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放水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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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放水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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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放水设计
***煤业有限公司探放水设计
前言
1.***煤业有限公司为资源兼并重组改扩建矿井,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60万t/a。
矿井初步设计由大同煤矿设计研究所于2010年8月编制完成,并于2011年12月编制完成了设计变更。
2.大同市煤田地质勘探队于2010年9月编制的《***煤业有限公司兼并重组矿井地质报告》;
3.本设计针对我公司的具体现状,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设计;探放水设计应包括矿井的基本情况、水文地质情况、防治水措施的确定及地表水的防治等。
4.通过对附近相邻煤矿的了解证实,本井田属地质构造简单类型,矿井在1061m水平以上透水危险性较小,只要严格按探放水设计的要求做,我矿防治灾害能力将明显增强,安全生产状况将明显改善。
第一章概述
第一节编制探放水方案设计的依据
1.***煤业有限公司初步设计说明书《***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初步设计》和《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炭窑峪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初步设计变更》;
2.大同市煤田地质勘探队于2010年9月编制的《***煤业有限公司兼并重组矿井地质报告》;
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煤矿防治水规定》;
4.《煤矿安全规程》(2010年版);
5.***设计研究所2010年12月编制的关于***煤业有限公司初步设计《安全专篇》。
第二节防治水方案设计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1.严格遵循《煤矿安全规程》及当前上级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关于煤矿放治水的有关规定。
2.按照“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编制既符合行业技术安全政策,又结合煤矿开采实际的切实可行的近期及今后生产的方案。
3.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第三节矿井基本情况
一、我公司为资源兼并重组改扩建矿井,地处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口泉乡郊城村,井田面积约1.6421km2,地质储量4453万吨,工业储量4377万吨,设计储量3784.3万吨,设计可采储量2647万吨,设计生产能力60万吨/年,服务年限31.5年。
二、井田地质构造
本井田内基本为一单斜构造,地层走向为N11E,倾向NW,倾角在西部一般为7-10°左右,在东部露头线附近可以达到55°以上。
总的来说在靠近煤层露头部分地层的倾角变大。
井田内未发现有断裂构造、陷落柱等现象,构造类型属简单类型。
三、本井田含煤地层为石炭系上统太原组。
太原组含煤地层厚101.57-121.66m,平均110.57m,由上而下含可采煤层18、19-22、23、25号,共计4层煤,总厚35.43m,可采含煤系数为32.04%。
可采煤层特征表
煤层
名称
煤层厚度
最小-最大
平均
层间距
最小-最大
平均
岩性
夹矸
可采
范围
稳定性
顶板
底板
18
1.70-5.20
3.06
炭质泥岩
中砂岩
高岭质泥岩
砂质泥岩
1-3
井田全部
稳定
2.38-5.08
4.00
19-22
13.60-34.97
22.13
