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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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报企业主导产品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具有持续的技术创新活动,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重点支持已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创新型企业和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
3、贷款资金用于科技项目产业化,优先支持国家、省、市立项的科技计划项目,重点支持列入《苏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技术指引》的产业化项目的实施。
风险补偿贷款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
申报办法:
1、申报企业通过苏州市科技局网站进入科技金融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经过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进入平台企业库。
2、企业在平台上填报和提交风险补偿资金贷款申请表、按要求录入相关证明文件、财务报表、知识产权等附件材料,并打印申请表,同附件材料一起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书面申报材料需和网上申报内容一致。
3、贷款申请常年受理,集中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科技保险补助对科技型企业和研发机构投置的科技保险费进行补贴,科技保险的险种范围:
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和专利保险。
申报事项:
1、科技保险补助是对2009年度支出的科技保险费进行补贴。
2、应提供的申请材料:
(1)苏州市科技保险补贴资金申请表;
(2)申请人同相关保险公司签订的科技保险合同(验原件,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
(3)支付科技保险费的原始发票(验原件,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
(4)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验原件,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
(5)200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其它相关的材料。
科技贷款贴息
用于补贴实施国家、省火炬计划、星火计划、市自主创新重点项目和市技术专项等项目使用金融机构贷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
用于补贴企业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贷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
1、项目于2008年1月1日后立项,按计划实施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2、科技项目贷款期限在项目实施期内,贷款期限一年以上(含一年)。
3、同一贷款不能重复申请政府贴息资助,已经获得政府贴息的项目贷款不得申报。
4、应提供申请资料
(1)苏州市科技贷款贴息资金资助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验原件,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
(3)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贷款进账凭证、企业结息汇总表和凭单(凭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或银行印章);
(4)200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科技项目立项文件;
二、大学生科技创业专项
大学生科技创业孵化基地建设
支持大学生科技创业孵化基地为大学生科技创业提供创业场所、商
务、融资、技术等服务。
根据创业孵化基地为大学生科技创业提供的优
惠服务提供经费资助。
1、申报单位应是注册在市区并经认定的苏州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地。
2、基地为入驻的大学生新创办企业提供相应优惠服务的,以每个企业不超过3万元的经费给予基地补助。
3、大学生新创办企业是指2007年以后的大学毕业生、并在2009年及以后新创办的科技型企业。
4、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扶持大学生科技创业补助申请表;
(2)大学毕业生和创办企业的相关说明材料(创办人员身份、学历证明、与创办企业的关系证明等;
创办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法定代表人等,企业股东构成、团队、研发活动、经营等情况)。
(3)基地为大学生创办的企业提供的优惠服务证明。
三、技术专项
本年度技术专项重点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产业优化升级,集中支持一批能够整体带动产业创新能力提升的重大项目,着力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加快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及重大目标产品,为国家重大专项、省成果转化资金专项培育项目源,为我市新兴产业跨越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1、新型平板显示
高世代大幅面平板显示器关键器件与配套材料研发大尺寸高性能有机发光显示材料与器件研发
2、太阳能光伏、风电装备
高效新结构太阳能光伏电池研发和产业化太阳能光伏电池关键设备及成套生产线研发和产业化
2以上风电机组及关键零部件研发和产业化
太阳能光伏、风力发电并网接入关键设备研发和产业化新能源领域企业研究院建设(定向组织)
3、智能电网
智能电网智能化电气设备(智能电表等)研发和产业化智能电网业务传输、配电监控、智能用电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智能电网领域企业研究院建设(定向组织)
4、传感网
新型传感器、传感网核心芯片及其应用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典型行业传感网应用系统研发和产业化
5、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新型动力锂电池组、关键材料、能量管理系统研发和产业化电动汽车整车、关键部件研发新能源汽车领域企业研究院建设(定向组织)
6、新材料
高品质纳米粉体材料制备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低成本、高性能金属复合材料制备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
7、智能装备
