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一第一章考点练习_精品文档Word格式.doc
- 文档编号:13153188
- 上传时间:2022-10-06
- 格式:DOC
- 页数:15
- 大小:55KB
税法一第一章考点练习_精品文档Word格式.doc
《税法一第一章考点练习_精品文档Word格式.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税法一第一章考点练习_精品文档Word格式.doc(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一)基本原则(4个)--掌握含义、特点、适用情形
1.税收法律主义(也称税收法定主义、法定性原则)
(1)含义:
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都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的规定,超越法律规定的课税是违法和无效的。
(2)功能:
保持税法的稳定性与可预测性
(3)具体原则:
课税要素法定、课税要素明确、依法稽征。
(2008年)税收法律主义也称税收法定主义。
下列有关税收法律主义原则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税收法律主义的功能侧重于保持税法的稳定性
B.课税要素明确原则更多地是从立法技术角度保证税收分配关系的确定性
C.课税要素必须由法律直接规定
D.依法稽征原则的含义包括税务机关有选择税种开征和停征的权力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依法稽征原则,即税务行政机关必须严格依据法律的规定稽核征收,而无权变动法定课税要素和法定征收程序。
除此之外,纳税人同税务机关一样都没有选择开征、停征、减税、免税、退补税收及延期纳税的权力(利),即使征纳双方达成一致也是违法的。
2.税收公平主义
单选题】如果纳税人通过转让定价或其他方法减少计税依据,税务机关有权重新核定计税依据,以防止纳税人避税与偷税,这样处理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 )。
A.税收法律主义原则
B.税收公平主义原则
C.税收合作信赖主义原则
D.实质课税原则
(二)税法的适用原则(六个)--掌握含义并加以应用
6个适用原则
含义
解析
1.法律优位原则
税收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的效力,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规章效力,效力高的税法高于效力低的税法。
关系:
法律>法规>规章
作用主要体现在处理不同等级税法的关系上。
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
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新法实施后,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沿用旧法
——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效力优于旧法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
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以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较高的税法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溯及力
实体性权利义务以其发生的时间为准,而程序性问题(如税款征收方法、税务行政处罚等),新税法具有约束力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在税收争讼发生时,程序法优于实体法,以保证国家课税权的实现
关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有关职能部门、拥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政权机关等,按照宪法和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可以制定有关调整税收分配活动的法律规范。
【要点2】税收立法权的划分,是税收立法的核心问题。
【要点3】税收立法必须经过法定程序。
税收立法严格遵守各种形式法律规范制定的程序性规定,这是法的现代化的基本标志之一。
【要点4】制定税法是税收立法的重要部分,但不是其全部,修改、废止税法也是其必要的组成部分。
(二)税收立法权及程序
1.税收立法权
税收立法权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法所行使的,通过制定、修订、废止税收法律规范,调整一定税收法律关系的综合性权力体系。
【要点1】税收立法权的划分,应与国家一般立法权的基本类型结合起来,从而成为划分税收立法权的法律依据。
一般来说,立法权分为如下几种类型:
国家立法权;
专属立法权;
委托立法权、行政立法权;
地方立法权。
【要点2】在我国,划分税收立法权的直接法律依据主要是《宪法》与《立法法》的规定
2.税收法律、税收法规
(1)税收法律:
①创制程序(4项):
特别注意第一、第四项
②有哪些(4法):
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税收法律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税收法律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条例的决定》等。
【提示】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也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税收法律。
(2)税收法规--是目前我国税收立法的主要形式
②有哪些: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都属于税收行政法规。
③效力:
税收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税收法律,而高于税务规章。
(三)税务规章
1.税务规章的权限范围
(1)属于法律、法规决定的事项,三个要点:
①只有法律或国务院行政法规等对税收事项已有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制定税务规章,否则,不得以税务规章的形式予以规定,除非得到国务院的明确授权;
②制定税务规章的目的是执行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而不能另行创设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所没有规定的内容;
③税务规章原则上不得重复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
(2)对于涉及国务院两个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一般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2.税务规章的制定程序
【提示】特别注意第四项:
