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GZLBG04D家居事业部厨柜线质量奖罚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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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ZLBG04D家居事业部厨柜线质量奖罚管理制度
家居事业部
1of4
厨柜线质量奖罚管理制度
CGZLB-G-04D
1.目的:
确保质量管理工作过程中有章可循,并明确各方责任,出现问题时能及时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家居事业部厨柜线的质量管理活动及对活动中所出现问题的处理。
3.主要内容:
3.1厨柜质量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3.2家居事业部与厨柜线质量活动有关的各部门必须按本制度贯彻执行,并可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具体的质量管理制度,但不能与本制度冲突。
3.3质量检查规定
3.3.1自检:
所有工序的操作人员必须对本工序的产品质量负责,经自检合格后产品方可流入下道工序。
3.3.2互检:
下工序的操作人员必须对上道工序生产的产品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后产品方可进行本工序操作,发现问题时必须立即隔离,并及时上报处理。
3.3.3专检:
3.3.3.1质检员全检:
质检员对影响产品质量重要特性的各个工序所产出的产品进行检查,对所检验产品的质量负责。
3.3.3.2质检员巡检:
质检员对多个生产岗位进行质量监督的一种质量控制方法。
发现异常情况而不能马上查明原因解决的,质检员有权令其停机并上报。
发现重大质量问题的可以越级上报。
3.4产品质量管理奖罚规定
3.4.1质量奖励条款
3.4.1.1生产员工在未加工前,发现前工序或下单、设计错误而避免损失的,经核实后由厂部成本核算员核算其避免的损失额,由质检员开《奖励通知单》(附表三),经质量部主管审核、质量部负责人批准后按照挽回损失额的50%奖励发现者,最低20元,最高200元。
奖励金额由产生错误的部门负担,先由对应车间当月给员工计算奖励,月底通过内部转帐方式处理。
3.4.1.2生产员工发现计价错误而避免损失的,经核实后由厂部成本核算员核算其避免的损失额,由质检组长填写《奖励通知单》,经质量部主管审核、质量部负责人批准后奖励发现者。
其中避免损失20~100元(含)的,奖励20元;避免损失100-500元(含)的,奖励50元,避免损失500元以上的,奖励100元,奖励金额由责任部门负担,先由对应车间当月给员工计算奖励,月底通过内部转帐方式处理。
3.4.2各工序员工所生产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3.4.2.1门板、柜身质检员专检发现的质量问题:
3.4.2.1.1不影响产品的使用功能,且不会在产品安装后出现明显缺陷的外观问题:
①对于某员工同一单外观不良≤2件的由产生不良的员工自己返工好,质量部只记录不良现象做数据分析,不进行奖金扣减。
②对于某员工同一单外观不件数为3-5件的,由产生不良的员工自己返工好,质量部按照30元/单进行奖金扣减;不良件数≧6件的按50元/单进行奖金扣减;若是同一班次连续发生5单或以上批量外观不良(每单不良数均≧6件),除对员工进行奖金扣减外,对当班班组长进行每班次50元奖金扣减。
如责任人在之后连续10个工作日内未再出现任何不良情况,则可由该员工提出取消申请(填写罚款取消申请单)并附上罚单。
经车间班组长及质检组长确认,质量主管批准后取消处罚。
若此期限内未提出取消处罚申请,则罚单自动生效。
《罚款取消申请单》仅适用于A类员工。
若是返工的产品仍不合格而产生的罚单,不能申请取消。
