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技术管理规程Word格式.docx
- 文档编号:13196101
- 上传时间:2022-10-08
- 格式:DOCX
- 页数:80
- 大小:880.05KB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Word格式.docx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铁路技术管理规程Word格式.docx(8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了铁路的基本建设、产品制造、验收交接、使用管理及保养维修方面的基本要求和标准;
规定了各部门、各单位、各工种在从事铁路运输生产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责任范围、工作方法、作业程序和相互关系;
规定了信号的显示方式和执行要求;
明确了铁路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和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是铁路技术管理的基本规章。
铁路其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技术管理文件等,都必须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规定。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是长期生产实践和科学研究的总结,它将随着运输生产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逐步充实和完善。
在铁道部没有明令修改以前,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任何人员都不得违反本规程的规定。
第一编技术设备
第一章 基本要求
基建、制造及其验收交接
第1条 铁路的基本建设、产品制造应综合配套,保证质量,采用保证行车安全的技术设备,不断提高运输能力,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市场竞争的需要。
应采用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可靠的技术,实现技术设备标准化、系列化模块化、信息化,加快实现铁路现代化。
第2条 铁路基本建设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必须符合国家和铁道部规定的技术标准。
设计工作必须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根据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须考虑环境保护、水
土保持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及消防的要求,并充分听取施工、维修、使用部门的意见。
设计文件须经有关部门鉴定,并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批准。
第3条 工程施工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并应采用科学的施工组织和先进的施工方法,
加强环境保护,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监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在营业线上施工时,按铁道部规定程序审批,且必须保证行车安全,减少对运输的影响。
第4条新建、改建工程竣工后,应按规定进行验收。
线路验收时应达到设计速度。
在确认工程符合技术标准、设计文件的要求,并检查竣工文件和技术设备使用说明书等资料齐全后,方可交接。
新建、改建的工程设施,施工单位必须有明确的质量保证期。
如运输生产急需,可按上述原则分段验收交接。
第5条 铁路基本建设项目中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及消防等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第6条 铁路使用的产品须符合国家和铁道行业技术标准。
铁路重要产品须按照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实行行政许可管理或产品强制认证。
第7条 铁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控制进入铁路的产品质量,建立必要的检验制度。
不得使用监督抽查、验收不合格和产品和认证未通过的产品;
产品检测、检验报告必须由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
机车车辆须按有关标准要求进行试验,并经铁道部指派的验收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准交付使用。
第8条 对新设备(包括改造后的设备)投入使用前须有操作规程、竣工图纸等技术文件和保证安全生产的办法与管理细则,经过技术测验合格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后,方可使用。
第9条 铁路机车车辆、线路、桥隧、通信、信号、供电、信息、安全、给水等技术设备,均须有完整和正确反映其技术状态的文件及《技术履历簿》等有关资料。
上述技术资料由有关部门或单位妥善保管,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记载修订。
第10条 机车车辆等技术设备须有铁道部统一规定的标记。
隐蔽的建筑物及设备须在地面上设有标志。
第11条 机车、客车、动车组等主要设备的报废、调拨及其重大的结构改变须经铁道部批准。
货车由铁道部统一管理。
第12条 对现有不符合本规程规定标准的技术设备,应有计划地逐步改造或更换。
限界、安全保护区
第13条 一切建筑物、设备,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侵入铁路的建筑限界(附图一)。
与机车车辆有直接互相作用的设备,在使用中不得超过规定的侵入范围。
在设计建筑物或设备时,距钢轨顶面的距离应附加钢轨顶面标高可能的变动量(路基沉落、加厚道床、更换重轨等)。
靠近铁路线路修建各种建筑物及电线路时,须经铁路局批准
机车车辆无论空、重状态,均不得超出机车车辆限界(附图二)。
