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刑事诉讼法》复习题集第4478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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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刑事诉讼法》复习题集第4478篇
2019年国家法考《刑事诉讼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即使符合起诉条件,检察机关仍然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起诉。
这一制度的理论基础是:
()
A、起诉法定主义
B、起诉便宜主义
C、公诉垄断主义
D、私人追诉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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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3章>第1节>刑事公诉的一般理论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刑事公诉的一般理论。
所谓起诉法定主义是指只要被告人的行为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公诉机关就必须起诉。
起诉便宜主义是指被告人的行为在具备起诉条件时,是否起诉,由检察官根据被告人及其行为的具体详情,以及刑事政策等因素自由裁量。
所谓公诉垄断主义是指刑事案件的起诉权被国家垄断,排除被害人自诉:
私人追诉法定主义是指刑事案件一律由私人追诉。
故本题选B。
2.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下列案件的处理体现这一原则的是:
()
A、王某涉嫌抢劫,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
B、张某涉嫌诈骗,法院审理后认为其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作出无罪判决
C、赵某涉嫌盗窃,立案后发现涉案金额400余元,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
D、李某涉嫌抢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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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章>第12节>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答案】:
C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这是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
3.某地发生一起持枪抢劫银行案件,公安人员赶到现场后,三名犯罪嫌疑人已经全部逃跑,下落不明。
那么该公安机关应当何时立案?
()
A、应当在抓获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以后立案
B、应当在查清犯罪事实后立案
C、应当在抓获全部犯罪嫌疑人以后立案
D、应当在对犯罪现场进行初步勘验后立即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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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1章>第2节>立案的条件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立案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109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立案是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应当先立案后进行侦查,A、B、C三个选项都应当是在立案以后进行的工作,只有D选项才可以在立案之前实施。
4.A市甲县的人民检察院不满甲县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欲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抗诉。
则对于检察院的抗诉,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项?
()
A、甲县检察院可直接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抗诉书
B、甲县检察院提交抗诉书的同时,应将抗诉书抄送A市人民检察院
C、甲县检察院抗诉后在抗诉期满后又决定撤回抗诉,此时A市人民法院尚未对案件宣告裁判,甲县法院可裁定准许甲县检察院撤回抗诉
D、甲县检察院抗诉后在抗诉期限内又决定撤回抗诉,甲县法院仍需向A市人民法院移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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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6章>第2节>上诉、抗诉的方式和程序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上诉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232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根据《刑诉解释》第307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抗诉期限内撤回抗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不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移送案件:
在抗诉期满后第二审人民法院宣告裁判前撤回抗诉的,第二审人
5.下列案件能够作出有罪认定的是哪一选项?
A、甲供认自己强奸了乙,乙否认,该案没有其他证据
B、甲指认乙强奸了自己,乙坚决否认,该案没有其他证据
C、某单位资金30万元去向不明,会计说局长用了,局长说会计用了,该案没有其他证据
D、甲乙二人没有通谋,各自埋伏,几乎同时向丙开枪。
后查明丙身中一弹,甲乙对各自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但收集到的证据无法查明这一枪到底是谁打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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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7章>第1节>刑事证据制度的基本原则
【答案】:
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
A选项中只有甲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不能对甲作出有罪认定。
在直接证据的运用中应遵循孤证不能定案的原则,B选项中只有被害人甲的指认,不能对乙
6.关于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2年卷二25题,单选)
A、在侦查期间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核实证据
B、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C、收集到的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均应及时告知公安机关、检察院
D、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曾经实施犯罪的,应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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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6章>第2节>辩护人的权利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律师辩护的权利和义务。
《刑事诉讼法》第39条第1款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该条第4款规定,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
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据此,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可见,除
7.1996年11月,某市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
2017年3月,当地公安机关根据案发时现场物证中提取的DNA抓获犯罪嫌疑人陆某。
2017年7月,最高检察院对陆某涉嫌故意杀人案核准追诉。
在最高检察院核准前,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卷二23题,单选)
A、不得侦查本案
B、可对陆某先行拘留
C、不得对陆某批准逮捕
D、可对陆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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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8章>第6节>逮捕的批准和决定程序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审查决定逮捕中的核准追诉。
《最高检规则》第352条第1款规定:
“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案件,侦查机关在核准之前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故B正确。
第2款规定:
“侦查机关报请核准追诉并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必须追诉而且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可以依法批准逮捕,同时要求侦查机关在报请核准追诉期间不得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故A、C错误。
第3款规定:
“未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不得对案件提起公诉。
”故D错误。
本题选B。
8.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A、涉嫌强奸罪被告人的父亲
B、抢劫案被害人的胞妹
C、伤害案中附带民事被告人的胞弟
D、虐待案自诉人的胞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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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3章>第2节>诉讼代理人
【答案】:
B
【解析】: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刑事诉讼法》第108条第(5)项规定,“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第(6)项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
