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工作责任目标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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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工作责任目标书
保山市人民政府施甸县人民政府
2011年
卫生工作责任目标书
防治艾滋病工作责任目标书
2011年3月
2011年县区人民政府卫生工作责任目标书
防治艾滋病工作责任目标书
(签字页)
保山市人民政府施甸县人民政府
2011年3月
县区政府2011年卫生工作责任目标
序号
指标内容
分值
考核办法及评分要求
一
建立强有力组织领导体系,将医改实施纳入政绩考核体系,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为医改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2
政府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召开1次、分管领导至少召开2次医改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医改任务、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
少召开1次会议扣1分。
二
全面完成医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医改经费(含基本建设、公共卫生、医疗保障、基本药物、疾病防控项目等),保证改革重点任务的完成。
8
按中央和省要求落实医改经费,医改项目经费1项不落实扣1分,全面完成医改任务,按照医改监测统计报表,未完成1项任务扣1分。
三
完成2008至2010年中央和省安排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8
完成2008年、2009年中央和省安排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县级验收得2分,完不成按比例扣分;2010年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综合管理情况良好,无重大安全事故得1分;完成2010年中央资金投资额得2分,每降低5扣0.1分;2010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土建工程主体完工得2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按要求对检查组发现的问题100%整改到位得1分,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不得分。
四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台县区政府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2
查县区政府文件,出台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得1分,未制定出台不得分。
落实实施意见中相关工作措施并有痕迹资料得1分,无资料不得分。
五
认真贯彻落实《献血法》、云南省《实施意见》和《保山市献血用血管理办法》,保证用血安全。
3
本县区自愿无偿献血率达100%,并且医疗用血100%来源于本县区得3分,医疗用血量每超过无偿献血量的5%扣0.2分;辖区内每发生1起违规采供血事件或用血事故本项不得分。
县区政府2011年卫生工作责任目标
序号
指标内容
分值
考核办法及评分要求
六
认真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参合率保持在96%以上。
10
5县区平均参合率达96%以上得2分,未达96%按比例扣分;隆阳区配套补助资金按要求进入账户得3分,老祖宗按时足额进入账户扣1.5分;按照参合人员人均1元安排新农合工作经费得3分,不足1元按比例扣分;施甸县、腾冲县按照要求完成付费制度改革得2分,未完成不得分,昌宁县巩固和完善付费制度改革,隆阳区、龙陵县开展按病种付费试点得2分,未开展不得分。
七
组织实施中央补助2010年县医院能力建设项目。
2
按照《云南省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2010年中央补助地方县医院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完成项目建设得2分,完不成项目按比例扣分。
发现违规、违法行为本项不得分。
八
组织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全面推进二级以上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推广临床路径和电子病历试点工作。
8
1、完成“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任务得2分,完不成不得分。
2、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二级医院30%以上的病房开展优质示范工程得3分,达不到按比例扣分。
3、推广临床路径,选择卫生部已下发的临床路径开展试点工作,二级医院至少选择20个病种开展试点得2分,达不到按比例扣分。
4、二级综合医院开展电子病历试点工作得1分,未开展不得分。
九
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
13
1、成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职责得1分。
2、推行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贯彻落实《云南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得1分;落实改革任务,推行综合改革得1分。
3、建立财政补偿机制。
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补偿方案得1分;补偿资金落实到位得4分(补助经费包括:
