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业务管理公积金网上业务操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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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业务管理公积金网上业务操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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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业务管理公积金网上业务操作
目 录
第一部分登录网站及电子钥匙驱动安装ﻩ1
登录网站ﻩ1
电子钥匙(数字证书)驱动程序安装1
电子钥匙(数字证书)调试3
第二部分 网上单位业务操作使用说明4
个人开户4
缴存基数调整7
老职工比例调整9
公积金汇缴ﻩ11
公积金汇缴制单ﻩ11
公积金汇缴复核缴款ﻩ12
公积金补缴ﻩ14
公积金补缴制单ﻩ14
公积金补缴复核缴款16
封存19
启封ﻩ22
修改交易密码ﻩ24
职工托管25
个人账户转移ﻩ28
托管职工账户转入30
操作员信息变更ﻩ32
单位资料变更ﻩ33
第三部分 网上单位业务查询功能简介ﻩ33
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ﻩ33
公积金账户明细查询34
个人账户查询ﻩ35
账户个人提取明细查询ﻩ36
账户个人转移(托管)明细查询37
封存启封明细查询ﻩ38
基数调整查询38
比例变更查询ﻩ39
网上办理流水查询40
批量制单数据查询41
汇补缴书补打42
单位网上划款查询ﻩ42
预缴户明细查询43
职工所在单位查询43
数字签名查询ﻩ44
第一部分 登录网站及电子钥匙驱动安装
登录网站
单位网上办公系统是指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网上办理、查询单位公积金业务的服务,通过单位网上办公系统实现网上办理公积金业务。
网站地址。
电子钥匙(数字证书)驱动程序安装
登陆公积金网站(http:
//),进入“下载中心”,下载“辽宁CA数字证书驱动程序”。
运行下载后的安装程序。
注意:
在安装驱动前请不要将电子钥匙插入电脑。
在安装过程中,如果有杀毒软件询问是否可以修改文件或注册表等提示,请选择“同意”,如不同意安装会出现意外,会导致电子钥匙不可用,用户无法登陆系统。
双击安装程序程序,出现辽宁CA-客户端控件安装界面(图1),如下图:
图1
点击图1“下一步”,出现安装说明界面(图2),如下图:
图2
点击“我接受(I)”按钮,进入安装进度界面(图3),如下图:
图3
当用户系统以前没有安装USBKey驱动程序,第一次安装时将弹出安装驱动界面(图4),用户选择“是”按钮,如下图:
图4
驱动程序安装完成后显示界面如下(图5),点击“完成”按钮,完成数字证书驱动程序安装。
图5
电子钥匙(数字证书)调试
插入电子钥匙,双击电脑右下角“”图标,在弹出的界面中(如下图),点击“查看证书”,检查“信息提示”区域是否显示相关信息。
第二部分网上单位业务操作使用说明
登录网上单位业务系统需使用电子钥匙。
电子钥匙分为三种角色,一是“制单”,二是“审核”,三是“综合”。
不同角色的电子钥匙,办理不同的网上业务,目的是方便缴存单位的管理。
“制单”角色的电子钥匙不能办理“公积金汇缴复核缴款”和“公积金补缴复核缴款”业务;“审核”角色的电子钥匙只能办理“公积金汇缴复核缴款”和“公积金补缴复核缴款”业务;“综合”角色的电子钥匙可以办理全部业务。
个人开户
一、业务说明
单位公积金账户开立后,操作员使用“制单”或“综合”角色的电子钥匙操作本交易,为职工开立公积金账户。
二、办理流程
1、进入网页
操作员登录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将电子钥匙插入USB接口,单击“单位业务系统”进入“选择数字证书”页面,点击“确定”,输入电子钥匙密码,进入网上单位业务系统页面。
鼠标左键单击『业务办理』→『个人开户』,进入“个人开户”页面,如下图:
2、输入信息
●输入方式:
手工录入、批量上传。
