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品授权合作协议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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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品授权合作协议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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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品授权合作协议模板
动漫衍生品授权开发合作协议
许可方: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企业地址:
企业电话:
手机:
传真:
被许可方: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企业地址:
企业电话:
传真:
鉴于:
1.许可方是著作权人,能够授权她人使用授权标,许可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将著作权证书原件提交被许可方核查,并提交复印件给被许可方作为备份。
2.被许可方期望取得正当授权,在授权商品(定义见本协议第三条)上使用授权标,促进市场销售。
3.许可方愿意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将授权标著作权许可被许可方使用。
为此,双方经协商一致,依据《中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要求,特签订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授权标
1.1授权标:
仅限于漫画及动画片全系列中所刻画全部虚拟卡通角色名称、角色、标识、设计、肖像和视觉表现。
1.2授权标具体内容认为准。
由许可方提供,经被许可方签收后作为本协议附件。
1.3依据《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本协议项下授权标著作权属于许可方,被许可方所获许可是在约定时间和范围内、以约定方法对授权标进行使用。
1.3.1被许可方不得超出本协议约定授权期间、授权商品品类及指定销售渠道使用授权标,但许可方有权自行对授权标外观形象部分申请知识产权保护或主张相关权利;被许可方有权使用授权商品申请参与各类玩具评选活动,但须书面通知许可方。
1.3.2未经许可方书面同意,被许可方不得对授权标进行任意修改。
但许可方可进行与授权标直接相关再设计、再创作,但作品著作权仍属于著作权人。
二、授权类型
1、品类中国大陆区独家授权。
即乙方在本协议约定时间和范围内,以约定形式将授权标用于授权商品设计开发,并可经过商场、超市、零售店、代理经销商、批发商、团购等通常销售渠道(以下简称“销售渠道”)销售授权商品。
2、产品提议零售价由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共同商议定价。
三、授权商品
独家授权商品是指由被许可方使用授权标进行设计、开发、生产、制造、销售等。
四、授权范围及授权期间
4.1许可方授权被许可方在中国大陆地域范围开发、生产、销售本协议约定授权商品。
4.2授权期间为年,另有个月产品研发期,其中
产品研发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授权第一年度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授权第二年度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被许可方承诺在合作第一年内开发商品不低于个条码,上市商品不低于__个条码,销售额不低于万;第二年不低于_____个条码,上市商品总销售额不低于万;不然视为被许可方违约,自动放弃下年度独家授权权限。
被许可方也可主动放弃独家授权权限,需提前三个月提出。
五、使用权利和许可性质
5.1许可方授权被许可方,在本协议约定授权期间、授权地域、授权商品品类范围内,在生产、制造以及经过通常批发和零售经销网络(详见双方约定销售渠道)所进行销售活动中,在授权商品及其包装上使用授权标。
5.2上述使用权利许可性质为除许可方以外不可转让专有使用权。
5.3许可方对本协议项下许可负担非侵权确保义务,及许可方确保该许可不侵犯她人知识产权,不然视为许可方违约,所以给被许可方造成一切损失赔偿责任(包含但不限於律师费、诉讼费、赔偿金、调查费、声誉损失费等)由许可方负担,同时被许可方有权立刻单方解除本协议。
5.4被许可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许可方授权之品牌形象。
由此所造成一切损失(包含但不限於律师费、诉讼费、赔偿金、调查费、声誉损失费等)由被许可方负担。
5.5鉴于盗版侵权是本行业难以消除痼疾,双方承诺相互配合采取合理方法努力控制这一现象,并主动开展打击盗版活动。
