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业务员习题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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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业务员习题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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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业务员习题集
港口业务员习题集
一、填空(业务员、高级业务员和业务师通用)
1、船舶吃水是指水线面以下船体的深度,即水线面与船底间的垂直距离。
2、用标绘于船舶首、中、尾两舷的数字来表明船舶吃水大小的标志称为水尺标志。
3、水尺标志有公制和英制两种,公制以阿拉伯数字标出,英制以罗马数字标出。
4、为满足船舶所装载的货物、所携带的航次储备品及其他荷载在重量上和体积上的需求,船舶必须具有一定的重量性能和容积性能。
5、在最大允许吃水范围内,反映吃水于船舶和载重关系的性能,称为船舶重量性能。
6、按船舶的装载状态不同,排水量可分为空船排水量、满载排水量和装载排水量。
7、舱容系数指全船货舱总容量与船舶净载重量之比,即每一净载重吨所占有的容积。
8、舱容系数是表征船舶对轻货或重货适应能力的指标。
9、舱容系数较大的船,适合于装载轻货;相反,舱容系数小的船舶,适合于装载重货。
10、船舶干舷是指船中处从干舷甲板边缘向下量到载重线(或满载水线)上缘的垂直距离。
11、干舷作为衡量储备浮力大小的尺度,其越大,储备浮力也越大
12、船舶稳性是指受外力作用,船舶发生倾斜而不致倾覆,当外力作用消失后,仍能回复到原有平衡位置的能力。
13、船舶稳性按船舶倾斜方向分类可分为横稳性和纵稳性。
14、船舶稳性按倾角大小分类可分为初稳性和大倾角稳性。
15、船舶稳性按受力性质分类可分为静稳性和动稳性。
16、船舶稳性按船舱是否进水分类可分为完整稳性和破舱稳性。
17、当首吃水大于尾吃水时,称为首吃水差,差值用正值表示,相对纵向浮态称为首倾;当首吃水小于尾吃水时,称为尾吃水差,差值用负值表示,该纵向浮态称作尾倾;当首吃水和尾吃水相同时,相应纵向浮态称作平吃水。
18、船舶代理是指船舶代理机构或代理人接受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承租人等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办理与在港船舶有关的业务、提供有关的服务或完成与在港船舶有关的其他工作的行为。
19、按照代理业务的时间长短,船舶代理关系可分为长期代理、航次代理两种形式。
20、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从各自的利益考虑,力求在货款的收付方面能得到较大的安全保障,在合同履行中采取跟单托收和跟单信用证两种国际贸易界公认的方式取得货款和货物的保障。
21、班轮运输又称定期船舶运输,是指船舶按事先公布的船期表在特定的航线上,以既定的挂靠港顺序,经常地从事航线上各港间的船舶运输。
22、班轮运输按船舶是否严格执行船期表,可划分为定线定期班轮和定线不定期班轮。
23、随着集装箱运输的发展,班轮运输又进一步分为传统的杂货船班轮运输和集装箱班轮运输。
24、租船运输又称不定期船运输,是国际贸易中另一种重要的船舶经营方式。
25、租船运输的基本营运方式包括航次租船、定期租船和光船租赁。
随着国际经济与海上运输的发展变化,又派生了包运租船和航次期租。
26、通常情况下,港口使费可分为船舶费用、货物费用和使用服务费三类。
27、船舶费用是由有关部门向船舶征收的港口费用,主要包括船舶吨税、船舶港务费、引航费、拖轮费、系解缆费、停泊费、灯塔费和开关舱费等,一般以船舶的吨位作为计费依据。
28、对货物征收的港口使费主要有货物港务费、装卸费、堆存费、平舱费、理货费等,一般按重量、尺码、件数计收。
29、货物按货物形态和装运方式可分为杂货、固体散装货物、液体散装货物和集装货物。
30、货物按货物特性及运输要求可分为危险货物、特殊货物和一般货物。
31、货物按运抵方式可分为直达货物、转船货物、通运货物、选港货物和联运货物。
32、放射性货物对人体的危害是通过内辐射和外辐射实现的。
33、《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根据货物的理化性质及对人身的伤害情况将危险货物分为爆炸品,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或物质,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的物质和感染性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和其他危险物质和物品等9个大类。
