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天元区天元小学章程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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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为实施六年制小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学校面向“教育局规定的教育服务区域”招生,招生对象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
办学规模为六个年级48个班级,总体不超过2160人。
教师应有编制人数为114人。
第二章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
第五条学校坚持“守护孩子天性,养育生命元气”的办学理念,实施“活力教育”、打造“活力校园”、构建“活力管理”、培养“活力师生”、践行“活力课堂”、营造“活力家庭”。
在扎实抓好基础性课程的教学与研究基础上,重点抓好“五个一”,即“一颗阳光心”、“一些好习惯”、“一种文雅气质”、“一笔好字”、“一项健身技能”工程,努力建设一所学生快乐,教师幸福、家长满意的品牌学校。
第六条学校发展目标
学生发展目标:
阳光,乐学,健美。
教师发展目标:
创新,创优,创品牌。
学校发展目标:
湖南省一流精品学校。
第七条文化精神与办学特色
校训:
立志笃学,厚德尚行
学风:
阳光自信、好学善问
校风:
天天向上,做最好的自己
办学特色:
通过“学科+”校本课程的开发,以习字课程和故事课程为龙头,培养孩子的核心素养。
第八条学校标识
学校校标:
学校校标设计主题形象造型以“天元”的汉语拼音开头字母“T”“Y”变形组合成动感极强的抽象图形,团形象似“天”似“元”。
加上橙点,又似跨越高栏的奋勇冲刺的运动员形象,寓意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和不畏艰险、敢于拼搏、勇于争先、与时俱进的精神面貌,表达我校活泼、健康有朝气,培养出一批又一批年幼的娇子。
主题形象中的“1”代表我校人人向往的一流校园和窗口学校。
校徽:
学校校徽整体设计以圆形为造型,圆形是圆满至善的象征,蕴含“止于至善、追求卓越”的深意,表示天元小学师生团结进取,和谐发展。
校徽中心处留白并嵌以校标,用绿色围圈,圈的上下方各配有白色字体的学校中英文全称。
校徽着色简洁,清新,橙色代表积极、热情、快乐、创造力;
蓝色代表博大、深远、梦想;
绿色代表希望、健康、活力。
校旗:
学校校旗以校标原色置中,白色描边,红色为底的方式设计。
为突出校标而使用的白色描边引人注目,红色底色象征着朝气蓬勃的天元学子性格,具有较强的识别性,使用的文字和标志中的字体有呼应感。
画面主体突出,文字协调,颜色搭配鲜明。
第九条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定期制订三年发展规划,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
学校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
第十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学校校长、书记、副校长、各室主任组成学校校务会。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
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等具体工作。
各室主任负责、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等负责本部门、本年级、本学科等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四)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
(五)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
(六)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八)负责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
(九)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十)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二条学校依靠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少先队、民主党派等组织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
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并积极动员和组织职工参加建设和改革学校发展任务,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学校少先队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活动,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三条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
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和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四条学校设置学生发展部、教学发展部和师生服务部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学生发展部分管政教室和大队部,负责德育工作;
教学发展部分管教研室和教务室,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师生服务部分管工会和总务室,负责民主管理和后勤服务。
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十五条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学校重大事项应在党政主要负责人酝酿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由校长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
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十六条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学校由工会负责实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第十七条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建立档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
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学校建立校史室,重视教育历史物证遗存保护,发掘和弘扬校本优秀文化传统。
第十八条学校建立健全校内权益制度,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学校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
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和校内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明确受理学生和教师申诉的部门和程序。
学校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与相关律师事务所签订合作协议,就教职工与学校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
就学生、教职工、学校间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
第十九条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
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第二十条学校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记管理和审计等管理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一条学校工会民主推选工会委员和教职工代表,参与学校重要事情的决议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少先队由大队部组建,参与学生的管理。
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二条教学发展部由教学副校长负责,教科室主任和教务主任协助,建立健全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
年级组长(主任)负责本年级的德育、教学工作,统筹教师分工与管理、年级教育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等。
教研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
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二十三条学校实行精细化的德育管理。
坚持全员德育原则,校长全面负责,学生发展部(政教室和大队部)负责主抓,年级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承担什么落实教育。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构建德育目标体系,健全德育管理机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优化德育活动过程。
学校加强学生公民素养的培养,以学生发展为核心,扎实推进素质教育。
加强基础道德教育,提高学生文明素养。
通过强化中小学生的基础道德教育,切实推进小公民道德建设,坚持开展礼仪教育,提高学生文明素养。
第二十四条学校加强特色班集体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学生自主管理的作用。
班主任要完善班级管理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激发群体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努力营造班级育人环境,使班集体逐渐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观及公认的行为准则,推进班级文化建设。
第二十五条学生社团活动是学校课程设置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社团活动来充实、完善我校校本课程的开发。
学生社团由学校教学部统一组织,学生自愿参加、自主选择、自觉学习的学生群众性团体。
学生社团旨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提供展示自我的空间和平台,建设健康、活泼、向上的校园文化。
学校通过社团活动挖掘学生特长、锻炼学生才能、培养公民意识、提升学生素质。
第二十六条学校由教学部负责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课程管理体制,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积极开发辅助教材,形成学校特色课程体系。
学校充分发挥学科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尊重人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有所长。
第二十七条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汉语言文字为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学校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教学本着面向全体学生,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重视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激发学习兴趣,培养正确的学习方法、学习习惯。
对学生以正面教育为主,肯定成绩和进步,指出缺点和不足,不得讽刺挖苦、粗暴压服,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学生每日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五、六年级至多不得超过6小时,其他年级还应适当减少。
课余、晚上和节假日不得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课后作业内容要精选,难易要适度,数量要适当,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保证学生学业负担适量。
按照课程计划和教学目标的要求,通过多种形式评测教学质量。
学校要建立德、智、体全面评估教育质量的科学标准,不以考试成绩排列班级、学生的名次和作为衡量教学质量、评定教师工作的唯一标准。
第二十八条教学发展部负责引领全校教师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课堂教学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课堂教学活动中,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努力打造“充满人文素养情怀、闪耀科学求真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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