中砂岩
粗砂岩
铝土质泥岩
粉砂岩
8-12
井田全部
稳定
1.40-21.78
5.90
23-24
0.00-6.06
1.97
砂质泥岩
粉砂岩
0-1
井田西北部
较稳定
14.67-29.80
22.69
25
2.50-6.90
4.36
粉砂岩
砂质泥岩
1-2
井田全部
稳定
三、我公司主平硐井口标高1242.422m,进风行人井井口标高1365.51m,回风井井口标高为1367.345m,倾角在西部一般为7-10°左右,在东部露头线附近可以达到55°以上,运输、辅运、回风三条主要大巷布置在+1206.386m,开采煤层标高1020m-1500m。
根据矿井地质报告,井田老窑为2001年已关闭的羊坊炭窑峪,基本探明,对井田开拓影响不大。
经过实地水害调查,原口泉联营煤矿在我矿南部边界可能有越界开采现象,对矿井开采形成一定的影响,为了安全生产,必须加强探放水工作。
根据具体情况,特编制此探放水设计。
第四节矿井水文地质
一、地表水
本矿井田位于大同煤田的中东部边缘地带,大同向斜的东南翼,口泉山脉西部高坡、半高坡地段,北部大部分地区为黄土覆盖,东南部基岩出露明显,冲沟较为发育而无地表水体。
地表迳流主要来源于雨季山洪瀑发,且时间短暂,雨后排泄很快,入渗量小。
据调查原主斜井口附近最高洪水位标高为1290.00m,原主井(现进风行人斜井)口标高为1365.51m,回风井口附近最高洪水位标高为1300.00m,回风井口标高为1367.345m,现在设计的主平硐井口附近最高洪水位标高为1186.00m,主平硐井口标高为1242.422m,主、副、风井井口位置均位于最高洪水位线之上,洪水对井口一般情况下没有影响。
二、含水层
1.奥陶系灰岩含水层
本矿南部有大部分石灰岩出露,是奥灰水的补给区。
奥灰岩地层厚50.00-130.00m,岩性主要为石灰岩,岩溶裂隙不太发育,可溶岩性很少,富水性弱。
单位涌水量小于0.10L/s.m,水质类型为HSO4—Ca.Mg型。
2.太原组
该组岩性由灰、灰白色石英砂砾岩、粗砂岩、细砂岩及黑色砂质泥岩、煤组成。
岩石埋藏深,胶结致密,裂隙发育甚微,单位涌水量0.0047L/s.m,渗透系数0.004m/d,含水性弱。
3.山西组,上下石盒子组砂岩裂隙含水岩组
岩性由灰色、深灰色砂质泥岩、中、细砂岩组成,岩石埋藏深,胶结致密,渗透性不良,裂隙不发育,补给条件差,含水性极弱-弱,地下水不会补给井下。
4.永定庄组砂岩裂隙含水岩层
岩性为灰、灰黄色砂岩、砂质泥岩、中粗砂岩及薄层灰色铝土泥岩,裂隙少,埋藏较深,含水性极弱。
5.大同组砂岩裂隙含水岩层
本组地层岩性主要由灰白色、灰色、深灰色,砂质泥岩、中细砂岩及煤组成。
据邻区云岗矿对该层做的抽水试验,单位涌水量在0.00138-0.022L/s.m之间,水质类型一般为SO4.HCO3-Ca.Mg,SO4-Ca.Mg,矿化度0.312-1.992g/L,总硬度5.1-79.53德国度,PH值6.8-6.9。
6.第四系冲积层
岩性主要由砂砾石、砂土组成,过去有些民井取用该层地下水,由于煤层大面积开采,地下水渗入井下,水量已十分微弱。
三、隔水层
本溪组:
为本区煤系地层主要隔水层,岩性以灰黑色砂质泥岩、泥岩为主,底部有紫红色山西式铁矿(不稳定)及1-2层灰色铝土泥岩,中间夹1-2层泥灰岩,其中K1较稳定。
岩石胶结致密,厚17.10-33.63m,平均24.20m。
是一良好的隔水层。
四、矿井充水因素分析及水害防治措施
1、矿井充水因素分析
由于本井田位于口泉山脉西部高坡,半高坡地段,地表沟谷长年基本无水,地下水受东部大同断陷盆地和西部大同向斜构造体系的影响,也难以汇聚。
口泉河由西向东汇入桑干河。
1)井田东部煤系地层露头带易于接受大气降水,经裂隙沿地层倾向进行补给。
但补给贫乏对矿井生产影响较小。
2)大气降水及地表水、冲积层水顺上覆地层裂隙渗入补给煤系地层。
属于散流地形泄流条件好,入渗量少。
3)奥陶系灰岩由于岩溶发育不均,故其富水性不均一,井田内未进行过有关水文地质试验,依据西部相邻同煤大唐塔山煤矿的奥灰水位曲线图分析,该矿奥灰水位标高在1061.00m-1057.00m。
均低于各煤层的底板标高。
2、与四邻矿井及小窑关系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炭窑峪煤业有限公司兼并重组整合后井田西部与同煤集团塔山煤矿相邻;北部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七峰山煤业有限公司井田相接;南部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口泉煤业有限公司接壤经过实地水害调查,原口泉联营煤矿在我矿南部边界可能有越界开采现象,对矿井开采形成一定的影响,为了安全生产,必须加强探放水工作;东部为煤层露头线。
