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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运营安全建设实施方案
油气运营安全建设实施方案
依据《安全天津建设纲要(2015—2020年)》,结合我市油气运营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方案中油气运营是指加油站、加气站和油库。
市安全监管局承担油气运营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监管责任,市商务委承担加油站(油库)行业监管责任,市建委承担汽车加气站行业监管责任,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委、市公安消防局、市公安交管局、市交通运输委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承担专项监管责任。
一、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近几年,随着我市汽车行业快速发展,加油加气站(油库)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结构更加合理优化。
截至2015年上半年,我市拥有成品油、原油经营资质企业共计1111家,其中成品油、原油批发仓储企业69家,成品油零售企业1042家(含加油船2条),油库54座;建成各种类型的加气站近50座,为全市250万辆机动车提供加油加气服务。
我市油气运营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采取有力措施提高油气安全运营的保障能力。
一是强化安全运营监管。
严把区县初审关,实行行政许可现场核查,严格企业经营资格年检制度,2014年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率达到97.2%。
二是强化安全设施建设。
在加强传统消防、安全监管措施的基础上,逐步推动视频监控、可燃气体监测以及油气回收等安全设施建设,其中油气回收系统覆盖率已达90.6%。
三是强化安全生产培训。
注重发挥成品油协会作用,定期举办成品油行业安全管理资格培训以及员工技能竞赛活动,两年来累计培训2000余人次。
四是强化市场检查治理。
市有关部门针对无证无照经营、证照不全、违法违规建设等非法经营开展专项整治,两年共取缔非法加油加气站点30余个,努力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
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安全意识淡薄。
有的加油加气站没有将安全生产放到第一位,员工对突发情况处置程序不了解,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未严格落实。
二是安全设施陈旧。
尤其是一些社会加油加气站设施简陋、管理滞后,亟待提升改造。
三是存在安全隐患。
部分非法建筑占压加油加气站周边红线,成为油气安全运营的隐患。
四是非法经营活动屡禁不止。
特别是在农村地区时有发生,市场检查监管力度仍需加大,并需建立起长效机制。
二、总体思路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安全天津建设,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油气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本路径。
重点把控三个路径:
一是严把市场准入。
科学制定网络规划,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严格区县初审,落实现场勘查,实行安全许可“一票否决”。
二是严守企业规章。
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现场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企业不踩安全“红线”。
三是严格政府监管。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三)建设目标。
通过严格准入、检查、监管等环节,促使油气运营防护措施得到全面推行,违法违规加油加气活动得到彻底查处;防止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事故隐患排查率、一般事故隐患治理率和重大事故隐患监控率均达100%。
三、重点任务
(一)严明行业安全生产标准。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24号),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加油加气站(油库)应从10个方面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1.法律法规和标准。
加油加气站(油库)应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本市相关文件,并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2.机构和职责。
加油加气站(油库)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一岗双责”,与员工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对实现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3.风险管理。
加油加气站(油库)应建立风险管理制度,针对隐患治理项目,做到“五定”,即定临时防范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方案、定整改负责人、定资金来源。
4.管理制度。
加油加气站(油库)应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有效性和适用性。
5.教育培训。
加油加气站(油库)应每年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并保存培训记录。
6.生产设施。
加油加气站(油库)应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并严格执行设备设施(含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7.作业安全。
加油加气站(油库)应对危险性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8.职业健康。
加油加气站(油库)应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
9.危险化学品管理。
加油加气站(油库)应对所有危险化学品建立危险化学品档案,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
10.事故与应急。
加油加气站(油库)应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实行分级管理。
加油加气站(油库)经营单位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严格落实标准化建设要求。
政府有关部门要履行指导、督促和检查职责,推动企业将标准落实到位。
市商务委要将加油站(油库)各项标准量化为企业资质年检指标,以年检推动标准化建设,同时负责督促指导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的落实。
市建委按照《天津市城镇燃气供气设施运行管理标准》(DB/T29—119—2011),对汽车加气站的设施运行管理进行综合性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
市安全监管局、市建委、市公安消防局负责指导推动加油加气站(油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并进行定期检查,对不符合建设标准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经限期整改后仍不能达标的,依法撤销相关资质。
(二)强化安全生产制度建设。
1.在企业层面,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加油加气站(油库)应建立健全包括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等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油气安全运营有章可循。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加油加气站(油库)应建立健全卸油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加油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油罐计量安全操作规程、动火作业安全规程、电气作业安全规程,使企业安全生产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2.在政府层面,狠抓两个环节。
(1)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一是严格加油站(油库)审批程序。
市规划局对加油站(油库)建设规划进行行政许可,依法拆除未经规划许可的各类设施。
国土部门依法对加油站(油库)项目用地办理用地手续。
市市场监管委对加油站(油库)进行注册登记,对加油站的计量器具、压力容器和油品质量进行检查检定。
