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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全国重大火灾火灾
广东惠州大亚湾中海油炼油厂火灾
7月11日,惠州大亚湾中海油炼油厂发生火灾后,广东消防、医疗救护、中国移动应急通信、海监等有关部门紧急支援施救。
目前火灾现场浓烟滚滚,众多消防员仍在紧张施救,有关方面表示大火对离该事故现场较远的大亚湾核电站无影响。
中新社发陈文摄
中新网8月29日电8月29日上午10点左右,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突然发生火灾。
据悉,起火点是石化七厂的一个储油罐,内有800吨柴油,现场浓烟滚滚,消防人员已赶到现场。
近期,各地重大火灾事故频频发生,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早前表示,从火灾原因看,80%的火灾是人为因素造成。
中海油惠州炼油厂发生大火未对核电站造成威胁
7月11日凌晨4时10分,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区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惠州炼油分公司运行三部400单元的重整生成油塔底泵机械密封泄漏着火。
大火在13小时后被完全扑灭,无人员伤亡,无油品外溢,未对周围环境造成直接影响,厂区各套环保设施运转正常,装置现场整体可控。
据国家环保部门派驻大亚湾核电站有关负责人介绍,惠州大亚湾石化区与深圳大亚湾核电站相距有30至50多公里,并且途中还有多个山头阻隔,所以对核电站不构成威胁。
有石油专家认为,尽管安监和主管部门对石油企业安全生产的要求不断提高,但石油企业安全防范对象多,技术要求高,生产环境也具有易燃易爆、高温高压等特点,任何一项设备隐患、制度缺陷、程序遗漏、工作疏忽或个人违章行为,都可能引发较大事故,对企业自身和周边环境带来极大影响,“从目前频发的事故来看,中国石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显然亟待加强。
”
公共安全专家表示,中海油惠州炼油厂火灾并非一个单独的现象。
近年来各地频繁发生的公共安全危机事件,实际上是各级政府工作没有做足做全的表现。
截至目前,该起事故原因仍未公布。
中石油大连石化公司发生火灾
2011年7月16日14时25分,位于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的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原大连石油七厂)三号港附近炼油装置发生火灾。
经消防官兵全力扑救,于19时57分将火全部扑灭,无人员伤亡。
有知情人士透露,引发火灾原因是炼油设备上的阀门损毁造成泄漏。
据炼油厂人士介绍,事发车间刚刚经过检修。
由于采取了水的应急三级防控等环保措施,消防水全部被排入应急池中,未进入海域。
根据环保监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均未超过国家相关环保标准。
即时监测表明,对周边海域和大气环境未造成污染。
目前,环保滚动监测仍在进行中。
火灾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在去年的7月16日18时20分左右,大连新港至中石油大连保税区油库输油管线在油轮卸油作业时发生闪爆,引发管线内原油起火,致1500吨油入海。
据介绍,今年发生火灾的地方与去年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仅隔着一道海。
有观察人士指出,短时间内石化企业事故频发可能不是意外,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的漏洞需要认真检视,同时企业也要本着对公众负责的态度及时披露信息。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仓库火灾
2011年7月12日上午9时25分,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荆路的武汉东神轿车有限公司一两层出租仓库发生火灾事故。
事故共造成14人遇难,无人员受伤。
中共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湖北省长王国生亲临现场,对善后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此武汉市紧急成立3个专班展开善后事宜。
据了解,该仓库承租方为武汉合傲商贸有限公司、武汉恒瑞橡塑有限公司,起火原因和经济损失正在调查之中。
接警后,市公安消防局迅速调集10个消防中队170余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扑救。
上午11时许,现场明火扑灭。
火灾过火面积1000余平方米。
李鸿忠现场察看火灾情况后,要求迅速对火灾事故原因依法展开调查,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严肃追究责任。
他强调,一定要从近期发生的火灾、交通等安全事故中吸取血的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在全省和武汉市范围内加大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力度,用铁的措施和纪律,严格落实消防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王国生也就进一步做好善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广东三水一公司火灾15人遇难电线短路引燃可燃物
