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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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应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响应、
及时处置。
1.5气象灾害定义
本预案所称气象灾害是指受台风、暴雨、雪灾、寒潮、大风、
沙尘暴、低温、高温、雷雨大风、冰雹、霜冻、大雾、龙卷风等
天气事件影响,包括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
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灾害。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
成立
北镇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成员单位。
2.1.1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和组织全市气象应
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指挥某市政府副市长
副总指挥某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农业办公室主任
艾云胜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局长
佟维华市气象局局长
成员丁长友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经济局局长
韦树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局长
刘兴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农村经济发展局局长
任凤友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孙海营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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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伟市交通局局长
汪利市卫生局局长
李忠市林业局局长
郑策市民政局局长
姚冶市粮食总公司总经理
张辉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刘汉武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兴华市水利局副局长
甘侠市农电局局长
孟凡华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北镇市分公司经理
气象灾害发生后,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可以根据需要,在
事发地设立气象灾害现场应急指挥部。
2.1.2办公室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
设在市气象局,办公室主任张南文(市气象局副局长),联系电话:
6622812。
2.1.3成员单位
市气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
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建设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
市农村经济发展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广播电视台、网通
北镇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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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部门主要职责
2.2.1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对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救灾等应急工作的统一领
导、指挥和协调。
2.2.2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传达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
具体协调处理在
实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会商灾
害发生发展趋势;
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
制定气象灾害防
御方案;
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完成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
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2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气象局:
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警报的发
布,并及时有效地提供气象服务信息;
为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启动和中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
和建议,以“重要天气报告”形式,及时向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
部成员单位提供情况;
负责组织气象灾害信息收集、分析、评估
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2)市发展和改革局:
负责协调灾后基础设施重建工作。
(3)市教育局:
负责组织做好灾害发生时学生的安全保障
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4)市公安局:
负责组织事发地公安机关协助做好灾区社
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应急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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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市财政局:
负责气象灾害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6)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农村经济发展局、市林
业局:
负责农业生产、森林(草原)火险、风暴潮、地质灾害等
气象次生、衍生灾害信息。
(7)市城乡建设管理局:
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工程设
计施工等管理工作。
(8)市交通局:
负责保障各级气象台站气象服务和移动气
象台站现场服务人员、设备运输以及救灾工作的交通道路畅通;
及时抢修被毁坏的交通道路和设施。
(9)市卫生局:
负责组织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受灾伤
病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发生、传播、
蔓延。
(10)市广播电视台:
负责及时播发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
报、警报等信息,遇有突发气象灾害,及时插播预警信息;
做好
有关广播电视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工作。
(11)网通北镇市分公司:
负责本系统通信设施安全,确保
通信畅通;
做好紧急情况时应对的通信手段,优先保证气象灾害
应急指挥通信畅通。
2.3气象灾害应急指挥场所
2.3.1基本指挥场所
基本指挥所设在市气象局。
在北镇市气象台建立指挥系统,
通过气象通信网络指挥全市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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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机动指挥所
机动指挥所设在气象灾害应急指挥车上。
在灾害发生地,通
过车载指挥系统进行现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工作。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来源
3.1.1市气象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监测、信息收
集预报预警和评估等工作,其所属气象台站具体承担灾害性天气
监测、预报预警任务。
3.1.2气象灾害发生后,知情单位或个人应及时通知气象灾
害报警电话等多种途径报告有关气象灾害信息。
3.2预警预防行动
3.2.1市气象局根据气象灾害监测、预报、警报信息,对可
能发生气象灾害的情况,立即进行相关工作部署,并上报本级气
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3.2.2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对气象灾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
达到预警启动级别的,发布启动预警命令,并向上级气象灾害应
急指挥部报告。
3.2.3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
各项准备工作。
3.2.4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应按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
御指南,积极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3.2.5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根据需要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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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指导,确保预案的顺利实施。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灾害预警支持系统建设,
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1)建立和完善以灾害性天气监测、气象信息传输、气象
预报分析处理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为主体的气象灾害预警
系统,提高气象灾害预警能力。
(2)建立气象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系统,为政府决策提
供科学依据。
(3)建立和完善气象防灾减灾综合信息平台,实现气象灾
害信息资源共享。
3.3.2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
建立和完善本部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系统。
3.4预警级别及发布
3.4.1本预案中预警启动级别按照灾害性天气强度标准和
重大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程度,确定为一般(IV
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大(I级)四级。
3.4.2IV级预警。
预报预警1个乡镇(农场、街道)即将发
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以上的灾害性天气过程,并将造成一定危害
和社会影响,由事发地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IV级预警,
并随时向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预案的应急响应情况。
3.4.3III级预警。
预报预警2个以上乡镇(农场、街道)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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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以上的灾害性天气过程,或者1个乡镇
(农场、街道)即将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特大以上的灾害性天气过
程,并可能造成较大危害和社会影响,由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决定启动III级预警,并随时向省、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
预案的应急响应情况。
3.4.4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II级预警或者I级
预警后,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执行上级应急指令。
4、应急响应
4.1气象部门的应急响应
4.1.1IV级响应
市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发布IV级预警后,市级气象局应
当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
(1)业务单位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
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发展、变化情况;
(2)市气象局应当主动加强与锦州市气象局所属业务单位
的天气会商,并根据市气象台发布的指导产品,做好气象灾害的
跟踪服务工作;
(3)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各业务岗位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
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4)市气象局应当及时向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和锦州市气
象局报告气象灾害的发生、发展及其预报服务情况;
(5)市气象局应当根据灾情发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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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天气作业;
(6)市气象局应当及时将本地气象灾害信息向上下游县气
象局通报。
4.1.2III级响应
锦州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发布III级预警后,市气象局应
(1)市气象局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
(2)市气象局应当主动加强与省市气象局所属业务单位的
天气会商,并根据省气象台发布的指导产品,做好气象灾害的跟
踪服务工作;
(3)市气象局应当及时向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和省气象
局报告气象灾害的发生、发展及其预报服务情况;
(4)灾害发生后,市气象局应当迅速调派应急队伍,进入
抗灾现场,做好相关的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和现场气象服务等
(6)市气象局应当及时将本地气象灾害信息向上下游市气
4.1.3II级或I级响应
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发布II级预警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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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I级预警,我市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气象灾害时,市气象局各
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
(1)根据应急工作需要,锦州市和我市两级气象部门各业
务岗位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2)气象局应当根据省气象局统一组织,适时实施人工影
响天气作业;
(3)市气象局应当及时将本地气象灾害信息向上下游市、
县气象局通报。
4.1.4市气象局应当按照有关发布规定,及时通过广播、电
视、手机短信、电话、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发布重大灾害性天气预
报预警信息。
4.2成员单位的应急响应
4.2.1IV级响应
事发地的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气象灾害应急
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
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
统一部署,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
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
部的统一部署,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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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信息共享和处理
4.3.1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服务、灾情等信息实行分级
上报,归口管理,实现共享。
4.3.2气象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当快速、准确、翔实,
重要信息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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