5.6除5.1条约定授权标使用范围和方法外,被许可方无权就授权标行使任何著作权人所拥有权利,并不得歪曲、篡改授权标。
5.7被许可方有权在授权开发、销售、生产产品中使用标明被许可方商标标牌。
六、许可方事先确定
6.1被许可方生产制造授权商品样品、准备使用授权商品包装形式、标签、任何带有被授权标宣传形式和包装物样品,应经许可方确定,方可生产及投入市场。
并以书面形式报批,具体步骤,后补附件。
6.2许可方对被许可方报送样品、包装、标签及广告宣传形式确定时间:
自许可方收到被许可方报送文件及相关报送品日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收到再次报送则在3个工作日内,许可方在此期间能够回复包含同意、不一样意,或作出修改、提议修改书面意见。
假如许可方未在确定时间内做出任何书面确定,视为同意确定。
6.3被许可方应在批量生产商品开始销售一周内,无偿寄给许可方每款产品1份——5份产品给许可方留存。
七、质量确保条款
7.1许可方对被许可方提供授权商品样品、授权商品包装形式、标签、带有授权标宣传形式及包装物样品确定后,被许可方应确保其或其生产销售相关企业实际生产、销售授权商品、包装、标签、带有授权标宣传形式与经确定样品保持一致;其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检测手段符合国家标准;产品质量必需达成国家同类产品标准。
为了确保许可方品牌信誉,许可方有权对被许可方使用许可方授权标产品进行定时或不定时抽查检测。
被许可方使用许可方授权标,应注明该授权标、许可方名称以及许可权利等基础信息。
7.2若许可方发觉被许可方或与其生产销售相关企业实际生产、销售授权商品、包装、标签、带有授权标宣传形式与经确定样品不一致,或产品质量未达成国家同类产品标准,许可方有权要求被许可方及与其生产相关企业进行整改。
对质量方面双方有重大异议,应有双方认同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检验判定。
7.3因为被许可方产品质量所造成一切纠纷、责任、经济赔偿,均与许可方无关。
八、许可使用费
8.1许可使用费按被许可方实际销售额分成形式向许可方支付。
分成百分比%,销售数量以被许可方从许可方购置防伪标数目为准。
8.1.1实际销售总额是指:
授权商品出货单价×销售数量
8.2与上述许可使用费相关任何税费,由双方各自负担。
8.3防伪标由许可方有偿提供,价格为元/个(许可方成本价提供,据工艺不一样价格不一样,通常为3分-5分/个),被许可方现金购置。
产品吊牌,由许可方统一提供,价格为元/个(许可方成本价提供)。
被许可方不得有意销售未贴授权标贴和吊牌商品。
一经发觉,依据情节严重性,被许可方同意赔偿不少于万作为违约金支付给许可方。
8.4许可使用费支付期限
8.4.1许可使用费按季度结算。
被许可方应于产品上市后每季度给予许可方核实报表,核实许可方应得之分成金额项,每六个月度结束后十日内,被许可方向许可方支付上述金额六个月度分成费用,核实报表以许可方书面确定为准。
每年度合作结束后十日内,被许可方向许可方提交该年度销售报表,产品研发期内,如发生销售许可使用费也并入第一个年度支付。
8.4.2许可费支付方法
被许可方能够以下方法项许可方付款:
■转账
许可方银行账户资料:
户名
银行
卡号
许可方应在确定许可费用时随寄真实、正当、有效发票给被许可方,被许可方收到发票后支付许可费用,如未立刻收到发票,可顺延付款日期,无须负担任何责任。
8.5许可方与任何第三方发生本协议标著作权纠纷时,被许可方可暂停支付许可使用费。
九、报表、决算汇报和独立账簿
9.1被许可方须在约定时间内提供年度报表,作为支付每年度许可使用费结算依据。
年度报表每年提供一次,即使当年无销售亦须提供年度报表留档。
年度报表应该完整、具体说明所使用授权标名称、授权商品名称及货号、授权商品包装物明细情况和出售时间、出售价格、出售数量、销售总额、计算结果等必需信息、数据及其依据。
年度报表、决算汇报应经被许可方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并加盖被许可方公章。
以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正确性。
9.2本协议届满或终止时,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提供一份结算汇报,对本协议全部推行、支付情况进行汇总。
许可方应对上述报表、决算汇报和任何账目资料立刻签收,并在签收后日内进行书面确定,逾期未提交书面确定也未提出任何异议视为许可方默认上述账目资料。
许可方接收或接收被许可方报表、决算汇报和任何账目资料后未提出异议或依据被许可方报表、结算汇报和任何账目资料收取许可使用费等费用,上述这些情况并不代表被许可方提供报表、决算汇报和任何账目资料是真实、完整、正确,所以上述这些情况并不妨碍许可方在其后对这些报表、汇报、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正确性提出质疑,在要求期限内被许可方未合理回复情况下,许可方有权要求被许可方补足对应许可使用费等费用,并有权要求被许可方依据该补足许可使用费所对应年度和付款期限、支付违约金。
