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_001Word文档格式.doc
- 文档编号:13149363
- 上传时间:2022-10-06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32KB
精品文档_001Word文档格式.doc
《精品文档_001Word文档格式.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精品文档_001Word文档格式.doc(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2、旅行社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1)将旅游团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根据《旅行社条例》“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出境旅游,且需要对旅游业务作出委托的,应当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
(2)没有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根据《旅行社条例》旅行社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确定接待旅游者的各项服务安排及其标准,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
2、2006年10月,某旅行社组织20名旅游者在昆明旅游,委派郭某为导游人员。
在游览西山龙门时,导游购买了龙门门票并引导游客进门后,便告诉团友因自己身体不舒服,需要休息,只好委屈大家自行游览龙门,只要大家下午4:
Oo准时在聂耳墓乘车点集合就行了。
团友们因不清楚游览路线感到很为难,却又无赖,只好三五成群结伴而行。
在登龙门中,团友魏某与同伴走散,便跟随其他旅游者穿过隧道向后山攀登时,突然下大雨,由于山路道窄人挤,不慎掉下4米多深的石坎下,导致小腿骨折,不能动荡。
因为发生了安全事故,其他的客人也走散,有的找不到下山的路。
所以,直至下午7:
oo团员才到齐,先到的客人等得发怒,后到的客人更恼火。
于是,当天集体投诉该旅行社,要求旅行社赔偿团队的损失,并承担伤者的损害赔偿责任。
面对投诉,该社却敷衍应付,并称该案是因导游没有履行其职责所致,应由导游郭某本人承担责任:
而郭某则称,事故完全是由于魏某自己不小心摔伤的,其他团员也没有直接损失,因此,与自己无关。
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调查,认为该团的投诉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并处理了该投诉。
请你根据有关旅游法规回答下列问题:
(1)导游员郭某是否可以让旅游者自行游览西山龙门?
为什么?
(2)该旅行社和导游的辩解是否成立?
法规依据是什么?
答:
(1)导游员郭某不可以让旅游者自行游览西山龙门。
因为:
①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
导游人员是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游览西山龙门线路特殊,并存在安全隐患。
因此,必须有向导,否则会迷路、危及旅游者的人身安全。
②导游人员的义务明确规定:
导游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应当就可能发生的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宜,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按照旅行社的要求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以上两点导游员郭某均没有做到,属于严重失职。
(2)该旅行社和导游的辩解理由不成立。
根据《旅行社条例》规定,旅行社必须聘用合格的导游。
导游员郭某是代表旅行社执行旅游行程计划的工作人员,旅行社必须承担责任,对旅游团造成的损失和魏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而魏某的摔伤事故是由于导游人员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因而导游人员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3、1998年6月底,某市旅游局质监所收到旅游者张某等11人的投诉,称经导游员王某的介绍于本月初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海南环岛观光5日游,每人缴纳旅游费用2100元,由王某担任该团导游员;
但在海南住地安排的宾馆及餐饮标准与协议约定的不相符合。
原定的二星级宾馆实为一星级宾馆,且地理位置偏僻,餐饮标准也低于原定标准。
经市质监所核查,该"
旅行社"
是由某旅行社两名工作人员与某公司业务员拼凑的、未获得主管部门批准和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无证旅行社。
王某为另一旅行社的合法导游员,因担任该团全陪而获得导游费1000元。
请根据上述的情况回答: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旅行社”责任人应怎样处罚?
(2)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员王某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
责任人应怎样处罚?
答:
根据《旅行社条例》规定,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旅游业务的,由旅游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导游从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根据这一规定,导游员王某虽为另一旅行社的合法导游员,但其未经合法旅行社委派,视同私自承揽导游业务,应责令王某改正,并处相应罚款,同时没收其1000元的非法所得。
4、2000年5月1日,旅游者孙某等人乘坐旅游车前往某郊区景点游览。
途中旅游车发生交通事故,使孙某等人不同程度受伤。
经交警调解,旅游车所属单位对孙某等人作了赔偿。
事后,孙某等人向质检所投诉,所乘车上担任导游的是一位佩带某社导游证的导游员,此次旅游应视为某社组织,该社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经查,该旅游团的组织者为非法经营者,导游员为非法经营者临时雇用,其所属旅行社并不知情。
请依据所学法律、法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质检所应否处罚导游员?
