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给排水管网运营维护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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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已移交运营管理的市政排水管网总长度11472公里(其中污水管网4268公里,雨水管网4884公里,雨污合流管网2320公里),原特区外还有1444公里管网未正式移交给运营单位管理。
全市采取由政府投资建设委托企业运营、B0T等投资运营方式,已建成并投入运营31座污水处理厂,设计日污水处理总量达到480万吨/日。
2013年,全年共处理污水143790万吨。
2011年至2013年,全市共征收上缴污水处理费35.75亿元,支出47.07亿元,超支11.32亿元(由市财政补贴),主要用于支付排水管网运营维护、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运营服务费以及污泥处置费。
二'
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近年来,我市加快推进水务改革发展和实施水务“十二五”规划,推动落实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完成了10座BOT污水处理厂建设,推进福田污水处理厂等一批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顺利完成原特区外排水管网管理和运作体制的重大改革,推进了原特区外排水管网市场化、专业化运营;
强化污水处理和排水设施运营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编制完成了《深圳市市政排水管渠改造完善实施规划》等多项排水专业规划及具体实施计划,积极推动规划的落实和实施;
逐步提高排水设施运行效果,全力保障排水安全和污水处理达标排放。
三'
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中存在的问题。
1.全市污水处理厂进水量负荷差异较大,总体负荷仍显不足。
部分污水处理厂需按保底水量支付污水处理费,降低了资金效益。
2013年底已正式投入运营的29家污水处理厂总设计日污水处理量为444.50万吨,实际日处理量为397.40万吨,平均负荷率为89.40%,其中10座污水处理厂实际污水处理量未达到80%的设计处理量,占34.48%o部分污水厂负荷明显偏低,如盐田污水处理厂因该片区供水量增长预测与实际情况偏差较大,实际污水处理量只达到设计处理量的58.61%o2013年度,水头、龙华、平湖、横岭二期及埔地吓等5座污水处理厂在部分月份中出现实际处理量低于保底水量的情况,需按保底水量支付污水处理费,较实际处理量多支付污水处理费1415万元。
污水处理量不足的主要原因是:
原特区外污水管网建设不完善,不能有效收集污水;
雨污合流情况明显,枯水季时降雨少导致河道截留雨污水量大大减少,造成管网及箱涵来水量不足;
部分时段进水水质超标,对设备和处理工艺影响较大,出水水质不能稳定达标,被迫分流或暂停取水;
受污泥处置设施不足影响,被迫通过控制污水处理量减少污泥产量等。
2.全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差异较大,总体未达到设计标准,有效污染物去除率偏低。
2013年我市污水处理厂平均化学需氧量C0D实际进水含量只达到设计进水含量的78.05%,有7座C0D进水含量低于设计标准的60%,占24.14%;
平均生化需氧量BOD实际进水含量只达到设计进水含量的62.55%,有17座BOD进水含量低于设计标准的60%,占58.62%o污水浓度不足直接降低了污水处理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原特区外污水管网建设不完善,雨污混流情况明显,污水不能有效收集,部分污水处理厂在旱季时需从河道取水处理等。
(二)排水管网建设运营中存在的问题。
1.排水管网建设不能满足城市快速发展的需求,亟需协调排水管网规划与实施的关系。
我市已进入“存量土地开发”阶段,城市重点片区开发强度提高和城市更新快速推进对排水设施产生较大压力,部分片区排水设施建设无法满足城市发展要求。
以南山区为例,深圳市规划和国土委员会提供的资料显示,南山区现状建筑总量为9024万平方米,法定图则规划建筑总量为13964万平方米,随着前海合作区、后海总部基地、留仙洞总部基地、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的落地以及一批城市更新项目的开展,南山区的建筑总量将达到17517万平方米,较法定图则预测量新增25%,较现状建筑总量新增94%,预期排水及污水处理能力缺口较大,城市发展需求与排水设施建设滞后的矛盾突出。
主要原因:
一是排水设施规划、建设和改造具有较强的系统性,牵扯面广、影响大,实施困难、实施周期长。
二是排水管网规划、建设和改造工作缺乏统筹协调机制。
三是在土地出让环节未充分兼顾或核实规划配套排水设施实际建设情况。
2.原特区外排水管网建设标准偏低,老旧破损严重,管网维修改造政策不明确。
2013年全市共发生地面塌陷事故211起,其中因排水管网相关原因产生的地面塌陷占全部塌陷事故的比例合计约50%。
原特区外2013年共发生地面塌陷事故147起,占全市事故数量的69.67%,其中因排水管网相关原因产生的地面塌陷74起。
由于对排水管网维修改造工程类别划分、组织实施方式、程序等缺乏明确规定,除随道路更新改造实施的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外,原特区外基本未实施对排水管网的改造和大修工程。
3.原特区外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系统)数据不完善,部分排水管道未纳入GIS系统,也未正式移交给运营单位统一管养维护。
普查发现原特区外现有市政排水管网长度9394.16公里,目前已录入GIS系统的管网长度为7606.62公里,有1787.54公里管道还未录入GIS系统;
各运营单位已实际接管并管养维护的管网长度为7950.28公里,有1443.88公里管道还未正式移交给各运营单位,也未支付维护费用。
(三)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有待完善。
目前各区污水处理费征缴程序不同,供水企业、排水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三者之间沟通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市区两级排水主管部门作为污水处理费征收的主体,未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费征缴台账,不能及时、全面地掌握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上缴、欠交及欠缴等情况,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2.污水处理费欠交情况严重。
截至2013年底全市污水处理费欠费合计28301.50万元,其中90%以上为大额长期用水中间层欠费用户拖欠。
欠交的主要原因:
一是供水中间层仍普遍存在,存在因管网老旧破损自来水漏损率较高造成分摊污水处理费较高用户拒交,以及中间层收不抵支拖欠代收的污水处理费等情况;
二是部分自然村因经济发展滞后、村民生活比较困难或其他历史原因欠交;
三是部分可减免污水处理费用户未办理相关手续;
四是污水处理费征缴力量薄弱;
五是供水企业对代收污水处理费追缴不积极。
3.污水处理费欠缴滞缴情况严重。
截至2013年底全市代收企业已征收未上缴及已缴入各区财政未缴入市财政的污水处理费合计28754.74万元。
欠缴滞缴的主要原因:
一是市水务集团因市财政拖欠其排水设施运营服务费,其为缓解资金压力欠缴滞缴;
二是部分新区因水司股权收购等原因未按时上缴;
三是部分代收企业以自身资金紧张等理由滞缴;
四是因污水处理费征缴人员不足,对供水企业和各区财政欠缴滞缴的污水处理费催缴力度不够。
4.存在未经审批或未按规定审批减免污水处理费的情况。
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均存在未经审批或已过审批减免有效期的用户仍然减免污水处理费的情况。
原特区内自建污水处理设施企业及特殊用户污水处理费减免由市水务集团审核,未报市排水主管部门审批。
四'
审计调查建议
(一) 建立各部门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落实城市发展、排水设施规划、建设实施的要求,制定和完善存量排水管网大修和更新改造管理配套政策。
(二) 加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理顺征缴程序;
加强污水处理费征缴监管工作,加强欠费催收工作;
规范污水处理费减免审批程序;
提高对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优化和补充征缴管理人员,加强对代收机构的考核工作,完善制度,促进相关人员和机构认真履行污水处理费征管责任。
深圳市审计局
2015年01月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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