9.检察院以抢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查明被告人构成抢劫罪。
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当建议检察院改变起诉罪名,不能直接以抢劫罪定罪
B、可以直接以抢劫罪定罪,不必建议检察院改变起诉罪名
C、只能判决无罪,检察院应以抢劫罪另行起诉
D、应当驳回起诉,检察院应以抢劫罪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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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5章>第2节>法庭审判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法院改变检察院指控罪名的问题。
依据《高法解释》第241条规定:
“……
(2)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
”由此法条,可知B项正确。
10.某银行被盗,侦查机关将沈某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在进行警犬辨认时,一“功勋警犬”在发案银行四处闻了闻后,猛地扑向沈某。
随后,侦查人员又对沈某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论显示,只要犯罪嫌疑人说没偷,测谎仪就显示其撒谎。
关于可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警犬辨认和心理测试结论均可以
B、警犬辨认可以,心理测试结论不可以
C、警犬辨认不可以,心理测试结论可以
D、警犬辨认和心理测试结论均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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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7章>第2节>证据种类
【答案】:
D
【解析】: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
“证据包括:
(1)物证;
(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6)鉴定意见;(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凡是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的8种证据法定形式的材料,都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只能作为定案的线索材料。
本题中所提到的“警犬辨认”和“心理测试结论”都无法归入《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的8种证据法定形式之中,因此均不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而且,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
11.甲、乙、丙三人共同进行抢劫,甲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乙、丙二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关于本案的程序,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对甲的死刑复核期间,乙丙部分判决裁定肯定不发生法律效力
B、对甲的死刑复核期间,乙丙部分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则可以直接执行
C、复核的法院发现对其他被告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可以直接改判
D、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时,应当只对甲的死刑部分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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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7章>第2节>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复核后的处理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共同犯罪中部分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死刑复核程序。
《刑诉解释》第352条规定:
对有两名以上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其中部分被告人的死刑判决、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认为其中部分被告人的死刑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以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被告人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
12.已经被羁押的被告人王某因为盗窃罪被起诉,某区人民法院一审对其作出免除刑事处罚的判决,对于王某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宣判后将王某立即释放
B、判决生效前人民法院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C、判决生效前将王某继续羁押
D、判决生效后将王某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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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9章>第2节>无罪和免除刑罚判决的执行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判决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0条的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
13.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庭审形式,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张某被采取强制措施时17岁,不应当公开审理
B、土某在审理时15岁,不应当公开审理
C、刘某犯罪时16岁,不应当公开审理
D、李某被立案时18岁,不应当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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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4章>第3节>审判公开原则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范围。
《刑事诉讼法》第285条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14.根据我国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国籍不明又无法查清的,以中国国籍对待,不适用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
B、法院审判涉外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
C、对居住在国外的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我国使、领馆代为送达
D、外国法院通过外交途径请求我国法院向外国驻华使、领馆商务参赞送达法律文书的,应由我国有关高级法院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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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5章>第1节>涉外刑事诉讼程序所适用案件范围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
《高法解释》第394条规定:
“外国人的国籍,根据其入境时的有效证件确认;国籍不明的,根据公安机关或者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出具的证明确认。
国籍无法查明的,以无国籍人对待,适用本章有关规定,在裁判文书中写明‘国籍不明’。
”据此,选项A不正确。
《高法解释》第400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刑事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依法不应公开审理的除外。
公开审理的涉外刑事案件,外国籍当事人国籍国驻华使、领馆官员要求旁听的,可以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安排。
15.关于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
A、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刑事诉讼法另有规定以外,一般应公开进行
B、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
C、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件
D、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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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审判公开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而不是一般情况下应该公开,故A项错误。
B选项体现了第5条规定的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原则,C选项体现了第9条的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D选项体现了第12条未经法院判决不得确定有罪的原则。
16.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有关的司法解释,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
A、上级人民法院不能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B、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
C、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
D、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明确的案件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2节>移送管辖与指定管辖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级别管辖和指定管辖问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7条的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故选B。
