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学期考试资料国际经济案例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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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学期考试资料国际经济案例解析
1.A公司与B公司订立了一份CFR价格条件的货物买卖合同。
合同规定:
A公司出口棉纱200包,每包净重200公斤,价格条件为CFR青岛;A公司应于1999年8月前装船,并在装船后2天内向B公司发出装船通知。
A公司在7月底装船完毕。
装船后第4天,船舶正准备启航,船舱内另外装运的易燃物品突然起火,并失去控制。
为保护其他船舶和码头的安全,该船被消防当局凿沉。
A公司即以传真方式将装船事宜以及凿沉事件通知了B公司。
A公司认为,在CFR合同中,货物的风险自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就已转移给买方,对此后的损失作为卖主的A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B公司仍应根据合同支付货款。
由于B公司是在装船后第4天才收到装船通知的,B公司认为A公司未尽及时发出装船通知的义务,为此,B公司遂以A公司违约,要求A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A公司则认为,其已尽通知义务,而且即使按时通知也无法改变船舶失火和凿沉的事实,因此,风险应根据货物按越过船舷转移到买方的惯例由买方承担。
问:
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此项损失应由哪一方承担?
(a)
A.A公司要承担赔偿责任
B.B公司要承担赔偿责任
2.A公司向B公司订购大米1万吨,买卖合同规定每月装运一批,每次装运1千吨,分10次运完。
买方在收到第5批大米时发现有霉变,不适合食用,因此要求卖方撤销以后各批装运的合同。
A公司和B公司的所属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
问:
买方能否主张此权利?
(a)
A.买方A公司无权主张撤销后几批合同
B.买方A公司有权主张撤销后几批合同
3.信息技术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向澳大利亚A&AT公司发电:
“确认售与你方计算机500台,每台CIF墨尔本600美元,5月20日交货,发生争议在英国伦敦国际仲裁。
”
澳大利亚A&AT公司复电如下:
“确认你方来电和我方购买你方计算机500台,条件按你方电报规定,请提供合适的包装。
”
后来,信息产业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按期交货,双方发生争议。
问:
1).澳大利亚A&AT公司与信息产业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之间是否已成立买卖合同?
(a)
A.成立
B.未成立
2).假设澳大利亚A&AT公司在本国法院起诉,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b)
A.受理
B.不受理
4.A国以保护本国环境和维护生命健康(认为含色素过高)为由,决定对境内销售的所有外国生产的易拉罐钦料征收附加税,事实上A国境内销售的易拉罐装钦料主要是B国某跨国公司生产的某一品牌,但A国对境内销售的国产易拉罐装钦料并不征税。
B国认为其根据关贸总协定所应获得的利益受到损害,而A国则认为其采取的措施符合关贸总协定规定,双方因此发生争议。
A国及B国皆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
问:
1).A国采取的做法是否属于关贸总协定所允许实施的为保障人民、动植物生命健康所必需的措施?
(b)
A.不属于
B.属于
2).A国的行为是否违反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ab)原则。
A.国民待遇原则
B.最惠国待遇原则
C.数量限制原则
5.2005年6月,中国A电子公司与美国B电子有限公司之间签订了一份电脑买卖合同。
合同规定,A向B购买20000台电脑,USD1000/台CIF上海,D/P(付款交单)方式结算,同年10月交货。
合同签订后,A考虑到市场对电脑的需求量可能不大,拟减少购买5000台。
A与B在中国的全权代理人协商,双方同意将合同数量改为15000台,并签订了修改协议。
但B的全权代理人未将修改情况及时通知B。
同年10月,B仍按原合同规定的数量20000台发货给A,并通过D/P(付款交单)方式向A收款。
A未向银行付款赎单,而是通过副本提单从港口将货全部20000台提出,并全部销售。
A以B违约为由拒绝付款,后经多次催促,并经协商,A直至2年后才向B付清货款。
问:
1).B发货2万台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
(a)
A.构成违约
B.没有构成违约
2).B能否以迟期付款为由向A要求赔偿利息损失?
(a)
A.B可以要求A赔偿利息损失
B.B不可以要求A赔偿利息损失
1.绿色饮食有限责任公司先于10月1日向澳大利亚A&AT公司邮寄一份不可撤销的要约通知,后又于10月8日邮寄了一份撤回该要约的通知。
澳大利亚A&AT公司在10月11日收到绿色饮食有限责任公司的要约通知,于当天即打电话给绿色饮食有限责任公司表示完全接受。
并于10月15日再次向绿色饮食有限责任公司邮寄一份确认函。
10月20日澳大利亚A&AT公司收到绿色饮食有限责任公司的撤回通知,绿色饮食有限责任公司也于10月20日收到澳大利亚A&AT公司的确认函。
问: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绿色饮食有限责任公司和澳大利亚A&AT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不成立?