财政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实行全额供养、工作经费补助、乡村医生补助3项)。
4、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辖区内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县医院为35%,中医院、保健院各10%)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得1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得2分。
5、开展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和培训。
落实宣传培训经费得1分,组织相关人员和基层医务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得1分。
县区政府2011年卫生工作责任目标
序号
指标内容
分值
考核办法及评分要求
十
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完成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调整和职能的划归工作,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6
完成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调整和职能的划归工作得1分,未完成不得分。
加强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力度、建立健全联系会议制度和工作机制、落实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县区实施意见或实施方案、开展食品安全整顿考核评估、组织开展2011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得5分,未制定实施意见或实施方案扣0.5分,未按要求完成食品安全整顿考核评估工作扣1分,未组织开展2011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扣2分。
十一
认真组织实施医改疾病预防控制项目,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14
1、完成2011年改厕目标任务得3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2、组织完成年度高血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病人的防治管理任务得6分,未完成1项各扣2分。
3、完成乙肝疫苗补种任务得2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4、完成鼠疫、SARA及人禽流感监测任务,及时报告、及时处置未完成疫情扩散得1分,未做到按比例扣分。
5、安排爱国卫生经费,落实各项爱卫工作得2分,未安排工作经费扣1分,工作不落实扣1分。
十二
加强卫生应急工作。
2
安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经费得1分,未安排不得分。
及时报告、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得1分,报告及时率达100%按比例扣分,处置及时率未达到100%按比例扣分,因未及时处置造成事件扩大1次扣1分。
十三
提高住院分娩率,把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控制在指标内(见附件)。
6
1、住院分娩率达标得2分,每降1%扣0.2分。
2、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指标内得2分,每超过10/10万扣0.1万。
3、婴儿死亡率制控在指标内得2分,每超过1‰扣0.1分。
十四
认真完成全国卫生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考试,“高职”申报材料真实、规范。
1
按要求完成机考和笔考人员报名初审工作得0.5分,1项出问题不得分。
高职材料不真实、不规范、不按时上报扣0.5分。
县区政府2011年卫生工作责任目标
序号
指标内容
分值
考核办法及评分要求
十五
加强卫生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
3
1、根据省、市2011年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任务得1分,未完成不得分。
2、完成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得0.5分(其中:
制定培养计划得0.25分;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得0.25分),未完成不得分。
3、开展住院医师或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得1.5分(其中:
按医改任务选派人员参加培训得0.5分,未完成不得分;本辖区新参加工作的临床医学专业人员的参培比例达到60%及以上得1分,达不到按比例扣分)。
十六
认真抓好行业作风建设。
7
1、纠风工作领导机构健全(0.5分)。
其中:
有机构、有专人负责纠风工作(0.25分);以正式文件下发(0.25分)。
2、纠风工作责任制制度完善(0.5分)。
其中:
各级责任制明确、有制度、有分工(0.25分);以正式文件下发(0.25分)。
3、坚持纠风工作自查自评(1分)。
其中:
年内组织对辖区内医疗单位行风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评议一次(0.5分)。
有自查自评报告和总结材料(0.5分)。
4、县区政府组织召开行风工作专题会议(1分)。
其中:
领导参加会议有讲话(0.5分),对行风工作作出部署安排(0.5分)。
5、推进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1分),其中:
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协调机制(0.5分),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0.5分)。
6、推进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协调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医闹行为,维护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就医环境(1分)。
其中:
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得1分,否则不得分。
7、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2分)。
其中:
有预防商业贿赂的制度和措施(1分),无违纪违法案件发生(1分),发生案件扣2分。
十七
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做好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工作。
5
按辖区常住人口不低于1.2‰的标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得2分,完成各类人员岗位设置得0.5分,做好绩效工资宣传引导工作得0.5分,制定并组织实施奖励性绩效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得1分,积极引进高素质人才,建立引进人才长效机制得1分。
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2011年县区政府住院分娩率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指标
乡(镇)
住院分娩率(%)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婴儿死亡率(%)
旧城乡
酒房乡
何元乡
万兴乡
姚关镇
摆榔乡
木老元乡
甸阳镇
仁和镇
老麦乡
由旺镇
太平镇
水长乡
全县
92
40
13.4
2011年施甸县防治艾滋病工作责任目标
序号
指标内容
分值
考核办法及评分要求
1
进一步落党政“一把手”负责制、责任追究制。
按照省、市政府推进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相关规定,督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继续实行责任目标管理,层层签订年度责任目标书。
巩固和完善部门负责制,积极发挥部门作用,促进和保障部门认真履行防艾职责。
6
查阅文件或现场资料记录。
各级党政府领导每年召开防艾专题会议不少于2次得1分,少1次扣0.5分;将各县区效能政府建设与防艾工作结合,推行一线工作法,形成具体工作计划并报市防艾办备案后实施得0.5分,无计划不得分,按计划实施得1.5分,未按计划实施1项扣0.5分。
层层签订年度责任目标书得1分,未与1个主要防艾成员单位签订责任目标扣0.1分;各成员单位完成工作任务得1分,未按要求完成任务1项扣0.25分。
2
按要求完成新一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2008—2010年)的评估工作。
根据全省、全省第三轮防艾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11—2015年),制定当地具体工作方案。
完成辖区内的行政和技术督导工作(行政督导不少于2次,专业技术督导不少于4次),按要求上报工作进展、督导报告和总结。
按时按质上报省级季报工作报表和市级月度工作报表。
年内上报并刊用工作简报不少于10篇。
5
查阅文件和现场资料记录。
完成评估工作得0.5分,未按要求上报数据材料或未配合有关机构完成专题调查1次扣0.5分。
制度并下发工作方案得0.5分。
完成行政和技术督导并上报督导报告得2分,行政督导未完成1次扣0.5分,专业督导未完成1次扣0.3分。
按要求上报工作进展和总结得0.5分,未按要求上报1次扣0.2分。
按时上报省级季度工作报表和市级月度工作报表得0.5分,未按时按质上报、被市级通报1次,该项不得分。
上报并刊用工作简报每少1篇扣0.05分。
3
将艾滋病防治经费列入县(区)、乡镇级财政预算,设立防治艾滋病专项经费,经费预算投入不低于上一年度财政预算。
中央、省级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地方配套经费及全球基金项目经费及时到位。
4
查阅财政预算资料、资金下达或拨付文件。
本年度经费预算低于上一年度财政预算且人均投入低于每人0.4元扣1分,人均投入每超过0.1元加0.1分,加分不超过1分;中央、省级专项经费收到1个月内未下拨或全球基金项目经费未按规定时限下拨1次扣1分,共2分。
经省、市随机抽查资金到位情况并进行绩效评价,发现一次资金未及时足额到达具体工作实施机构或人员扣0.5分,共1分。
2011年施甸县防治艾滋病工作责任目标
序号
指标内容
分值
考核办法及评分要求
4
落实各县区防治艾滋病行政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人员编制,确保各级防艾行政和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到位在岗。
各县区每年至少开展1次防艾行政人员和3次专业技术人员政策、技术培训。
5
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
人员编制到位并在岗得2分,发现1人未落实到位扣1分。
编制被拉用1人扣1分。
组织1次行政人员培训得1分;专业培训少1次扣1分,共2分。
5
积极推广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技术机构为指导的艾滋病综合防治模式,结合各地实际,把各项宣传教育和行为干预等防艾措施有效融入乡镇(街道)、村(居)委地的常规工作之中,每县建立综合防治社区不少于4个。
4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或组织专家评估。
有方案、有计划得0.5分,综合防治社区每少1个扣0.5分,共2分;由专业机构动态考核,随机抽查2个乡镇,工作达不到规定要求1个乡镇扣1分,共2分。
