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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第一章总则
2001~2010年是我国全面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进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时期。
陕西省处在国民经济建设重点由东部向西部战略转移的前沿,又是矿产资源大省,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及勘查开发是我省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和《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加强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的宏观调控,发挥区域优势,科学合理地勘查、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陕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编制了《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1~201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的基准期为2000年,2001~2005年为规划期,展望到2010年。
《总体规划》适用于陕西省所辖行政区范围内所有的矿产资源。
《总体规划》经国土资源部批准后,由省人民政府发布,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章矿产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的形势
一、经济社会和矿业发展概况
(一)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陕西省地处我国内陆腹地,历史上长期是我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有丰富的人文和自然景观。
在地理上位居我国中西部结合部位,跨黄河、长江两大流域,是欧亚大陆桥中部的重要枢纽,西部大开发的前沿,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承东启西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陕西国民经济以年均9%的速度增长,2000年,全省GDP(国内生产总产值)达1660.9亿元,人均4570元;“九五”期间累计完成投资2690亿元,基础设施建设上了一个台阶;经济结构调整初见成效,一、二、三产业的比重由1995年22.7:
40.6:
36.7调整为16.8:
44.1:
39.1,第三产业比重高于全国5个百分点;在所有制结构方面非公有制经济占GDP的比重提高到31.3%,一大批民营科技企业迅速崛起,已初步形成了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格局。
(二)矿业的地位和作用
陕西省自北向南依次为陕北黄土高原区、关中平原区、陕南秦巴山区,分属三个地质构造单元,也是三个矿产集中分布区带。
陕北(华北地台鄂尔多斯盆地)以优质环保煤、石油、天然气最为富集,膨润土、盐类矿产有极大的开发潜力,也是国家矿产资源规划所列重点勘查和开发的区带之一;关中及相邻地区(秦岭地槽和关中盆地)因构造复杂和成矿期次多而形成种类多样的成矿区块,以煤、钼、金、建材矿产、地热为主;陕南汉江流域(扬子地台)以有色金属、贵金属、黑色金属和各类非金属矿产为主。
2000年我省矿产采掘业年产值162.93亿元,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13.8%;矿业及相关原材料加工制造业年产值508.13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42.89%;年产值超亿元的矿山企业有11家,矿业从业人数31.39万人,人均产值5.19万元。
国外及港澳台在省内采掘业投资规模369万美元,占全省外资投资总额的1.23%;矿产品及相关原材料产品外贸进出口总额为4.5亿美元,占全省进出口总额的22%。
矿业成为陕西经济的主要产业之一,对全省经济及城镇化建设、交通运输、通讯、电力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陕西矿产资源丰富,许多矿产资源潜力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特别是陕北的优质煤、天然气更具资源优势和开发潜力,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陕北的能源矿产是国家西电东送、西气东输的重要资源供给基地。
钼矿、金矿的开发利用,已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十五”期间,随着一批矿产开发项目的实施,陕西的矿产资源将为地方经济和全国矿业发展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
(一)矿产资源概况
截至2000年底,我省已发现各类矿产137种(含亚矿种),有探明储量的矿产92种,上表矿产81种,矿区737处,其中大型125处、中型194处、小型379处(有39处未划定规模)。
保有储量列全国前三、五、十位的矿产分别为27种、36种、55种。
在全国45种主要矿产中,我省探明的矿产37种,其中居全国前十位的矿种有岩盐、水泥灰岩(第一位),天然气、汞、高岭土(第二位),煤、钼、金、石棉、玻璃用石英岩(第三位),隐晶质石墨(第四位),重晶石(第五位),镍、晶质石墨(第六位),石油、锑、磷(第七位),锰、铅(第八位),钒、稀土(第九位),钛、锌(第十位)等23种。
(二)优势矿产及资源特点
1.优势矿产
我省的优势矿产有煤、石油、天然气、金、钼、铅、锌、汞、锑、水泥灰岩、玻璃硅质岩等。
2.资源特点
——我省矿产种类多,资源总量丰富,潜在经济价值极大,但主要是占全省资源总量95%以上的岩盐矿和煤矿。
这两种矿产均属大宗低价值矿产,且煤矿开发效益低,岩盐矿因深埋地下2000米以下,近期难以规模开发;
——我省已探明的金属矿产中大矿少,小矿多,富矿少,贫矿多,单一矿床少,共伴生矿床多,组份复杂。
特别是金、银、铅、锌、铜、钼、汞、锑矿床都不同程度伴生多种有用组份,增加了矿床的选冶难度;
