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工作计划共10篇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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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工作计划共10篇doc
★保险工作计划_共10篇
第1篇:
保险工作计划2011年全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方案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学校:
为更好地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落实社会救助政策,维护城乡计划生育低保对象的生存权和健康权,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功能,有效解决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的就医难题,让他们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十部委,“关于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通知精神”创新具有计划生育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采取“计生部门补一点、的方式为计划生育家庭投保,并将承保对象从个人扩展到计划生育家庭成员,切实关怀、关爱计划生育家庭,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家庭抵御风险能力。
为切实做好全县2011年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推进和谐计生、和谐社会建设,是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平抑出生人口性别比、解除计划生育家庭后顾之忧的一项有效举措,是号召育龄群众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重要手段。
现将全县开展2011年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保险内容
(一)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其夫妇年龄在65周岁以下,子女年龄在1周岁以上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保险。
(二)保险费为:
每年每个家庭每份30元,保险金额每份20000元,其中意外伤害死亡保险金额18000元,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2000元。
(三)保险期限:
一年(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
二、参保范围
(一)农村独生子女户;
(二)农村双女户;
(三)城镇独生子女户和其他计划生育家庭户;
(四)参保对象为每个家庭两代人(即父母和子女)。
三、补助标准及办理方式、时间
(一)农村独生子女户:
以一户一份30元计,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补助10元,镇计生办补助10元,农村独生子女户出10元;
(二)农村双女户:
以一户一份30元计,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补助10元,双女家庭户出20元;
(三)城镇独生子女和其他计划生育家庭户,以一户一份30元计,自出30元;
(四)各村(社区)保险业务由村委会负责办理,填写相关表册后和保险费一并上交镇计生办,镇机关和学校由镇计生办负责办理;
(五)每户家庭最多可办理两份。
(六)办理时间:
2011年8月20日—2011年8月30日。
四、目标任务及奖惩措施
(一)目标任务。
2011年全县计划生育意外伤害保险任务目标是户,各村(社区)具体完成目标任务分解情况见《2011年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任务目标表》,镇直各单位和学校的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由镇计生办协调组织开展。
(二)奖惩办法。
对各村(社区)开展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行奖惩考核:
完成100%的每户奖2.5元;完成90%—99%的每户奖2元;完成80%—89%的每户奖1.5元;完成70%—79%的不奖不惩;完成率低于70%的从年终责任制兑现惩200元;超任务完成的按实际超额完成户数每户奖1元。
五、工作要求
做好2011年全镇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全县各村(社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搞好宣传动员,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大力营造社会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推进此项工作深入开展,取得成效,镇上成立了以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计生办,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宣传动员、培训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全县各村(社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开展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对提高计划生育家庭抵御风险能力的认识,将此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十部委,“关于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通知精神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积极动员、组织计划生育家庭自愿参保。
(二)强化宣传,形成氛围。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计划生育保险利国利民的好处,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促使计划生育家庭普遍树立保险意识,激发广大群众参保投保的意愿,提高参加保险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为做好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三)注重细节,确保质量。
在开展具体工作中,各村(社区)、各部门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保险内容和参保范围等要求做好办理工作,要充分注重参保人员信息的准确性,确保办理工作质量,坚决杜绝因工作失误导致的理赔案件。
(四)搞好服务,取信于民。
计生部门和人保公司作为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操作者,要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理论引入计划生育保险工作承保、理赔等各个环节中:
一是要坚持宣传引导
和群众自愿投保的原则,不准强制办理,不准搭车办理,杜绝骗保现象,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坚持服务上门的原则,上门宣传、上门办理手续、上门理赔,方便群众、服务群众,把好事办好;三是对被保险家庭在承保范围内出现意外的,保险公司要及时按程序进行理赔,树立诚信形象。
2011年全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方案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学校:
为更好地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落实社会救助政策,维护城乡计划生育低保对象的生存权和健康权,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功能,有效解决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的就医难题,让他们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十部委,“关于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通知精神”创新具有计划生育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采取“计生部门补一点、的方式为计划生育家庭投保,并将承保对象从个人扩展到计划生育家庭成员,切实关怀、关爱计划生育家庭,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家庭抵御风险能力。
为切实做好全县2011年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推进和谐计生、和谐社会建设,是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平抑出生人口性别比、解除计划生育家庭后顾之忧的一项有效举措,是号召育龄群众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重要手段。
现将全县开展2011年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保险内容
(一)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其夫妇年龄在65周岁以下,子女年龄在1周岁以上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保险。
(二)保险费为:
每年每个家庭每份30元,保险金额每份20000元,其中意外伤害死亡保险金额18000元,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2000元。
(三)保险期限:
一年(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
二、参保范围
(一)农村独生子女户;
(二)农村双女户;
(三)城镇独生子女户和其他计划生育家庭户;
(四)参保对象为每个家庭两代人(即父母和子女)。
三、补助标准及办理方式、时间
(一)农村独生子女户:
以一户一份30元计,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补助10元,镇计生办补助10元,农村独生子女户出10元;
(二)农村双女户:
以一户一份30元计,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补助10元,双女家庭户出20元;
(三)城镇独生子女和其他计划生育家庭户,以一户一份30元计,自出30元;
(四)各村(社区)保险业务由村委会负责办理,填写相关表册后和保险费一并上交镇计生办,镇机关和学校由镇计生办负责办理;
(五)每户家庭最多可办理两份。
(六)办理时间:
2011年8月20日—2011年8月30日。
四、目标任务及奖惩措施
(一)目标任务。
2011年全县计划生育意外伤害保险任务目标是户,各村(社区)具体完成目标任务分解情况见《2011年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任务目标表》,镇直各单位和学校的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由镇计生办协调组织开展。
(二)奖惩办法。
对各村(社区)开展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行奖惩考核:
完成100%的每户奖2.5元;完成90%—99%的每户奖2元;完成80%—89%的每户奖1.5元;完成70%—79%的不奖不惩;完成率低于70%的从年终责任制兑现惩200元;超任务完成的按实际超额完成户数每户奖1元。
五、工作要求
做好2011年全镇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全县各村(社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搞好宣传动员,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大力营造社会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推进此项工作深入开展,取得成效,镇上成立了以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计生办,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宣传动员、培训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全县各村(社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开展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对提高计划生育家庭抵御风险能力的认识,将此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十部委,“关于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通知精神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积极动员、组织计划生育家庭自愿参保。
(二)强化宣传,形成氛围。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计划生育保险利国利民的好处,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促使计划生育家庭普遍树立保险意识,激发广大群众参保投保的意愿,提高参加保险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为做好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三)注重细节,确保质量。
在开展具体工作中,各村(社区)、各部门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保险内容和参保范围等要求做好办理工作,要充分注重参保人员信息的准确性,确保办理工作质量,坚决杜绝因工作失误导致的理赔案件。
(四)搞好服务,取信于民。
计生部门和人保公司作为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操作者,要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理论引入计划生育保险工作承保、理赔等各个环节中:
一是要坚持宣传引导
和群众自愿投保的原则,不准强制办理,不准搭车办理,杜绝骗保现象,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坚持服务上门的原则,上门宣传、上门办理手续、上门理赔,方便群众、服务群众,把好事办好;三是对被保险家庭在承保范围内出现意外的,保险公司要及时按程序进行理赔,树立诚信形象。
第2篇:
保险工作计划工作计划
内容提要:
寿险市场现状分析
目前现状下市场的机遇和挑战
工作的总体思路
时间段的目标设定
具体措施:
队伍、业务
上级公司的支持政策
一.寿险市场现状分析
截止2012人口40万左右,其中城区人口10万左右,下辖11个乡镇,人口30万左右;同业中专业公司有人寿、太平洋、平安、太平、泰康五家;代理公司华邦、恒瑞达、中诚、祺顺、金鑫、众联六家,合计十二家;
其中在队伍方面,除代理公司外,五家专业公司农村队伍基本萎缩,除国寿在农村尚有四个较成建制的网点外,其余在农村市场网点已全部取消;城区队伍中除国寿利用其收展队伍建设实现正增长外,其余各家专业公司的城区队伍均负增长;
业务方面,专业公司较去年同期均有所增长,虽然效果不是很明显,但可以看出市场复苏的状态;
二.目前现状下市场的机遇和挑战
事物的发展规律“发展期、鼎盛期、衰退期”,告诉我们寿险市场
经过近四年的低迷状态,势必将迎来又一轮发展期;
我们的优势:
(一)品牌优势:
的历史底蕴和价值品牌是对目前寿险从业人员和寿险客户、准客户的最好说服;国寿只所以能够在寿险市场中独居半壁江山,这也是原因之一;
(二)政策优势:
政策优势是建立在品牌优势之上的,“三农保险服务站”的体制建设,既结合了人保财的客户资源和网络,又充分的利用的政府资源,使寿险的队伍发展回归到九十年代初期的模式,在组建初期改“血缘管理制”为“行政管理制”使利益链更简单,推荐更协调,主管更接受;
(三)人员优势:
本人在洪泽寿险市场的城区和农村业务、队伍发展方面都有较深的认识和了解,并有一定的人脉资源;
我们的劣势:
(一)公司导向:
就现状而言,个险在人保寿目前的业务经营中,非主渠道,在上级公司的政策倾向上,相比于其他公司,可能显的不足;
(二)失调发展:
初期发展上未能做到通盘考虑或是发展不均匀(仅指城区和农村的队伍发展比例),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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