1)西部相邻矿:
同煤集团塔山煤矿,于1991年开始建井,2007年1月28日进行正式投产。
生产能力为1500万t/a,批准开采石炭二叠系煤层的特大型煤矿。
采用平硐开拓。
2)北部相邻矿井: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七峰山煤业有限公司,批准开采18、19-22、25号煤层,井田面积1.7350km2,生产能力90万t/a。
3)南部相邻矿井:
原为大同市南郊口泉联营煤矿,批准开采18-22号煤层,生产能力30万t/a。
现在兼并重组后主体企业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口泉煤业有限公司,井田面积2.1671km2,生产能力增加至60万t/a。
4)东部基本为煤层的露头线。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当地人已经开始开采露头煤,许多地点挖煤后留下了洞穴、凹槽,雨季洪水无法排出,沿凹槽从露头煤层渗入井下,给井下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2、矿井主要水害
1)采空区积水
大同市南郊区口泉郊城村炭窑峪煤矿经过20多年的开采,又整合了原来的羊坊村炭窑峪煤矿(关闭矿井),各矿井生产历史较长,在加上原始资料短缺,资料收集不全,未来矿井主要水害应来自于原来各生产矿井采空区积水。
据调查在原来郊城村炭窑峪煤矿井田中部18号煤层采空区内发现有采空区积水,采空积水面积约为0.013km2,采空区煤层平均厚度2.44m。
根据老窑积水量的估算公式:
QC=
=
=7873
QC——老窑积水量(m3);
K——采空区或巷道的充水系数(取0.25);
M——采空区平均采高,m;
F——采空积水区的水平投影面积m2。
经估算该采空区大约有7873立方米左右的积水。
经过实地水害调查,原口泉联营煤矿在我矿南部边界可能有越界开采现象,对矿井开采形成一定的影响,但具体资料已无从考察,为了安全生产,必须加强探放水工作。
2)由于18号煤层采空区有积水,所以在开采下部煤层(19-22)时采空区的水向下渗透直接影响下部煤层的开采。
现根据《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有关的垮落带、导水断裂带的最大高度经验公式HL=
来求的各煤层的导水裂隙最大高度:
其中:
HL——导水裂隙最大高度(m),
ΣM——累计采厚(m),
经计算19-22号煤层的导水裂隙带最大高度为86.38m(其中:
ΣM=22.13),19-22号煤层距18号煤层最大高度为5.08m;25号煤层的导水裂隙带最大高度为69.20m(其中:
ΣM=4.36),25号煤层与19-22号煤层的最大层间距为57.64m;所以上部煤层采空区的积水一定会影响到下部煤层的开采。
因此在开采下部煤层时要把上部18号煤层采空区的积水进行疏干排放,保证安全生产。
3)由于该井田内东部有露头煤,据调查,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当地人已经开始开采露头煤,到现在沿露头煤上仍能看到挖的小山洞,小采场。
后期原炭窑峪煤矿沿露头煤开掘井筒,向下延深,开采煤层大部分是18#、19#—22#煤层,因此露头煤到处都是私挖乱采遗留的山洞、采场。
这些洞穴、凹槽,雨季洪水无法排出,沿凹槽从露头煤层渗入井下,给井下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3、水文地质类型
该矿位于大同煤田中东部边缘地区,属于低山丘陵区,大部分被黄土覆盖,地表植被稀少,降雨量少且集中,不利于大气降水的渗透补给。
地下水补给贫乏,基岩富水性弱。
受采掘破坏的裂隙含水层补给条件一般,且存在少量的老空积水区。
就目前情况分析该矿水文地质条件属于中等类型。
(四)、矿井涌水量预算
1、矿井实际涌水量
根据以往生产情况观测,原南郊区炭窑峪煤矿涌水量较小,矿井正常涌水量10m3/d,最大涌水量为30m3/d左右。
矿井最大含水系数为0.03m3/t,一般含水系数0.01m3/t。
2、矿井涌水量预算
本矿范围以往未做过专门水文地质工作和抽水试验,根据原南郊区炭窑峪矿井涌水量资料,本次采用比拟法预算矿井涌水量。
本矿重组后开采石炭系煤层(18、19-22、25号煤层),年产量增至60万吨/a,日产量为1818吨,采用比拟法计算如下:
计算公式为Kp=Q/P
式中Kp——含水系数,指同一时期(一天)矿井的排水量Q(t)与开采量P(t)之比。
