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8所原部委直属高校.docx
- 文档编号:11511947
- 上传时间:2023-03-02
- 格式:DOCX
- 页数:21
- 大小:19.35KB
368所原部委直属高校.docx
《368所原部委直属高校.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368所原部委直属高校.docx(2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368所原部委直属高校
看其前身,大概就能知道该校的一个优势学科
368所原部委直属高校的大浪淘沙和分化重组情况:
1990年以前,中国部委直属高校一共368所,其中教育部直属高校35所。
随着国家“211工程”的实施,大学分化重组,大浪淘沙,98年划归教育部直属10所(吉林工业大学后并入吉林大学),2000年划归教育部直属22所,2001年划归教育部直属6所,2003年划归教育部直属1所,教育部直属高校一共73所,其中69所成为国家“211工程”大学。
其他部委直属高校39所,其中12所成为国家“211工程”大学。
国立高校一共112所,其中81所“211工程”大学。
有215所高校划归省(区)市直属。
有41所高校并入国立大学。
教育部:
共35所: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青岛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山大学、重庆大学、西南师范大学、四川大学、西安交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兰州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航天部:
共11所
国防科工委直属4所:
1、哈尔滨工业大学(“211工程”)
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11工程”)
3、西北工业大学(“211工程”)
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11工程”)。
划归省市直属7所:
1、南昌航空学院
2、沈阳航空学院
3、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4、华北航天工业学院
5、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6、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7、西安航空技术专科学校
民用航空总局:
部委直属3所:
1、中国民用航空学院
2、中国民用飞行学院
3、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兵器总公司:
共8所
归国防科工委2所:
1、北京理工大学(“211工程”)
2、南京理工大学(“211工程”)。
划归省市直属6所:
1、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长春理工大学)
2、华北工学院(中北大学)
3、西安工业学院(西安工业大学)
4、沈阳工业学院(沈阳理工大学)
5、重庆工业管理学院(重庆工学院)
6、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电子工业部:
共5所
归教育部直属2所:
1、电子科技大学(211工程)
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11工程)。
归省市直属3所:
1、杭州电子工业大学
2、桂林电子工业学院
3、北京信息工程学院(现合并于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地质部:
共5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
中国地质大学(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2所:
1、长春地质学院(入吉林大学)
2、西安地质学院(入长安大学)。
归省市直属2所:
1、成都地质学院(成都理工大学)
2、河北地质学院(石家庄经济学院)
纺织部:
共9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
东华大学(211工程)。
归省市直属8所:
1、天津纺织工学院(天津工业大学)
2、苏州丝绸工学院(合并入苏州大学)
3、西北纺织工学院(西安工程科技学院)
4、浙江丝绸工学院(浙江理工大学)
5、北京服装学院
6、郑州纺织工学院(中原工学院)
7、武汉纺织工学院(武汉科技学院)
8、南通工学院(原南通纺织学院,现合并入南通大学)
水利电力部:
共16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
华北电力大学(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3所:
1、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入武汉大学)
2、北京电力经济学院(入华北电力大学)
3、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入北京交通大学)。
归省市直属12所:
1、东北电力大学
2、葛州坝水利电力学院(现合并入三峡大学)
3、长沙电力学院(现合并入长沙理工大学)
4、上海电力学院
5、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6、沈阳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7、长春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8、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9、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10、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11、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12、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水利部:
共5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
河海大学(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
常州水电机械制造职工大学(入河海大学)。
归省市直属3所:
1、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2、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3、南昌水利水电高等专科学校
石油部:
共12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
中国石油大学(211工程)。
部委直属1所:
新疆石油学院。
归省市直属10所:
1、大庆石油学院
2、西安石油大学
3、江汉石油学院(现合并入长江大学)
4、抚顺石油学院(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5、江苏石油化工学院
6、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7、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
8、广东石油化工高等专科学校
9、顺利油田师范专科学校
10、西南石油大学
化工部:
共9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
北京化工大学(211工程)。
归省市直属8所:
1、南京化工大学(现合并入南京工业大学)
2、郑州工学院(现合并入郑州大学)
3、青岛化工学院(青岛科技大学)
4、沈阳化工学院
5、武汉化工学院(武汉工程大学)
6、吉林化工学院
7、南京动力高等专科学校
8、连云港化工高等专科学校
煤炭部:
共15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
中国矿业大学(211工程)。
归省市直属14所:
1、阜新矿业学院(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2、山东矿业学院(山东科技大学)
3、西安矿业学院(西安科技大学)
4、焦作矿业学院(河南理工大学)
5、山西矿业学院(现合并入太原理工大学)
6、淮南矿业学院(安徽理工大学)
7、华北煤炭医学院
8、河北煤炭建筑工程学院(现并入河北工程学院)
9、中国煤炭经济学院(山东工商学院)
10、湘潭矿业学院(合并入湘潭科技大学)
11、黑龙江矿业学院(黑龙江科技学院)
12、淮北煤炭师范学院
13、鸡西煤炭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并入哈尔滨医科大学)
14、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冶金部:
共14所
归教育部直属2所:
1、北京科技大学(211工程)、
2、东北大学(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
沈阳黄金学院(入东北大学)。
归省市直属11所:
1、西安冶金建筑学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武汉钢铁学院(武汉科技大学)、
3、鞍山钢铁学院(鞍山科技大学)
4、江西矿冶学院(先后更名马鞍山钢铁学院、先后更名华东冶金学院、安徽工业大学)、
5、包头钢铁学院(合并入内蒙古科技大学)、
6、青岛建筑工程学院(青岛理工大学)、
7、本溪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8、长春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现长春工业大学)
9、沈阳钢铁高等专科学校
10、重庆钢铁高等专科学校(重庆工业管理学院)
11、哈尔滨工程高等专科学校(黑龙江工程学院)
有色金属公司:
共10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
中南大学(211工程)。
归省市直属9所:
1、昆明工学院(昆明理工大学)、
2、北京冶金机电学院(北方工业大学)、
3、长春师范学院
4、南方冶金学院(江西理工大学)、
5、桂林冶金地质学院(桂林工学院)
6、吉林电气化高等专科学校(并入北华大学)
7、长春建筑高等专科学校
8、浙江经济高等专科学校
9、长沙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机械部:
共20所
归教育部直属2所:
1、湖南大学(211工程)
2、合肥工业大学(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2所:
1、吉林工业大学(入吉林大学)
2、武汉汽车工业大学(入武汉理工大学)。
归省市直属16所:
1、江苏理工大学(原镇江农机学院,现并入江苏大学)
2、东北重型机械学院(燕山大学)
3、陕西机械学院(西安理工大学)
4、上海机械学院(上海理工大学)
5、沈阳工业大学
6、哈尔滨理工大学(原哈尔滨电工学院与哈尔滨科技大学合并)
7、甘肃工业大学(并入兰州交通大学)
8、洛阳工学院(原洛阳农机学院,现合并入河南科技大学)
9、太原重型机械学院(太原科技大学)
10、北京机械学院(现合并入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11、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12、沈阳理工大学
13、湘潭机电高等专科学校
14、郑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15、南京机械高等专科学校(南京工程学院)
16、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交通部:
共10所
部委直属1所:
大连海事大学(“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3所:
1、西安公路交通大学(入长安大学)
2、武汉交通科技大学(入武汉理工大学)
3、南京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入东南大学)。
归省市直属6所:
1、上海海运学院
2、长沙交通学院(现合并于长沙理工大学)
3、南通医学院(现合并于南通大学)
4、重庆交通学院
5、济南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6、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
轻工部:
共8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
江南大学(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
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入清华大学)。
归省市直属6所:
1、天津轻工业学院(天津科技大学)
2、西北轻工业学院(陕西科技大学)
3、北京轻工业学院(合并于北京工商大学)
4、景德镇陶瓷学院
5、郑州轻工业学院
6、大连轻工业学院
铁道部:
共10所
归教育部直属2所:
1、西南交通大学(211工程)
2、北京交通大学(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3所:
1、长沙铁道学院(入中南大学)
2、上海铁道大学(入同济大学)
3、南京铁道医学院(入东南大学)。
归省市直属5所:
1、大连铁道学院(大连交通大学)
2、兰州铁道学院(兰州交通大学)
3、华东交通大学
4、石家庄铁道学院
5、苏州铁道师范学院(合并于苏州科技学院)
建设部:
共8所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4所:
1、重庆建筑大学(入重庆大学)
2、西北建筑工程学院(入长安大学)
3、武汉城市建设学院(入华中科技大学)
4、重庆建筑高等专科学校(入重庆大学)
并入国防科工委直属高校1所:
哈尔滨建筑大学(并入哈尔滨工业大学)。
归省市直属3所:
1、沈阳建筑工程学院(沈阳建筑大学)
2、南京建筑工程学院(合并于南京工业大学)
3、苏州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学院(合并于苏州科技学院)
建材局:
共5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
武汉理工大学(“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
上海建材学院(入同济大学)。
归省市直属3所:
1、西南工学院(现合并于西南科技大学)
2、山东建材工业学院
3、洛阳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农业部:
共13所
归教育部直属4所:
1、中国农业大学(211工程)
2、南京农业大学(211工程)
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11工程)
4、华中农业大学(211工程)。
归省市直属9所:
1、沈阳农业大学
2、华南农业大学
3、东北农业大学
4、西南农业大学
5、华南热带作物农业大学
6、上海水产大学
7、石河子大学
8、大连水产学院
9、塔里木农垦大学
林业部:
共7所
归教育部直属2所:
1、北京林业大学(211工程)
2、东北林业大学(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
西北林学院(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部委直属1所:
南京森林公安专科学校。
归省市直属3所:
1、南京林业大学
2、中南林学院
3、西南林学院
卫生部:
共11所: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9所:
1、北京医科大学(入北京大学)
2、上海医科大学(入于复旦大学)
3、中山医科大学(入中山大学)
4、华西医科大学(入四川大学)
5、同济医科大学(入华中科技大学)
6、湖南医科大学(入中南大学)
7、白求恩医科大学(入吉林大学)
8、山东医科大学(入山东大学)
9、西安医科大学(入西安交通大学)。
部委直属1所: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211工程”)。
归省市直属1所:
中国医科大学
药监局:
共2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
中国药科大学(211工程)。
