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关于上半年总结的报告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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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
二是深化“法律九进”活动。
4月12日,召开了全县“法律九进”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了“法律九进”工作经验,促进了“法律九进”活动深入开展;
三是深化重点对象普法。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广泛开展适应不同对象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普法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
四是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中政委、教育部《关于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的通知》精神,引导公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五是深化农村主题法制宣传教育。
开展“让农民了解法律,让法律走近农民”为主题的法律进乡村“五个一”和县直部门“送法下乡”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促进新农村建设。
上半年编印发放《农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读本3万册、法律入户宣传单二期共计6万份,县直各相关单位开展送法下乡26场次,在城区开展大型法律宣传咨询活动8场次,各乡镇也做到每月2次的送法进村和每月1次的法制讲座。
(二)以做好检查验收和迎检工作为动力,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
1、精心组织“五五”普法检查工作。
根据省、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意见及考核标准,制定了我县检查验收方案。
4月12日,召开了全县“五五”普法验收工作动员会;
4月底,组织检查组对全县普法工作进行检查督查。
各单位、各乡镇也及时开展了自查和补缺补漏工作,进一步深化了“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
2、完成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5月17、18日,以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刘少斌为组长的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组一行四人到我县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检查验收组观看了“五五”普法专题片《沈城劲吹普法风》,听取了县委、县政府“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汇报,并深入交通局、北门社区、地税局、尤一中、电力公司、台溪乡、联合乡等部门、乡镇、村进行检查验收。
市检查验收组充分肯定了我县“五五”普法工作,并希望我县要好上加好,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拾遗补缺,及时加以完善和改进,彰显尤溪特色,展现尤溪风采,迎接省和国家检查验收,争创“五五”普法全国先进县,为全市普法工作和经济跨越式发展再上新台阶作贡献。
(三)以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手段,不断创新普法方式方法
1、做好专栏、专刊、网络普法工作。
继续做好电视专栏“说法”栏目和《沈城普法》月刊、“政法机关案件新闻发布会”等专题品牌普法力度。
在各单位继续做好部门普法网站的同时,我县还开通了全县普法网,有力地推进了普法广度和覆盖面。
上半年,“说法”栏目播出18期,《沈城普法》月刊印制6期,“政法机关案件新闻发布会”召开6场次。
2、做好法制宣传日、周、月学习宣传活动。
一是做好“两节”、“两会”期间专题法制宣传,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以“法律九进”为载体,在全县开展了为期60天的专项法制宣传活动,确保了“两节”、“两会”期间社会安定稳定。
二是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围绕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深化平安尤溪建设”为主题,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开展综治宣传,深化了平安建设成果。
三是开展税收宣传月工作,进一步增强了群众依法纳税的意识。
四是开展了“4.28”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日活动。
五是开展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另外,我县还通过各种方式开展世界地球日、安全生产宣传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周年纪念日等活动,加大对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四)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目标,扎实推进“三五”依法治县进程
1、全面实施依法治县“三五”规划。
加大对规划的宣传和贯彻力度,组织、协调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确保依法治县“三五”规划确立的各项任务在全县有序展开。
2、扎实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乡、镇)创建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尤溪县关于推进法治县城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做好试点和推广工作,大力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3、扎实推进基层法治进程。
加大对“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依法办事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的指导,夯实基层法治基础,深化基层普法依法治理。
二、突出重点,司法所建设工作有新的局面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司法所建设工作,县政府成立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同意每所补助10万元列入今年财政预算,按进度拨付到位。
半年来,重点抓好联合、中仙2个示范所建设工作,目前两所,正在进行内外装修,预计7月、8月份可以完工。
另外,举全局之力认真做好八字桥、管前、台溪、新阳、坂面、梅仙6个司法所建设,截止目前,该6所的各项前期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其中八字桥计划和乡文化站合建已基本落实建设用地,正在进行设计和立项工作;
台溪所拟购置原台溪财政大楼靠东侧(现司法所办公地点)三个单元三层计15间(一层三个单元5间,二层三个单元6间,三层二个单位4间),面积约270平方米,管前所拟购置原法庭办公楼,坂面所拟购置现在办公地点1-2层200多平方米;
新阳所拟购置新阳农技站5个单元三层360多平方米;
梅仙所拟购置现在办公地点。
三、维护稳定,人民调解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新的突破
1、精心组织,落实责任。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年初专门召开全县维稳工作会议,对全县人调解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县委、县政府还专门成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暨“三排查一促进”活动督导组,由县挂乡镇领导任组长,包村领导为成员,督促乡镇和部门抓落实。