审议通过的税务规章,报局长签署后予以公布,在国家税务总局公报上刊登的税务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3.税务规章的适用与监督
(1)税务规章的施行时间:
税务规章一般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特殊情况下也可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税务规章的解释
税务规章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税务规章解释与税务规章具有同等效力。
(3)税务规章的适用。
税务规章的适用规则包括:
一是税务规章的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
二是税务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都作出过规定,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三是税务规章一般不应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力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4)税务规章的冲突裁决机制:
①税务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对同一事项的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税务规章就不再适用;
认为应当适用税务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②税务规章与其他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由国务院裁决。
(5)税务规章的监督
①国务院有权改变或撤销税务规章
②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对税务规章可以"
参照"
适用,但对不适当的税务规章不能宣布无效或予以撤销,但有权不适用
(四)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
1.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概念与特征
税收规范性文件,是指县以上税务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规定程序制定公布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其他税务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在本辖区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可反复适用的文件。
【要点1】税务行政规范虽然不是法律的构成形式,但它是税务行政管理的依据,税务行政相对人也必须遵循。
【要点2】税收规范性文件与税务规章的区别表现在4方面:
制定程序、设定权、效力、发布形式。
(2)特征:
一是属于非立法行为的行为规范。
二是适用主体的非特定性。
三是不具有可诉性。
四是具有向后发生效力的特征。
2.权限范围:
(1)内容上的范围:
税收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税种开征、停征、减免退补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
(2)制定权范围:
县以下税务机关以及各级税务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直属机构、临时性机构,不得以自己名义独立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责任。
3.制定程序:
(1)起草:
制定机关的业务主管部门
(2)审核:
各级税务机关的法规部门
(3)签署发布:
局领导签发,公告形式公布
提示:
未经公告形式公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对纳税人不具有约束力。
4.其他规定
(1)解释权:
制定机关
(2)实施:
公布之日30日后,且一般不溯及既往
(3)备案:
发布之日30日内向上一级
(4)清理:
每2年
关于税收立法问题的总结:
分类
立法机关
签署发布
形式
税收法律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主席以主席令发布
法、决定
税收法规
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地方立法机关(地方人大及常委会)
总理以国务院令发布
条例、暂行条例
税收规章
此处仅指部门规章:
国家税务总局
总局局长
办法、规则、规定(转发、批复不算规章)
税收规范性文件
县级税务机关
局领导
多数属于行政解释
二、税收执法
(一)税收执法概述
1.含义:
通常意义上,都是指狭义的税收执法含义而言。
即:
专指国家税收机关依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将税法的一般法律规范适用于税务行政相对人或事件,调整具体税收关系的实施税法的活动。
2.税收执法的特征--六个
(1)税收执法具有单方意志性和法律强制力。
(2)税收执法是具体行政行为。
(3)税收执法具有裁量性。
(4)税收执法具有主动性。
(5)税收执法具有效力先定性。
(6)税收执法是有责行政行为。
多选题】
(2010年)税收执法通常是指一切执行法律和适用法律的活动。
税收执法的特征主要有( )。
A.具有单方意志性
B.具有被动性
C.具有裁量性
D.具有效力先定性
E.是有责行政行为
『正确答案』ACDE
『答案解析』税收执法的特征包括:
具有单方意志性和法律强制力、是具体行政行为、具有裁量性、主动性和效力先定性。
(二)税收执法基本原则:
合法性、合理性。
1.合法性具体要求:
执法主体法定、执法内容合法、执法程序合法、执法根据合法。
2.合理性具体要求:
公平原则、公正原则、比例原则。
(核心内容包括:
合目的性、适当性、最小损害性)
(三)税收执法监督
1.三个特征:
(1)税收执法监督的主体是税务机关。
非税务机关的组织或者个人,如审计机关,也可以依法对税务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但这不属于税收执法监督的范围。
(2)税收执法监督的对象是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同于税务稽查)。
(3)税收执法监督的内容是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
具体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就是一种重要的事前监督。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是事中监督的重要形式。
税收执法检查、复议应诉等工作是典型的事后监督。
2.税收执法检查
税收执法检查是各级税务机关对本级税务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派出机构或者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税法 第一章 考点 练习 精品 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