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包工不包料》Word下载.docx
- 文档编号:13563248
- 上传时间:2022-10-11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50.22KB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包工不包料》Word下载.docx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包工不包料》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包工不包料》Word下载.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1-3承包范围:
第二条:
工期
开工日期:
年月日
竣工日期:
第三条:
工程质量等级为
第四条:
承包方式为包工不包料。
第五条:
图纸
甲方在工程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图纸份。
第二部分劳务报酬及费用支出
第六条:
劳务报酬
6-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交底进行施工,工费的确定以甲方签批的为准。
6-2本工程采用的工费定额是:
工程预算定额。
6-3取费标准:
6-4计时工:
本工程一般不发生计时工,如确需发生时,计时工应由甲方现场领工员签认,并报甲方项目经理审核签批后方为有效。
6-5其他费用:
第七条:
费用支出
7-1生活费:
按乙方在现场的实际人数,支付每人每月生活费元。
7-2工费:
按月估、季验、竣工后末次结算的办法执行,费用拨付按季验工和末次结算的%支付(含生活费)。
7-3乙方在工程项目完成后,由甲方质检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结算。
7-4其他费用支出:
第三部分材料、机械设备的供应与管理
第八条:
材料供应与管理
8-1本工程所需的各种材料均由甲方采购和供应到施工现场,实行定额发料,乙方保管使用。
8-2为了保证材料的使用合理,减少浪费,本着节奖超罚的原则去管理,工程所用钢材、木材、水泥、玻璃、沥青、油毡等材料由甲方采购、供应到施工现场,经双方材料人员办理验收手续,由乙方保管和使用;
工程所用砂、石、砖、石灰等材料由甲方联系货源和质量检验,由甲乙双方在现场共同负责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按验收手续支付材料款。
8-3奖励与处罚:
1、以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所需各种材料消耗为依据,采取节奖超罚的原则管理。
2、实用量小于定额消耗用量时,按节约价值的%奖励乙方。
3、实用量大于定额消耗用量时,按超额价值从乙方结算工费中全额扣除。
第九条:
机械设备供应与管理
9-1本工程所需的主要设备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保养与使用,且必须认真填写设备运转记录。
9-2为了保证设备的完好和正常使用,乙方应对设备进行正常的保养工作,大修由甲方完成。
9-3操作工人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和掌握设备的操作规程和保养常识。
因人为的原因造成设备的损坏,所发生的维修费用从乙方结算工费中扣除。
设备进场甲、乙双方共同检查后办理使用手续。
工程完工后,再由甲、乙双方机械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鉴定工作,达不到设备保养工作要求的,乙方无条件进行维修保养或从结算工费中扣留实际需发生的维修费用,对使用和保养好的设备操作者,甲方将予以一定金额的物质奖励。
燃油、动力费用小于定额消耗时,按节约价值的%奖励乙方;
大于定额消耗时,按超额价值从乙方结算工费中全额扣除。
9-4如乙方自带机械设备时,其自带部分的机械费用,可计取定额分项工程机械费。
第十条:
工器具
操作工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各种小型工器具,均由乙方自备。
第四部分施工组织和工期
第十一条:
乙方应根据合同工期和甲方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在开工前15天向甲方提供劳动力人员构成情况表,经甲方审查同意后,在开工前五天组织进场,否则甲方以乙方不执行合同而终止合同。
第十二条:
延期开工
乙方应按合同开工日期组织开工,如遇特殊原因甲方开工前十天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
暂停施工
13-1甲方代表因故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停工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停工后对工程的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
13-2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相应顺延工期;
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3由于国家政策性变化,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以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工程合同不可能继续履行时,乙方应积极组织做好工人的退场工作,将从甲方领取保管使用所剩余的材料移交给甲方,并办理有关手续。
同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单,交由甲方审批。
第十四条:
工期延误
非甲方原因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因乙方劳力组织不力或其它原因,致使工程不能按甲方施组设计要求保证阶段工期,乙方应及时调整,限期整改,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工期提前
通过双方努力,使工期提前,按规定积极向建设单位索取工期奖,建设单位支付的工期奖,按的比例分享。
第五部分质量与验收
第十六条:
质量检查与返工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技术交底和质量等级标准的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及建设、监理、监督等有关部门的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16-1乙方在施工中经检查检验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及质量等级标准的要求时,乙方应按甲方、建设单位、质监部门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并承担返工、修改的费用。
非乙方施工原因所造成的返工、修改,如变更设计等,乙方负责返工、修改,但不承担返工、修改的费用。
16-2以上的检查检验不能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更不能拒绝接受检查检验和对不合格工程进行返工、修改。
第十七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乙方必须先自检,合格达标后,由甲方和质检部门进行隐蔽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
17-2经检查验收,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返工和修改,再进行检查验收,达到标准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十八条:
工程质量等级
本工程质量要求执行18-条款。