如果成立,是哪一日成立的?
(ac)
A.成立
B.没有成立
C..于10月11日成立
D.于10月15日成立
2.A公司与B公司订立了一份CFR价格条件的货物买卖合同。
合同规定:
A公司出口棉纱200包,每包净重200公斤,价格条件为CFR青岛;A公司应于1999年8月前装船,并在装船后2天内向B公司发出装船通知。
A公司在7月底装船完毕。
装船后第4天,船舶正准备启航,船舱内另外装运的易燃物品突然起火,并失去控制。
为保护其他船舶和码头的安全,该船被消防当局凿沉。
A公司即以传真方式将装船事宜以及凿沉事件通知了B公司。
A公司认为,在CFR合同中,货物的风险自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就已转移给买方,对此后的损失作为卖主的A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B公司仍应根据合同支付货款。
由于B公司是在装船后第4天才收到装船通知的,B公司认为A公司未尽及时发出装船通知的义务,为此,B公司遂以A公司违约,要求A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A公司则认为,其已尽通知义务,而且即使按时通知也无法改变船舶失火和凿沉的事实,因此,风险应根据货物按越过船舷转移到买方的惯例由买方承担。
问:
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此项损失应由哪一方承担?
(a)
A.A公司要承担赔偿责任
B.B公司要承担赔偿责任
3.信息技术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向澳大利亚A&AT公司发电:
“确认售与你方计算机500台,每台CIF墨尔本600美元,5月20日交货,发生争议在英国伦敦国际仲裁。
”
澳大利亚A&AT公司复电如下:
“确认你方来电和我方购买你方计算机500台,条件按你方电报规定,请提供合适的包装。
”
后来,信息产业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按期交货,双方发生争议。
问:
1).澳大利亚A&AT公司与信息产业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之间是否已成立买卖合同?
(a)
A.成立
B.未成立
2).假设澳大利亚A&AT公司在本国法院起诉,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b)
A.受理
B.不受理
4.A国以保护本国环境和维护生命健康(认为含色素过高)为由,决定对境内销售的所有外国生产的易拉罐钦料征收附加税,事实上A国境内销售的易拉罐装钦料主要是B国某跨国公司生产的某一品牌,但A国对境内销售的国产易拉罐装钦料并不征税。
B国认为其根据关贸总协定所应获得的利益受到损害,而A国则认为其采取的措施符合关贸总协定规定,双方因此发生争议。
A国及B国皆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
问:
1).A国采取的做法是否属于关贸总协定所允许实施的为保障人民、动植物生命健康所必需的措施?
(b)
A.不属于
B.属于
2).A国的行为是否违反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ab)原则。
A.国民待遇原则
B.最惠国待遇原则
C.数量限制原则
5.某年2月,美国某公司A(买方)与中国某公司B(卖方)签订了关于买卖新型自行车的合同,合同约定的标的是试生产中的第一批全部数额自行车1000辆,交货日期为3月31日至年7月31日,分批交货,信用证结算。
合同签订后,B又与加拿大某公司C签订了销售合同,以较高价格将该批试生产中的全部新型自行车转售。
3月3日,B电告A,称生产厂家为了对该批新型自行车进行技术完善,将进一步改进生产线,故第一批货物的装运只能延迟到9月份。
A因已茯知B已将货物转售给C而拒绝了B关于延期交货的要求,B也没有交付合同项下的货物。
问:
1).B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
为什么?
(a)
A.B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
B.B的行为没有构成违约
2).针对此种情况,A应采取何种应对措施?
(ab)
A.A应采取中止履行的救济措施
B.A应采取中止履行的救济措施,如果B能提供担保或作出保证,则A应解除中止履行。
1.A公司与B公司订立了一份CFR价格条件的货物买卖合同。
合同规定:
A公司出口棉纱200包,每包净重200公斤,价格条件为CFR青岛;A公司应于1999年8月前装船,并在装船后2天内向B公司发出装船通知。
A公司在7月底装船完毕。
装船后第4天,船舶正准备启航,船舱内另外装运的易燃物品突然起火,并失去控制。
为保护其他船舶和码头的安全,该船被消防当局凿沉。
A公司即以传真方式将装船事宜以及凿沉事件通知了B公司。
A公司认为,在CFR合同中,货物的风险自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就已转移给买方,对此后的损失作为卖主的A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B公司仍应根据合同支付货款。
由于B公司是在装船后第4天才收到装船通知的,B公司认为A公司未尽及时发出装船通知的义务,为此,B公司遂以A公司违约,要求A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A公司则认为,其已尽通知义务,而且即使按时通知也无法改变船舶失火和凿沉的事实,因此,风险应根据货物按越过船舷转移到买方的惯例由买方承担。
问:
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此项损失应由哪一方承担?
