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在监在建建筑边坡及基坑安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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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在监在建建筑边坡及基坑安全
光明区2020年在监在建建筑边坡及基坑安全
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有效预防在监在建建筑边坡及基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整治系列行动工作方案》以及《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局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扎实开展在监在建边坡及基坑专项安全检查工作,以确保在监在建深基坑、高边坡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为目标,以防范遏制各类事故为重点,进一步强化重大风险源管控力度,持续强化企业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落实,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针对性开展集中整治,着力消除事故隐患,防范和化解深基坑、高边坡领域重大风险,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降低和减少一般伤亡事故,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和谐有序的环境。
对边坡、基坑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隐患源早预防、早整改,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在监在建建筑边坡、基坑工程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王岑(区住房和建设局副局长)
组员:
杨振东(质安监站负责人)
(二)工作组
工作一组:
监督人员、专家二名
工作二组:
监督人员、专家二名
执法数据报送:
质安监站综合部。
三、检查内容
检查范围包括在区报建报监的边坡及基坑工程,主要检查内容有:
(1)各责任单位项目负责人是否已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2)是否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及进行专家论证和审批,是否按照审批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项目安全管理架构人员是否配备齐全、人员是否到岗履职;
(4)设计方案是否通过第三方审查及论证,是否按照《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深基坑工程和降水工程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深建质安[2015]102号)文件要求进行设计和审查,周边管线、建筑物是否已探查清楚;
(5)是否超施工许可范围施工;是否按照《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深建质安〔2019〕21号)文件要求落实,严禁在基坑边搭设临时板房,严控基坑周边堆载,加强对超过设计使用期限基坑工程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支护结构安全稳定;
(6)是否编制应急预案,是否开展相关演练;
(7)现场实物扰动土层是否有变形或渗漏,基坑内外排水是否通畅,是否积水,支撑架体设置是否及时、基坑顶是否超载;
(8)边坡及基坑周边建筑监测内容、频率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监测报告是否及时,监测数据是否超预警值或控制值,是否落实《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启用深圳市基坑和边坡工程监测预警平台的通知》文件通知精神;
(9)边坡及基坑现场实体及周边环境安全稳定情况;
(10)支护结构是否及时监测,检测结果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四、实施阶段
2020年度在建在监边坡及基坑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将通过建协技术服务平台,邀请资深专家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专项检查计划按上、下半年分别开展,共计两次。
上半年开展时间为3月23日—4月3日。
下半年开展时间为10月26日—11月6日。
(一)自查阶段(3月23日—27日)、(10月26日—30日)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全面组织边坡及基坑自查自纠工作。
在建在监项目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牵头开展自查自纠。
施工安全中止、完工待验收、未开工的项目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开展自查自纠。
项目按照在建在监边坡及基坑安全专项检查表内容开展自查自纠(附件1)并留置现场备查。
(二)专项专家检查阶段(3月30日-4月3日)、(11月2日—11月6日)
区质安监站将邀请地质岩土方面专家,采取“双随机”的方式,对在建在监项目边坡、基坑进行集中专项检查,对发现的一般隐患将责令限期整改,对相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进行省动态扣分,对于发现的较大隐患,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3)整改复查及总结阶段
对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对整改不到位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整改的,加大处罚力度。
同时对本次专项检查进行全面总结,对隐患源设立隐患台账,评估检查工作的实际效果,查找不足,不断完善在建在监边坡、基坑安全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各建设单位应当落实安全首要责任,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充分认识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及迎检工作。
对专家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和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将采取责令整改、责令停工、省动态信用扣分、行政处罚等措施,从重从快、顶格处罚,确保在建在监边坡及基坑工程安全可控。
各检查组应将当天的检查情况按照每日一报要求,及时报送给综合部。
附表:
1.在建在监边坡及基坑安全专项检查表
2.深基坑、边坡工程专项安全专家检查表
附表1边坡及基坑工程安全专项检查自查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支护结构类型
施工进度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符合性
问题描述
一
施工许可
1.是否已办理施工许可证(提前介入)
2.施工许可后置审查是否满足要求
3.是否超施工许可范围施工
二
人员履职
1.各责任单位项目负责人是否已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2.各责任单位项目负责人是否按要求履职
三
设计文件
1.设计方案是否通过专家评审
2.施工图是否通过第三方审查
3.是否按照深建质安[2015]102号紧急通知要求进行设计和审查
4.周边管线、建筑物是否已探查清楚
四
施工方案
1.施工方案是否通过专家评审
2.现场是否按照审批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应急预案是否按要求编制和演练
五
现场实物
1.支护结构是否与支护设计图及设计变更相符
2.基坑结构、基坑周边地面、道路以及坑内施工坡道是否明显变形、开裂
3.基坑壁是否漏水严重;基坑内外排水是否通畅,是否积水
4.基坑土方开挖是否有超挖,或支撑架设是否及时;基坑顶是否超载
六
监测情况
1.是否落实《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启用深圳市基坑和边坡工程监测预警平台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到工程具体信息,及时处理、闭合监测预警数据,维护基坑和边坡工程动态信息管理
2.基坑及周边建筑监测内容、频率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监测报告是否及时
3.监测数据是否超预警值或控制值,如超标是否按规定专家评审及处理
七
检测情况
支护结构是否及时检测,检测结果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八
隐患情况
1.基坑边是否搭设临时板房,基坑周边堆载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2.基坑、边坡支护结构本身安全隐患
3.周边环境、管线及建筑物安全隐患
4.超过设计使用期限基坑工程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支护结构安全稳定
九
隐患等级
A安全B一般隐患C重大隐患
施工单位(签名)
监理单位(签名)
建设单位(签名)
填写说明:
符合性检查当符合时打√,不符合时打ⅹ,检查无此项打∕
各项检查如存在不符合项时,应在问题描述栏填写具体不符合事项
附表2边坡及基坑工程安全专家检查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工程进度
检查日期
检查内容及存在隐患
项目状态
是否可控
□项目可控□一般隐患□重大隐患
1、质量检查应当包括:
质量保证体系核查;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核查及抽查结果;观感质量检验。
2、安全检查要点按照相关专项检查方案落实。
检查人员: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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