③对于某员工一天内发生同类外观不良(同单不良件数≥2)3次及以上的,除返工和奖金扣罚外,由质检员责令该员工立即停工,并开出《品质整改停工通知单》(格式见附表一),报车间管理人员,由车间管理人员进行原因分析,找出原因、制定整改对策后报车间主任、厂长、质检组长、质量主管、质量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由车间管理人员通知复工。
《品质整改停工通知单》必须要有质检组长审核,质量主管批准才可发出(质量主管批准后由质检组长发给车间文员或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质检组长必须做好签收记录,品质停工整改通知单一经发出,车间必须按时进行停工安排,否则按弄虚作假进行处罚)。
3.4.2.1.2影响产品的使用、安装或在安装后会产生明显外观缺陷的问题:
对于某员工同一单不良件数≤3件时,除返工外,质量部按照30元/单进行奖金扣减;对于某员工同一单不良件数>3件时,除返工外,质量部按照50元/单进行奖金扣减;若是同一班次发生5单或以上同类别不良(如孔开错5单),除对员工进行奖金扣减外,对当班班组长进行每次50元奖金扣减。
如被罚款员工在10个工作日内未再发生任何错误,则该员工可参照3.4.2.1.1中②项申请取消处罚。
对于某员工同一天发生同类不良2次及以上的,除返工外,由质检员开出《品质整改停工通知单》,车间管理人员参照3.4.2.1.1中第③项进入复工申请程序。
3.4.2.1.3一周内同一个班组同一个工序,收到两次或更多《品质整改停工通知单》的,对责任工序班组长、管理员,分别扣减奖金30元、20元。
3.4.2.1.4巡检、抽检检查发现产品批量不合格,责任者立即返工处理(巡检返工对象产品是:
巡检发现批量不合格时间倒推到上次巡检批量合格时间的全部产品;抽检返工对象产品是:
抽检不合格单的全部板返工),返工后巡检、抽检要重新检验合格才能判定合格;同一天内的同工序责任者第一次批量不合格只需要返工处理即可,第二次发生批量不合格对责任者奖金扣减60元,第三次发生批量不合格对责任者奖金扣减100元并停岗培训一周,并对该工序发出品质停工整改通知单(操作程序按照3.4.2.1.1中第③项执行);巡检检查发现员工不按照品质/工艺等规定执行的,同一天内同一工序责任者第一次口头警告并及时培训,第二次停岗培训2小时,第三次停岗培训一周并扣减奖金100元。
3.4.2.2台面质检员专检发现的质量问题:
3.4.2.2.1不需要重新补充材料重做的:
1外观不良:
由产生不良的员工自己返工好,质量部只记录不良现象做数据分析,不进行奖金扣减处理。
但对于某员工同一天发生相同外观不良3次及以上的,除返工外,质量部按照30元/单进行奖金扣减,并由质检员开出《品质停工整改通知单》,车间管理人员参照3.4.2.1.1中第③项进入复工申请程序。
2非外观不良
由产生不良的员工自己返工好,质量部只记录不良现象做数据分析,不进行奖金扣减处理。
但对于某员工同一天发生相同不良现象2次及以上的,除返工外,质量部按照30元/单奖金扣减,并由质检员开出《品质停工整改通知单》,车间管理人员参照3.4.2.1.1中第③项进入复工申请程序。
3.4.2.2.2需要重新补充材料重做的:
由产生不良的工序员工自己返工好,且由该工序员工承担材料损失的25%。
质量部质量组长每天将此类不良汇总给对应车间成本管理员(或成本核算员),由该车间的成本管理员(或成本核算员)在当月汇总并通知工资核算员扣减该员工应该承担的成本损失。
质量部不再进行奖金扣减处理。
当月某员工工资扣减成本赔偿最多不超过该员工当月工资的20%,且保证该员工当月实际发放工资不低于1800元。
但对于某员工同一天发生此类不良现象2次及以上的,除返工外,质量部按照50元/单进行奖金扣减,并由质检员开出《品质停工整改通知单》,车间管理人员参照3.4.2.1.1中第③项进入复工申请程序。
3.4.2.2.3同一个周内收到停工整改通知单的工序员工再次发生类似不良的按照30-50元/次(不需要重新补充材料的30元/次,需要重新补充材料的50元/次)追加奖金扣减;一周内同一个班组同一个工序,第二次收到《品质停工整改通知单》的,班组长及管理员,分别扣减30元、20元。
如被罚款员工在10个工作日内未再出现任何错误,则该员工可参照3.4.2.1.1项进行处罚取消申请。