34、货物标志要求简要、清晰、准确、完整、牢固和耐久。
35、货物标志按地位和作用不同,可分为运输标志、指示标志、危险货物标志和原产国标志四种。
36、货物的重量、体积和件数是货物交接、船舶配积载、计收运费及货物赔偿的重要依据。
37、货物的计重方法包括定量包装法、衡重法、液货计量法和水尺检量法四种。
38、引起货物自然减量或自然损耗的基本形式有:
干耗和挥发、散失和飞扬及沾染和渗漏。
39、按照航运业务惯例,除贵重或高价货物、特殊货物(如车辆、活动物等)外,其他一般货物均按其总重或体积计收运费,即把货物分成计重货物和容积货物两类。
40、港口装卸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在何大程度上要取决于港口装卸工艺的现代化。
41、港口换装作业一般有间接换装作业和直接换装作业,或称直取作业两种形式。
42、港口库场按所处位置可分为前方库场和后方库场;按保管货物的技术和方法分:
仓库、货棚、堆场、储罐;按堆存货物的要求分:
综合性库场、专业性库场。
43、散装木材具有体积长大,积载因数大,吸湿性、可燃性等特点。
44、裸装钢材类货物具有积载因数小、长型材长度大,易锈蚀和易变形等特点。
45、内贸货物运输合同与单证主要有: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运单、货物交接清单、货运记录、普通记录等。
46、水路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输费用,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水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合同。
47、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分为班轮运输合同和航次租船运输合同两种。
48、港口作业合同与单证主要有:
港口货物作业合同、理货记录、货物入库记录、事故报告等。
49、港口货物作业合同是指港口经营人在港口对水路运输货物进行装卸、驳运、储存、装拆集装箱等作业,作业委托人支付作业费用的合同。
50、港口货物作业合同由港口经营人与作业委托人依据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
51、港口货物作业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52、作业委托人按每批次货物或者每船舶艘次与港口经营人订立作业合同,称为单次作业合同。
53、港口作业单是港方依据港口作业合同编制,贯穿货物在港作业过程,集发票、收据、港口作业项目记录于一体的单证。
其内容基本与港口作业合同一致。
54、港口作业单其主要功能有:
向作业委托人出具的港口作业发票;收到货物的收据;港口货运部门批注货物作业合堆存情况的现场记录;是港口费收的依据;是港口继承货运部门出口货物入库、进口货物出库的凭证。
55、实际业务中,通常将港口货物作业合同和港口作业单制成联单形式,每一项功能为其中的一联。
56、水运法规是由国家机关指定的关于水路运输方面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
57、水运法规通常包括三种形式:
一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二是由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法规;三是由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规定。
58、水运法规是经济法的组成部分之一。
59、《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商务活动最重要的法律依据,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适用于除身份关系的协议外的平等经济主体之间订立的有关债的协议。
60、《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是依据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结合我国的航运实际订立的调整国际航运和船舶关系、海事处理的专门法律。
6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是关于国内水路运输管理的一项基本法规。
62、《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是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海商法》的原则,由交通部制定的行业行政规章。
