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各类工作流程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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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学生证流程
到辅导员处领取《海南医学院学生证补办申请表》
附一寸照片张
将申请表报送学生工作部
办理学生证
一周内领取并到辅导员处补注册登记
.因学籍变更换发学生证流程
教务部学籍变更(包括休学复学、退伍复学、转专业)证明及原学生证
填写个人信息、辅导员签署意见、院系党总支盖章
报送学生工作部
一周后领取并到辅导员处补注册登记
.因家庭搬离原所在地或父母亲工作调动更改乘坐火车区间
出示其父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或工作单位证明及原学生证
辅导员处领取《海南医学院学生证补办申请表》
二、在校学生证明开具流程
学生本人先领取二级学院证明并加盖二级院系党总支公章
凭学生证、身份证到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部审核(查档、属实)
加盖学生工作部公章
备案
三、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流程:
由学工办通知到各班级
由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下发《关于海南医学院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回执的通知》到各院系学工办
由班长送交院系部学工办
以班级为单位收集《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到班长处
由学工办将本院系《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到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
由国家开发行发放生源地贷款
贷款到账后,由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制表
由资助中心统一输入回执上报国家开发银行
由财务管理中心收费室打印学费发票
交由财务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贷款学生的学费缴交
由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将发票以院系为单位发给学工办
发给学生本人
四、办理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工作流程
由院系学工办通知到各班级
由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下发《关于海南医学院办理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通知》到各院系部学工办
以班级为单位收取社保费并填好《海南医学院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登记表》交班长处
由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做好全校的社保费及缴费人数总表后送交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由学工办统计好本院系的社保费和人数后送交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
班长做好社保费及缴费人数统计后送交学工办
由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输入该批缴交社保费学生的信息并开具发票
由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将卡以及发票发放给各院系学工办
制做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
学生可即刻享有看门诊及住院治疗的权力
学工办发放给各班级
并成立各类奖励认定工作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担任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分团委书记、辅导员等为成员
学生工作部根据有关政策及时下发和张贴评选办法或通知,做到评选条件、评选指标、评选程序三公开
五、学生各类奖励评选程序
成立班级各类奖励评议小组,由辅导员担任组长,学生干部、学生代表为成员,负责本班级各类奖励的评议工作,评议成员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申请人本人不能作为评议小组成员)
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向院系提交书面申请,经班级评议小组评议、辅导员审核后
由院系奖励认定工作组进行核实确认初审名单
学生工作部进行审核,张榜公示评选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征求意见,接受监督。
如无异议,由学校下文,各院系负责组织召开颁奖大会,并发放证书、奖金或奖品
院系张榜公示初审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征求意见,接受监督,公示无异后,正式确定推荐名单
各院系统一将推荐人情况汇总表及申请表和有关材料报至学生工作部
六、学生违纪处分的基本流程
学生工作部将认定材料反馈至学生所在院系党总支书记、辅导员处
教务部、保卫部等部门将学生违纪行为认定材料移交至学生工作部
教务部、保卫部等部门对学生违纪行为进行认定
学生工作部根据院系党总支提出的处理意见,形成处分决定,由部门领导审核
党总支参照《海南医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相关规定,结合学生违纪行为的认定材料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以及书记、辅导员与学生谈话表,学生检讨书一起上报学生工作部
递交学校学生违纪处理委员会讨论确定处理意见
分管校领导签发下文
学党总支将处分文件送达违纪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待学校处分文件下发后,学生工作部将纸质文件发至院系党总支
七、学生违纪处理申诉流程
学生对处理结果不服(在接到学生处分决定书起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申诉后的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决定
申诉处理委员会在正式受理
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理由
学生或原处理单位对复议结论有异议
校长办公会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决定
申诉处理委员会在接到书面理由后个工作日内把申诉复议结论以及学生或原处理单位对复议有异议的书面理由提交校长办公会
行政部门受理复议申诉后(个工作日内)做出复议申诉处理决定
学生对复查决定不满意可在日内向省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复议申诉
八、学生解除记过、留校察看处分基本流程
附思想汇报、撤销处分申请书、撤销处分申请表、成绩单、获奖情况以及参加志愿者情况
察看期满后,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
院系党总支审核,提出意见
班级进行评议
学工部审定
递交学校学生违纪处理委员会讨论确定撤销意见
待文件下发后,学工部将纸质文件发至院系党总支
九、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流程
由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下发《毕业生离校手续单》电子版到各院系就业办
就业办将《毕业生离校手续单》打印发放给各毕业班负责人(毕业生每人一份)
负责人统一拿本班《毕业生离校手续单》前往各行政部门盖章
盖章完毕后交由学生本人凭《毕业生离校手续单》领取毕业证、报到证等
持报到证篮联、白联以及就业协议书到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开具证明
十、毕业生报到证或介绍信的改派、补办流程
改派流程:
拿着上述资料和开具好的证明到省就业局改派
将改派好的篮联拿去用人单位或人事局报到
将改派好的白联放回自己人事档案袋保管
在毕业两年内遗失的需要先去《海南日报》或《海口晚报》刊登遗失声明
遗失补办流程:
毕业超过两年遗失的首先前往学校出具证明
前往省就业局开具相关报到证证明
拿刊登好的遗失声明来就业指导中心开具证明
注:
省就业局报到证改派、补办地址:
海口市白龙南路琼苑宾馆对面省就业局室
前往省就业局补办
十一、用人单位前来我校招聘流程
用人单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电子版或纸质版、招聘简章
网上招聘:
审核通过后将就业信息上传到我校就业网
由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审核以上材料
现场招聘:
审核通过后将就业信息下发给各院系就业办
各院系就业办负责组织发动毕业生应聘,并将报名信息报送就业指导中心
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应聘情况,向学校教务部(或团委)申请教室,组织面试过程
十二、心理咨询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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