当开户职工人数较少时,可使用“手工录入”,点击“”添加,输入新开户职工信息;当开户职工人数较多时,可使用“批量报盘”法,即将事先准备好的批量上传文件(Excel文件),通过“上传”输入到系统中。
●输入要素:
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首次参加工作时间、缴存基数、启用月份、汇缴类型(自筹、财政)
批量上传操作:
点击上图中的“上传”,进入文件上传页面,如下图:
点击上图的“浏览”,选择上传的文件,然后点击“上传”。
上传文件格式为Excel文件,上传文件的格式要求参见页面提示。
如果上传失败,操作员需检查上传文件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上传成功后,返回个人开户页面,如下图:
可以对上图中的明细信息内容进行修改,点击“”增加,点击“”删除。
4、保存信息
信息输入或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信息。
5、提交
数据保存成功后,点击右上角“提交”。
如输入信息有逻辑错误,系统将自动提示原因,操作员根据提示进行修改,之后再进行“提交”。
6、打印业务回单
“提交”成功后,系统提示操作员打印《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回单》(如下图),点击“打印”。
如果打印页面宽度显示不下,请选择打印对话框->首选项->横向。
三、办理业务相关提示
●身份证号码需要进行位数(15、18位身份证要进行升降位检查)逻辑判断,要检查是否已有账户。
如已有公积金账户(姓名、证件号码相同)且账户状态为销户,则系统直接激活(激活后账号使用原旧账号,采用新的启用月份),激活后状态正常,以新报的参加工作时间为准;有重复账户的,且账户状态为非销户,系统报错;
●性别、出生日期由系统根据身份证号码自动获取;
●首次参加工作时间为年份(4位)/月份(2位)/日(2位),首次参加工作时间应大于出生时间,且小于等于本日;
●缴存基数有上下限(上限为大连市上年度社平工资的五倍,下限为市政府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限制,且保留到元位;
●根据参加工作时间,系统自动区分新、老职工;
●职工单位比例和个人比例直接从单位分户账中抽取,不需要录入;
●月缴额=缴存基数 ×(单位比例+个人比例);
●根据单位财政类型不同进行设置,纯自筹单位仅开自筹户,纯财政单位开财政户,财政+自筹单位可以选;
●各录入项目中间不允许有空格,空格自动过滤;
●启用月份不晚于当前月;
●批量上传文件中汇缴类型应录入数字:
0代表自筹,1代表财政。
缴存基数调整
一、业务说明
操作员使用“制单”或“综合”角色的电子钥匙操作本交易,对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的职工进行缴存基数调整。
二、办理流程
1、进入“缴存基数调整”页面
操作员登录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将电子钥匙插入USB接口,单击“单位业务系统”进入“选择数字证书”页面,点击“确定”,输入电子钥匙密码,进入网上单位业务系统页面。
鼠标左键单击『业务办理』→『缴存基数调整』,进入“缴存基数调整”页面,如下图:
2、输入信息
数据的录入方式分为手工录入和批量上传。
手工录入。
如果调整人数较少时,可采用手工录入。
点击“”,输入职工基数调整信息(输入要素分别是个人账号、启用时间、调整后缴存基数)。
批量录入。
点击上图中的“上传”,在打开的窗口中点击“浏览”,选择上传的Excel文件(文件格式要求参见页面上的说明)进行上传。
可以通过点击“”和“”添加和删除数据,可以对数据进行修改。
3、提交并打印
数据录入完毕后,填写本次基数调整总人数,点击“”保存,点击“提交”。
提交成功后,系统提示操作员打印《基数调整回单》(如下图),点击“打印”。
注意:
如果打印页面宽度显示不下,请选择打印对话框->首选项->横向。
三、办理业务的相关提示
●缴存基数有上、下限(上限为大连市上年度社平工资的五倍,下限为市政府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限制,且保留到元位;
●缴存基数调整的生效时间以“启用年月”为准,“启用年月”大于单位最后汇缴月,小于等于当前月份;
●缴存基数调整只针对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状态的职工;
