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体会精编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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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体会精编七
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心得体会汇总
1
10月20日,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此次中央全会将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新华社发文《迈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境界》,称此次中央全会的召开,标志着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和实践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必将推动依法治国迈向新的更高境界。
中国一直坚持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秩序优先、制度保障、法律指引作为三驾马车,共同拉动中国向前发展。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其目的在于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语境,让人民在公平正义中更加期待公平正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科学立法是前提。
依法治国不是口号,仅仅止于鼓而呼,它是人民权益实实在在的保护神。
因此,法律的“模样”应该符合老百姓的想象,决不能“中看不中用”。
科学立法,就意味着,对立法项目开展立法前论证,下基层,听民意,延长立法链条,让走出“闺房”的法律法规更加被群众所熟悉。
亚里士多德言“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
只有科学立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才有章可循。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严格执法是手段。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
不能得到有效执行,再好的法律也会是一纸空文。
执法者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每一个执法者都身肩使命。
执政者如何执法,浸润在最贴近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用最直接的行动传递着法治建设的脉动。
因此,在执法过程中,必须要有清晰的执法依据和充分的信息公开,有了这两样法宝,群众才有办法凡事都问个“是否合法”,严格执法才能建立充分的公信力。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公正司法是核心。
建立公正司法,就是要彰显文明,惩处邪恶,不让诚信者吃亏,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培根谈公平时曾经说到“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
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
”司法就是水源,如果司法不公,那么整个国家的法治建设也将成为无源之水,必将干涸。
在人的主体性伴随信息爆炸不断觉醒的时代,人民更加期待公平正义。
习近平总书记更是谈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这一过程中,我们期待公正司法能够摒弃“司法神秘主义”,利用好多元的司法公开载体向群众展现何为高效司法、权威司法。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民守法是目的。
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即“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
依法治国的最大语境不是国家,而是人民,只有人民自觉地守法,敬畏法律,依法治国才能真正实现。
在契约社会,规则必不可少,在人权面前,法律必不可缺。
17年,法治中国路蹒跚前行,从1997年,依法治国首次进入中国国家决策到今天中央全会专题讨论依法治国,在历史上,人民对法治的期待从未如此热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沿着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实现路径。
在这一漫长而坎坷的路途中,贵在树立法治理念,贵在追求法治精神,当人们对法治形成一种信仰,那么法治也必将沁入人心!
让我们以此中央全会为起点,期待法治中国更光明的未来!
2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
作为改革开放以来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依法治国”这个耳熟能详的概念,再次成为现代中国社会寄予厚望的热词。
“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确立至今17年,这个概念,人们早已耳熟能详,但今天依然满怀期待,正是因为有太多的教训可以总结,有太多的代价已经付出。
依法治国,亟需一次更新换代式的版本升级。
而升级的最大、最难的板块,便是依法治权。
十八大以来,仅权力腐败一项,上至中央政治局原常委、法权顶峰的大老虎,小至基层小权独揽的小苍蝇,没有一个落马的官员不是以伤害法治、伤害民众而凌驾于法律之上的。
他们之所以能够长时间在权力的位置上为所欲为,正是因为法治在一些人的眼里,只是手中权力把玩的工具。
将依法治国从高高悬着的概念中,回到国家治理的方方面面,是宪法赋予每个社会成员应有的权益。
它既不是什么天降“红利”,也不是什么权力让步,而是还权于民、还法于民的法治精神的回归。
法治面前,没有权力的大小与民众的草芥之分,有的只是平等的公民关系、合法与违法的区别。
这也正是十八大报告所指出的、依法治国的精髓所在——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主管政法的领导人可以长时间公然违法,这是现代法治社会无比荒谬与讽刺的怪事。
这样的权大于法,一旦胡作非为起来,上行下效的恶习便会像病毒一样迅速蔓延,便会侵害到这个社会各个阶层的神经末梢。
当权力凌驾于法网之上时,这个权力阶层,便犹如一个可以享受特权的利益共同体。
这个权力与利益的共同体,超然于法治社会之外,成为法治的盲区与黑区,成为操控社会秩序的、真正意义上的“黑社会”,法治反而沦为他们侵人权益、伤民之心的权力机器,所谓公平公正,便无从谈起。
离开依法治权的治国之法,这个法治的“笼子”里,关进去的只能是手中没有权力的民众。
依法治权,便是将民众从笼子里请出来,真正回到被权力服务、为权力敬畏的主人地位;权力也才能够被法律制度所驯服,才会乖乖地钻进那只属于自己的笼子。
所有落马官员的轰然倒地,既有个人有法不依的觉悟教训,也有法治形同虚设、有法可以不依的人治环境和人治尺度。
无论是前些天在法庭上涕泪交加的刘铁男,还是蒋洁敏、李东生、万庆良等等各自在权力位置上时刻不忘教训他人如何保持“先进性”的高官,他们能够个个在公开场合以红脸示人,又人人在金钱面前黑颜猛贪,都可以在依法治国的不落实中找到法律制度设计的漏洞,在依法治权的不到位中,找到法治环境的软肋。