Q最大=0.03×1818=54m3/d
Q一般=0.01×1818=18m3/d
矿井预计最大涌水量54m3/d,一般涌水量18m3/d。
4、矿井水害防治
1)注意观测井田内采空区的积水及其变化情况,清楚采空区与开采煤层的空间位置关系,调查古空区的开采范围与积水情况。
2)掌握周边矿井生产及采空区的积水情况,及时填堵地面塌陷裂缝,防止地表水涌入井下。
3)按《煤矿安全规程》留足矿界煤柱及其它安全隔水煤柱,决不越界开采。
4)严格探防水制度,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原则和“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
①探:
配备相应的探、放水设备,对老窑积水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同时必须坚持“有疑必停”的原则;
②防:
对采空区、老窑积水,应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保留30m防水煤柱的防治措施,以防止老窑及采空区突水发生;对地表水,应留设足够防水煤柱,防止透水。
③堵:
在地表主要迳流地带修建排水沟、防洪沟,将地表水引出矿区排泄,从源头上减少地表水的入渗;
④截:
根据矿坑涌水量及突水量、透水量的大小,在矿井下修建水窝,截断及缓冲矿坑涌水及透水对工作场所的危害;
⑤排:
井下应修建排水沟,完善水沟排水量等排水设施,保证排水能力。
5)完善井下排水系统,必须预备有专用排水设备,除保证正常排水工作外,还要有足够的设备,预防突发水害的抢险工作。
第五节矿井防治水措施
矿井开拓、开采所采取的安全保证措施
(一)矿井开拓工程位置及层位选择
新掘主平硐井筒断面为半园拱形,倾角2º50′,至+1209m,水平斜长1560m。
进风行人井利用原炭窑峪煤矿主斜井(倾角12°,斜长652.7)延深至+1209m水平,井筒延深段斜长101m,井筒总长753.7m。
新掘回风斜井从地面至+1251m水平,倾角13º35′,斜长约498m。
考虑井下排水及供电的便利,在主平硐井底设主变电所及水泵房、管子道、主副水仓。
在采区下山最低处设采区水泵房及水仓。
预计正常涌水量为18m3/d,最大涌水量为54m3/d,设计水仓净断面5.13m2,主、副仓总长度120m,有效容量623m3。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在水仓进口处设篦子。
水仓的空仓容量必须经常保持在总容量的50%以上。
水仓清理方式采用人工清理法,当主水仓清理时副水仓能够正常使用。
能够满足矿井8小时的正常涌水量,符合规程要求。
为满足各煤层排水要求,本设计在各煤层采区下山最低处设有采区水仓。
本矿井为低瓦斯矿井,18#层平均煤厚3米;19-22#层平均煤厚22米,上距18#煤层2.38-5.08米,平均4.00米;23-24#层平均煤厚2米,上距19-22#煤层1.40-21.78米,平均5.90米;25#平均煤厚4.5米,上距23-24#煤层14.67-29.80米,平均22.69米。
开采深度1420-920米。
奥陶系灰岩由于岩溶发育不均,故其富水性不均一,井田内未进行过有关水文地质试验,依据西部相邻同煤大唐塔山煤矿的奥灰水位曲线图分析,均低于各煤层的底板标高。
矿井涌水量较小,对矿井开采影响较小。
主要大巷为三巷布置,除满足运输设备安全间隙要求之外,均留有一定的余地。
回风大巷为专用回风巷道。
(二)采掘工程所采取的防治水措施
1、在矿井生产期间要进一步加强水文勘探工作,特别是采空区积水和导水构造的探测与研究,建立完善的井下水文观测系统,加强水文地质研究,进一步摸清水文地质条件,切实掌握水文地质资料极其规律,为防治水提供科学依据,做到有针对性的防治。
2、井下巷道基本沿煤层布置,在巷道的低洼处均设有集水坑并配备了小水泵,确保良好的劳动环境;如在实际开采过程中涌水量增大,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大水泵型号。
3、根据主排水泵房位置,设计将井底水仓布置在主平硐坑底,主、副水仓平行布置。
根据《煤炭安全规程》规定,主要水仓应能容纳8h的正常涌水量,设计主、副水仓的有效容积共623m3:
其中主水仓有效容积359m3,副水仓的有效容积共264m3。
采区水仓有效容积350m3。
4、回采工作面顺槽配备探放水设备使用。
矿井掘进工作面配备探水钻,务必做到有掘必探,井下各积水点均设置小水泵。
5、对于本矿井采空区,生产过程中应指定专人进行经常性的巡视,对采空区地表产生的裂缝和塌陷区进行回填、灌浆或开挖溢洪道,疏通水道,防止雨季洪水沿塌陷裂缝灌入井下造成灾害事故。