(隆阳区、腾冲县覆盖全部乡镇得2分,少1个乡镇扣0.1分)
6
将防艾政策知识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课程,乡(街道)以上公务员和(居)委会干部培训率达98%。
4
查阅文件和培训记录。
未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展培训1次扣1分,共2分;培训率每降低1%各扣0.2分,共1分。
无培训计划、总结各扣0.5分。
7
加强农村、少数民族和边境地区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开展社区居委会居民、村委人成年村民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知识宣传教育;流动人口集中的行业和工程建设单位将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知识纳入职工岗位安全教育;将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知识培训纳入劳动力转移和劳动技能培训。
城镇居民、学生、农村居民、农民工、校外青少年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达95%、95%、90%、80%、80%以上。
7
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
未开展农村、少数民族和边境地区宣教扣1分。
随抽查2个村(居)委会和2个行业或建设单位,1个未将艾滋病防治政策知识纳入宣传教育或岗位安全教育扣0.5分,共1分。
未纳入劳动力,转移和劳动技能培训1次扣1分,共3分。
由专业技术机构对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学生、农民工、校外青少年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问卷调查,知晓率各占0.6分,未达标按比例扣分。
8
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刊播艾滋病、性病防治及无偿献血公益广告及相关宣传内容,每周不少于3次;在世界艾滋病日、国际禁毒日、世界献血者日等开展宣传活动,其中世界艾滋病日期间持续宣传活动不少于1周。
在公共场所设置宣传栏或设置宣传材料。
县区、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设立防艾宣传栏、墙报、张贴宣传画等。
7
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
媒体刊播防艾相关内容每少1次扣0.2分,共2分;重大节日少1次宣传活动扣0.5分,共2分。
随机抽查4个公共场所,1处未设置宣传栏或放置宣传材料扣0.5分,共1分;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1个未设立宣传宣传栏、墙报、张贴宣传画等各扣0.5分。
共25分。
2011年施甸县防治艾滋病工作责任目标
序号
指标内容
分值
考核办法及评分要求
9
按要求进行艾滋病、性病疫情网络直报,疫情报告率达95%以上,及时报告率达95%以上,性病报告率准确率达90%以上。
性病门诊为就诊者提共规范诊疗服务率达85%以上。
3
由专业技术机构动态考核。
艾滋病疫情网络直报和及时率各占0.5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性病网络直报和报告准确率各占0.5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性病门诊服务率未达标按比例扣分,共1分。
10
完成哨点监测和咨询检测任务(见附表),高危人群接受咨询检测的比例达到60%以上。
公安、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对新入所未检测的被羁押人员开展艾滋病抗体检测(见附表),明确结果告知和随访责任,阳性结果告知和随访率达到70%以上。
4
由专业技术机构动态考核和现场检查。
哨点和咨询检测任务各占0.5分,高危人群接受咨询检测占1分,各项指标未完成按比例扣分;羁押场所未完成咨询检测任务按比例扣分,共1分;羁押场所内感染者告知和随访率未达标按比例扣分,共1分。
11
当年新发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告知率达98%以上,累计报告的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率达到70%、CD4检测率达65%以上、配偶检测率达60%以上;为感染者和病人提供免费安全套,符合抗病毒治疗的艾滋病病人成功转介率达85%以上。
5
由专业技术机构动态考核。
告知率达标得0.5分,随访率、CD4检测率、感染者配偶检测率达标各得1分;按要求为感染者和病人提供免费安全套得1分,现场抽查1个医疗卫生机构未提供扣0.2分;抗病毒治疗转介率达标得0.5分,未达标按比例扣分。
12
贯彻执行《云南省关于推广使用安全套管理暂行办法》,在宾馆、饭店、旅馆、招待所等提供住宿的公共场所和营业娱乐场所免费摆放安全套。
娱乐场所目标人群最近一个月坚持使用安全套的比例达90%以上。
针对重点人群(其他场所高危人群、吸毒人员、感染者和病人配偶、流动务工人员)推广使用安全套。
4
由专业技术机构动态考核和现场检查,发现1个场所未安要求免费摆放安全套扣0.5分,可及性差扣0.2分,共1分;目标人群最近一个月坚持使用安全套的比例未达标按比例扣分,共1分;未开展对4类重点人群推广使用安全套各扣0.5分,未按要求上报相关数据1次扣0.5分,共2分。
13
加强高危行为干预工作,组织开展同伴教育、咨询检测、安全套推广、性病诊疗等干预活动,每个场所每个月至少有1次干预活动,娱乐场所干预覆盖率达100%,娱乐场所高危人群干预覆盖率达85%以上,艾滋病咨询检测比例达70%以上,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8%以上,业主防艾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
4
由专业技术机构动态考核,现场查阅干预活动记录资料,干预活动每少1次扣0.2分,共1分;场所和人群干预覆盖率未达标按比例扣分,各0.5分,共1分,低于70%不得分;咨询检测比例未达标按比例扣分,共1分,低于50%不得分;随机抽查相关目标人群,知晓率未达标按比例扣分,共1分,低于80%不得分。