其目的是为了明确国内水路货物运输有关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其合法权益。
63、《港口货物作业规则》是依据《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由交通部发布的关于港口货物作业的行政规章。
64、《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是以确定港口的法律地位,加强港口管理,调整港口规划、建设、维护、经营和管理的法律关系,维护港口的经营秩序,保护港口经营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港口事业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65、集团铁路进出港计划由集团业务部审批和下达。
66、集团昼夜船舶动态计划(靠泊、离泊、移泊,下同)由集团生产调度指挥中心汇总、审核、确认和对外发布。
67、集团各专业化板块间的引航、拖轮等港口生产公共资源的配置与管理由集团生产调度指挥中心负责。
68、对专业化公司上报的信息资料不全、不详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船舶动态计划,集团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原则上不予安排。
69、引航、拖轮的作业管理执行《大连港集团引航拖轮作业管理办法》。
70、国家、政府指令性任务及集团重点生产作业由集团生产调度指挥中心统一计划、组织与管理,生产单位必须服从并确保计划的全面落实。
71、危险货物运输、港口设施保安、货物运输保险代办、无法交付货物,外贸进口溢卸、误卸、超期未报关货物及物品的处理等港口商务业务由集团业务部统一管理。
72、集团的质量方针是“货主需求是我们的责任、货主满意是我们的标准”。
73、需要引航及拖轮辅助进行靠泊、离泊、移泊的船舶,船舶代理人或船公司、船长在船舶抵港24小时前,以书面、传真、电话、网络等有效形式,按照相关要求,向集团生产调度指挥中心正式提出引航、拖轮申请
7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于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8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公布,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
7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分为6章54条,分别由总则、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法律责任和附则组成。
二、选择(业务员、高级业务员和业务师通用)
1、航次计划装载的货物能否被船舶全部接受,应满足以下条件:
(1)航次货运量≤航次净载重吨
(2)包括亏舱的航次货物体积≤货物所占货舱总容积+甲板可载货容积
2、实践经验表明,万吨级货船适度吃水差为:
满载时-0.3—-0.5m;半载时-0.6—-0.8m;轻载时-0.9—-1.9m。
3、提单根据货物是否装船可分为:
已装船提单和收货待运提单;
4、提单按提单上有无不良批注可分为:
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5、提单按提单收货人的抬头可分为:
记名提单、指示提单和不记名提单;
6、提单根据运输方式不同可分为:
直达提单、装船提单和多式联运提单;
7、提单按提单内容的简繁程度可分为:
全式提单和简式提单;
8、提单按船舶营运方式可分为:
班轮提单和租船提单;
9、提单按签发提单的时间可分为:
倒签提单、预借提单。
10、货物的物理特性主要包括吸湿、散湿、挥发、热变、胀缩、物理爆炸、放射等性质。
11、对放射性货物外辐射的防护包括有效屏蔽、控制接近时间和距离。
12、对内辐射的防护主要是防止放射源通过消化道、呼吸道和皮肤三个途径进入人体。
13、货物的化学特性有氧化、腐蚀、自热、自燃、爆炸等性质。
14、货物发生机械变化的形式主要有破碎、变形、渗漏、结块、散捆等。
15、外包装的作用主要是防止货物受外界机械力量的冲击、挤压或跌落等造成破损或残缺、防止货物散落、撒漏及便于装卸。
16、内包装的作用是防止货物受外部环境变化而受损、污染和变质,具有防潮、防震、防异味感染和气味散失等作用。
17、在海上运输中,货物的重量一般是指货物的总重量,它用于船舶装载量、稳性、强度、吃水计算及货物运费的计收。
18、对件杂货而言,积载因数有包括亏舱积载因数和不包括亏舱积载因数两种。
