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财务审计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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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财务审计管理制度
XX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经营管理,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作用,使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审计部是在集团公司总裁的直接领导下,利用报送和就地审计的方法,对公司各部门及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财务收支和效益、经营活动、管理活动等进行财务收支审计、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内部控制制度审计、任职期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等,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对总裁(或被授权领导)负责并报告。
第二章审计目的
第三条开展企业内部审计的目的是对企业会计信息和工程信息的合法性和公允性进行审查和评价,以提高完善经营管理的建议或措施,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对违规违法的行为予以披露或纠正,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等社会公众的利益。
第三章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
第四条内部审计的对象
(一)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
(二)集团公司所属二级机构所属项目和直管项目均在两万元以上(含两万元)的所有工程;
(三)集团公司领导确定的认为需要检查的其它事项。
第五条内部审计内容
(一)财务审计:
1、财务收支审计:
依据国家规定的企业会计准则、集团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及审计管理制度,定期对集团公司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所进行的审计监督,对公司一定时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综合性的审查并做出客观评价,包括对公司资金和财产管理保值、增值情况进行审计;对公司专项资金提取、使用情况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2、经济效益审计:
依据国家的相关的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及集团管理制度对集团下属各子、分公司的经济效益进行审计,评价和鉴证年度经营活动或特定项目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和合法合理性,并分析影响经济效益的薄弱环节,提出经营管理风险,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健全和完善管理机制,提高经济效益;包括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审计;
3、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集团公司管理制度及当年各项预算指标资料,进行定期的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是对集团公司财务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财务决算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以及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的系列活动;
4、绩效考核审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集团公司管理制度及年度经营目标书等进行绩效考核审计,为集团公司年末做绩效考核提供准确的依据;
5、经济责任审计: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集团管理制度对公司高管及下属分公司经理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整个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查、鉴证和总体评价,是考核责任人任职期间的业绩,明确划分前后任的经济责任的有效方法;
6、财务风险审计: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集团公司会计制度及审计制度进行财务风险审计,财务风险是运用资金带来的财务运行风险与经营风险搭配考虑,按照企业生命周期理论,当经营风险高的时候,要控制低的财务风险,尽量使用自有资金保障经营;当经营风险低的时候,可以接受高的财务风险以达到更大的股东价值回报,尽量使用债务资金保障经营;
(二)内部控制制度审计:
为了保护公司的资产安全与完整,确保会计数据记录的真实与正确,提高经济效益,贯彻执行所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落地的审计;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及集团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对公司内部管理控制制度的合法性、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监督,以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改善和加强,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
(三)工程项目建设审计:
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集团管理制度对集团及下属分子公司各项工程投资项目概(预)算和决算的执行,建设成本的真实性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另附工程审计管理制度);
(四)合同审计:
对公司大宗物资采购合同、产品营销合同、承包租赁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及其他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五)专项审计:
对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六)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及收益分配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七)对公司的工程项目、经济合同进行会签(包括采购合同、产品营销合同、承包租赁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及其他合同)和公司年度会计报表进行会签;
(八)其他专项审计:
对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第六条内部审计依据
(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
(三)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
(四)会议纪要、决定;
(五)合同、承包书和责任书;
(六)其他有关标准。
第四章内部审计的主要职权
第七条内部审计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本公司、部门、下属分公司有关审计工作会议;
(二)参加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有关会议、参与研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对重大经营决策和投资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参与公司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分析或可行性报告事前审计;
(四)建议本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有关业务部门按时报送项目月报、财务收支计划表、预算执行情况表、财务决算报表和相关文件、资料;
(五)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资产;查阅有关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文件、会议纪要、计算机软件、内控制度等相关资料;