3.4.2.3所有返工不计算工分;确因失误导致产品质量问题的,按本制度相关细则处理;确因本身技能不足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的,除按本制度处理外,要求责任人停岗并进行技能培训,直至考核合格为止;连续考核两次不合格的,经车间主任和质量主管确认,转岗处理。
3.4.2.4严重(明显)的产品质量问题(被客户投诉可能性大的不良状况),质检员已经判定不合格,仍不做任何处理,也没有申诉到上级得到许可不返工,弄虚作假、企图蒙混过关流到后工序的,对责任人予以奖金扣减200元并停岗培训一周。
同一年发生两次类似问题的员工开除处理。
3.4.3质检员岗位要求:
3.4.3.1必须树立起确保质量、服务生产的理念,不断提高工作主动性,加强与车间的沟通工作。
3.4.3.2车间正常上班时间,质检员必须跟班工作;车间加班时可以根据单量由质检组长或主管安排部分人员加班并和车间管理员做好沟通。
如有违反者,每次从责任人考评对应项目中扣2-3分(81分为基础分)。
3.4.3.3质检员工作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立场坚定,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反馈,以不延误车间正常生产为前提;在与生产人员沟通时要注意:
声音要轻柔、平缓、慢条斯理;眼神要专注;表情要友善、和蔼可亲;手势要友好、柔和;保持1米左右距离。
如果因为处理问题不及时、不妥当导致出货延误的,每次对责任人从考评中扣2-3分;对造成公司损失的,按《欧派集团奖励与违规处理条例JTTY-63》最新版本相应条款处理。
3.4.4工序质量管理其他规定
3.4.4.1各工序员工必须严格按照开发部、生产工艺部下发的最新有效的相关技术标准(作业指导书、制作工艺、工艺规程、操作规范、相关工艺通知及工艺图纸)进行生产,不得私自更改加工工艺,更不允许出现偷工减料等现象,如有违反,按照弄虚作假处理;各经销部门的安装工必须严格按照安装要求进行安装,不得出现少装、漏装或偷工减料的现象,尤其不能出现野蛮装卸导致外包装明显破损甚至损坏产品,如有违反,按照上述3.4.2.4规定并结合其部门专项制度处理。
3.4.4.2所有需要质检员检验的半成品及成品必须经质检员检验合格签名后方可流转到下一工序,如有违反,对相关人员处以100元奖金扣减。
冒名顶替质检员签名或对质检员注明有问题的地方擅自涂改,企图蒙混过关的,按照弄虚作假处理。
3.4.4.3质检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异常(工艺、质量、生产、搬运、产品摆放、标识等不符合要求的)时,立即找责任员工整改,能立即整改的必需立即整改,员工不立即整改的要即刻向车间管理员反馈,由车间管理员督办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项目由车间管理员明确整改完成时间;对车间管理员拒不整改并会产生不良后果的,质检员有权开出《品质整改停工通知单》,报车间主任、厂长、质检组长、质量主管、质量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按整改要求跟进处理。
3.4.4.4严禁未经管理员级以上人员签名或者冒充管理员及以上人员签名,擅自修补加工错误的孔位或换板而且没有通知质检员再检验合格就向下流转,一经发现,给予相关人员奖金扣减100元/次。
3.4.4.5质检员检验合格后的产品严禁随意在产品表面乱写乱画,对违反规定的员工,给予奖金扣减100元。
3.4.4.6对质检员所指出确实存在的质量问题拒不承认且态度恶劣,经班组长或管理员沟通仍不服判定的,由车间主任和质量主管联合沟通判定;仍不服判定的,经质量部负责人和厂长或工艺部负责人联合仲裁判定,最终裁决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对当事员工予以奖金扣减100元;对质检员进行语言谩骂或人身威胁或攻击的,照《欧派集团奖励与违规处理条例JTTY-63》最新版本相应条款处理。
若没有质量问题,为质检员蓄意挑起事端,予以该质检员考核分扣减2分处罚。
3.4.4.7因工厂原因造成产品出现遗留问题或客户验货判退时,按照《欧派厨柜合同遗留问题协调处理制度CYTY-1》最新版本规定执行。