19、港口生产作业中的主要工序有舱内作业、起落舱作业、水平运输作业、车辆作业和库场作业杂项作业、拆码垛作业及供喂料作业。
20、国内水路货物的运输采用的是收货人记名制,以不具备流通性及无权性的运单作为其运输单证。
21、运单是运输合同的证明;运单是承运人收到货物的收据。
22、交接清单记载的内容主要有:
运单号码、托运人、收货人、识别标志、货物名称、件数、包装方式、重量、体积、实装数量、实卸数量等。
23、货物交接清单适用于起运港和到达港的两次港航交接,涉及到了起运港港口经营人、到达港港口经营人和船方三方当事人。
24、内贸装船货物交接完毕,交接双方应当在交接清单上签字或盖章表示确认。
25、根据《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港口货物作业》的有关规定,货物交接双方发现货物损坏、灭失,双方应编制货运记录。
三、判断并改错(业务员、高级业务员和业务师通用)
1、初稳性是指船舶倾斜角小于15。
—20。
时的稳性;大倾角稳性是指当倾角大于15。
—20。
时的稳性。
(10。
—15。
)
2、船舶吃水差是指首吃水与尾吃水的比值。
(差值)
3、没有固定的航线、装卸港和船期,按合同约定组织船舶营运;特别适合大宗散货的整船运输是班轮运输的特点。
(租船运输的特点)
4、货物在运输中非事故性减量,港方和船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货物在运输中非事故性减量在公认的自然损耗率或贸易合同中规定的损耗限度内)
5、在运输保管中货物的体积是按照目测丈量法求得的(满尺丈量)。
6、货物在舱内所占容积与丈量体积的差值称为亏舱率。
(亏舱)
7、亏舱是指亏舱容积与货物所占货舱容积的百分比。
(亏舱率)
8、积载因数主要用于计算亏舱率。
(主要用于船舶配载计划制定时区分货物轻重、确定舱内配货重量或计算货物舱容占有量)
9、港口装卸机械主要可分为前方运输机械和水平搬运机械两类。
(垂直起重运输机械和水平搬运机械两类)
10、采用直接换装,由于有库场作为换装作业的缓冲,可以弥补各装卸作业环节生产的不平衡。
(采用间接换装)
11、捆绑长型货物时,应按货物长度3:
3:
3比例分段捆牢。
(3:
4:
3)
12、货物装卸过程中,吊索肢间夹角不得大于90º。
(60º)
13、在货物相对高度差3m以上作业面作业时,应拴挂安全网或铺垫好安全垫。
(2m)
14、装卸12米以上货物时负荷要降低50%。
(25%)
15、装卸长度超过舱口对角线需倾斜进出舱的货物负荷要降低25%。
(50%)
16、装卸8米以上钢板应配备吊杠。
(6米)
17、超长薄软钢板应采用多吊点吊杠,起吊后悬垂差不得超过1米。
(1.5米)
18、袋物货装船严禁倒钩,舱内堆码时,50公斤以上袋物,不得超过8包高,50公斤以下袋物,不得超过12包高。
(6包高、10包高)
19、原木装卸船时要平衡作业,舱口和杆里必须平起平卸,装卸多节原木,邻近的两节之间相差高度不准超过2米。
(1.8米)
20、当散矿等散货卸船时,抓斗应均衡抓取,保证舱内货物高低差不超过5米。
(4米)
21、两台吊抬吊一件货物时,货物重量不能超过两台吊总起重量的70%,并保证两台吊均衡受力。
(80%)
22、叉车叉取货物时,应超过货物宽度的2/3,且悬垂差不得超过1m。
(1.5m)
23、叉车的搬运行程不宜超过200米,装载机的搬运行程不宜超过150米。
(300米、100米)
24、通常操作系数多小于1,只有在以直取形式装卸时,操作系数才不等于1。
(大于1、等于1)
25、海船的储备浮力约为排水量的30%—50%。
(25%—40%)
26、班轮运输是一种既没有既定的船期表,也没有固定的航线及挂靠港,而是根据货源情况,安排船舶航线,组织货物运输的一种船舶营运方式。
(租船运输)
27、班轮运输合同的条款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名称。
(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的名称)
28、航次租船运输合同的条款包括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的名称。
(出租人和承租人名称)
29、货运记录的编制应当准确、客观,而且应当在货物交接的当时由交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共同编制。
(无需强求双方意见的一致)
30、当发生索赔等情况时,货运记录记载的证据效力如何则由港口主管机关依法予以认定。
(司法机关)
31、港口货物作业合同分航次作业合同和长期作业合同。
(单次作业合同和长期作业合同)
32、港口货物作业合同绝大部分为长期作业合同。
(单次作业合同)
33、长期作业合同绝大部分的持续期为三年。
(一年)
34、港口货物作业合同用包括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等条款。
(作业委托人、港口经营人和货物接收人)
35、港口经营人是指与发货人订立作业合同的人。
