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八年第十三次规划建设委员会审定项目说明书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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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八年第十三次规划建设委员会审定项目说明书模板
二〇一八年第十三次规划建设委员会
审定项目说明书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
许昌市西环路西移工程路线规划
一、工程概况
规划拟建道路共分为2段:
其中由许禹路至许南路之间的S227段长约5.1公里;由许南路至许昌南连接G311线许鄢段的G311段长约10.75公里,经过建安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路线方案
G311段起于建安区蒋李集镇圪垯村西南侧拟实施国道311线许鄢段改建工程的终点为本方案的起点位置,沿国道311线规划线位向西,在店后李村北侧,路线折向西北方向下穿兰南高速公路,设置分离式立体交叉,下穿高速后路线折向北,经王子营村东,跨小泥河,经干戈李东,穿水营村,过丁宋、郭桥东,结束于郭桥村东侧路线与现有国道311线交汇处。
省道227线起点位于大路李村东南侧,与省道235线(原省道237线许禹路)相交汇处,起点桩号K35+220.2,过省道235线后路线折向东南,经大任庄,跨颖汝灌渠,过叶庄西后,终于国道311线(许南路)相交处,终点桩号K40+341.24,路线全长5.121公里,全线位于许昌市境内。
三、技术标准
G311段拟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24.5米,路面23米;省道227线拟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24.5米,路面23米。
四、沿线主要节点
G311段与兰南高速公路分离式交叉1处,与国道311线交叉1处,跨越小泥河、洗眉河;省道227线与部队铁路平面交叉1处,与国道311线、省道235线(许禹路)交叉,跨越颖汝灌渠。
西气东输二线平泰支干线3#阀室-许昌生物医药产业园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
该天然气管线工程全线总长度约27km,涉及禹州市、建安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其中禹州市3公里,建安区22公里,经济开发区2公里。
接气点为禹州市境内西气东输二线平泰支干线3#阀室改建的元木分输站,全线共设置工艺站场2座,即元木首站、许昌门站。
设置线路截断阀室一座,管径为323.9×6.3/7.1/10,采用无缝钢管,钢材钢种等级为L360M,设计压力为6.3MPa,城市规划区安全间距为30米,其余最小间距控制在5米。
全线采用直埋敷设管道,覆土深度为1.5米,穿越现状河道、铁路、公路、城市道路等交叉处采用非开挖定向钻或顶管施工。
许昌市中心城区2019年节庆灯饰设置
一、设置范围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市管区域和五区),以主要道路、城市出入口、广场游园、商业集聚区为重点,选取莲城大道、魏文路、府西路等18条主干道,京港澳高速口、许都公园、北海、双龙湖等9个核心节点开展节庆灯饰设置。
二、设置理念
1、经济性。
为节约成本,设计时充分考虑往年灯饰的再利用;
2、喜庆性。
为营造浓厚的喜庆氛围,灯饰以红色为主;
3、新颖性。
选择具有文化性、时尚性、科技性的灯饰;
4、安全性。
为确保安全,统一采用LED低压节能灯饰。
三、设计形式
采用灯杆挂件、树木挂件、地面组摆等多种设置形式。
四、设置任务
1、魏都区:
主要对天宝路、曹魏古城设置节庆灯饰,保留许继大道往年灯饰。
2、东城区:
一是新增4条道路节庆灯饰,即魏武大道、莲城大道、许都路、府西路;二是在保留八一路、魏文路、建安大道原有灯饰的基础上新增部分灯饰;三是对京港澳高速公路出入口、东湖游园、许都广场、中央公园、鹿鸣湖5个核心区域摆设迎春灯饰。
3、建安区:
对北海公园周边、聚贤街设置灯饰,新元大道在保留往年灯饰的基础上新增部分节庆灯饰。
4、示范区:
对芙蓉湖周边、魏武大道及芙蓉大道在保留往年灯饰的基础上新增部分节庆灯饰,。
5、开发区:
对双龙湖周边的阳光大道、延安路、龙祥路及在保留往年灯饰的基础上新增部分节庆灯饰。
6、老城区:
主要对莲城大道西段、建设路(含南护城河)设置节庆灯饰。
往年灯饰分别设置在文峰广场和春秋广场周边。
五、组织实施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五区”节庆灯饰设置工作由各区自行组织实施,各自财政承担费用。
2、市管区域建设路(含南护城河)、莲城大道的设置任务由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实施,市财政承担费用。
六、资金概算
根据设计方案,初步概算2019全市节庆灯饰总体约需要资金982万元,重复利用往年灯具节约资金约314万元,实际概算668万元,其中市管区域(老城区)资金概算79万元。
2019年许昌市中心城区生态园林城市提升
——园林绿化项目
一、改造契机
为全面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巩固提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成果,促进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将许昌市新建、改建公园游园、道路绿地等作为重点,完善绿地功能,提高绿化品质。
努力实现园林绿化质的提升。
二、设计定位
文化融入、彩化切入、市民进入为一体的“人居环境示范城市”。
三、设计目标
树立河南生态园林城市新标杆
建立海绵绿地新格局
完善绿地新功能
塑造人文新面貌
四、措施与策略
7个关键字,即“加、疏、缀、抱、点、陈、配”。
加花边,加彩化植物,更换植物之前土壤统一改良,深翻消毒,道路分车带要求降土低于道牙15公分。
疏密林,在保证绿量的前提下,疏现状病虫害严重及病死枯死的植物。
缀小品,文化景观小品。
抱组团,现状植物群落组团整合。
点景树,重要城市节点及景观示范关键位置,造型植物、丛生植物的运用。
陈设施,绿地功能完善,照明设施、休闲廊架及坐凳加入、以及居住区旁绿地内健身设施及垃圾箱。
配地被,耐阴地被的大量运用,包括部分耐半阴的花灌木的使用。
北关大街(建安大道—八一路)电力管线规划
一、位置
该电力线路位于许昌主城区内,电力线路规划在北关大街的建安大道至八一路路段内,顶管施工。
二、主要内容
规划电力管线位置位于现状北关大街东侧车行道内距路缘石3m处。
规划电力管线全长约430m,电压为10kv,为10孔(8+2)其中8个孔直径为200mm,2个孔直径为110mm,电力管线净覆土大于1.5m。
建安区付尚110KV相关线路改迁工程
一、位置
该电力线路位于许昌北部建安区内,线路规划在昌盛路、文峰路和滨河路绿化带内,规划电力线路全长约4公里。
二、主要内容
许昌市建安中学、周庄水乡项目的建设,项目区内有尚集变电站一座,涉及两条线路付尚线110KV、尚桂线35KV需搬迁改造。
规划的电力线路位置如下:
1、昌盛路段长约3公里,架空设置:
昌盛路(汉风路—滨河路)电力塔位于路南侧绿化带内,距红线1米;
昌盛路(滨河路—文峰路)电力塔位于路北侧绿化带内,距红线3米。
2、滨河路段长约0.4公里,架空设置:
滨河路(周庄街—昌盛路)电力塔位于路西侧绿化带内,距红线15米。
3、文峰路段长约0.6公里,地埋设置:
文峰路(昌盛路--尚集变电站)电力塔位于路西侧绿化带内,距红线4米。
副中心102号地局部地块
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一、位置