——一些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作用的矿产,如富铁、铜、铬、钨、锡、富磷、钾盐、金刚石等矿种资源短缺;
——矿产资源接续储量增长乏力,许多矿种储量消耗速度大于储量增长速度。
(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勘查现状
我省已全部完成1:
50万区域重力测量及1:
20万航磁测量,并完成1:
20万区域重力测量4.42万平方公里,1:
20万区域地质调查14.96万平方公里,1:
20万区域地球化学测量9.8万平方公里,1:
5万区域地质调查7万平方公里及不同比例尺的区域水文地质调查工作,基本查清了我省的地质构造格架和主要矿产在全省的总体分布特征,为经济建设提供了扎实的基础资料。
矿产资源勘查总体水平达到详查以上程度,其中石油、天然气、金、钼等矿产勘查程度较高,主要矿床达到勘探程度,煤、铅、锌、汞、锑、水泥灰岩等矿产的主要矿床达到详查程度,其它矿产勘查程度相对偏低。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我省矿产资源丰富,已开发利用的矿产有75种,其中能源矿产5种,黑色金属矿产4种,有色金属矿产8种,贵金属矿产2种,冶金辅助原料非金属矿产5种,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10种,建材非金属及其他矿产41种。
各类矿山企业3977个,矿石年生产总量1.27亿吨。
目前,我省已拥有在全国乃至世界有一定知名度的特大型现代化的矿业集团,如神华集团神府东胜煤炭公司、陕西省金堆城钼业公司、陕西省有色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等,其中位于神木县的大柳塔、活鸡兔等高产高效矿井,2000年生产原煤已达2200万吨,大柳塔煤矿以345名员工生产原煤920.58万吨,出口860.33万吨,全员工效114.22吨/人,成为世界上生产能力最大的同类型矿井。
上述企业在集约化生产,先进技术得到全面推广的同时,又注重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如神东公司在大柳塔、活鸡兔等煤矿累计完成水保绿化面积120多平方公里,使矿区植被覆盖率由原先的3-11%提高到48%,成为我国少有的“绿色”能源基地。
随着优质煤、石油、天然气等大型矿(井)的建设,能源化工有了长足进展,一批煤转油、天然气生产甲烷的项目已立项或建设。
为满足西气东输、西电东送的需要,我省有6个特大型的气田、煤田勘查项目正在进行中,预期能源矿产资源基础储量会有较大幅度增长。
以能源矿产为依托,在矿产采掘业、加工业及第三产业的配套发展中,一批由矿业开发带动的新兴矿业城市迅速崛起,如神木、府谷、靖边、榆阳等已成为我省乃至全国的重要矿业城镇和能源重化工生产基地。
我省铁、铜、锰、铝等矿产原料存在较大缺口,2000年进口钢材4.45万吨、锰矿砂1.86万吨、铜矿砂1.41万吨、氧化铝5.94万吨、铬矿砂0.36万吨、铜材1.29万吨、铝材0.79万吨、无烟煤和炼焦精煤300万吨。
2000年省内出口原煤1321万吨、成品油67万吨、焦炭半焦炭18.32万吨、天然石墨0.28万吨、重晶石2.35万吨、平板玻璃29.18万平方米、未锻造锌及锌合金3.96万吨、钢材8.59万吨、硅铁0.61万吨、宝石413千克。
原煤出口地主要为日本和韩国。
(五)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地质勘查工作滞后,矿产资源储量配比失衡。
一些支柱性矿产,如优质煤、水泥灰岩资源量很大,但可供规划设计的后备基础储量只有10~20%,地质勘查程度较低;一些重要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储量增长速度远远低于开采消耗速度,如金、铅、锌、铜等矿种,探明储量已大部分被利用,部分矿山资源枯竭,无理想接替矿山;矿业发展后劲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省矿业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2.矿山生态环境问题突出。
一些在建国初期对国家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的矿业城市如铜川、韩城等,由于长期以来对矿山环境治理投入不足,矿山遗留的环境问题较多;部分矿山企业只开采不治理的现象比较突出,因采矿诱发的次生地质灾害如地面塌陷、泥石流、滑坡、崩塌等隐患严重。
3.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矿业权市场发育缓慢,商业性勘查运行机制不健全,利用国外和省外资金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力度不足,矿业资本市场的运作体系尚待规范和培育。
4.资源利用方式粗放。
矿山企业规模总体偏小,大中型矿山仅占矿山总数的1.7%,整体实力不强;矿山技术装备集约化程度偏低,技术改造和转轨能力弱,工艺水平落后,市场适应性差;矿产资源利用方式粗放,选冶加工的科技含量较低,矿产品产业链短,多数企业以销售原矿和初级加工品为主,经济效益差;小型矿山经营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大矿小开、重复建设问题比较突出,采矿方法落后,资源利用率低。
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严重制约了省内矿业经济的发展,必须引起充分重视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三、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影响和要求
围绕陕西省政府确定的“把以西安为中心的关中地区建设成西部地区经济核心支撑区;加快陕北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把陕北建设成我国新世纪重要的能源接续地;积极推进陕南汉江沿岸综合开发,把陕南建设成多元经济区”的战略方针,陕西矿业要积极进行结构调整,加强矿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加快矿产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步伐,不断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