2011年施甸县防治艾滋病工作责任目标
序号
指标内容
分值
考核办法及评分要求
14
组织开展男男性行为人群基本情况调查。
男男性行为干预措施覆盖率达85%以上,男男性行为人群最近一次安全套使用率达80%以上。
3
由专业技术机构动态考核。
未完成男男性行为人群规模估计扣0.5分,未配合市级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扣0.5分;人群干预覆盖率达标按比例的分,共1分;最近1次安全套使用率未达标按比例扣分,共1分。
县区月均干预人数每超过30人加0.5分,加分不超过1分。
新建立1个男男性行为人群工作小组加0.5分,加分不超过1分。
15
公安、司法、卫生、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共同做好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吸毒人群干预覆盖率达到70%以上。
加强美沙酮维持治疗的规范化、规模化管理,促进治疗工作与社区禁毒康复工作相结合。
每个门诊在治疗人数达220人以上(隆阳区220人以上,腾冲县440人以上)。
治疗保持率达70%以上,艾滋病年阳转率控制在1%以下,新入组人员的HIV、HCV和梅毒检测率达100%。
每个清洁针具交换点至少覆盖50名注射毒品者。
6
由专业技术机构动态考核。
门诊平均在治人数每减少10%扣1分,共2分;治疗保持率每降5%扣1分,共1分;艾滋病阳转率过超1%扣0.5分;新入组人员的HIV、HCV和梅毒检测率每降低1%各扣0.1分,共1分。
交换点覆盖人数每少1名扣0.1分,共1分。
吸毒人群干预覆盖率低于70%扣0.5分。
平均在治人数每超10%加1分,加分不超过2分。
治疗保持率每超过5%加0.5分,加分不超过0.5分。
16
婚前保健人群艾滋病抗体检测率达95%。
完成孕产妇HIV、梅毒、乙肝检测工作(见附表),并进行网络直报。
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实施母婴阻断,阳性孕产妇及婴儿抗病毒药物服药率达95%以上,儿童免费抗体筛查和确认证检测率达95%以上,阳性产妇母婴传播阻断措施覆盖率达98%以上。
5
由专业技术机构动态考核。
婚姻登记者检测、孕产妇检测各占0.5分,未完成检测任务按比例扣分;未开展网络直报扣0.25分;共0.5分。
服药率、儿童抗体筛查和确证检测率未达标按比例扣分,各占1分;阻断措施覆盖率未达标按比例扣分,共1分。
17
切实加强涉外婚姻人群防治艾滋病宣传及预防干预工作。
5
查相关资料、专业机构动态考核。
未开展涉外婚姻人群防治艾滋病知识、政策宣传教育扣1分;涉外事实婚姻人群艾滋病检测率达85%以上得0.5分,年内新增涉外婚姻人群艾滋病检测率达95%以上得0.5分,完不成按比例扣分。
2011年施甸县防治艾滋病工作责任目标
序号
指标内容
分值
考核办法及评分要求
18
完成抗病毒治疗任务人数(见附表)。
对符合治疗条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给予抗病毒治疗比例达到70%以上,治疗12个月后并坚持治疗比例达到90%,治疗满1年队列中完成7次随访、完成4次CD4检测比例达70%;治疗1年以上病人每年完成1次病毒载量检测比例达到65%,病毒抑制率达到70%以上。
85%的县区级医疗卫生机构能开展治疗机会性感染、艾滋病与结核双重感染患者。
7
由专业技术机构动态考核。
完成治疗任务得1分;治疗比例每降低1%扣0.1分,共1分;坚持治疗比例、随访比例、CD4检测比例、病毒抑制率、病毒载量检测比例各占0.8分,未达标按比例扣分;县区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治疗比例每降低5%扣0.2分,共1分。
19
完成中医药治疗任务(见附表)。
按要求完成检测工作,常规检测、CD4检测、病毒载量检测率均达100%。
4
由专业技术机构动态考核。
未完成治疗任务,每降低5%扣0.5分,共2.5分;按要求完成检测任务得1.5分,1项检测任务完成率每降低1%扣0.05分。
完成治疗任务每超过20%,加0.5分,加分不超过2分。
20
按照《保山市卫生局保山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感染者/病人关怀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艾滋病致孤儿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生活困难的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纳入临时生活救助范围,并对受艾滋病影响的学龄儿童实行“两免一补”。
3
查阅有关资料或现场检查。
未进行登记造册扣1分;1名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或受艾滋病病影响儿童未得到救助扣0.2分,共1分;发现1名儿童就学未实行“两免一补”及免收学费(因本人不愿意的除外)扣0.5分,共1分。
21
做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中英项目等国际合作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5
由省、市项目办动态考核。
全球基金项目3分,中英项目2分。
未完成1项指标扣0.2分。
22
组织完成好第二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新三年兴边富民工程防治艾滋病项目、省级综合防治项目。
3
由省、市项目办动态考核,每个项目占3分。
未完成1项指标扣0.5分。
注:
1、【安全血供】纳入《2011年卫生工作责任目标》中进行考核。
2、无相关指标内容的县区,考核时扣除相关指标所对应分值,最后考核所得分数按【实际所得分数/(100-应扣除分值)100×100】计算。
任务指标分配表
乡(镇)
哨点监测数
咨询检测数
婚姻登记者
检测数
孕产妇HIV/梅毒/乙肝检测数
监管场所检测数
抗病毒治疗数
中医药治疗数
全县
600
350
2000
3700
100
90
—
旧城乡
酒房乡
何元乡
万兴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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