归省市直属1所:
沈阳药科大学
中医药管理局:
共3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
北京中医药大学(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
北京针灸骨伤学院(入北京中医药大学)。
归省市直属1所:
广州中医药大学
外经贸部:
共4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
天津外贸学院(入南开大学)。
归省市直属2所:
1、上海外贸学院
2、广州外贸学院(现并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财政部:
共7所
归教育部直属2所:
1、上海财经大学(211工程)
2、中央财经大学(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2所:
1、中南财经大学(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中央财政管理干部学院(入中央财经大学)。
归省市直属3所:
1、东北财经大学
2、江西财经大学
3、山东财政学院
中国人民银行:
共12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
西南财经大学(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3所:
1、中国金融学院(入对外经贸大学)
2、湖南财经学院(入湖南大学)
3、陕西财经学院(入西安交通大学)。
归省市直属8所:
1、保定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2、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3、哈尔滨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4、上海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5、南京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6、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7、广州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8、哈尔滨投资高等专科学校
文化部:
共10所
归教育部直属3所:
1、中央音乐学院(211工程)
2、中央美术学院
3、中央戏剧学院。
归省市直属7所:
1、中国美术学院
2、上海音乐学院
3、上海戏剧学院
4、北京电影学院
5、中国音乐学院
6、中国戏曲学院
7、北京舞蹈学院
商业部:
归省市直属11所:
1、杭州商学院(浙江工商大学)
2、黑龙江商学院(哈尔滨商业大学)
3、北京商学院(合并于北京工商大学)
4、天津商学院
5、郑州粮食学院(郑州工程学院)
6、武汉食品工业学院(武汉工业学院)
7、北京物资学院
8、南京经济学院(南京财经大学)
9、重庆商学院(合并于重庆工商大学)
10、兰州商学院
11、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
国家体委:
共7所
部委直属1所:
北京体育大学。
归省市直属6所:
1、上海体育学院
2、成都体育学院
3、武汉体育学院
4、广州体育学院
5、沈阳体育学院
6、西安体育学院
司法部:
共6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
中国政法大学(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2所:
1、中南政法学院(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入中国政法大学)。
归省市直属3所:
1、西南政法大学
2、华东政法学院
3、西北政法学院
气象局:
归省市直属3所:
1、北京气象学院
2、南京气象学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3、成都气象学院(成都信息工程学院)
劳动部:
共2所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
劳动人事学院(入中国人民大学)
归省市直属1所: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国家测绘局: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
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武汉大学)
邮电部:
共6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
北京邮电大学(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
长春邮电学院(入吉林大学)。
归省市直属4所:
1、南京邮电大学
2、重庆邮电学院
3、西安邮电学院
4、石家庄邮政高等专科学校
中国船舶总公司:
共3所
归国防科工委1所。
哈尔滨工程大学(“211工程”)。
归省市直属1所:
1、华东船舶工业学院
2、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中国核工业总公司:
归省市直属3所:
1、中南工学院(南华大学)
2、华东地质学院
3、苏州医学院(并入苏州大学)
国家审计署:
归省市直属1所:
南京审计学院
国家税务局:
归省市直属1所:
长春税务学院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省市直属1所:
中国计量学院
国家旅游局:
归省市直属2所:
1、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2、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国家出版总署:
归省市直属2所:
1、北京印刷学院
2、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国家供销总社:
归省市直属2所:
1、山西财经大学
2、安徽财贸学院(安徽财经大学)
民政部:
归省市直属1所: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统计局:
归省市直属1所:
西安统计学院(并入西安财经学院)
包装中公司:
归省市直属1所:
株洲工学院
烟草总公司:
并入中科院直属1所:
合肥经济技术学院(中国科技大学)
国家地震局:
部委直属1所:
防灾技术高等专科学校
外交部:
部委直属1所:
外交学院
国家民委:
部委直属6所:
1、中央民族大学(“211工程”)
2、大连民族学院
3、中南民族大学、
4、西南民族大学
5、西北民族大学
6、西北第二民族大学
司法部:
部委直属1所: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公安部:
部委直属4所:
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3、中国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4、铁道警官专科学校
新华社:
部委直属1所:
新华社干部进修学院(中国新闻学院)
团中央:
部委直属1所: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部委直属2所:
1、暨南大学(“211工程”)2、华侨大学
安监局:
部委直属1所:
华北科技学院
海关总署:
部委直属1所:
海关专科学校
总装备部:
部委直属1所: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中央办公厅:
部委直属1所:
北京电子科技大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总工会:
部委直属1所: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中科院:
部委直属1所: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11工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368 部委 直属 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