●除开发区办事处外,在一个公积金年度的缴存基数调整中,只有首次调整允许职工缴存基数下调,非首次调整,不允许职工缴存基数下调,职工缴存基数上调,不受调整次数的限制;
●调整记录的时间为被调整的年份;
●公积金年度为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基数调整的启用时间必须在同一公积金年度内。
老职工比例调整
一、业务说明
单位老职工比例由低于基准比例调整至基准比例。
操作员使用“制单”或“综合”角色的电子钥匙操作本交易。
二、办理流程
1、进入“老职工缴存比例调整”页面
操作员登录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将电子钥匙插入USB接口,单击“单位业务系统”进入“选择数字证书”页面,点击“确定”,输入电子钥匙密码,进入网上单位业务系统页面。
鼠标左键单击『业务办理』→『老职工比例调整』,进入“老职工比例调整”页面。
如下图:
2、数据录入
按提示的要求分别输入“调整原因”、“变更人数”、“启用年月”、“单位性质”、“所有制性质”。
3、提交和打印
数据录入完毕后,点击“提交”,完成“老职工缴存比例调整”操作。
如果输入信息有逻辑错误,系统将提示原因,操作员根据提示进行修改,修改后再次提交。
提交成功后,系统提示操作员打印《老职工比例变更》回单(如下图),点击“打印”。
注意:
如果打印页面宽度显示不下,请选择打印对话框->首选项->横向。
三、办理业务的相关提示
●网站老职工比例变更业务仅允许单位将比例从低于基准比例调整至基准比例,否则系统将提示到办事处前台办理;
●调整后的比例必须为基准比例(目前,除在开发区办事处开户的单位外基准比例为10%;开发区比例为单位18%、个人14%,如遇政策调整,则按新标准执行);
●当录入的“所有制性质”、“单位性质”与系统记载的信息不一致时,系统将提示单位尽快变更单位所有制性质;
●仅对正常、特殊、组合账户进行调整;
●启用月份为单位最后汇缴月的次月至当前月;
●调整后的比例高于基准比例的,请到办事处前台申请调整。
公积金汇缴
分两步完成。
首先,单位操作员(使用“制单”或“综合”角色的电子钥匙)操作“公积金汇缴制单”交易,之后,单位操作员(使用“审核”或“综合”角色的电子钥匙)操作“公积金汇缴复核缴款”交易。
公积金汇缴制单
一、进入“汇缴制单”页面
操作员使用“制单”或“综合”角色电子钥匙登录单位业务系统后,鼠标左键单击『业务办理』→『公积金汇缴制单』,进入“汇缴制单”页面,如下图:
二、数据录入和提交
上图中的“汇缴月份”是单位最后汇缴月的下个月,新开户单位为启缴月份,并自动显示“汇缴人数”、“汇缴金额”,点击“提交”,完成汇缴制单操作。
“交易方式”有两种选项:
“网站划款”和“预缴转入”。
选择“网站划款”,将从单位签约银行账户中划拨本次汇缴的金额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应的接收账户;选择“预缴转入”,则是将应汇缴金额从单位预缴户中划归到单位公积金账户中。
系统默认为“网站划款”。
点击“查询”,可以查询出本次汇缴职工的明细信息;点击“下载”,可以下载本次汇缴职工的明细信息。
汇缴制单成功后,系统将显示如下页面:
页面上显示的是本次汇缴制单的审批号。
当单位成功提交一笔制单业务后,操作员需及时(3个工作日内)操作“公积金汇缴复合缴款”交易,否则,系统将自动删除过期汇缴制单信息。
公积金汇缴复核缴款
一、进入“汇缴复核缴款”页面
操作员对提交成功的汇缴制单信息进行审核、划款,审批通过后,该单位的汇缴正式划款。
操作员使用“审核”或“综合”角色电子钥匙进入单位网上业务页面后,选择『业务办理』→『公积金汇缴复核缴款』(或在『代办任务』中选择汇缴对应的审批号),进入“汇缴复核缴款”页面,如下图:
如果存在有效的未审批的制单信息,系统根据选择的登记号自动显示相关信息,输入“交易密码”(请参见“修改交易密码”一节),点击“同意”,完成本次审批操作。
●点击“查询”,可以查看本次汇缴职工的汇缴登记信息(输出的信息有“个人账号”、“姓名”、“证件号码”、“缴存基数”、“缴交比例”、“月缴额”);
●点击“查询”后,再点“打印”,打印本次查询的结果;
●点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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