(a)
A.A公司要承担赔偿责任
B.B公司要承担赔偿责任
2.我国A公司要于5月3日向德国B公司发出一项要约,销售某商品一批,B公司于收到该要约的次日上午答复A公司,表示完全同意要约内容。
但A公司在发出要约后发现该商品行情趋涨,遂于5月7日下午致电B公司,要求撤销其要约。
A公司收到B公司承诺通知的时间是5月8日上午。
问:
假定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A与B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
(a)
A.合同已经成立
B.合同没有成立
3.信息技术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向澳大利亚A&AT公司发电:
“确认售与你方计算机500台,每台CIF墨尔本600美元,5月20日交货,发生争议在英国伦敦国际仲裁。
”
澳大利亚A&AT公司复电如下:
“确认你方来电和我方购买你方计算机500台,条件按你方电报规定,请提供合适的包装。
”
后来,信息产业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按期交货,双方发生争议。
问:
1).澳大利亚A&AT公司复电构成下列哪种情形?
(a)
A.承诺
B.反要约
C.要约
D.要约引诱
2).如澳大利亚A&AT公司另行购买替代货物,是否有权向信息产业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索赔差价损失?
(a)
A.有权
B.无权
4.信息技术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向澳大利亚A&AT公司发电:
“确认售与你方计算机500台,每台CIF墨尔本600美元,5月20日交货,发生争议在英国伦敦国际仲裁。
”
澳大利亚A&AT公司复电如下:
“确认你方来电和我方购买你方计算机500台,条件按你方电报规定,请提供合适的包装。
”
后来,信息产业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按期交货,双方发生争议。
问:
1).澳大利亚A&AT公司与信息产业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之间是否已成立买卖合同?
(a)
A.成立
B.未成立
2).假设澳大利亚A&AT公司在本国法院起诉,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b)
A.受理
B.不受理
5.某年2月,美国某公司A(买方)与中国某公司B(卖方)签订了关于买卖新型自行车的合同,合同约定的标的是试生产中的第一批全部数额自行车1000辆,交货日期为3月31日至年7月31日,分批交货,信用证结算。
合同签订后,B又与加拿大某公司C签订了销售合同,以较高价格将该批试生产中的全部新型自行车转售。
3月3日,B电告A,称生产厂家为了对该批新型自行车进行技术完善,将进一步改进生产线,故第一批货物的装运只能延迟到9月份。
A因已茯知B已将货物转售给C而拒绝了B关于延期交货的要求,B也没有交付合同项下的货物。
问:
1).B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
为什么?
(a)
A.B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
B.B的行为没有构成违约
2).针对此种情况,A应采取何种应对措施?
(ab)
A.A应采取中止履行的救济措施
B.A应采取中止履行的救济措施,如果B能提供担保或作出保证,则A应解除中止履行。
1.2004年4月27日,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与芬兰耶德纪世有限责任公司就DL-N32A电荷调节剂(一种墨粉原料)交易问题进行磋商。
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4月27日给芬兰耶德纪世有限责任公司发电:
DL-N32A电荷调节剂可供20吨,CIF赫尔辛基USD2005/吨,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立即装船,请电复。
芬兰耶德纪世有限责任公司5月2日给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回电:
你方4月27日电DL-N32A电荷调节剂20吨,我方感兴趣,请求延长实盘有效期10天,如有可能,请降低价格,增加数量,请电复。
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5月3日给芬兰耶德纪世有限责任公司去电:
你方5月2日来电收悉,DL-N32A电荷调节剂数量增至30吨,有效期延长至5月15日,尽快复电。
芬兰耶德纪世有限责任公司5月7日给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回电:
感谢你方的合作,请航寄1公斤样品,并请再次考虑增加数量及降低价格的可能性。
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5月10日给芬兰耶德纪世有限责任公司去电:
你方5月7日电收悉,DL-N32A电荷调节剂的样品1公斤已航寄,数量最多可达30吨,最优惠价为USD1920吨。
请尽快回电。
芬兰耶德纪世有限责任公司5月14日给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回电:
DL-N32A电荷调节剂样品仍未收到,因此请将此30吨,USD1920/吨的实盘再次延长,预计在收到样品后3天内作出决定。