面向工业控制、危险作业、医疗康复等领域的智能机器人研发和产业化
高性能、高精度数控设备研发和产业化
智能装备领域企业研究院建设(定向组织)
8、软件与互联网
高可靠性网络安全防护、监测和控制产品研发和产业化
3.0网络服务系统开发与应用
9、医药及生物技术
新型医用实时成像系统、核心部件研发医药及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外包服务关键技术及支撑平台基于小核酸干扰技术的药物合成及其目标产品开发高相容性、功能性人工器官及关键材料与辅助装置研发
10、节能环保
具有显著效果的重点行业节能减排关键装备、系统产品研发和产业化
苏州城区河道水体水质生态修复技术研究与示范(定向组织)
11、轨道交通专题
轻轨2号线建设工程保障性技术研究与应用(定向组织)申报条件:
1、优先支持国家、省、市创新型企业(试点企业)、转型升级的大企业申报和实施技术专项,促进创新能力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本土规模型企业做强做大。
2、优先支持高层次人才(团队)创办的高科技企业申报和实施技术专项,促进进入高成长阶段的企业快速壮大。
3、优先支持国家、省研究院所、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研发载体单独或与企业联合申报实施技术专项,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强化重大研发载体在产业技术创新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上述企业、研发载体申报技术专项不受省、市在研项目的限制(应结未结项目除外)。
四、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专项
[科技支撑计划(工业部分)]
围绕提升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我市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及企业转型发展,重点支持科技型企业开展核心技术、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1、电子信息
纳米级集成电路关键技术、设备及目标产品半导体器件、片式元器件、机电组件等新型电子元器件工业控制、汽车电子、环保、通信等领域应用电子设备及产品智能、新型传感器、智能电网技术及终端产品无线互联系统与传感网络、光通信网络技术及产品数字音视频、数字高清互动传输、技术及产品
2、软件支撑与服务
面向行业应用的高可靠支撑软件及中间件信息家电、消费类电子、移动数字终端等嵌入式软件产品支持三网融合、业务融合的关键技术及增值业务应用产品网络访问控制、加密、鉴别等信息安全技术及产品
3、先进制造及装备
新型智能化仪器仪表及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高性能科学分析、检测仪器及行业专用检测仪器
绿色制造、快速制造、微纳米制造等先进制造技术、工艺及设备智能型开放式数控系统、伺服驱动、数控加工等先进数控技术、工艺及设备
激光、超声波、等离子、电加工等特殊加工技术、工艺及设备
模具、汽车零部件等行业先进制造技术、关键机械基础件
4、新材料
纳米微粒、纳米薄膜、纳米块体、纳米器件等纳米材料新型显示、磁光存储、光电传输和处理等信息功能材料金属基、陶瓷基、高分子基等先进复合材料稀土材料、膜材料、特种纤维等高性能功能材料自适应、自修复、自检测、自调节等智能材料循环再生、低环境负荷、污染控制等生态环境材料
5、新能源与高效节能
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与清洁能源利用技术及产品燃料电池、动力电池(组)、高性能电池(组)技术及产品新型高效储能、能量转换、新型热泵技术及产品工业生产过程余能利用、节能降耗新技术及产品半导体照明应用关键技术及产品
6、资源与环境控制
有毒害、难降解工业污水、废水处理技术及产品重点行业有毒害工业废气防治、控制技术及产品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与综合利用技术及产品环境监测、清洁生产、资源利用技术及产品
7、其他属于《苏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技术指引》的其他关键技术和目标产品。
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项目属于指南支持方向,项目具有一定的前期研发基础、明确的目标产品,项目实施期内完成中试或批量产业化,优先支持能够形成发明专利、技术标准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2、申报单位在市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申报。
3、鼓励沧浪区、金阊区、平江区创业园(孵化器)内企业申报,
并在申报材料封面注明所在创业园(孵化器)名称,加盖区科技局公章。
五、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专项围绕苏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加大海内外高科技领军人才引进和集聚,积极打造人才高地和创新创业人才首选城市,为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和“三区三城”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重点支持在太阳能光伏和风电装备、医药及生物技术、新型平板显示、智能电网、软件与集成电路、传感网络、互联网增值服务、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高性能新型材料以及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进行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团队)。
1、申报者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
55岁,具有丰富的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
2、申报者需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且其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产品具有较好市场潜力和产业化前景。
3、申报者为2008年7月1日后创办的科技型企业的法人代表或主要参股人,其个人或团队现金出资一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
(1)填写创业人才《项目申报书》和《创业计划书》,一式六份。
(2)主要附件:
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及股权结构等)、主要成果(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奖励证书等)
及其它证明材料。
2、己获得“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资助的人才(团队)和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己获苏州所辖各市、区人才引进计划资助又易地申报的人才,不予受理。
申报方法:
己在苏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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