17.某市人民法院受理陈某盗窃案后,因陈某系未成年人,即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高某作为陈某的辩护人。
开庭审理时,陈某以刚刚知道自己的父亲与辩护人高某的姐姐在一个单位向来关系不好为由拒绝高某继续为他辩护,同时提出不需要辩护人而由自己自行辩护。
对此,该市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
A、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
B、准许陈某拒绝高某继续辩护,但要求陈某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另行为陈某指定辩护人
C、通知陈某的近亲属,由其亲属决定是否需要辩护人辩护
D、不准许陈某拒绝高某继续辩护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6章>第2节>拒绝辩护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援助。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78条的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刑诉解释》第45条规定,被告人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辩护,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被告人拒绝指派的律师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查明原因:
理由正当的,应当准许,但被告人须另行委派辩护人;被告人未另行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书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另行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所以答案为B
18.关于侦查中的检查与搜查,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搜查的对象可以是活人的身体,检查只能对现场、物品、尸体进行
B、搜查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检查可以由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
C、搜查应当出示搜查证,检查不需要任何证件
D、搜查和检查对任何对象都可以强制进行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2章>第2节>搜查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检查和搜查程序的异同。
《刑事诉讼法》第128条规定:
“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
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
”《刑事诉讼法》第136条规定:
“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勘验的对象是现场、物品和尸体;检查的对象是活人的身体;搜查的对象是可以对一切可能隐藏罪犯和犯罪证据的人、物品或有
19.吴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期间,吴某父亲找到证人李某,证明案发时吴某正与李某在外地开会,吴某父亲提出申诉。
法院对该案启动再审。
关于原判决的执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继续执行原判决
B、由再审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原判决
C、由再审法院决定中止执行原判决
D、由再审法院报上级法院决定中止原判决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8章>第2节>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再审程序中强制程序的适用、中止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7条和《刑诉解释》第382条。
对决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除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以外,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再审决定书。
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但被告人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或者可能经再审减轻原判刑罚而致刑期届满的,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必要时,可以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同时本题考查了裁定和决定的适用。
裁定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或者判决执行过程中对有关诉讼程序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一种处理。
适用裁定的情形主要有
20.常某涉嫌投毒杀人被立案侦查,考虑到常某怀孕已近分娩,县公安机关决定对其取保候审,责令其交纳保证金3000元。
婴儿出生1个月后,常某写下遗书,两次自杀未果,家人遂轮流看护常某及其婴儿,以防意外。
在此情况下,对常某应当采取什么强制措施?
()
A、维持原取保候审决定
B、将取保候审变更为监视居住
C、增加取保候审保证金或者改为保证人担保
D、依法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8章>第6节>逮捕的变更、撤销或解除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强制措施的变更和逮捕的适用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1条的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本题中,常某在被取保候审之后,“写下遗书,两次自杀未果”,此情形符合上述规定中的第(5)项,故应当依法
21.下列哪一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
A、林业局副局长王某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
B、吴某破坏乡长选举案
C、负有解救被拐卖儿童职责的李某利用职务阻碍解救案
D、某地从事实验、保藏传染病菌种的钟某,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扩散构成犯罪的案件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1节>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答案】:
D
【解析】: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和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罪均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依据《监察法》第11条的规定,应当由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故A、C项不选。
本题B项中,吴某可能是一般主体,也可能是特殊主体。
若吴某是公职人员时,案件应由监察机关立案调查,而非一定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故B项不选。
依据《刑法》第331条规定,可知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属于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故D项正确,当选。
需要注意的是,有的考生误以为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是渎职犯罪。
22.卢某妨害公务案于2016年9月21日一审宣判,并当庭送达判决书。
卢某于9月30日将上诉书交给看守所监管人员黄某,但黄某因忙于个人事务直至10月8日上班时才寄出,上诉书于10月10日寄到法院。
关于一审判决生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卷二29题,单选)
A、一审判决于9月30日生效
B、因黄某耽误上诉期间,卢某将上诉书交予黄某时,上诉期间中止
C、因黄某过失耽误上诉期间,卢某可申请期间恢复
D、上诉书寄到法院时一审判决尚未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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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0章>第1节>期间的计算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判决的生效。
《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刑事诉讼法》第105条规定:
“期间以时、日、月计算。
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本题中上诉期间从21日的次日即22日开始计算,期间的最后一日恰逢国庆假期,因此,上诉期应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所以,8日并没
23.被执行人在执行中同时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按照下列哪个顺序执行是正确的?
()
A、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退赔被害人的损失:
其他民事债务;罚金;没收财产
B、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其他民事债务;退赔被害人的损失;罚金:
没收财产
C、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罚金;退赔被害人的损失;其他民事债务;没收财产
D、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没收财产;退赔被害人的损失:
其他民事债务:
罚金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9章>第2节>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裁判的执行
【答案】:
A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13条规定,被执行人在执行中同时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按照下列顺序执行:
(1)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
(2)退赔被害人的损失;(3)其他民事债务;(4)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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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诉讼法 复习题 4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