(与作业委托人)
36、作业委托人是指与承运人订立作业合同的人。
(与港口经营人)
37、货物接收人是指作业合同中,由发货人指定的从港口经营人处接收货物的人。
(由作业委托人指定)
38、港口货物作业合同的标的就是作业的对象——货物。
(是港口经营人提供的作业服务)
39、港口货物作业合同的履行期间为港口经营人接收货物时起至货物装船时止。
(到交付货物时止)
40、港口作业单的内容基本与水路运单一致。
(与港口作业合同一致)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于2003年6月28日颁布,2004年1月1日实施。
(1993年3月15日颁布,1993年10月1日实施)
4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于1993年3月15日颁布,1993年10月1日实施。
(1992年11月7日颁布,1993年7月1日实施)
4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于1992年11月7日颁布,1993年7月1日实施。
(国务院1987年5月12日公布,2000年修订)
44、《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由国务院于1987年5月12日公布,2000年修订。
(2000年7月17日交通部发布,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45、《港口货物作业规则》由2000年7月17日交通部发布,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2007年7月17日交通部发布,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46、《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由2007年7月17日交通部发布,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2003年6月28日颁布,2004年1月1日实施)
47、生产单位于每日10:
30前向调度指挥中心提报本单位下昼夜船舶动态计划;已提报的船舶动态计划需进行追加、变更或调整时,必须在当日16:
30前向调度指挥中心提出。
(9:
30前、15:
30前)
四、简答(业务员部分)
1、车辆到港的概念是什么?
铁路调度部门向港口报告关于装卸车辆到达目的港的时间统称。
火车抵港前最后一次报告抵达目的港的时间,称为车辆到港确报。
在此之前所发出的各次抵达目的港事件的报告,均称为车辆到港预报。
2、什么是成组作业?
用网络、货板、绳扣等工具,将零星分散的件杂货和散货集零成组所进行的货物堆垛、装卸、运输作业。
货物成组运输有利于机械操作,减少单件搬运、码钩、拆钩次数。
使装卸工序合理、减少重复操作、减轻劳动强度、节省劳动力,从而达到缩短车船在港作业时间,保证货运质量,提高生产效率的目的。
3、什么是船舶到港预确报?
船舶抵港前最后一次发出的抵港时间的报告称为船舶到港确报。
在此之前所发的各次抵港时间的报告,均称为船舶到港预报。
4、什么是船舶抵港时间?
又称船舶到港时间。
船舶到港靠好码头或在锚地、浮筒泊妥时间。
在港口统计中一般是指船舶在码头、浮筒第一根缆绳带好或在锚地第一只锚落地的时间。
5、什么是船舶离港时间?
船舶离开码头、锚地、浮筒的时间。
在港口统计中,一般是指船舶解掉最后一根缆绳或起好最后一只锚的时间。
6、什么是船舶在港时间?
又称船舶在港停时。
是从到港时间开始到离港时间为止的全部时间。
计算单位为天或小时。
7、什么是火车在港动态?
火车在港口运输生产过程中各段时间的情况。
主要包括:
抵港时间、装卸货物名称、数量、作业时间、待装卸原因及车况记录、离港时间等。
8、什么是龙骨下最小富裕水深?
航道、港池水深中最基本的富裕水深。
它是综合考虑了水域底质、水深水位观测误差、各项人为因素及船舶性质等因素而增加的安全水深。
9、什么是引航作业?
是指引领船舶航行、靠泊、离泊、移泊的活动。
引航员根据港口管理部门的指派对进出港口以及进行靠泊、离泊、移泊作业的外籍船舶施行强制引航。
对本国船舶则由船公司或代理人根据需要,向港方申请引航。
引航费根据船舶净吨按次计收。
10、什么叫配工?
港口调度部门为装卸货物,根据装卸工艺方案合理配备装卸机械、装卸工人和机械司机的工作。
11、什么是取送车作业?
调车机将到达港口的火车按计划从路港交接线拖入港区的作业线上的作业或过程。
12、什么是生产快报?
以快速统计资料为依据所作的短期生产情况的总结和分析报告。
其主要内容包括:
主要运输生产数量指标完成情况、重点物资完成情况,对生产情况的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相应措施等。
其作用在于及时掌握生产进度、总结经验,保证生产任务的完成。
13、什么是水尺交接?
