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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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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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编制说明
(2008—2015年)
(送审稿)
重庆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四月
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说明
(2008—2015年)
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矿业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壮大,加快了工业化进程,促进了社会进步。
为了加强对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促进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55号)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围绕重庆市经济社发展战略,结合我市矿产资源实际,制定《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
一、《规划》编制的目的和依据
(一)目的
依法实施矿产资源统一规划,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合理利用与保护,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加强地质环境保护及恢复治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和相关行业制定发展规划以及审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等提供决策依据。
(二)依据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产业政策。
《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定》,《关于加快库区产业发展着力解决移民就业促进库区繁荣稳定的决定》,《关于加强民族工作加快渝东南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
矿产资源政策。
《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和发展加工型产业的意见》(渝府发[2006]15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7]6号),《关于加强地热资源管理的意见》(渝府发[2007]99号)。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锦涛总书记为重庆市制定的“314总体部署”、《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以及“一圈两翼”发展战略、“五个重庆”建设、《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矿产资源规划。
《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1-2010年)》。
矿产资源。
重庆市矿产资源基本特征及资源潜力,矿产品供需形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现状和问题等。
其他。
《关于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55号),《重庆市矿产资源整合总体方案》(渝府函[2007]5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煤矿整合的通知》(渝府发[2007]128号)等。
二、《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和“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指导方针,根据重庆市矿产资源禀赋条件,围绕“314”总体部署、“五个重庆”建设、“一圈两翼”发展战略、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及《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的要求,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管理新体制,政府管理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矿产资源配置机制,强化矿产资源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构筑有竞争力的优势矿业,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着力构建绿色矿业体系及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
遵循开源与节流并举、开发与保护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加强并超前进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提高资源的可供性;依靠科技进步,合理开采,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资源耗竭速度。
——坚持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
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指导下,充分发挥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优化资源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控资源利用总量。
——坚持经济、社会、资源、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矿产资源开发与西部和三峡库区生态环境建设同步。
——坚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突出重点,分级负责,分步实施,提高资源开发利用的科技含量,促进资源优势转变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
——坚持“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原则。
在国内经济市场化、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加强市内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充分利用市外、国外资源和市场。
三、《规划》适用范围、期限和基准年
《规划》是重庆市人民政府对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以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的全面部署,是对全市矿产资源实行宏观调控、科学管理和审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的依据。
《规划》的目标和主要指标纳入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进行考核。
《规划》范围及对象为全市辖区内的所有矿产资源,适用于重庆市所辖行政区域。
《规划》以2007年为基准年,规划期2008—2015年,展望到2020年。
四、《规划》目标、任务、主要指标和主要内容
(一)目标