1.随着国家能源工业战略重点西移,以及我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一系列重点工程建成投产,必将拉动对矿产资源,特别是优质煤、天然气、石油等矿产需求的增长。
2.作为WTO成员国,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既有“引进来”和“走出去”的机遇,也有利用国际市场扩大矿产品进出口和调剂品种的便利。
这对我省矿业的发展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但与此同时,随着国外低成本矿产品及相关能源、原材料产品的进入,以及环保准入条件的提高,我省部分传统矿业及老矿山企业将会受到冲击,急需调整产业结构。
3.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对矿产资源的有效供给提出了新的要求。
“十五”期间我省国民经济仍将保持快速增长,关中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将提高到13%左右;陕北能源重化工基地煤、气、油、电的产量要进一步提高,资源转化和深加工产业初具规模;汉江沿岸经济带的开发建设要取得实质性进展,这都会加大对矿产资源的需求。
4.我省是全国能源资源富集区之一,是国家重要的能源接续地。
按照全国能源工业发展要求,“十五”期间,在保持能源生产总量稳定增长的同时,加大一次能源的转化和深加工力度,实现能源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使能源产业成为我省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这必将促进我省矿业的发展。
第三章规划的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贯彻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遵循矿产资源“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从陕西省情、矿情的现状和前瞻出发,加快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加强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权益,兼顾当前和长远、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努力实现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开发与保护并重,把节约资源放在首位,从我省的实际出发,发挥资源区域优势,力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本规划遵循以下原则:
(一)矿产资源勘查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原则。
适度超前进行优势短缺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和勘查,使耗减的矿产储量及时得到补充和增加,力争在短缺矿种的勘查上有所突破。
(二)统筹规划、共同发展的原则。
根据国家对涉及我省的两个重点区(黄河中游能源、秦岭中西段多金属)及省内重点开发规划区的要求,发挥我省优势,密切协调陕北和蒙南、晋西北能源开发,凤太和甘肃成徽盆地多金属开发的协调协作关系,实现扬长避短、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三)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配置资源相结合的原则。
在《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和《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按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则和政府与企业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中的各自职责,建立适应我省实际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调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优化资源利用结构和布局,实现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
(四)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原则。
积极利用西部大开发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开放省内矿业市场,营造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鼓励国内外投资者来陕勘查、开发矿产资源;鼓励进口我省短缺矿产品,建立稳定安全的供货渠道;积极引导省内企业跨省跨国勘查开发矿产资源,努力拓宽我省优势矿产的出口通道,提高全省矿业及矿产深加工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份额。
(五)科技兴矿的原则。
充分发挥我省矿产资源优势,积极进行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提高节约与保护资源的意识,综合勘查、综合评价、合理开采矿产资源,依靠科技进步,加大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矿产品转化及多层次、深加工能力,扩大老矿山深部及外围找矿前景,培植新的矿业经济增长点,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
(六)资源效益与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必须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补偿”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的手段,改善矿山生态环境。
三、规划目标
陕西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总目标:
一是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宏观调控,培育和规范矿业权市场,完善资本市场运作体系,加强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鼓励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提高省内矿产资源的可供性。
二是充分利用国内和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尽可能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把陕西建成我国重要的矿产接续地。
三是调整优化资源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资源利用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促进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
四是改善矿山生态环境,促进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一)2005年目标
1.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与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分制运行。
加强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通过国家新一轮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资金和省内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投入,提高我省基础地质研究程度,完成陕北能源重化工基地、关中高新科技开发区、汉江多元经济区等三个重要经济区带的1:
25万综合地质调查。
积极开展有找矿前景地区的矿产资源调查,提交5~10处有进一步勘查价值的大中型固体矿产普查基地。
推进区域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矿山生态环境调查。
鼓励对省内优势、短缺矿产开展商业性勘查,提高部分矿产的储采比和资源保证程度。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调整。
鼓励支持对小型矿山的收购、兼并和重组,建立股份联合企业,使矿山企业总数减少50%;引进先进的管理体制、理念、设备和优秀人才,新建、改造一批大型、超大型现代化采、选、冶、深加工一体化的骨干企业。
3.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取得进展。
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床储量规模基本适应。
矿山的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共伴生矿产的综合利用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4.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不再批准对生态环境具有破坏性影响的新建矿山企业,实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履约保证金制度。
矿山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推行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减少因采矿造成的次生地质灾害;通过治理使矿山环境污染、生态恶化的状况基本得到控制,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面积121平方公里,恢复治理率达25%以上。
5.以规划、政策为主要手段的行政调控体系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市场运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形成集中统一、精干高效、依法行政、具有权威性的矿政管理体制。
逐步建立以矿业权市场、资本市场为核心的生产要素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对资源优化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二)2010年远景目标
1.全省矿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矿业产值进一步增长。
2.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保护的运行机制更加完善,为社会服务领域进一步扩大。
3.矿业结构和布局调整优化更加合理,逐步压缩关闭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小型矿山企业,发展一批特大型、大型矿山企业,提高矿业的集约化、规模化水平。
矿山企业总数在“十五”的基础上再减少10%。
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实现矿产资源科学、有序的开发。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因采矿诱发的地质灾害明显降低,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达35%以上。
5.矿产资源利用水平和矿业管理的科技含量有明显提高,管理方式改进完善,信息系统逐步建立,矿业权市场投资环境进一步改善,矿业经济健康发展。
第四章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根据陕西地质矿产资源勘查现状及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充分利用国家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资金和省内矿产资源补偿费、社会多渠道资金,积极开展更为广泛的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资源调查,发现一批重要成矿远景区,逐步建立全省地质矿产GIS评价系统。