根据什么法规?
如何处罚?
答:
应处罚。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对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接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吊销导游证
(2)质检所应否处罚非法经营者?
根据《旅行社条例》,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旅游业务的,由旅游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5、杜某夫妇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新、马、泰、港、澳16日游”旅游团。
在临登飞机时,旅游者发现,该旅游团是由6家旅行社组织的,大家手中的旅游日程各不相同。
更让旅游者感到疑惑和骚动不安的是,该旅游团没有领队,而团队绝大多数是初次跨出门。
这个出国旅游团在整个旅途中遇到许多困难。
在国外如何转机,入境卡怎么填,需要哪些旅行文件,怎样与境外旅行社接洽等无人过问,在新加坡入境时,因不熟悉情况,旅游团被边检部门盘查一个半小时之久,影响了游览活动。
旅游过程中,因没有领队与境外接待社协调,原来的日程安排被多次变更。
旅游团在异国他乡,人生地不熟,只好听从境外导游的摆布。
旅行结束后,杜某夫妇以旅行社未提供相应服务,损害其合法权益为由,要求旅行社赔偿其损失。
旅行社辩称,组团人数不足,由若干家旅行社将旅游者拼为一个团,是旅行社的通常作法,只要按约定准时出游,是否告知旅游者并没有实际意义;
此次组团出境旅游,事先双方并没有约定派领队,因此,旅行社未派领队并不构成违约。
该旅行社存在哪些违法行为?
一、签约旅行社不得擅自将旅游者转给其他旅行社。
《旅行社条》规定:
“旅行社因不能成团,将已签约的旅游者转给其他旅行社出团时,须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
”
二、提供领队服务是旅行社的法定义务。
《旅行社条例》规定:
组织中国境内居民到外国和港澳地区旅游,应当为其安排领队及委托接待服务。
6、某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前往旅游目的地旅游,按照合同约定,组团社派全陪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但不再安排地接社。
在旅游团起程时,全陪竭力渲染旅游目的地所产的珠宝首饰的质量优、款式新、价格实惠,并承诺为旅游者和商场讨价还价。
在全陪的鼓动下,旅游团到达旅游目的地后,购物热情高涨,在合同约定的商场积极购物;
全陪还告诉旅游者,可以另外安排商场购物。
旅游者在全陪擅自增加的商场购物5000元。
在购物过程中,全陪一方面向旅游者推荐商品,另一方面积极帮助旅游者挑选。
行程结束后,旅游者认为商品价格过高,全陪与商场串通,迫使旅游者上当受骗,向旅行社投诉,但没有达成谅解协议。
旅游者就向旅游管理部门投诉,要求旅游管理部门给“说法”。
经有关部门查实,虽然全陪和商场没有强迫旅游者购物,但全陪早已和合同约定之外的商场串通,鼓动旅游者购物,全陪从商场得到“辛苦费”500元。
请回答以下问题:
(1)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如何处罚该全陪?
(2)对旅游者在合同约定外的商场购物的支出应当如何处理?
(1)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与经营者串通欺骗旅游者消费的,旅游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500元的“辛苦费”。
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根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规定,导游人员违反合同,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的20%。
因此,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购物款l000元。
7、杜某夫妇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新、马、泰、港、澳16日游”旅游团。
这个出国旅游团在整个旅途中遇到许多困难。
旅行社辩称,组团人数不足,由若干家旅行社将旅游者拼为一个团,是旅行社的通常作法,只要按约定准时出游,是否告知旅游者并没有实际意义;
请你对此案例进行分析。
分析:
经过旅游质监部门审理认定,旅行社在组织出境旅游过程中,违反了有关旅游法规、规章,未履行法定义务,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1.签约旅行社不得擅自将旅游者转给其他旅行社。
《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44条规定:
”旅游者出游选择旅行社,除考虑其价格、标准、行程等因素外,同时应特别注意旅行社的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以使自身的利益得到保障。
•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提供服务的旅行社的权利,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给其他旅行社的,是一种违约行为,转让的旅行社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提供领队服务是旅行社的法定义务。
《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5条规定:
组织中国境内居民到外国和港澳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及委托接待服务。
《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管理暂行办法》第10条规定:
“团队的旅游活动须在领队的带领下进行。
”领队是指由旅行社派出,为出境旅游者提供协助、服务,同境外旅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精品 文档 _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