
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
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
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
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
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
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项目、市级重点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
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
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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