进一步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大基础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力度,全面提高地质工作程度,力争实现重要矿产资源找矿取得重大突破,逐渐提高矿产资源的保障能力;构筑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矿业开发利用体系,实现矿产资源的有序开发、有偿开采、集约利用、有效保护,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加大科技投入,切实解决中低品位及难选冶矿石、共伴生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问题,资源利用水平及利用率显著提高;矿山环境状况明显改善,矿山环境污染和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基本控制,形成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良性循环、协调发展的和谐局面。
(二)任务
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形势,按照“314”总体部署、“五个重庆”建设的要求,切实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和管理,强化矿产资源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加强全市地质勘查的资源保障能力和服务功能,建立勘查投入良性循环机制;进一步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深化矿产资源使用制度改革,实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继续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加快实施矿产资源整合;加强行业管理与产业管理。
(三)主要指标
根据地质、资源条件和规划的目标任务,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及产业发展的需要,确定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主要指标,详见表1。
(四)主要内容
《规划》体现了重庆市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发利用总量调控、结构调整、布局优化、转变资源利用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保护矿山生态环境的要求。
《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编制说明、附表18份、附图7幅(1:
50万)以及9个专题研究报告组成。
表1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指标
2008~2010年
2011~2015年
属性
地质
勘查
1:
5万区域地质调查覆盖率
40%
60%
预
期
性
新发现和评价重要矿产地(处)
25~30
40~50
新增查明
资源储量
天然气(亿立方米)
360
1000
煤(亿吨)
9
12
煤层气(亿立方米)
50
80
地热(万m3/日)
12
20
铁矿(万吨)
8000
4500
铝土矿(万吨)
1000
1000
锰矿(万吨)
800
800
锶矿(天青石,万吨)
10
30
岩盐(万吨)
5000
水泥灰岩(亿吨)
24
粉石英(万吨)
300
100
炼镁白云岩(亿吨)
2.7
2
矿产
资源
开发
利用
重要矿种
年
开采总量
天然气(亿立方米)
>70
>150
预
期
性
煤(万吨)
4300
4000
地热(万m3/年)
6500
7500
铁矿(万吨)
120
300
铝土矿(万吨)
275
600
锰矿(万吨)
≤250
≤250
约束性
锶矿(天青石,万吨)
≤30
≤30
岩盐(万吨)
100
200
预
期
性
水泥灰岩(万吨)
7000
8400
粉石英(万吨)
60
60
毒重石(万吨)
30
40
汞(吨)
50
100
萤石
12
15
重晶石
12
15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结构
大中型矿山比例(%)
4.8
6
预期性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矿产资源总回收率
提高3~5个百分点
提高3~5个百分点
约束性
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
矿山
地质
环境
保护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
新建和生产矿山
全面治理
约束性
历史遗留矿山
25
35
三峡库区历史遗留矿山
30
40
矿区土地复垦率(%)
新建和在建矿山毁损土地
全面复垦
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土地
25
35
三峡库区历史遗留矿山
30
40
规划文本分“前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与形势”、“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共七个部分。
其中:
“总则”部分说明了制定《规划》的主要政策背景、以及《规划》的适用范围、基准年、规划期、展望期,规划实施的范围、审批和解释权限。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与形势”部分分析了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概况、矿产资源基本特点及优势、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对全市矿产资源供需形势进行了阐述。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部分阐述了本次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规划期、展望期目标以及主要指标。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部分明确了调查评价与勘查的主要方向,对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进行了合理布局,安排了基础性地质调查、矿产资源远景调查评价等工作,划定了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分区和勘查规划区块,确定了勘查项目,提出了探矿权设置、投放及现有探矿权处置方案,安排了重点勘查工程及科技攻关项目,制定了勘查准入条件。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部分阐明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基本思路,明确了开发利用方向,提出了重要或优势矿产资源开采总量调控的具体要求以及管理措施;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进行了调整,规划了矿业经济区、开采规划分区和开采规划区块,提出了采矿权设置与投放的具体要求;阐述了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调整和优化的方向,明确了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的基本原则、整合范围、整合方法和措施以及非煤整合矿山处置意见,设置了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提出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的方向和提高利用效率的要求;鼓励外商来我市投资勘查开发矿产资源,鼓励我市企业和资本到国内外投资建立矿产资源生产基地,形成勘查、开发和贸易的全方位开发格局,建立安全稳定的矿产资源供给体系;确定了新建矿山准入条件。
“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部分阐明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基本思路,对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进行了规划分区;按照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明确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重点工程项目;对全市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络进行了安排;确定了矿山环境保护的原则和具体要求。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部分阐明了建立和完善法律、行政、经济、社会、科技、重大工程等综合手段和配套机制在内的规划实施保障体系。