18-1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应达到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
如达不到合格,除乙方必须按质量监督部门或有关单位提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直到符合规范要求。
并承担返工、维修的费用(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费),且工期不予顺延。
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不合格,甲方承担返工、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工期相应顺延。
18-2甲方要求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
经质量监督部门核验为优良工程,甲方按实际完成工程的每平方米元奖励乙方。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优良标准,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且不予顺延工期。
返工后仍达不到优良标准的,按实际完成工程的每平方米元,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六部分结算与保修
第十九条:
工程结算
乙方承包工程项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建设单位、质检部门等有关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检查验收,达到规范和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后,乙方应在30天内将工程结算提交甲方审批,甲方收到结算后应及时给予审批,交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扣除乙方在施工期间从甲方借款和保修金外,甲方无正当理由,应将所余结算款在30天内支付乙方。
第二十条:
保修
20-1自办理交工手续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保修内容及保修期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
20-2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修理通知书之日7天内派人修理。
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维修,所发生的人工费,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
20-3本工程保修金为结算总价的5%,甲方在保修期满后30天内结算,保修金剩余退还乙方,保修金不足,由乙方支付。
第七部分双方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甲方代表及工作
21-1甲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21-2提供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份。
21-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技术交底,负责工程的测量和试验工作,按施工规范和验收规范标准检查指导,负责协调与建设、监理单位的检查、验收等工作关系,为乙方提供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21-4负责三通一平。
21-5负责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
21-6负责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协调对外关系。
21-7负责提供工程所需的各类机械设备。
21-8负责采购供应工程所需的各种材料。
21-9负责收集、整理、编制工程竣工文件;
办理竣工验交工作。
第二十二条:
乙方代表及工作
22-1乙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22-2负责甲方提供设备的使用和正常保养工作。
22-3负责对甲方供应部分材料的保管使用工作及地材的验收工作。
22-4遵章守纪,做文明人,搞好文明施工,工完料净,材料分门别类,堆放整齐。
22-5遵守劳动保护条例,严禁使用童工和不符合劳动条件的工人,对特殊作业人员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使用劳保用品。
22-6按规定办理《承包工程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税务、公安和建设银行办理登记注册及开户手续。
22-7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质证书、承包工程许可证,外省施工单位负责办理出省和入当地务工许可证,交缴有关费用。
22-8提供劳务人员名单及特殊作业人员的上岗证书。
第八部分其他
第二十三条:
安全施工
23-1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保护措施,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杜绝违章作业,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意识差、思想麻痹、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甲、乙双方密切配合,并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23-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采取的安全保护措施和执行情况,甲方设置的防护用品,乙方必须正确使用。
甲方优先保障安全防护方面的费用。
23-3乙方必须做到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的要求。
23-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网和施工用电的触电保护器、安全标志等安全设施,由甲方提供,乙方必须使用、保管。
第二十四条:
不可抗力
24-1对发生人力所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地震等,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受灾后24小时之内向甲方代表报告受灾情况。
24-2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五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如不能取得
一致,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其他事项
26-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26-2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工程完工结算,甲方付款完毕后除保修和纠纷解决条款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
26-3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副本份,甲、乙双方送有关部门备案。
(公章)承包方:
(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签字时间:
年月日地点:
附件一: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包工不包料 建设 工程施工 合同 包工 不包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