若被许可方有意隐瞒真实出售价或销售量等其她数据或事实,从而造成许可使用费或其她损失,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赔偿对应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对许可方提出质疑,被许可方应在许可方提出质疑后10天内如实回复并提供证实资料。
9.3被许可方同意,在许可方提前天进行书面通知情况下,接收并配合许可方对上述会计账簿和相关资料检验、摘录和复印,接收并配合许可方在其认为合适时候对被许可方审计。
如该账簿与报与许可方年度汇报、决算汇报等相关财务资料不相符合,以数量大者为准。
9.4许可方必需对被许可方提供上述资料给予绝对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十、相关许可方“四项服务”及专卖店、电子商城、其她授权商采购授权商品事宜
10.1许可方应尽全力帮助被许可方共同制订业务开展计划。
10.2许可方为被许可方提供更多产品设计和处理方案。
10.3许可方为被许可方开发媒体资源,共同制订市场宣传方案及策划新品推广方案。
10.4协议期内,被许可方作为许可方专卖店、电子商城、赠品、其她被许可方本协议项下授权商品供给商。
10.5被许可方对许可方采购产品提供优惠、合理供货价格(单品量不低于300个,回购价为提议零售价不高于3折)。
许可方和其她被授权商向被许可方定制授权商品时,需提前60天与被许可方签署采购协议。
10.6许可方承诺:
协议期内,许可方将不停更新推广
10.7许可方承诺为被许可方宣传产品无偿提供授权作品相关资料。
十一、本协议期满和终止
11.1本协议届满前三个月,假如被许可方向许可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续约,则在相同市场条件下,被许可方将取得较其她同行业厂商优先缔约权。
11.2如被许可方无意续约,应依据实际情况调整其生产经营计划,避免无谓损失。
11.3如许可方同意向被许可方提供以下便利:
本协议终止时,在被许可方按约推行了本协议义务前提下,全部许可权即时终止,但准许被许可方享受六个月清货期,将已经使用了授权标授权商品销售完成。
清货期开始前,双方对被许可方已生产但未销售授权商品库存进行清点并书面确定,上述库存数量应作为被许可方销售数量列入授权期间内最终一个月月度表,并据此计算许可使用费。
本协议终止且清货期结束后,被许可方不得再以任何方法继续使用授权标,不得销售、生产使用授权标产品、包装、标签、宣传品,不得进行与授权标直接、间接相关再设计、再发明,不得以授权标或任何易于产生混淆类似标名义宣传或销售任何商品或进行其她活动。
十二、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经对方书面指出后10天内仍未纠正,对方有权立刻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支付对应违约金。
许可方在本协议使用期内自行或与她人合作或授权任何第三方经营本协议许可范围内产品,视为许可方违约,许可方应立刻停止违约行为,按双倍所得收入作为违约金赔偿给被许可方,违约金不足以填补被许可方损失,许可方还应补足。
因许可方上述行为造成被许可方不能完成销售目标,许可方自行负担责任。
十三、争议处理
13.1本协议适适用于中国法律。
13.2在本协议推行中发生争议以及与本协议相关争议,双方应该友好协商处理。
如协商不能处理,任何一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通讯方法
双方能够使用电子邮件、传真等快捷方法向对方发送通知。
不过,对于包含双方协议权利义务关键文件,如:
定做及采购协议、订单、发货单等双方均应加盖公章或指定人员签字,传真件可生效,但持有原件乙方应在传真件发出当日将定做及采购协议、对账确定单原件邮寄给另一方,订单、发货单可按季度集中邮寄。
十五、打假维权
许可方对一切侵犯授权标知识产权行为及其情报线索,应给予高度重视,许可方将经过行政、司法等多种路径,打击侵权行为,维护授权标知识产权。
被许可方应对于许可方打假维权行动提供主动帮助,主动搜集侵权行为信息,立刻提供给许可方,配合许可方打假行动。
十六、独立关系
本协议仅在双方之间产生独立协议关系。
本协议任何条款均不得被解释为:
16.1在协议双方之间形成合作关系或其她造成共同责任关系;
16.2使任何一方成为另一方代理人;
16.3授权一方为另一方负担费用或其她任何形式义务。
十七、文本与生效
17.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传真件一样有效。
17.2本协议文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十七、其她
授权操作步骤及协议部完善部分,如:
送审报批步骤、品质监控、防伪及吊牌、及其她一切未经事宜均以以后协议附件为准,与此协议一起作为协议一部分,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被许可方(公章):
许可方(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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