所有的漏洞与软肋,都是以民众的利益为代价、以社会的公正为代价,给逍遥法外的权力来买单的。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能够让民众对“依法治国”寄予新期待,正是因为从反腐入手的法治氛围中看到了信心,感受到了希望。
人们再次对“依法治国”充满向往,不只是寄希望这次全会的顶层设计,能够将自己从笼子里被请出来,更是希望能够看到权力如何被关进应有的笼子里。
3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
会议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并将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这是我们党第一次在中央全会上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的庄严选择。
从开国大典前夕的《共同纲领》播下法治的“种子”,到民主法制在经历曲折后的艰辛探索;从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中国共产党的坚定信念和执着追求。
我们欣喜地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法治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
一组数据引人注目:
截至2014年3月,我国现行有效法律242部。
68部法律的制定或修改列入了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规划中。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立法引领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成为国家治理新常态。
2014年5月20日,天津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挂牌成立,1枚公章取代了过去109枚公章的权限。
“昨天上午交的材料,今天就全部拿齐了,真是太快了!
”在滨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里,来办件的张璐告诉记者。
国务院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达600多项。
“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政府理念深入人心。
多轮司法体制改革,使“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成为司法机关孜孜以求的庄严目标。
2014年8月22日,福建小伙儿念斌在被羁押多年、4次被判死刑后,终于被宣告无罪释放。
此刻,迎接他的不仅有自由的空气,还有法治国家对人权的保障、对公正的呵护。
不久前,宁夏中卫的农民王金富决定结束长达3年的上访奔波,改为向法院提起申诉。
“现在走到哪里,都说要走法律程序,找领导也没用了。
”朴实的王金富说。
随着《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的出台,诉讼与信访彻底分离。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成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求。
依法反腐、制度反腐,“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审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反腐历程,反腐以治标开始,在过程中逐步制度化,通过一系列规范性的做法,最终达到治本的效果。
不难看出,法治化无疑是反腐倡廉最鲜明突出的特点,其本身就是依规治党、依法治国的重大实践。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必须首先回答,当前我们在法治国家建设中仍然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什么?
从人民网每年全国两会前夕进行的“两会调查”中可以看到,从2002年到2014年的13年间,“反腐倡廉”12次名列网民关注的“两会热点”前三名。
而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司法公正、食品安全等网民关注度较高的话题无不与法治密切相关。
腐败之风令公众对公权力机关和公职人员的信任大为消减;执法不严让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有害食品事件频频上演;有法不依令“看得见的手”进退两难,“看不见的手”难以施展。
过去的经验和现实的要求都表明:
治理当今中国的问题,健全法制、厉行法治,实现全社会的公平正义,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坎。
无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按下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快进键”。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4
继往开来,与时俱进。
金秋十月,中国的依法治国进程迎来重要时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为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行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
依法治国事关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依法治国唤起的制度力量,必将有力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
提高执政能力熔铸法治国家之魂——
法治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大力建设法治中国,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必须担当的时代使命。
解决中国的问题,关键在党。
党中央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国家治理体系必须现代化——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说:
“无论是破解难题、化解矛盾、凝聚共识,还是激发动力、促进和谐、推动发展,只有更加自觉并善于运用法治——这个集中体现现代化治理本质要求的思维和方式,才能在法治轨道上寻求制度化解决之道。
”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适应时代变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国家治理必须通过法制化才能定型精细化,增强执行力和运行力。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认为,党的政策在治国理政的实践中进一步成熟后,通过立法程序将其上升为法律,用宪法法律加以确认、完善和定型。
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国家治理能力必须提升——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
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依宪治国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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