6、对通往采空区的废巷道必须封闭密实,保证不透水,对于经过采空区的巷道及其它支护困难的巷道应采取料石砌碹等特殊支护方式,以保证其支护效果。
7、井口附近或塌陷区内外的地表水可能溃入井下时,必须采取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1)容易积水的地点应修筑沟渠,排泄积水,修筑沟渠时,应避开裂缝和导水岩层。
特别低洼的地点不能修筑沟渠排水时,应填平压实;如果范围太大无法填平时,可建排洪站排水,防止积水渗入井下。
(2)矿井受河流、山洪和滑坡威胁时,必须采取修筑堤坝、泄洪渠和防止滑坡的措施。
(3)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必须妥善处理,避免再渗入井下。
(4)对漏水的沟渠和河床,应及时堵漏或改道。
地面裂缝和塌陷地点必须填塞,填塞工作必须有安全措施,防止人员陷入塌陷坑内。
(5)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人检查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有无裂缝、老窑陷落和岩溶塌陷等现象。
发现漏水情况,必须及时处理。
8、根据实际开采计划和巷道掘进进度,制定相应的年、季度防治水计划。
9、根据大同市煤田地质队提供的18号层充水性图,18号层在井田中部采空区存在积水,积水量约7873m3左右。
因此,在开采18号煤层下部煤层时,必须将其上部煤层采空区积水疏、排干净后,才可以开采。
必须坚持“有采必探、有掘必探、有水必放、先治后采”的原则。
10、当井下发生水灾时,要先选择标高相对高的巷道,尽快撤至地面。
具体为:
工作面→运输顺槽、回风顺槽→采区胶带下山、
采区轨道下山、采区回风下山→主平硐、进风行人井、回风斜井→地面
如水已将道路封闭,应撤至上山头保存体力,等待救援,并设法与地面取得联系。
二、防水煤(岩)柱留设
(一)防水煤(岩)柱留设种类
根据该矿井18号煤层赋存特征及周边邻近煤矿的分布情况,矿井防水煤(岩)柱的种类确定如下:
(1)井田边界保护煤柱;
(2)采区边界保护煤柱;
(3)古(采)空区边界保护煤柱;
(4)采区下山保护煤柱;
(5)煤层露头防水煤柱;
(二)防水煤(岩)柱留设与计算
1.根据矿井防水煤(岩)柱的种类,结合水害威胁程度范围及本地区邻近矿井留设煤柱的经验确定本矿井安全煤柱的尺寸如下:
(1)井田边界煤柱:
20m;
(2)采区边界保护煤柱:
10m;
(3)古(采)空区四周保护煤柱:
30m;
①巷道在水淹区下或老窑积水区下掘进时,巷道与水体之间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巷道高度的10倍,经计算最大为10×3.0=30m。
因此巷道在水淹区下或老空积水区下掘进时,防水煤(岩)柱按30m留设。
②在水淹区或老窑积水区的同一煤层中进行回采时,隔水煤柱的尺寸按30m留设。
③在水淹区下或老窑积水区下的煤层中进行回采时,隔水煤柱的尺寸,不得小于裂隙带最大高度与保护带高度之和,采空区、老窑下开采时,留设30m保护煤柱。
5.断层防水煤(岩)柱
地质报告无断层资料,实际生产中已揭露小断层,根据生产矿井开采经验,确定断层煤柱留设原则为:
对于落差大于100m的断层两侧各留100m,落差50~100m的断层两侧各留50m,落差10~50m的断层两侧各留30m,小于10m的断层两侧各留20m。
(4)采区下山保护煤柱:
40m;
(5)煤层露头防水煤柱:
50m;
区域、局部探放水措施及设备
(一)探放水原则
1.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区或相邻煤矿时,井巷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水量,有积水的井巷及采空区的积水范围、标高和积水量,必须绘制在采掘工程平剖面图上。
在水淹区域应标出探水线的位置。
采掘到探水线位置时,必须探水前进。
2.有与溶洞、含水层及与之有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时,必须查出其位置,并按规定留设防水煤柱。
巷道必须穿过上述构造时,必须探水前进。
如果前方有水,应超前预注浆封堵加固,必要时预先建筑防水闸门或采取其它防治措施。
3.打开隔离煤柱前必须探放水。
4.煤系底部有强承压含水层时以及采、掘工程接近其它可能突水段时必须探放水。
经探水确认无突水危险后,方可向前掘进。
每年雨季后,上部采空区的积水情况都在变化。
