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众创空间建设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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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众创空间建设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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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众创空间建设方案早在2014年9月,李克强总理在夏季达沃斯论坛致开幕辞时,提出要掀起“大众创业”、“草根创业”的新浪潮,形成“人人创新”、“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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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着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面激发学院师生的创造活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5〕 9号)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 (渝委办发〔2015〕 20号) 、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建设高校众创空间促进师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 (渝教科〔2015〕 40号) 和《重庆市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众创空间建设与科技成果转化“双百示范行动”实施方案》 (渝科委发〔2015〕 77号) 等文件精神,2015
年底,我院已被重庆市科委、重庆市教委分别列为“重庆市众创空间”、“重庆市高校众创空间”,为加强学院创新创业服务能力建设,做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结合学院实际,经学院党政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重庆水电建筑科技众创空间(以下简称“众创空间”) 建设实施方案:
众创空间是学院“稳定规模、强化内涵、特色发展、文化引领”四位一体同步发展的重要内容和工作,是顺应网络时代创新创业特点和需求,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构建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新型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重庆水电建筑科技众创空间”定位为学院师生创新创业的交流和实践平台,以提升师生创新创业能力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目标,有效整合资源,集成政策措施,提升学院内涵建设、促进学院特色发展,培育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带动扩大就业。
按照重庆市科委、重庆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和学院有关党政会议要求、“四有一入驻”标准进行有关资源配置,确保学院众创空间良好运行并达到预期效果,成为学院建设的重要亮点和示范之一,并力争学院众创空间进入重庆市乃至全国高职高专院校众创空间的前列。
(一) 成立学院“众创空间”筹建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科研副院长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为科研处、教务处、招就处、学生处(院团委) 、基建处、后勤处、财务处、人事处、图书馆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研处,科研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处理日常事务。
(二) 部门分工众创空间在学院党政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处室、系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为众创空间参与师生提供大力支持和政策保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其中:
(1) 科研处负责具体牵头联系落实重庆市教委、重庆市科委的有关众创空间工作,负责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各处室、系部筹建学院众创空间相关工作,负责众创空间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及有关的科研管理、科技服务和产研合作管理,负责学院教师团队创新创业工作;
(2) 招生就业处负责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工作,负责学生团队创新创业工作; (3) 学工部(院团委) 和各系部负责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培育,负责整体宣讲、氛围营造和学生教育管理; () 各系部负责组织开展系部创新创业工作; (5) 教务处负责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6) 后勤处、基建处负责协调落实众创空间场地、办公硬件建设与管理; (7) 财务处负责众创空间建设专项经费管理; (8) 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学院众创空间的组织人事、劳资等管理,制定、完善众创空间有关人事制度,建立良好的激励与约束体制机制; (9) 其他有关处、室配合学院众创空间建设及创新创业有关工作。
(一) 场地建设根据众创空间的功能需求,集中对学生食堂三楼进行改造升级,建设约2420平方米的众创空间专用场地。
1.将学生食堂三楼整体改造用于众创空间专用场地,主要包含以下五大功能区:
(1) 创新创业团队、企业入驻区
(含开放式办公工位、独立办公间) ;
(2) 路演活动室(创业培训室) ; (3) 会议室; (4) 众创空间管理、服务办公室; (5) 创客交流活动区(包含创客咖啡、创意分享、户外交流等) ,其中前四个功能区主要利用食堂三楼内部约1280平方米场地进行改造,创客交流活动区主要利用食堂三楼屋顶花园约940
平方米场地进行改造,各功能区免费提供办公硬件设施、宽带网络等资源。
.图书馆信息教育中心、录像录播室纳入众创空间入驻团队(企业) 区域,约200平方米。
.学院现有学术报告厅等可直接用于学生创新创业培训及教育,进一步盘活利用现有实训基地、实验室、产学研合作基地、科研平台。
(二) 运营管理团队建设以竞争性比选方式购买众创空间运营服务,引进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单位,达成创业辅导、运营管理、一站式服务等多方面的合作协议,引入企业、投资机构、行业组织或专业团队等社会力量管理、运营众创空间。
(三) 导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创业导师队伍,鼓励有丰富经验和创业资源的企业家、职业经理人、天使投资人、专家学者和学院双师素质教师担任创业导师或组成辅导团队,结合创新创业项目,提供有针对性的创新创业指导服务,形成师生创业者、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创业导师互助的工作机制。
适时举办日常性创业沙龙、创业培训、项目路演活动等,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与培训等服务。
(四) 入驻团队和企业建设入驻方式。
由各系部、相关处室进行充分调研、资源整合,组织师生向学院提交入驻项目创新创业计划书,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单位会同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科研处分别负责组织学生团队(企业) 项目、教师团队(企业) 项目评审,确定入驻的学生团队(企业) 项目、教师团队(企业) 项目,学院与之签订入驻和退出协议,所有入驻团队(企业) 在入驻后需提交团队(企业) 运营计划、目标责任书,运营管理单位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学院科研处分别对学院学生、教师入驻团队(企业) 进行动态管理。
入驻团队(企业) 数量及资助。
学院众创空间首批计划入驻试点或示范的团队15-20个,入驻企业15-20个,对成功入驻的团队和企业,由学院根据项目内容及预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给予1-3万元/团队(企业) 的经费用于资助团队和企业运作。
由分管科研副院长牵头,具体由科研处会同学院财务处、纪检监察审计处、招生就业处、基建处、后勤处、教务处、学生处和其他相关处室、系部,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对众创空间设计进行招标,力争在2016年3月底完成众创空间的总体策划、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工作。
由学院分管基建副院长牵头,基建处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施工招标及其装饰施工具体工作,并争取在2016年5月上旬通过验收,2016年5月上旬由后勤处牵头完成众创空间的办公设备设施采购、安装、验收。
学院众创空间装饰工程施工验收、办公设备安装完成后,力争在2016年5月底前,首批众创空间团队(企业) 入驻。
入驻工作由分管招生就业、学生工作和教学、科研工作副院长牵头,引入的运营管理单位和学院招生就业处、学工部(院团委) 、科研处、教务处、财务处、后勤处、各系部等部门具体负责。
学院众创空间运营管理的有关具体管理办法由学院另行研究决定。
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确保良好运行并达到预期效果。
学院投入众创空间建设前期工作(含调研、策划设计等) 、场地装修、办公设备设施等硬件建设费用及入驻团队及企业资助费用。
根据学院众创空间建设与管理实际情况,由学院财务处、基建处、后勤处、科研处 、招生就业处、学工部等具体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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