督导组经常深入基层,包片指导,跟踪调查,及时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确保全县安定稳定。
县委综治委也及时调整充实县综治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同时,结合“三项重点工作”活动于3月18日下发了关于开展“排查整治突出问题、优化海西发展环境”活动实施方案,对今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县调解办也制定下发了《XX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实施方案》(尤人调[XX]2号)加以落实。
2、健全机制,提高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经常性的排查制度。
县一级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拉网式排查,各乡镇、各部门每半个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
二是健全集中排查制度。
每年坚持开展2次以上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特别是在重大节日期间,如今年“春节”和“两会”期间,全县就开展一次以“防激化、保稳定”为目标的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活动。
三是健全专项调处制度。
针对特殊时段和特殊情况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如为确保上海世博会期间的社会安定稳定,开展了“排查整治突出问题、优化海西发展环境”、“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等项活动,确定27个重点整治点,排查管控227人为重点管控人员。
四是完善处置制度。
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由12个县直机关党委和15个乡镇党委为责任单位、分块负责的责任归口制度,把矛盾纠纷分别确定牵头单位、具体负责单位和协助配合单位,将责任落实到部门、单位和个人。
对涉及多部门、跨乡镇的矛盾纠纷,确定牵头部门,整合有关部门力量进行联合调处,对需要省、市协调指导的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提请上级协调督导,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切实做到“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
五是完善信访工作机制。
建立完善了县领导轮流接访制度、按月包案处理信访制度、首问责任、联动接方和回访等各项制度,切实做好信访各项工作。
六是完善多元化调解衔接机制。
积极探索建立信访接待、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讼调解等协调协作机制,引导干部群众指导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选择,形成信访制度与人民调解相联接、与行政调解相配合、与诉讼调解相衔接的工作新格局。
不断完善县法院和县司法局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重点强化了县法院与县司法局的诉讼衔接机制,做到“五个对接”,即:
与人民调解对接、与行政调解对接、与群团维权对接、与行政机关对接,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3月10日,县司法局和县人民法院联合召开诉调衔接工作座谈会,对人民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机制、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诉前、诉中、诉后委托调解机制、庭所结对子互动机制等衔接事宜进行了探索交流,目前人民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工作已经正式启动。
半年来,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县共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206件,其中:
人民调解1012件,调解成功997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8.5%;
行政调解20件,调解成功20件,调解率为100%,结案率为100%;
司法调解受理1182件,审结民商事案件964件,调解结案和撤诉760件;
防止矛盾激化24件,其中防止民转刑4件49人,防止因矛盾纠纷引发上访案件11件44人,防止矛盾纠纷引发群体性案件9件397人,无非正常死亡现象发生。
四、强化措施,安置帮教工作有新的实效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各村居都相应成立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适时进行相应的充实调整,健全了安置帮教机构,配备了帮教工作人员,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安置帮教组织网络,目前全县有帮教领导小组266个,成员785人,切实做到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完善制度,狠抓落实。
一是落实领导责任。
全县把安置帮教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重要内容,年初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量化管理,定期考核,对工作抓的好的及时给予表彰,对工作不落实,造成重新违法犯罪率上升、问题突出的年终将给予综治一票否决。
二是建立重新违法犯罪责任倒查制度。
做到及时分析原因,解剖存在的问题,改进管控方式,进一步落实帮教措施。
三是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各项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狠抓落实。
3、强化措施,突出成效。
一是积极做好“重点人员”的排查和回访管控工作,我县再次对XX和XX年度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专项回访,并逐一进行核对,经过认真排查回访,我县XX一XX年共有刑释解教人员901名,其中刑释人员855名、解教人员46名。
二是认真开展对(五年内)刑释解教人员定期走访制度,确实做到生活上关心、就业上扶持、思想上帮助,使其安心依法勤劳致富。
6月11日,县局组织机关科室人员,由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台溪乡台溪村开展“五个一”联系帮扶刑释解教人员活动,给他们送去了党和人民的关心支持。
新阳、坂面、联合、西滨、台溪、洋中、城关等所也对本辖区内所有回归人员普遍进行了走访。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省九厅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如:
台溪乡帮助回归人员傅世桥落实解决低保问题;
新阳镇、联合乡邀请有关技术人员对两劳回归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及时为农村籍的刑释解教人员落实责任田;
做好全县6家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工作,帮助解决刑释解教“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人员的安置问题。
半年来,全县共接茬刑释解教人员89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83人,解教人员6人。
重新犯罪5人,安帮率达百分96%,100%落实帮教措施,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53%以内。
五、转变观念,法律服务工作有新的发展
1、公证水平不断提高。
半年来,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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