一定要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
5.接近有水的采煤工作面时与接近含水层、导水层和裂隙带等时必须探放水。
6.接近未封闭又可能突水的钻孔;与接近不明井巷时必须探放水。
7.煤层顶板有含水层和水体存在时,应当观测“三带”发育高度。
当导水裂隙带范围内的含水层或老空积水影响安全开采时,必须超前探放水并建立疏排水系统。
8.必须作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
(1)接近积水地区掘进前或排放被淹井巷和积水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
(2)探水眼的布置和超前距离,应根据水头高低、煤(岩)层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在探放水设计中具体规定。
9.探放水注意事项
(1)进行探放水施工作业前,矿技术负责人必须结合探水巷道的实际,另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明确探放水作业人员一旦面临突水威胁时的避灾路线。
(2)进行探放水施工作业前,必须提前撤出可能受探水作业地点突水威胁的其它采掘工作面和其它工作地点的所有作业人员。
(3)安装钻机探水前,要遵守下列规定:
1)加强钻场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
2)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
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必须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3)在打钻地点或附近安设专用电话。
4)测量和防探水人员必须亲临现场,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钻孔数目。
(4)预计水压较大的地区,探水钻进之前,必须先安好孔口管和控制闸阀,进行耐压试验,达到设计承受的水压后,方准继续钻进。
特别危险的地区,应有躲避场所,并规定避灾路线。
(5)钻孔内水压过大时,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6)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现场负责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
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探放老空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
老空积水区高于探放水点位置时,只准用钻机探放水。
探放水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
钻孔接近老空,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工或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
如果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及时处理。
(8)钻孔放水前,必须估计积水量,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沟排水量,控制放水流量;放水时,必须设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水压,做好记录。
若水量突然变化,必须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9)排除上山的积水以及恢复被淹井巷前,必须有矿山救护队检查水面上的空气成分,发现有害气体,必须及时处理。
排水过程中,如有被水封住的有害气体突然涌出的可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10)探水钻孔应保持适当的超前距、帮距和密度。
探水工作采用“探水~掘进~探水”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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