(六)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七)对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
(八)对严重违反有关财经法规,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人员,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九)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总裁(或被授权的领导)报告;
(十)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及拒绝提供资料的人员,有权向总裁提出建议,采取必要措施,并追究其责任;
第五章审计作用
第八条内部审计的作用是随着内部审计的内容、范围、职能的发展而逐渐扩大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内部审计具有双重任务:
一方面要对部门、单位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促使其合法合规;另一方面要对部门、单位的领导负责,促进经营管理状况的改善、经济效益的提高。
具体地说,内部审计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监督各项制度、计划的贯彻情况,为部门、单位领导经营决策提供依据,内部审计可以确定部门内部的各项制度、计划是否得到落实,是否已达到预期的目标和要求。
通过内部审计所搜集到的信息,如生产规模、产品品种、质量、销售市场等,或发现的某些具有倾向性、苗头性、普遍性的问题,都是领导作出经营决策的重要依据;
(二)揭示经营管理薄弱环节,促进部门、单位健全自我约束机制内部审计机构可以相对独立地对部门、单位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客观地反映实际情况,并通过这种自我约束性的检查,促进本部门、本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三)促进部门、单位改进工作或生产,提高经济效益。
内部审计通过对经济活动全过程的审查,对有关经济指标的对比分析,揭示差异,分析差异形成的因素,评价经营业绩,总结经济活动的规律,从中揭示未被充分利用的人、财、物的内部潜力,并提出改进措施,可以极大地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
(四)监督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以维护部门、单位的合法经济权益。
内部审计通过查明各责任者是否完成了应负经济责任的各项指标(诸如利润、产值、品种、质量等),这些指标是否真实可靠,有无不利于国家经济建设和企业发展的长远利益的短期行为等,既可以对责任者的工作进行正确评价,也能够揭示责任人与整个部门、单位的正当权益,有利于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经济权益;
(五)监控财产的安全,促进部门、单位财产物资的保值增值。
内部审计通过对财产物资的经常性监督、检查,可以有效及时地发现问题,指出财产物资管理中的漏洞,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促进或提醒有关部门加强财产物资管理,努力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并实现其保值、增值。
第六章内部审计工作流程
第九条内部审计工作流程如下:
(一)制定集团公司审计计划和审计工作方案,经总裁(或被授权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成立审计小组,书面通知被审计单位(后附审计通知书),说明审计内容、种类、方式、时间。
被审计单位应当做好接受审计的各项准备;
(三)审计小组到达被审计单位(或部门)后,由被审计单位领导或者部门负责人组织相关的职能部室人员召开审计前部署会议,由审计小组下达相关部门需要报送的审计资料等内容;
(四)实施审计,审计人员可采取审查凭证、账表、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取证等措施;
(五)提交审计报告,做出审计结论及审计处理意见。
但在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前应当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核实相关数据和调查结果是否属实,以书面形式征求被审计单位领导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审计报告意见稿的反馈,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无异议,如有异议,审计人员及时调查、核实,必要时可进行复审;
(六)复审,被审单位或个人在接到审计报告3天内,向公司或审计部提出书面复审申请,经总裁批准,组织复议;
(七)进行后续审计,审计报告正式出具后3个工作日内,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向被审计单位(或部门)下达审计整改通知书,进行后续跟踪落实审计;并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与被审计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年终考评挂钩。
第七章审计程序执行过程中注意事项
第十条审计程序执行过程中注意事项
(一)专题、专案审计前,应向被审计单位出示由总裁签署的审计通知书及授权审计通知书;
(二)审计处理决定由总裁批准下达;
(三)复议期间,原审计结论和决定必须照常执行;
(四)重大事项审计报告第一时间报总裁;
(五)审计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可随时向公司有关领导报告以便及时制止。
第八章审计报告
第十一条审计小组应在实施审计结束后5日内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的编制必须以审计工作底稿为依据,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事实清楚、数据准确、依据充分、定性准确,审计意见和建议富有建设性;
第十二条审计人员在出具审计报告之前,应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被审计单位如有异议的,应在接到审计报告3个工作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提出视为无异议,被审计单位如对审计报告有异议并且无法协调时,应当将审计报告和被审计单位(部门)的意见一并报总裁协调处理;
第十三条审计报告报送总裁后,审计部根据审计结论,向被审计单位(部门)下达审计决定;
第十四条被审计单位应按照审计意见书、审计结论或者决定及时做出处理,并在审计整改意见书审计结论的规定时间内将处理结果上报集团审计部。
第九章内部审计人员的任职要求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人员的任职要求
(一)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的会计、审计和工程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应当具备恰当地与他人进行有效沟通的人际交往能力;
(三)应当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公司秘密;
(四)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
(五)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六)公司内部实行审计回避制度。
凡有审计人员直接参与被审计单位实际经济活动的,必须回避对该单位所进行的内审工作。
第十章审计档案管理
第十六条审计部门应建立、健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审计档案管理范围
(一)审计通知书和审计方案;
(二)审计报告及其附件;
(三)审计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
(四)反映被审单位和个人业务活动的书面文件;
(五)总裁对审计事项或审计报告的指示、批复和意见;
(六)审计处理决定以及执行情况报告;
(七)申诉或申请复审报告;
(八)复审和后续审计的资料;
(九)其他应保存的审计资料。
第十八条审计档案管理参考公司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办法执行。
如借阅审计档案,应经有关领导批准。
审计档案保管期限为十年。
第十一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审计部负责解释、补充,经集团公司通过颁布。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吉正办字《XX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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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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