广东佛山市盛丰陶瓷有限公司火灾
2011年8月23日凌晨6时许广东佛山市盛丰陶瓷有限公司三水分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15人遇难,1人重伤。
火灾是佛山市盛丰陶瓷有限公司三水分公司办公综合楼二楼中部楼梯北侧吊顶内的铁质电线槽内电线短路,产生高温熔珠引燃可燃物所致。
广东省政府事故调查组8月28日晚公布了调查结果。
在中国公安部有关官员和专家的指导下,广东省公安厅消防局抽调了公安消防和刑侦部门的专家开展现场勘查、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工作。
经调查,发生事故的建筑物是该公司办公综合楼,该楼共四层,首层为陶瓷展厅和接待前台,二楼北部为法定代表人的办公室和卧室,四楼为管理人员休息室,其他楼层和大部分区域均空置。
该起事故最先起火的楼层为该建筑物第二层,起火部位为中部楼梯北侧吊顶。
广东省政府调查组下一步将围绕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政府有关部门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继续开展调查工作。
公安部称八成火灾系人为造成民众消防意识不强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较早前表示,公民消防安全意识不强,一直是消防安全工作的一个“短板”。
当前,民众对消防知识知晓率不足30%。
从火灾原因看,80%的火灾是人为因素造成;从重特大火灾人员伤亡看,多数是因公众缺乏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能力所致。
刘金国介绍,近年来,中国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有了很大改善,但公民消防安全意识不强,一直是消防安全工作的一个“短板”。
据全国国民消防安全素质调查显示,民众对消防知识知晓率不足30%。
从火灾原因看,80%的火灾是人为因素造成的;从重特大火灾人员伤亡看,多数是因公众缺乏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能力所致。
无数起血的事故教训反复说明,消防安全关键在“防”;能不能防得住,关键在人;能不能逃生,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会不会逃生自救。
“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关系到全社会的和谐稳定。
”刘金国说,消防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最终取决于全民消防意识的提高。
(完)
吉林商厦火灾
吉林大火:
浓烟滚滚十小时
发生火灾时,应急灯没有亮,感应喷头一滴水都没有喷出来,多位商户对于商厦的消防演习没有任何印象。
2011年11月9日,星期二,全国消防日。
按照惯例,全国各地将举行消防宣传活动。
在吉林市最为繁华的珲春街,成群结队的商户们却站在吉林商业大厦外的雪地上,盯着警戒线内财产核查人员的一举一动。
11月5日,吉林市商业大厦发生火灾,造成19人死亡,24人受伤,家电、服装、鞋帽、家具大多化为灰烬。
消防车遇阻
这座1990年开业的商厦是吉林市最大的综合性商场,总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从业人员近2000人,固定资产超亿元。
商业大厦共5层,顶层是舞蹈学校和健身馆,四楼是面积过万平米的富安居家具城,二、三层则是商业大厦最大的承租方大富豪鞋城,一楼是日杂百货,张景全三米长的钟表柜台便摆在其中。
2004年,商业大厦曾进行过一次装修,为了美观镶上了铝塑板和玻璃,把整个楼包裹了起来。
或许是包裹得太严丝合缝,大量浓烟只能从一楼商铺和五楼楼顶向外涌出。
起火十多分钟后,消防车赶到现场,却被难住了。
商厦北侧是吉林著名的商业街河南街,是一条步行街。
为了防止机动车进入,每个路口均有两个用钢筋串在一起的上百斤的石礅“把守”,商厦西侧的石墩甚至用水泥筑在地上,无法搬动。
一位目击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光清理这对石墩就用了近二十分钟,消防车才得以进入。
消防人员利用云梯打碎玻璃,寻找受困群众,但坚硬的铝塑板再次成为营救的障碍。
消防队员无法进入大厦,起火具体位置难以确定,大厦外墙的铝塑板增大了救援的困难,以致不得不急调两辆钩机对大厦外墙体进行破拆。
与此同时,消防队员在空地处支起救生气垫,以防被困人员跳楼。
一名值勤武警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当天有三人未跳到救生气垫上,最终不治身亡。
截至11时30分,吉林市共有69辆消防车、360名消防官兵投入到此次灭火救援工作中,火灾现场救出受困群众91人。
“一个被救下来的妇女嘴周围全都被熏黑了。
”上述目击者称。
一名住在附近的居民回忆,中午过后,满城飞烟,消防警笛声更为密集,此起彼伏,“一辆消防车就拉了二十多趟水”。
管理之乱
尽管此次事故调查结果还未公布,但吉林市副市长崔振吉在火灾通报会上坦承,此次重大火灾存在着安全隐患和管理问题,个别人存在侥幸心理。
。
吉林市商业大厦始建于1987年,隶属于吉林市城市综合开发公司,于1990年3月15日试营业,1992年改制为民营企业,1993年开始扩建二期工程。