3.4.4.8如果上工序流转下来的产品有明显质量问题(如材料错误、工艺错误、尺寸错误、明显外观不良等错误问题的产品)或下单室明显下错单仍然继续生产的,对责任人予以所损失成本50%的奖金扣减,最少不低于50元。
3.4.4.9产品在各工序流转运输时,必须按操作标准做好充分的防护工作(产品与产品之间要用纸皮或泡沫塑料、珍珠棉、毛毯隔离,产品与捆绑用的绳索之间必须用纸皮或泡沫塑料、珍珠棉、毛毯隔离),如有违反者,予以奖金扣减20元/次。
如遇下雨天运输,必须对产品做防护措施,如导致产品或板件淋湿的,予以奖金扣减100元/次。
3.4.4.10下雨时必须将门窗关闭,防止放在仓库或车间门口和窗台附近的物料被雨水溅湿,如果发生此现象,每次对区域责任人扣减奖金30元。
3.4.4.11其它质量事故(如因工艺等部门原因造成的产品不合格)给生产部门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损失的25%;相关部门不按照程序/标准规定操作造成的质量问题,由责任部门承担损失的25%,同时对相关责任者扣减奖金100元/次。
重大、典型质量问题由厨柜质量部视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做出处理决定,报主管副总审核、事业部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3.4.4.12车间所生产出的产品如果不符合要求(工艺技术要求或顾客要求),质检员在没有接到书面让步放行单时,不得在订单上签字放行,如有违反者,予以奖金扣减100元/次。
3.4.4.13新进员工、转岗员工在培训期间如果出现客观操作性问题的,第一次给予再指导教育;第二次给予口头警告处理;第三次警告并在车间内公示,但都不承担成本损失;一个月内达四次者停岗培训,培训两次考核都不合格的转岗处理。
3.4.4.14对员工加工错误导致的应承担成本损失,统一以成本核算员开出的扣减金额执行,不再进行工分打折处理,且重做不计算计件工分。
3.4.4.15在执行车间自检和上工序的互检时,发现质量问题的,由车间处理,具体如下(车间有相关细化制度的按照细化制度执行,没有制度的按照此规定执行):
①自检发现的质量问题:
不需要补材料重做的,只需要进行返工修理或将遗漏的材料补充的,由产生不良的工序员工自己返工好;需要补材料重做的,由产生不良的工序员工自己返工好,车间管理员进行原因分析和落实整改对策,并对产生不良的工序员工进行培训。
②车间成本管理员(或成本核算员)在当月汇总并通知工资核算员扣减各责任员工应该承担的成本损失和奖励金额。
当月某员工工资扣减成本赔偿最多不超过该员工当月工资的20%,且保证该员工当月实际发放工资不低于1800元;不能在当月扣完的可分月扣减。
③在工厂内部发现质量问题导致产品报废重做时,如属正常的互检能发现问题但没有发现流到后面工序才发现阻止的,由产生工序和互检责任工序各承担应奖金扣减金额的70%和30%。
④由车间管理员进行自检互检处罚统计,当发现在一周之内同一问题发生三次的责任人,由管理人员责令其进行停岗培训学习,培训后考核合格方可重新上岗;在六个月内出现第三次停岗培训的情况时,由车间主任责令其停岗或辞退处理。
如果某员工出现的错误,同时符合两种或更多的处罚项目,只按照其中处罚力度更严的项目进行处罚。
3.4.4.16年度样品单、外贸单、VIP重点客户单相关规定:
3.4.4.16.1年度样品单、外贸单、VIP重点客户单的生产由车间特线技师完成。
①特线技师资格条件:
在本工序工作两年以上,上年度车间考评达到A级,上年度评选为优秀或表彰员工的当年自动成为特线技师。
②每年春节假期后第一个月完成各车间特线技师的评定工作。
由班组长根据下属上年度生产原因遗留问题比例和质检员内部检验出的问题比例最小的前几位(根据各车间需要人数)提出候选人,经该车间培训师对技能核实和质量部组长对上年度问题核实。
符合要求的,提报给车间主任,并在车间公示三天,如果没有员工有异议,则候选人作为该车间当年的特线技师;如果有员工投诉某候选人不胜任,则由车间调查是否属实,属实则取消,不属实则和投诉员工沟通或公布调查结果,该候选人仍作为当年的特线技师。
3.4.4.16.2年度样品单、外贸单、VIP重点客户单的生产必须符合A级的合格标准,具体参照厨柜质量部质量等级判定标准最新版本执行:
①对于不符合A级质量要求的样板,一律不予放行,并责令责任工序返工,直达到A级标准才能进仓,返工不另外计工分。
如出现多次返工还是有轻微的质量问题但不影响外观质量能达到B级质量标准的产品,需要放行时,必须由厂长、车间主任、质量部负责人、质量部主管签署才能让步放行;因质量问题导致重做的内部质量损失,由责任工序承担50%的材料费,返工不计算记件工分。
②月底由车间主任对进仓的台面样品单、外贸单、VIP重点客户单达到A级的计件工分进行汇总×1.35给予员工奖励,柜身和门板样品单、外贸单、VIP重点客户单达到A级的计件工分进行汇总×1.5给予员工奖励。
B级的计件工分按正常工分计算。
3.4.4.17当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给公司声誉造成损失的(新闻媒体不良事件曝光给公司声誉造成损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因产品质量问题干预到公司的经营中来,产品质量问题多发或二次以上遗留导致顾客整单退货或者诉诸法院等),经质量部调查属实(必要时由监察审计部介入参与调查),除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外,由主管副总决定对负有管理、领导责任的相关主管和经理级干部人员进行处分;如果属于特大事件,可能对公司的经营造成较大影响,由集团总裁和董事长决定是否对主管副总甚至事业部总经理做出处分。
其中处理费用(不包含正常的产品更换费用)在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属于重大质量问题事故,分别对负有管理、领导责任的相关主管和经理级干部人员处以1000元奖金扣减;其中处理费用(不包含正常的产品更换费用)在20000元(含)以上的,属于特大质量问题事故,分别对负有管理、领导责任的相关主管和经理级干部人员处以1500元奖金扣减,并对主管副总处以1000元奖金扣减,对事业部总经理处以500元奖金扣减,同时由总经理室领导讨论决定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理。
3.5原材料检验管理规定
3.5.1来料时,原材料仓管(或收料员)应第一时间(半小时内)通知相关原材料质检员或原材料质检组长进行检验并告知相关来货数量。
3.5.2当来料数量多、晚上来料或质检员未能及时到收料现场进行检验时,仓管人员必须给来料加以区分堆放。
3.5.3现场对原材料检验时,仓库收料员必须依照必检、免检程序规定对物料进行确认:
3.5.3.1对于免检产品,无特殊情况或临时质量检验监控通知,仓管员可根据免检程序,直接办理入仓手续;
3.5.3.2对于必检产品,质检人员必须按照来料检验程序进行检验;对于检验合格的产品,由质检人员在贴上标识后通知仓管人员入仓;对于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由质检员贴上不合格标识,仓管进行分区隔离和办理退货手续。
3.5.4对于未经原材料质检员检验的物料不得入仓,更不能领出使用(紧急放行的产品须有紧急放行单方可领出使用)。
未按此程序操作者,给予相关责任人100元的奖金扣减。
3.5.5仓库人员把未经质检员检验确认或产品有质量问题的原材料发货到生产车间或配料打包组,给予责任人100元的奖金扣减。
3.5.6产品在领用时发料员应本着“先进先出”原则(对于领用数量不够须跨批领用的,应领完第一批接着领用第二批,且必须有不同批号及不同的制作要求标识),未按此原则执行及未按批次发货者,给予相关责任人50元的奖金扣减。
3.5.7检验员对原材料检验工作提出有效改善建议并被上级认可及采用的,视建议的有效改善程度,给予每次月考核中在对应项目从81分起加3分的奖励。
3.5.8包装箱上合同号或产品型号写错或贴错标签,给予相关责任人30元的奖金扣减。
3.5.9发货人员在发货时应爱护物品,做到合理搬运、合理堆放、控制车速等,不能在搬运过程中损坏物品或者在发货过程中损坏其它物品,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出现物品损坏的按各部门专项制度执行。
3.6橱柜物流部出货管理规定:
按《厨柜物流部员工奖罚条例CGWLB-4》最新版等专项制度最新版本执行。
3.7下单检验管理规定
3.7.1下单员有责任对订单的设计图纸和材料表进行审核,核对设计是否符合工艺,图纸是否有表达不清、漏标尺寸、平立面图尺寸标注不一致、合同号错误、图纸不全等,因设计错误而导致下单错误需要修改的按下单错误处理(按3.7.2标准扣减奖金),未造成下单错误但下单与图纸不一致或图纸上看不出来需电问或传修改单的,记下单员二次合格但不扣减奖金,二次合格数量由下单室进行内部考核。
3.7.2对下单员出现的较严重错误,质量部按以下标准对责任人开出奖金扣减通知单交工艺部,由工艺部进行奖金扣减,质量部不定期对处罚落实状况与工艺部共同确认。
3.7.2.1对部分下单错误的(指材料下错、尺寸下错、工艺下错、配件型号数量下错、结构下错等),记下单员二次合格,并给予责任人10元/单的奖金扣减,整单材料或工艺、结构下错的,给予责任人50元/单的奖金扣减。
3.7.2.2下单员需将复核完毕的单经扫描后放到指定的待审处,不可先扫描后再复核,质检员退给下单员的不合格单,下单员需及时处理,避免造成订单推迟,如发现有为逃避推迟责任而先扫描再进行复核的,给予责任人100元/单奖金扣减。
3.7.2.3橱柜质量部每月对下单员下单错误数量进行统计排名,对下单错误排名首位的下单员下发停岗培训通知书,停岗培训3天以上,由下单组长对其进行培训,下单组长负责制定该下单员的培训计划、教材、培训签到表、考试试卷,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7.2.4下单员在图纸上或生产任务单手工添加文字或更改的必须签名确认,错漏板件必须报损后重新打印,不能在原任务单上直接更改,原任务单上的错误板件由下单员划掉,如有不按此执行者记二次合格但不扣减奖金。
3.7.2.5经质检员审核不合格的生产任务单退回给下单员处理完毕后,未经质检员再次审核盖章而私自抛单到下工序的或将质检员书写问题纸条丢弃而重新抛给其他质检审核的,给予责任人100元/单奖金扣减。
4.本制度自二○一一年八月起执行,由厨柜质量部负责解释
1of4
;原《厨衣事业部厨柜线质量奖罚管理制度CGZLB-G-04C》同时废止。
本制度未明确事宜,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经销部门相关规定与本制度冲突者,以本制度为准。
5.相关记录:
5.1《欧派集团奖励与违规处理条例JTTY-63》、《欧派厨柜合同遗留问题协调处理制度CYTY-1》、《厨柜物流部员工奖罚条例CGWLB-4》等最新版本
5.2《品质整改停工通知单》(附表一)、《罚款取消申请单》(附表二)、《奖励通知单》(附表三)
广东欧派集团
家居事业部
厨柜质量部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
CGZLB-G-04D附表一:
品质整改停工通知单
质量部填写
部门
车间
工序
日期时间
岗位员工
工号
问题描述:
质检员
质检组长
质量主管
问题发生部门填写
原因分析:
对策(临时/恒久对策):
问题发生部门
质量部门
管理员
主任(主管)
厂长(经理)
质检组长
质量主管
质量部总监
质量部填写
对策效果:
质检员
质检组长
质量主管
注:
1、品质停工整改通知单对策经确认可行才可以复工,恒久对策不能即可落实的要确定具体实施日期并给出临时对策,然后方可开工;2、对策没有实施就开工的,对相关责任者及其直接上司各扣减奖金200元!
3、各相关部门人员签字确认后才能作为开工凭证,否则属于对策未实施就开工。
CGZLB-G-04D附表二:
罚款取消申请单
日期
部门
姓名
职位
工号
处罚事由
取消事由
依据《家居事业部橱柜线质量奖罚管理制度》第3.4.2项,本人于上次生产错后经深刻总结,到目前已有10个工作日未再出现错误,特申请取消处罚。
车间管理员:
质检组长:
质量主管/质量部总监:
CGZLB-G-04D附表三:
奖励通知单
日期
部门
姓名
工号
奖励事由
质量主管:
质量部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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