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5月17日给芬兰耶德纪世有限责任公司去电:
你方5月14日电DL-N32A电荷调节剂30吨,同意延至5月25日。
芬兰耶德纪世有限责任公司5月22日给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回电:
样品收到,你方17日电我方接受30吨,CIF赫尔辛基USD1920/吨,不可撤销即期信用延支付,立即装船;要求提供卫生检疫证书、产地证书和磅码单,需提供良好适合海洋运输的包装。
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5月26日给芬兰耶德纪世有限责任公司去电:
你方22日电悉,DL-N32A电荷调节剂已售出。
商安。
芬兰耶德纪世有限责任公司5月27日给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回电:
知你方DL-N32A电荷调节剂已售出,我方不能接受,你方5月17日来电已将实盘延长至5月25日,我方于5月22日去电承诺。
我方坚持双方已达成合同。
假如你方欲调高价格,我方可再次与我方的客户商量,但不能保证有结果。
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5月29日给芬兰耶德纪世有限责任公司去电:
你方27日来电不能接受,你我之间并未订立合同。
考虑到过去良好的合作关系,我方可努力争取新的货源,但非我方的义务。
芬兰耶德纪世有限责任公司5月31日给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回电:
鉴于你方不愿履行合同,我方将在法院起诉,按目前国际市场上的价格与USD1920/吨的差价向你索赔。
两个国家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
问:
请问双方之间合同是否已经成立?
(a)
A.合同已经成立
B.合同没有成立
2.A公司向B公司订购大米1万吨,买卖合同规定每月装运一批,每次装运1千吨,分10次运完。
买方在收到第5批大米时发现有霉变,不适合食用,因此要求卖方撤销以后各批装运的合同。
A公司和B公司的所属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
问:
买方能否主张此权利?
(a)
A.买方A公司无权主张撤销后几批合同
B.买方A公司有权主张撤销后几批合同
3.A国以保护本国环境和维护生命健康(认为含色素过高)为由,决定对境内销售的所有外国生产的易拉罐钦料征收附加税,事实上A国境内销售的易拉罐装钦料主要是B国某跨国公司生产的某一品牌,但A国对境内销售的国产易拉罐装钦料并不征税。
B国认为其根据关贸总协定所应获得的利益受到损害,而A国则认为其采取的措施符合关贸总协定规定,双方因此发生争议。
A国及B国皆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
问:
1).A国采取的做法是否属于关贸总协定所允许实施的为保障人民、动植物生命健康所必需的措施?
(b)
A.不属于
B.属于
2).A国的行为是否违反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ab)原则。
A.国民待遇原则
B.最惠国待遇原则
C.数量限制原则
4.2005年6月,中国A电子公司与美国B电子有限公司之间签订了一份电脑买卖合同。
合同规定,A向B购买20000台电脑,USD1000/台CIF上海,D/P(付款交单)方式结算,同年10月交货。
合同签订后,A考虑到市场对电脑的需求量可能不大,拟减少购买5000台。
A与B在中国的全权代理人协商,双方同意将合同数量改为15000台,并签订了修改协议。
但B的全权代理人未将修改情况及时通知B。
同年10月,B仍按原合同规定的数量20000台发货给A,并通过D/P(付款交单)方式向A收款。
A未向银行付款赎单,而是通过副本提单从港口将货全部20000台提出,并全部销售。
A以B违约为由拒绝付款,后经多次催促,并经协商,A直至2年后才向B付清货款。
问:
1).B应按原合同还是修改后的合同履行?
(a)
A.B应按修改后的合同履行
B.B应按原合同履行
2).A拒绝付款的做法是否合理?
(a)
A.不合理
B.合理
5.信息技术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向澳大利亚A&AT公司发电:
“确认售与你方计算机500台,每台CIF墨尔本600美元,5月20日交货,发生争议在英国伦敦国际仲裁。
”
澳大利亚A&AT公司复电如下:
“确认你方来电和我方购买你方计算机500台,条件按你方电报规定,请提供合适的包装。
”
后来,信息产业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按期交货,双方发生争议。
问:
1).澳大利亚A&AT公司与信息产业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之间是否已成立买卖合同?
(a)
A.成立
B.未成立
2).假设澳大利亚A&AT公司在本国法院起诉,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b)
A.受理
B.不受理
1.A公司向B公司订购大米1万吨,买卖合同规定每月装运一批,每次装运1千吨,分10次运完。
买方在收到第5批大米时发现有霉变,不适合食用,因此要求卖方撤销以后各批装运的合同。
A公司和B公司的所属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
问:
买方能否主张此权利?
