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中心采购合同模版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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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方:
深圳市xx南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签约地点:
xx·
xx
签约日期:
二○一四年月日
合同类别说明:
合同类别代号合同类别代号合同类别代号
项目投资Ⅳ建设工程施工CO建设工程设计DE
建设工程监理SU建设工程勘察PR建设工程测绘SD
物资采购PU广告发布业务AD劳务用工WO
土地征收LA房屋拆迁HD其它OT
xx地产展示中心软装采购及安装工程合同
甲方:
xx省xx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深圳市xx南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xx地产展示中心软装配饰采购、安装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xx地产展示中心软装配饰采购及安装工程内容详见附件《展示中心软装工程设计方案》、《展示中心软装工程量清单》。
第二条合同价款
1、本合同总价暂定为(大写):
伍拾贰万捌仟圆(¥528000.00元)。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设备、材料、机械费波动以及政策性调整等因素均不调整合同价款),最终按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综合单价、总价,均已包含成本费、制作加工费、出厂检测费、运输采保费、包装费、装卸费、损耗、安装、利润、税金等一切履行本合同所需之所有费用。
3、本合同按附件清单数量供货,附件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乙方交付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使用标准,合同清单所列产品的质量和技术必须严格按合同附件清单内所注明的主材材质、品牌、规格(型号)、工艺及详细技术参数要求进行配置。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等要求,质量等级为优良。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安装后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第四条交货地点、时间、方式
1、交货的地点为xx地产展示中心(xx市长青中街11号)工地范围内的甲方指定地点,如上述指定地点临时有变更,甲方另行通知乙方,乙方仍须以安全、合理的方式将货物运送到甲方另行指定的地点。
2、具体到货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为准。
第五条运输方式和费用承担
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供货期限
合同总工期为30天,于2014年3月31日开始计算工期,2014年4月29日前(包含节假日在内)将合同约定的所有货物全部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若因甲方原因导致现场不具备安装条件的,则工期相应予以顺延。
第七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乙方应采用国家规定的包装方式进行包装,如无国家规定,则应采用能充分保障货物免遭损坏且易于搬运的方式进行包装;
2、每件包装箱内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货物随机资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说明书、使用说明书、保修卡、合格证、权威资质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等)。
3、包装物能回收的,由乙方在卸货时剥离包装物的同时负责回收;
不能回收的,由乙方负责将包装物清理出指定地点。
第八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后,应及时向甲方申请办理全面验收手续,甲方根据需要可单独或会同与该货物使用有关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照样品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结果。
如该货物在使用前需向当地质量检测站检测,则须将该货物抽样送质量检测站进行检测,由质量检测站出具质检报告(如该批货物检测合格,则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经检测不合格,则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2、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检验合格的货物,甲方予以接收,视为货物已交付完毕;
对经甲方检验不合格的货物,甲方对该批货物可选择拒绝接收或要求乙方换货。
如甲方选择要求乙方换货的,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予以换货并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如乙方不予更换、不及时更换或虽经更换仍不合格的,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从第三方另行采购乙方未交付的货物,并直接在乙方货款中扣除乙方未交付货物合同综合单价的1.5倍,同时甲方可视具体情况解除本合同。
如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3、乙方送货的同时,如该货物需国家检测报告或者部门检测报告的,乙方须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原件,除此以外,乙方仍需同时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书、出厂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第九条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1、乙方对所有产品实行三包服务,家具类产品质保期为伍年,灯饰、配饰类产品质保期为贰年(其中:
灯饰光源质保期为壹年)。
质保期内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因甲方人为损坏的,乙方酌情收取适当的维修成本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予以处理和保修。
第十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即壹拾万伍仟陆佰元(¥105600.00元)给乙方做为预付款。
2、乙方完成合同清单内所有产品的生产,并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即贰拾陆万肆仟元(¥264000.00元)。
3、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产品的摆放和安装,经甲方全面验收合格并办理工程结算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合同结算总价款的95%。
4、余下结算款的5%做为质保金,分两次支付:
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3%,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5年后家具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质保金不计利息)。
5、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等值税务发票,支付质保金时乙方须提供质保金资料。
甲方支付合同第十条第四款约定的款项前,乙方应提供余下的所有发票。
并且乙方还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货物单据。
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6、由于乙方未按上述要求办理款项支付手续而导致款项无法按本合同支付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且乙方仍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第十一条风险转移
1、甲方在乙方生产、交货过程中进行的初步检验合格,不作为甲方最终全面验收合格的依据。
2、货物在乙方摆放、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全面验收合格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保证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乙方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给甲方、乙方人员及第三人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等)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非本合同约定的原因,甲、乙双方擅自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均视为严重违约,如甲方擅自单方面解除合同,则已付预付款不予退还;
如乙方擅自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立即退还甲方已付全部款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2、本工程严禁承包后转包或违法分包,一旦发现乙方有转包或将工程肢解分包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3、乙方逾期完成交货的,每逾期1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的违约金;
如逾期5日以上(含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本条款所指的“完成交货”是指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交付并安装完毕。
完成部分产品的交付安装或者批量不合格产品进行交付安装均视为逾期完成交货。
4、乙方交货后被甲方依合同约定拒收或退货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5、乙方提交货物如材质、款式等与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需承担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及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6、乙方提交的货物应符合合同附件清单约定的产品规格、材质、品牌、工艺及技术参数,不得以次充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或随意更改材料品牌,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7、若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瑕疵,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予以修复,如乙方未按时到达现场维修,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所发生的维修费按2倍的标准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8、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如甲方逾期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标准支付违约金。
如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或未能按甲方指示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货物单据、未按约履行合同义务等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及时付款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10、双方由于法定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均无须对由此所造成的损失负责。
11、如因法定不可抗力原因使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3日以内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以及受影响一方为纠正事件造成的影响而需采取的措施。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寻求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最大努力尽量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影响。
第十三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则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处理。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进行加工制作前须对所有产品进行深化设计,提供加工大样图、样品及色板等(含材质说明书)供甲方确认,并由甲方签字封存,样品做为验收的依据。
其中木料、布料、金属材料、陶瓷等样料,应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并经甲方确认、封存,对于摆件饰品类如挂画等小饰品,乙方提供样品后,甲方不满意的,甲方可另行采购。
2、乙方完成备料后,应当书面通知甲方进行查验,查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乙方完成木工等工艺制作后,应当书面通知甲方进行查验,查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甲方有权随时派人到乙方工厂进行检查,甲方人员到乙方进行检查,由乙方免费提供员工食宿。
3、各方采用传真、挂号信、特快专递、直接送达方式送达与本合同有关的书面文件,传真以发出之日为送达之日,挂号信、特快专递以投递次日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以各方代表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
乙方应确保本合同所记载地址或传真号码准确无误,如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送达不能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给予甲方相关人员回扣、佣金、有价证券、实物或其它形式的利益,否则不论数额大小,视同严重违约,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合同尚未履行终结,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如存在甲方相关人员向乙方主动索取任何形式的利益,乙方可向甲方举报(举报电话:
)。
本条款独立存在,不因合同其他条款无效或失效而丧失效力。
4、合同生效后,乙方应授予代表具体负责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运送、验收、结算等事宜,并将书面授权提交给甲方,书面授权委托书须加盖乙方单位有效公章。
5、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代表)签字且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
1、《展示中心软装工程设计方案》、
2、《xx地产展示中心软装工程量清单》
(公章)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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