规划附表包括主要矿产资源储量表、主要矿区(床)资源储量基本情况表、主要矿产开发利用现状表、主要矿山开发利用现状表、主要矿产探矿权现状表、主要矿产采矿权现状表、主要矿产品产量、需求量及其预测表、重点调查评价分区表、重点调查评价项目表、勘查分区表、勘查规划区块表、开采分区表、开采规划区块表、矿业经济区规划表、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规划表、主要矿区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规划表、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表、矿山土地复垦规划表等18份。
规划附图包括矿产资源分布图、开发利用现状图、调查评价和勘查规划图、主要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块图、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主要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图、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图等7幅。
五、《规划》编制过程、规划研究情况
(一)组织形式
规划编制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组织完成。
为了提高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的可操作性及质量,本次规划以市国土房管局机关处室、直属单位为主,有关技术单位为辅的原则开展本轮规划编制工作。
2006年底市国土房管局第24次局长办公会对规划编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张定宇局长为组长,邱道持、董建国、周时洪、胡长明副局长为副组长的规划编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规划编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规划处。
2007年6月,成立了规划编制组、专题研究组。
规划领导小组、编制组、专题研究组人员组成详见表2。
规划编制组由整规办(各地勘单位抽调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人员组成,后期主要由重庆市地质调查院负责规划的总体工作,对规划基础研究成果进行汇总,并编制规划文本、附图、附表和编制说明等。
规划专题研究组由相关业务处室(勘查储量处、开发处、地环处、法规处、信息中心)牵头负责,重庆大学、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等有关技术单位协助完成重大专题研究工作。
(二)编制过程
2007年4月初,市国土房管局邱道持副局长主持规划工作会议,确定第二轮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共设置9个专题研究,并将工作任务落实到相关业务处室。
表2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人员名单
规划
领导小组
组长:
张定宇局长
副组长:
邱道持副主任周时洪副局长
董建国副局长胡长明副局长
成员:
程本初黄茂军文森陈高武邱佳正
杨东渝刘又琳李少荣颜英
规划
编制组
组长:
杨弘忠
成员:
张华明张华程礼军
主编人员:
杨弘忠张华程礼军姚光华
朱长生陈龙张华明
规划专题
研究组
专题一组:
陈高武鲁豫川尹光志黄滚刘晋
专题二组:
陈高武杨明显胡波黄伟周涛
专题三组:
邱佳正万传毅李航张华程礼军
专题四组:
邱佳正万传毅尹光志黄滚谭钦文
专题五组:
陈高武鲁豫川程军杨强华尚红光
专题六组:
陈高武尹光志胡昌松杨弘忠黄滚
专题七组:
李进财李少荣任幼蓉向强唐剑波
专题八组:
邱佳正万传毅王宏图吴富强胡国忠
专题九组:
杨东渝季正菊居梁冯灿钟佳琪
2007年5月下旬,对各个专题研究工作方案进行了审查,形成了会议纪要,各单位对工作方案进行补充完善,随后开展专题研究的资料收集、综合研究等工作。
2007年6月20日,市国土房管局以渝国土房管发[2007]465号下发了《重庆市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六个方面的主要工作任务,成立了规划编制组。
6月27日,董建国副局长召开了规划编制工作推进会议,并对编制工作作了细致安排。
2007年8月下旬,完成了专题研究报告初稿,以供规划编制组使用。
11月提交了九个专题研究报告。
2007年9月30日,提交了与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对接资料。
2007年12月,完成规划草稿。
2008年2月,提交规划初审稿。
2008年6月,提交规划预审稿。
2009年3月,提交规划审批稿。
2009年4月-2010年4月,规划审批稿反复征求各方意见,经修改完善后,于2010年4月底提交了正式审批稿。
(三)专题研究
第二轮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共设置9个专题研究课题。
市局勘查储量处主要负责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研究、勘查开采规划区块与矿业权设置研究、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研究等4个专题研究。
市局开发处主要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调控研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和结构优化研究、小矿有序发展政策研究等3个专题研究。
市局地环处主要负责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研究。
市局法规处主要负责矿产资源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研究。
市局规划处主要负责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影响评价研究。
市局信息中心主要负责规划数据库的建设。
(四)编制方法及主要研究内容
1、编制方法
根据国土资源部制定的《省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指南》和《省级矿产资源规划会审方法》,采用资料收集、广泛调查、重点论证及综合分析的方法,开展专题研究及规划文本、附表、附图、数据库等编制、绘制和建库工作,科学合理地编制本《规划》。
各专题研究的调查重点是进一步核实矿产资源分布状况、资源储量、矿石质量和勘查、开发利用及保护现状,矿产资源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矿产资源需求预测、可供性分析和各项政策措施等。
《规划》以全国矿产资源规划为依据,以重庆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及中长期计划为指导,进一步落实“314总体部署”、“五个重庆”和“一圈两翼”发展战略,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之上,经过综合分析论证,通过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规划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方法,重点强调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勘查开发准入等一系列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突出政策性和规划的可操作性,编写出简单明了,具有法规约束力的规划文本。
2、主要研究内容
本次规划注重统计、预测、评价及比较效益分析,详细论证各种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规划方案。
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规划涉及资料全面的收集、整理及综合分析。
包括的主要资料有:
重庆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314”总体部署、“五个重庆”和“一圈两翼”发展战略;重庆市地质勘查规划;重庆市环境保护规划;重庆市有关行业规划(煤炭、化工、建材、林业、农业、旅游、机械等);全市矿产资源分布、勘查和开发利用以及矿山环境现状、规划等图件和文字资料。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按照国发[2006]4号文和渝府发[2007]6号文的精神,为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依据成矿区划、矿产资源特点、勘查开发状况、产业政策、环境保护要求进行规划:
指出调查评价与勘查的主要方向,明确基础地质调查的重点任务,对基础地质调查做出科学全面的部署;合理划定勘查规划分区,明确重点调查评价区和重点勘查区,对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勘查工作做出合理部署;划定勘查规划区块,指导探矿权设置和投放;合理安排重点勘查工程及科技攻关项目,科学制定勘查准入条件。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按照“鼓励开采短缺的矿产,限制开采供过于求的矿产,对出口优势矿产实行限产保护”的总方针,根据我市“314总体部署”和“一圈两翼”发展战略以及渝府发[2006]152号文的精神,为加强我市矿产资源总量调控,减降资源的消耗速度,使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确定开发利用方向,科学制定重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总量调控指标,提出相关管理政策措施;合理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区域布局,科学合理划分不同功能的开采规划区及矿业经济区,合理划定开采规划区块,落实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矿区开发的管理措施,落实重要矿种和重点矿区的规划要求;提出促进矿山结构优化调整的方向和管理措施,按照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区储量规模相适应的要求,制定和完善主要矿种最低开采规模标准和最低服务年限;确定主要矿产及其共伴生矿产的开发利用条件和方向,科学制定主要矿产的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规划指标,提出推进低品位、难利用资源开发利用的政策措施,加大尾矿、贫矿综合开发利用力度,发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提出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工程;科学制定新建矿山准入条件。
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按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为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以及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局面,对全市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实行统一规划:
研究划分矿山环境影响区域,提出规划控制指标和措施;确定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区域,提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重点工程;建立完善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责任机制和补偿制度,从根本上改善矿山环境。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将保障措施纳入规划的内容体系,在客观评价现行规划实施情况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从法律、经济、行政、社会、科技人才和重大工程手段等六个方面建设规划实施保障体系,并提出具体保障措施:
对现行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政策评价,提高规划的法律地位,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监督机制和责任考核体系,制定规划重要指标的年度实施计划,建设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和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保障体系,建立完善规划实施评估机制。
六、《规划》衔接情况
与全国矿产资源规划衔接。
2007年10月初,规划编制组在总结规划成果的基础上,向国土资源部规划司报送了与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对接基础资料——《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有关情况的报告》。
2007年9、12月、2008年7月、11月,规划编制组主要成员分别参加了在黑龙江省哈尔滨、湖南省长沙、河南省郑州、江苏省扬州等地召开的省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研讨会,根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和研讨会的要求对《规划》进行了调整或修改。
与重庆市“十一五”规划及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衔接。
《规划》以“314总体部署”、“五个重庆”、“一圈两翼”发展战略和“十一五”目标为导向提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目标,做到供需平衡,保障有力,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
与地质矿产行业规划衔接。
本轮规划对第一轮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合理制定规划目标任务,以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同时《规划》参考了近年编制的各区县矿产资源规划和部分优势矿产(如煤、铝、锶、地热等)地质勘查规划,吸收了其中的宏观调控内容,使规划目标立论有依据,实施有保障。
与相关行业规划衔接。
市内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相关的行业主要有城镇建设、冶金、化工、交通、林业、旅游、水利、环保等,《规划》注意了与上述行业规划相衔接,强调协调发展,共建和谐社会。
七、《规划》审查情况
2007年9月28日,市国土房管局规划处组织局内各部门代表和市内专家、学者,对与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对接基础资料——《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有关情况的报告》进行了会审。
2007年8月底,专题研究牵头处室先后组织相关专家对各专题研究报告进行了审查。
2008年5月15日,市国土房管局组织市内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学者对《规划》进行了初审并获通过。
2009年2月18日,国土资源部组织相关部门代表和专家、学者对《规划》进行了预审并获通过。
2010年5月24日,重庆市人民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对《规划》进行了审议,原则上通过了本《规划》。
规划编制组对历次审查意见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吸纳,对《规划》进行了修改、调整和完善,形成了《规划》正式成果资料。
八、《规划》征求意见及协调
2008年4月,《规划》在市局属各业务处室范围内征求意见。
2008年5月5-15日,在《规划》初审过程中,向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地勘局、重庆能源投资集团公司等市级相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征求意见。
2009年4月-2010年2月,对《规划》涉及的供需形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及环境保护等指标,多次向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以及中铝集团重庆公司、重钢集团等市级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征求意见。
规划编制组对历次征求意见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对意见进行了分类,结合规划成果,逐一在规划中进行了落实,最终形成了《规划》正式成果资料。
九、对《规划》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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