(a)
A.买方A公司无权主张撤销后几批合同
B.买方A公司有权主张撤销后几批合同
2.2004年4月27日,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与芬兰耶德纪世有限责任公司就DL-N32A电荷调节剂(一种墨粉原料)交易问题进行磋商。
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4月27日给芬兰耶德纪世有限责任公司发电:
DL-N32A电荷调节剂可供20吨,CIF赫尔辛基USD2005/吨,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立即装船,请电复。
芬兰耶德纪世有限责任公司5月2日给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回电:
你方4月27日电DL-N32A电荷调节剂20吨,我方感兴趣,请求延长实盘有效期10天,如有可能,请降低价格,增加数量,请电复。
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5月3日给芬兰耶德纪世有限责任公司去电:
你方5月2日来电收悉,DL-N32A电荷调节剂数量增至30吨,有效期延长至5月15日,尽快复电。
芬兰耶德纪世有限责任公司5月7日给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回电:
感谢你方的合作,请航寄1公斤样品,并请再次考虑增加数量及降低价格的可能性。
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5月10日给芬兰耶德纪世有限责任公司去电:
你方5月7日电收悉,DL-N32A电荷调节剂的样品1公斤已航寄,数量最多可达30吨,最优惠价为USD1920吨。
请尽快回电。
芬兰耶德纪世有限责任公司5月14日给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回电:
DL-N32A电荷调节剂样品仍未收到,因此请将此30吨,USD1920/吨的实盘再次延长,预计在收到样品后3天内作出决定。
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5月17日给芬兰耶德纪世有限责任公司去电:
你方5月14日电DL-N32A电荷调节剂30吨,同意延至5月25日。
芬兰耶德纪世有限责任公司5月22日给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回电:
样品收到,你方17日电我方接受30吨,CIF赫尔辛基USD1920/吨,不可撤销即期信用延支付,立即装船;要求提供卫生检疫证书、产地证书和磅码单,需提供良好适合海洋运输的包装。
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5月26日给芬兰耶德纪世有限责任公司去电:
你方22日电悉,DL-N32A电荷调节剂已售出。
商安。
芬兰耶德纪世有限责任公司5月27日给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回电:
知你方DL-N32A电荷调节剂已售出,我方不能接受,你方5月17日来电已将实盘延长至5月25日,我方于5月22日去电承诺。
我方坚持双方已达成合同。
假如你方欲调高价格,我方可再次与我方的客户商量,但不能保证有结果。
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5月29日给芬兰耶德纪世有限责任公司去电:
你方27日来电不能接受,你我之间并未订立合同。
考虑到过去良好的合作关系,我方可努力争取新的货源,但非我方的义务。
芬兰耶德纪世有限责任公司5月31日给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回电:
鉴于你方不愿履行合同,我方将在法院起诉,按目前国际市场上的价格与USD1920/吨的差价向你索赔。
两个国家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
问:
请问双方之间合同是否已经成立?
(a)
A.合同已经成立
B.合同没有成立
3.A国以保护本国环境和维护生命健康(认为含色素过高)为由,决定对境内销售的所有外国生产的易拉罐钦料征收附加税,事实上A国境内销售的易拉罐装钦料主要是B国某跨国公司生产的某一品牌,但A国对境内销售的国产易拉罐装钦料并不征税。
B国认为其根据关贸总协定所应获得的利益受到损害,而A国则认为其采取的措施符合关贸总协定规定,双方因此发生争议。
A国及B国皆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
问:
1).A国采取的做法是否属于关贸总协定所允许实施的为保障人民、动植物生命健康所必需的措施?
(b)
A.不属于
B.属于
2).A国的行为是否违反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ab)原则。
A.国民待遇原则
B.最惠国待遇原则
C.数量限制原则
4.2005年6月,中国A电子公司与美国B电子有限公司之间签订了一份电脑买卖合同。
合同规定,A向B购买20000台电脑,USD1000/台CIF上海,D/P(付款交单)方式结算,同年10月交货。
合同签订后,A考虑到市场对电脑的需求量可能不大,拟减少购买5000台。
A与B在中国的全权代理人协商,双方同意将合同数量改为15000台,并签订了修改协议。
但B的全权代理人未将修改情况及时通知B。
同年10月,B仍按原合同规定的数量20000台发货给A,并通过D/P(付款交单)方式向A收款。
A未向银行付款赎单,而是通过副本提单从港口将货全部20000台提出,并全部销售。
A以B违约为由拒绝付款,后经多次催促,并经协商,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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