货物按船舶水尺计量检测数量进行货物交接的办法。
14、杂货船结构特点有哪些?
杂货船最主要的特点是具有2—3层全通甲板,根据船舶的规模设有3—6个货舱,在上甲板货舱的两端设有吊杆或其他吊货设备,用于装卸货物。
有的杂货船还设有1—2副重型吊杆用于装卸重大件货物。
15、一般杂货的积载顺序是什么?
(1)卸货港序不同,先末港后初港。
(2)配装舱室不同时,先下舱后上舱,先大舱后小舱。
(3)货物特性不同时,先特殊后一般。
(4)货物批量不同时,先大票后零担。
16、一般杂货装船码舱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1)按照船舶配载图和业务员开具的装船通知单进行装船、码舱。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装卸机具,轻搬轻放,不拖钩、不甩钩、不倒钩,包装破损不入舱。
(3)标志朝外,箭头向上,重货不压轻货,大件不压小件,木箱不压纸箱,码舱整齐。
(4)按票按顺序装船,大票分隔,小票集中,一票一清,做好隔票和衬垫。
(5)不偏重、不集重,按船方和货方的要求进行捆绑、加固。
(6)易腐、易燃、易爆、易融货物不得靠近机舱。
17、一般杂货卸船起舱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1)按照船舶积载图和舱单进行起舱卸货。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装卸机具,轻搬轻放,不拖钩、不挖井、不推垛。
(3)按票按顺序卸货,一票一清,掉件和撒漏货物应随时收捡清扫归原批,集中装船的零星货物应集中出舱,直取货物要做到定关、定型、定数。
(4)分清工原残,残损货物应集中、单独出舱,并做到一班一清。
18、货物残损单的作用是什么?
(1)收货人向船公司提出索赔的原始资料和依据;
(2)船公司处理索赔的原始资料;
19、货物溢短单的作用包括哪些?
(1)船公司处理索赔的原始资料;
(2)向有关港口发出货物查询单的依据。
20、船舶载货能力的概念是什么?
船舶的载货能力是指船舶在具体航次中所能承运制定种类的货物数量的最大限额。
货物数量是指货物的重量、体积和件数。
船舶的载货能力包括载货重量能力、载货容量能力和特殊载货能力。
(高级业务员部分)
1、一般杂货装卸船作业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密切注意重点舱装卸进度,采取措施,缩短装卸时间。
如在装船时,重点舱的货物还未运到,取得船方的同意后,可以调整配载计划;卸船时,接运工具还未到达时,可以将货物先行入库;辅助机械不足或劳动力不足的情况下,应首先满足重点舱作业线的需要。
同时应注意非重点舱作业进度的控制,避免非重点舱转化为重点舱,导致船舶在港装卸时间的延长。
(2)严密监督主导环节装卸机械的运行。
主导环节装卸机械效率,决定了作业线装卸效率,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提高;应避免用主导环节装卸机械作辅助作业。
(3)尽量减少作业中断时间。
如车辆和门机的调动、吊货工具的更换等,尽量安排在工人吃饭或交接班时进行,以减少作业中断时间。
(4)尽量减少作业环节。
减少作业环节就意味着减少作业中断的可能性;减少作业环节也意味着减少作业线工人数,使作业组织工作更简单些。
2、如何提高船舶的载重能力?
(1)根据航线上的限制水深或航次所应使用的载重线正确确定船舶的最大装载吃水。
(2)根据航线具体情况(如气候、油价等)合理确定燃料、淡水补给方案,尽可能地减少不必要的航次储备量。
(3)及时清除船上垃圾、废料和杂物,排净压载舱内残留的压载水,定时进坞清楚舷外船体附着的海生物,减少船舶常熟。
(4)合理编制配载图,尽量避免或减少为调整船舶稳性、船体受力、吃水差而打入压载水。
(5)散装液体货船满载时,应尽量清除舱内的底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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