位于滨河路以东,镜水路以西,昌盛路以北。
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134630平方米(201.9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118811平方米(178.2亩)。
二、调整原因
2017年许昌市第3次规委会审议通过《许昌北海水系周边城市设计》,在该地块内加密了路网;2017年许昌市第6次规委会审议通过《许昌市区电力工程专项规划(2016-2030)》,沿昌盛路规划了高压线,为落实以上规划,申请对原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三、主要内容
(一)配套设施
1、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中5分钟生活圈配套要求配套相关设施,设施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70平方米/千人,设施总用地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且用地面积不超过规划地块总用地面积的8%;其中各类配套设施的总用地面积102-2号地不小于1350平方米,102-3号地不小于1650平方米,社区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在102-2号地块内配建,文化活动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在102-3号地块内配建,配套设施宜相邻集中设置,相互共享。
若两块土地由同一业主取得,可统一配建。
2、物业管理用房依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
3、规划居住地块内各规划垃圾分拣房一处,建筑面积均不小于15平方米。
4、规划102-2号地块内沿滨河路规划公厕一座,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沿滨河路规划垃圾转运站一座,用地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
结合规划公厕、垃圾转运站设置环卫休息室。
(二)设计要求
1、地块内的建筑形式及风格宜与周围建筑物相协调,规划布局做到高低错落、疏密有度、精致宜居。
2、规划主出入口占用绿化带宽度不得大于12米,次出入口不得大于8米,应急通道大于4米且小于6米。
3、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规划居住地块配建机动车停车位要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非机动车停车处须规划充电设施。
4、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需规划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
5、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充分考虑综合管网规划,做到雨污分流,并与城市管网相衔接。
6、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需按照《许昌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实施。
7、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需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要求配备无障碍设施。
8、保障性住房内容根据保障性住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执行。
9、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需按照《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许建发[2016]205号)实施。
10、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沿街建筑设置户外广告牌、门牌牌匾等相关标识标牌应严格按照市城管局制定的《许昌市户外门店牌匾标识标牌设置技术规范》(许政办〔2010〕130号)执行。
11、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居住地块需按照《许昌市节水型小区示范工程的建设指导意见》实施。
12、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居住地块需综合考虑对北侧学校视线、日照等影响。
13、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居住地块需按照《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许政〔2014〕47号),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宜与社区服务、社区卫生、老年活动室等配套设施集中设置。
14、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必须对交通、人流疏散、机动车流向进行分析,编制《交通影响分析报告》。
15、102-2号、102-4号地块统一规划;102-3号、102-5号地块统一规划;102-2号、102-3号地块若由同一业主取得可统一规划。
16、规划地块沿昌盛路禁止设置机动车出入口,可设应急通道,并与辅道相连接。
17、地下人防工程应符合《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
18、其他要求符合《许昌市城乡规划指标指导意见》(提升稿)。
四、主要控制指标
规划红线内总用地面积:
134630平方米(201.9亩)
规划绿线内总用地面积:
118811平方米(178.2亩)
其中
102-2号地块:
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
55428平方米(83.1亩)
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
53472平方米(80.2亩)
102-3号地块:
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
67401平方米(101.1亩)
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
65339平方米(98.0亩)
用地性质:
居住
建筑层数:
多层、高层
建筑限高:
<80米
建筑密度:
<25%
容积率:
<2.5
绿地率:
≥35%
机动车停车位:
≥1.0车位/户
非机动车停车位:
≥1.5车位/户
102-4号地块:
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
5348平方米(8.0亩)
102-5号地块:
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
6453平方米(9.7亩)
用地性质:
防护绿地
示范区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用地选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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