市安全监管局对加油站(油库)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进行行政许可,并对其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整治。
市公安消防局对加油站(油库)进行消防审核、验收审批和消防安全监管,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依法督促进行整改。
环保部门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市气象局对加油站(油库)防雷设施建设进行检查和验收。
市建委对加油站土建部分进行验收并出具备案书。
市商务委依据各专业职能部门的专项审核意见,依法颁发加油站经营资格证书,对油库进行初审上报,由商务部对油库颁发批发仓储经营资格证书。
二是严格加气站审批程序。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办理燃气汽车加气站备案(核准)手续。
规划部门负责办理燃气汽车加气站规划手续。
国土部门负责办理燃气汽车加气站用地手续。
商务部门负责对油气合建站出具意见。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燃气汽车加气站工商注册登记,核发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压力表检测证、安全阀检测证、气瓶充装许可证,出具压力管道检测报告、防雷防静电检验报告,对充装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考核,并核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核发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押运人员、驾驶人员进行培训并核发从业资格证。
公安交管部门负责确定运输时间和运输路线,核发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核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对操作人员进行消防教育培训并核发消防教育培训证书。
建设部门负责出具工程审核意见书、燃气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负责燃气经营许可的审批,出具燃气经营许可证、准销证,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发放培训合格证书。
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汽车加气站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负责对汽车加气站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资格培训,并核发安全生产资格培训合格证。
(2)强化安全生产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实行等级评定制度。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开展油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认定,引入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统一检查、验收和打分,并颁发达标证书和牌匾。
在此基础上,建立油气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制度,实行安全生产等级管理,对达不到安全标准化建设条件的油气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实行动态管理。
经限期整改后仍不能达标的,依法予以撤销相关资质。
二是实行应急预案制度。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编制我市加油加气站(油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作应急预案宣传普及材料,并向社会公布。
每年定期举行油气运营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
三是实行专项整治制度。
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商务委、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公安消防局等有关部门参与,定期对全市加油加气站(油库)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整治,对违法违规建设和经营的加油加气站(油库),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健全专项整治部门协调机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对非法加油、加气行为的打击取缔力度,维护油气市场安全运营秩序。
(三)强化组织保障。
1.充实安全管理人员。
一是建立安全生产专兼职队伍。
加油加气站(油库)应配备专职安全员,开展企业安全检查和突发事件前期处置工作。
二是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
市有关部门应明确专人负责油气运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定期组织培训学习,提升安全生产执法水平。
三是建立安全监管志愿者队伍。
有关行业协会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组建消防安全志愿服务队,开展油气安全运营知识宣讲活动。
2.加大经费保障力度。
市财政局要统筹商业、科技等资金,专门用于加油加气站(油库)安全设施的改造提升及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
3.强化督促指导。
市安全监管局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安全治理工作,对违规单位查处到位;对群众反映强烈和屡查屡犯的典型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建立完善约谈制度,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
4.搞好安全培训。
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应依托相关行业组织,针对安全技能和应知应会知识,在全市加油加气站(油库)行业内开展安全管理专兼职队伍全员培训,3年内实现全市企业安全员轮训全覆盖并持证上岗。
5.开展舆论宣传。
市有关部门应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利用网络媒体、报纸杂志、标语横幅、板报读本等多种途径,强化油气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推广标准化建设典型经验,宣传油气行业发展规划,加大对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的原则,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提高油气安全运营水平。
1.完善运行监测系统。
市商务委以商业综合信息平台为载体,将加油站、油库基本信息集合起来,并对企业的销售、储存等运营信息进行监测分析,及时掌握成品油市场运行走势,确保我市成品油市场稳定。
2.建立视频监控系统。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加油加气站(油库)应在车辆出入口、加油加气区、储油区和收银区等关键部位安装高清摄像头,视频安防监控范围达到全覆盖。
3.建立地理信息系统。
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要利用商业地理信息平台,将加油加气站(油库)的地理位置信息以及基本情况,用电子地图的形式标注出来,使其坐落位置一目了然。
4.建立气瓶管理系统。
市市场监管委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尽快投用车用气瓶信息化管理系统,有效控制非法安装车用气瓶、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以及报废的车用气瓶充装,防范事故发生。
(五)安全生产建设重点工程。
1.推动加油站储油罐更新改造。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市环保局牵头,市商务委参与,用两年左右时间,完成全市1000座加油站地下油罐单层罐改为双层罐或设置防渗池工作,达到环保、安全的标准。
2.推动社会加油站安全设施提升。
市商务委要针对设备设施简陋、防护措施薄弱、安全风险较高的社会加油站,推动中石化、中石油等大企业,采取联营、兼并、收购等方式,帮助其改造提升安全运营设施。
5年内改造提升社会加油站100座,提高社会加油站安全运营等级。
3.推动油库实施迁建。
各区县负责组织开展油库与居民区安全距离调查工作,对处于城市建设区内、被居民社区包围,且不符合国家安全强制标准要求的油库,联合规划、国土房管、商务部门促其迁址重建。
根据各区县排查情况,力争5年内推动10座油库迁建,进一步降低安全运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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