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中文系写作课规定及评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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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中文系写作课规定及评分表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中文系系列写作课程规定及评分表
1.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中文系“100篇作文”有关规定
2.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中文系“100篇作文”评分表
3.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中文系“100篇作文”封面
4.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中文系“2篇书评”有关规定
5.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中文系“2篇书评”评分表
6.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中文系“学年论文”有关规定
7.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中文系“学年论文”评分表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中文系“100篇作文”有关规定
要求:
一、学生必须按时完成习作,用统一稿纸手写,一年级写80篇,二年级上学期(第三学期)写20篇,写足100篇。
按写作先后顺序编号,定期交给指导老师,导师进行具体指导。
二、提倡写多种文体的作文,其中应有20篇以上是议论文,第三学期的19篇为应用文。
一般不要求写小说、诗歌,如果写小说、诗歌,各不能超过5篇(首)。
三、“100篇作文”的最后一篇,内容应是学生3个学期以来百篇作文的写作体会。
四、“100篇作文”为中文系专业限选课,学分按各学期的教学计划执行。
第三学期末没交齐作文,第四学期第十二周前未交成绩,学校教务系统按“0”分录入成绩。
在此之后完成的,成绩酌情扣分,按“补考”成绩录入。
评分标准:
学生“100篇作文”成绩按百分制评定。
分四部分组成,即:
写作态度分、思想内容分、文字表达分、习作发表分。
一、“写作态度分”满分为60分。
凡按上述要求圆满完成任务,且内容健康、不存在抄袭现象,均可评60分。
下列情况应予扣分:
1.不按规定的时间提交习作者,每迟交一次扣5分。
2.作文应有20篇以上是议论文,19篇是应用文,不按要求写的每一篇扣2分。
3.抄袭他人文章者酌情扣分乃至“写作态度分”评为零分。
不足100篇者必须补足,文面不整洁、字迹潦草部分应予重抄。
二、“思想内容分”满分为20分。
要求思想积极健康、内容充实、感情真挚、言之有物。
格调低下者酌情扣分。
三、“文字表达分”满分为20分。
要求做到言之有物、结构完整、条理清晰,文从字顺,语言简洁。
四、“习作发表”所指的发表时间,限于100篇习作写作期间(1-3学期)。
在市级报刊(有报刊号)发表习作的,每发表一篇加3分;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习作的,每发表一篇加4分。
五、“100篇作文”所评定的总分,没有文章发表者一般不宜超过90分;有文章发表的,一般不宜超过98分。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中文系“100篇作文”评分表
课程类别:
专业限选课学分:
3
学号
班级
姓名
指导老师
检查时间
计划完成篇数
实际完成篇数
导师签名
第一学期第十周时交20篇
第一学期第十七周时交20篇
第二学期第八周时交20篇
第二学期第十七周时交20篇
第三学期第十五周时交20篇
习作发表情况:
题 目
发表刊物
刊物等级
发表时间
成绩评分
写作态度
(60分)
思想内容
(20分)
文字表达
(20分)
习作发表
(加分)
总分
学生自评
导师评分
导师签名:
年 月 日
注:
学生将“评分表”内容填写完成后,与最后一批作文同时提交给导师。
导师应在第四学期第十二周结束前将评分表交系办公室存档。
封面(说明:
每次提交时,均需附封面,作文按1-100顺序编号):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中文系“100篇作文”封面
姓名:
XXX
学号:
XXXXXXX
电话:
137********
电子邮箱:
xxxxxxxxxx@
指导老师:
XX老师
作文目录(示例):
1.旅行的意义
2.小议《诗经》
3.清明记事
4.读《小王子》有感
……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中文系“2篇书评”有关规定
一、学生必须在本学年度完成两部著作的“读书报告”(书评)。
二、所选的著作,可以是古今中外有影响的作品,不必完全局限于文学作品。
三、撰写书评,应在深入理解和把握读物的基础上,经过独立思考和潜心探讨,写出自己的心得体会或对读物进行评论。
四、第二个学期第三周左右举行一次读书报告会。
全年级同学参加。
由老师推荐十篇左右较优秀的书评,学生做PPT,上讲台展示。
教师给予点评。
同学参与讨论。
五、“评分表”内容由学生填写,与最后一篇书评(第二学期第十七周)同时提交给导师。
导师应在第二学期结束前将评分表交系办公室存档。
六、“2篇书评”为中文系专业限选课,学分按当年的教学计划执行,应于当年完成。
当年没有完成的,学校教务系统按“0”分录入成绩。
在此之后完成的,成绩酌情扣分,按“补考”成绩录入。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中文系“2篇书评”评分表
课程类别:
专业限选课 学分:
2
学号
班级
姓名
指导老师
序号
文章题目
计划完成日期
导师检查日期
1
2
成绩评分
写作态度
(40分)
思想内容
(30分)
文字表达
(30分)
总分
学生自评
导师评定
导师签名:
年月日
注:
学生将“评分表”内容填写完成后,与最后一篇书评(第二学期第十七周)同时提交给导师。
导师应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将评分表交系办公室存档。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中文系“学年论文”有关规定
一、评分要求:
(一)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研究和写作,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论题有意义,观点鲜明,论据充分,最好有新见解。
(三)文字通顺,条理清楚,逻辑严格,结构完整。
二、评分标准:
(一)“学年论文”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档评定。
(二)较出色达到论文的各项要求,主要论点有新见解,可评为优秀。
(三)达到论文各项要求,所论内容有较深的体会,可评为良好。
(四)达到论文的基本要求,所论内容不够深刻,可评为中等。
(五)论文某些方面虽有不足之处,但总的方面达到论文的基本要求,可评为及格。
(六)下列各条有其中之一者可评为不及格:
1.背离马列主义理论和四项基本原则,基本观点有错误。
2.立论无据,言不成理,或观点与材料相脱节。
3.文章逻辑混乱,语病较多。
三、指导规程:
(一)指导学生掌握研究方法,开列参考书目。
(二)帮助学生提炼论点,形成题目。
(三)指导制定并修改提纲。
(四)审阅初稿提出修改意见。
(五)审阅定稿,写出评语,确定成绩。
四、完成时间、学分登记:
“学年论文”为中文系专业限选课,学分按当年的教学计划执行,应于当年完成。
当年没有完成的,学校教务系统按“0”分录入成绩。
在此之后完成的,成绩酌情扣分,按“补考”成绩录入。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中文系“学年论文”评分表
课程类型:
专业限选课 学分:
2
学号
班级
姓名
指导老师
论文选题
(范围或题目)
联系导师情况
日期
论文写作进度
导师签名
第次
第次
第次
第次
评语
成绩评定
导师签名:
年月日
注:
此表由学生填写每次与指导老师联系的有关内容,并请指导老师签名,最后由指导老师于指导的论文完成后给评语和成绩,在第六学期结束前交系办公室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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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中山大学 新华 学院 中文系 写作 规定 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