在此之前,吉林市还没有规模如此之大的综合性商业批发市场,加之处在黄金地段,以致千商云集,业兴货畅,风光无限,并持续了十余年。
开业之初,商业大厦曾卖出一些铺面,一间30平方米的商铺,只要七万多元即可拥有永久产权。
有些业主购买商铺后再转租他人。
人们习惯于把拥有产权的业主称为“产权户”。
但大部分商户是直接承租于商业大厦管理者。
发生火灾时,应急灯没有亮,感应喷头一滴水都没喷出来。
多位商户告诉记者,他们对于商厦的消防演习没有任何印象。
除此之外,记者发现,商厦西侧一楼至五楼的30多扇窗子也在内部用红砖砌死,一楼的窗子更是已用水泥彻底封严。
自1990年开业即在此营业的一位商户说,商厦每年冬春都要停电一天检查线路,但今年半个月前就有人反映过这个问题,却始终没有检修。
“我在这里干了20年,没休息过一天,这下倒是放长假了。
”他苦笑着说。
11月5日21时53分,燃烧近13个小时后,大火终于被扑灭,随之逝去的还有19个无辜的生命。
如今,商业大厦已是满目疮痍,人们开始讨论着这块黄金地段的未来。
现在来看,商业大厦的命运或许会与当年的中百大厦相同,就地复建,浴火重生。
11•15上海静安区高层住宅大火
2010年11月15日14时,上海余姚路胶州路一栋高层公寓起火。
据附近居民介绍,公寓内住着不少退休教师,起火点位于10-12层之间,整栋楼都被大火包围着,楼内还有不少居民没有撤离。
截至11月19日10时20分,大火已导致58人遇难,另有70余人正在接受治疗。
事故原因已初步查明,是由无证电焊工违章操作引起的,四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还因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存在明显抢工行为;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以及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等问题。
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07栋1号
时间:
2010年11月15日14点30分左右
第一报警人:
周庆灵
报警时间:
2010年11月15日13点53分左右。
[1]
官方接警:
14时15分,市应急联动中心接警。
[2]
起火大楼:
胶州路718号胶州教师公寓
居住户数:
总户数500户
58人死亡,其中男性22人,女性36人。
70余人受伤送医,56余人失踪(2010年11月19日07:
35)
每位遇难人员将获得约96万元赔偿和救助金。
11月26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对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中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1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据了解,被批捕的犯罪嫌疑人包括:
原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放,原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黄佩信等。
此前,经公安机关连日侦查,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静安区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和上海迪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相关负责人对“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负有重大责任,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国务院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召开全体会议,进一步分析事故原因和问题。
至11月17日,发生火灾的胶州路大楼工程建设涉及的总包、分包、施工、监理等有关情况均已查明。
事故调查组表示,这起事故是一起因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所导致的特别重大责任事故,也是一起不该发生的、完全可以避免的事故。
将严格依法依规开展调查,严肃追究事故责任,深刻总结事故教训,推动整个安全生产工作。
据介绍,“11•15”火灾发生时,上海胶州路728号大楼正在实施今年的静安区政府实事工程——节能综合整治项目。
静安区建交委2010年9月通过招投标,确定工程总包方为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分包方为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
2010年11月,静安区建交委选择上海市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承担项目监理工作,上海静安置业设计有限公司承担项目设计工作。
经过初步分析,起火大楼在装修作业施工中,有2名电焊工违规实施作业,在短时间内形成密集火灾。
这起事故还暴露出5个方面的问题:
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对停产后复工的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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