第14条 区间及站内两相邻线路中心线间的标准距离规定如下:
1.直线部分
第1表 客货共线铁路线间距
顺序
名 称
线间最小距离(mm)
1
区间双线
v≤120km/h
4000
120km/h<v≤160km/h
4200
160km/h<v≤200km/h
4400
2
三线及四线区间的第二线与第三线
5300
3
站内正线
5000
4
站内正线与相邻到发线
无列检作业
一般
5500
改建特别困难
6000
160km/h<v≤200km/h
6500
5
到发线与相邻到发线
6
站内相邻两线均需通行超限货物列车
7
站内相邻两线只有一条通行超限货物列车
8
铺设列检小车轨道的两到发线
9
换装线
3600
10
编组站、区段站的站修线与相邻一条线
8000
11
牵出线与其相邻线
调车作业繁忙车站
改建困难或仅办理摘挂取送作业
12
站内中间设有接触网支柱的相邻线
13
相邻线间设有融雪设备的线
5800
14
安全线与其他线路
15
其它站线
4600
第2表 客运专线线间距
线间设施
区间正线
200km/h
200km/h<v≤250km/h
250km/h<v≤300km/h
4800
300km/h<v≤350km/h
正线与相邻到发线
无
声屏障
5940+结构宽
接触网支柱
5200+结构宽
雨棚柱
4590+结构宽
有站台
3530+站台宽
到发线间或到发线与其他线
5000+结构宽
4300+结构宽
3500+站台宽
正线与其他线
站内正线保证能通过超限货物列车。
此外,在编组站、区段站及区段内选定的三至五个中间站上,单线铁路应另有一条线路,双线铁路上、下行各另有一条线路,须能通行超限货物列车。
2.曲线部分
区间及站内线路曲线部分中心线间的水平距离,线路中心线至建筑接近限界的水平距离,均按曲线半径大小,根据本规程附图一规定的曲线上建筑接近限界加宽公式计算确定。
第15条 铁路线路两侧应按规定设立安全保护区,在安全保护区边界设置标桩,并根据需要设置围墙、
栅栏、防护桩等防护设施。
养护维修及检查
第16条 铁路技术设备的养护维修工作,应努力实现机械化、自动化,严格责任制和检验制,坚持以预防为主、检修与保养并重、预防与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合理确定检修项目和检修周期,组织定期检查,加强日常维修,提高设备质量。
基础设施实行天窗修理。
第17条 铁路技术设备应保持完整良好状态。
根据设备变化规律、季节特点,安排设备检修。
检修单
位应保证检修质量符合规定的标准和使用期限,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准交付运用。
第18条 为满足检修需要,应建立检修基地,设置检修、试验设备(包括检查车、试验车)、运输工具、必要的生产辅助车间和生产房屋,并应储备定量的器材和备品,以备急需和替换时使用。
储备的器材和备
品动用后,应及时补齐。
对各种机械设备应制定出检修、保养范围及安全操作规程。
有关人员应做到正确使用,精心保养,细心检修,保持其良好状态。
第19条 铁路技术设备,除由直接负责维修及使用的部门经常检查外,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定期检查。
铁路局以局长为主任委员,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委员,组成委员会,每年春秋两季进行全面检查。
特、一、二等站以站长为主任委员,有关单位负责人为委员,组成委员会,对车站(含段管线)内的线
路、道岔、道口、通信、信号、供电、信息系统等行车设备,每季度联合检查一次。
三等及其以下车站以站长为主任委员,工务、电务等有关负责人为委员,组成委员会,对车站(含段管线)内的线路、道岔、道口、通信、信号、供电、信息系统等行车设备每月联合检查一次。
各级检查委员会将检查结果记入《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
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对危及行车安全的,须立即采取措施;
当时不能解决的,要安排计划,限期完成,由委员会进行复查;
需要上级解决的,由委员会上报。
第20条 铁路局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检查:
1.对重要线路的平面及纵断面复测、限界检查,每五年至少一次;
技术复杂及重要的桥梁、隧道检定,其他线路的平面及纵断面复测、限界检查,每十年至少一次;
对其他桥梁、隧道检定,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
对牵出线、驼峰及峰下线路的纵断面,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凡跨越江河、水库的特大桥、大桥及其他需要了解墩台冲刷、河床变化、河道变迁及水文动态情况的跨河桥梁,每年应进行桥渡水文检测、检定。
2.根据线路的年通过总重、线路允许速度制定合理的检查周期,使用轨道检查车、钢轨探伤车,定期对线路进行检查。
登乘机车或旅客列车尾部对线路全面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3.使用电务试验车对干线地面信号、机车信号、轨道电路和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的运用状态,每季度检查一次;
登乘机车检查信号显示距离、机车信号显示状态及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运用质量,每月不少于一次;
场强覆盖每年检查一次。
4.对各种检查车、试验车,每半年检查一次;
对探伤器每月检查一次。
5.对空气压缩装置、压力容器和固定锅炉,必须按规定进行鉴定、试验和检查。
6.对给水、电力、供电及机车整备设备,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
7.对污水处理等环境保护设施,每年检查一次。
8.使用接触网检测车对接触网状态,每季度检查一次;
对接触网设备限界每年检查一次。
对供电设备每
季度至少检查一次。
9.对为客货运服务的建筑物(包括限界)和生产、办公房屋,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对客运服务设备每年春运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10.对机车、车辆、建筑物的防火设施及器具、消防组织、防火防爆措施、危险品检查设备,每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铁路 技术管理 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