实行公益性、商业性勘查分制运行,在保证公益性地质调查满足我省紧缺矿种评价、基础地质调查、生态地质、工程地质、农业地质等项目实施基础上,逐步加大商业性勘查比例,鼓励多元化经济成分投入,通过招标使地勘工作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
一、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
(一)鄂尔多斯盆地东缘(包括榆林、延安和铜川、渭南等市区)石油、天然气、煤层气等资源的调查评价,榆林—横山地区低硫煤、子长三叠系优质气煤的资源远景评价和核查。
关中东、西部及汉中盆地地热资源调查。
(二)对省内陕甘川交界的西秦岭和大巴山及鄂豫陕交界的东秦岭、米仓山等地质工作程度较低的地区加强铜、铁、优质锰、金等省内短缺矿产资源潜力评价,争取提供20处新的矿产资源勘查基地。
开展重点矿产老矿区外围及深部资源潜力评价。
(三)开展陕北白于山区、子午岭区白垩系地下水,黄土高原干旱缺水的延安以北、洛川以南及黄河沿岸一带地下水,渭北陇县-千阳、岐山-泾阳(中部)、铜川-韩城(东部)岩溶地下水和关中盆地深层地下水资源潜力的评价。
(四)开展陕北沙化严重地段、陕北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核心区带及关中、汉江流域工业密集区及城市群带1:
25万专项区域地质调查;完成秦岭、巴山1:
25万区调修测工作,逐步建立基础图件更新及数据处理机制。
(五)开展凤太地区、勉略宁地区遥感补充调查,完成省级遥感综合成果集成和数据库建设,加快解释成果推广应用。
(六)根据国家重大基础工程建设需要,沿西气东输、西电东送及穿越秦岭、巴山的铁路及高等级公路建设进行地壳稳定性和环境地质为主要内容的前期综合性地质研究和区域地质调查。
(七)完成全省各市、县(区)和省内工业密集区带和城市群带地质灾害的调查、防治及区划工作,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建立地质灾害信息工程和预警防治系统。
(八)启动“数字国土”工程,建立公益性国土资源信息资源开发与共享体系,首先实现公益性地质资料的网上查询与检索服务;对地质资料进行数字化,促进地质资料全面汇交。
省和市出资并组织开展的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主要为:
省市经济发展以及引导商业性勘查而开展的优质煤、名贵石材、特种非金属矿产及铁、铜、铝土、优质锰、地热、矿泉水的调查评价;矿山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评价;重要矿区和大中型矿山矿产资源储量核实等。
二、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
(一)鼓励省内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的方向是:
1.供建设大中型矿井的优质煤炭资源的勘查;
2.石油、天然气、煤层气资源的勘查;
3.关中地热资源的勘查;
4.新型轻质建筑材料矿产资源的勘查;
5.贵金属(金、银等)和铝、铜及优质锰矿的勘查;
6.农业化肥用矿产资源(磷、钾等)的勘查;
7.老矿山深部和外围的找矿勘查;
8.在贫困地区开展易加工、见效快的非金属矿产资源的勘查;
9.缺水地区淡和微咸地下水的勘查;
10.社会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各种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旅游地质、农业地质等的勘查;
11.新建的神延铁路、西康铁路、西合铁路及重要的高等级公路沿线配合城镇化建设需要,进行省内优势矿产及紧缺矿产的勘查。
(二)限制勘查区
限制在铜川、蒲白、澄合、韩城等矿区高硫煤的勘查及焦坪矿区、黄陵矿区东部的煤炭勘查和在陕南地区进行石煤勘查,限制在西安市城区范围内开展地下水、地热勘查,限制在省级以上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及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矿产资源勘查。
(三)禁止勘查区
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及军事禁区内勘查矿产资源,禁止在重要交通、通讯、水利、电力工程设施的规定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
(四)重点矿产勘查区
1.优质煤勘查区
府谷石炭—二叠纪煤矿区优质配煤基地勘探(GK1),主要用于为陕北优质煤出口提供配煤基地进行的井田勘探;陕北侏罗纪煤田神府矿区(GK2)、榆神矿区优质煤勘探(GK3),主要用于支持优质煤就地转化、出口外运和西电东送电厂用煤需要;视投资情况完成榆树湾井田、杭来湾井田、锦界井田、三道沟井田等3~5个大型井田勘探;榆横矿区优质煤勘查(GK4)、子长三叠纪优质煤勘查(GK7),主要是满足神延铁路南运及坑口电站用煤的需要;对彬长矿区(GK9)和转角—建庄矿区(GK10)主要是进行矿井开发的前期勘查,为渭北老矿山企业转移准备接替矿山。
2.煤层气勘查区
煤层气有镇川—吴堡(GK6)、铜川矿区(GK11)、韩城矿区深部(GK12)三块勘查区,重点是陕北能源基地范围内的镇川—吴堡煤层气勘查区和渭北的韩城矿区。
3.石油、天然气勘查区
鼓励在安塞—富县一带(GK8)对石油进行勘查,鼓励在靖边天然气田外围的榆阳、横山进行天然气勘查(GK5)。
4.优质水泥灰岩勘查区
渭北优质石灰岩勘查,共分三个小区,即凤翔—扶风勘查区(GK13)、耀县—蒲城勘查区(GK15)、淳化—礼泉勘查区(GK14),通过勘查,为渭北新建2~3个大型水泥厂寻找优质水泥灰岩基地。
5.地热资源勘查区
在限制西安市城区及近郊地热勘查的同时,鼓励在周至、户县、咸阳一带进行地热勘查(GK16)。
6.金属矿产勘查区
重点是对府谷天桥则铝土矿成矿区(GK26)、凤(县)太(白)矿区南部铅、锌、铜、金成矿区(GK17)、勉(县)略(阳)宁(强)金、镍、多金属成矿区(GK20)、柞(水)镇(安)山(阳)(GK23)及小秦岭老矿山外围的华阴—洛南一带(GK19)、石泉~汉阴含金黑色岩系(GK22)、旬阳铅锌成矿带(GK24)、周至—户县金铜成矿带(GK18)及大巴山—米仓山等地区的金、银及有色金属、优质锰、铌、钽成矿富集区(GK25)进行勘查。
7.优质建筑材料和特种非金属勘查区
重点是对紫阳瓦板岩(GK25)、勉县—留坝名贵石材(GK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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