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内陆养殖水域规划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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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编制依据3
2.3基本原则4
2.4规划目标5
2.5规划范围5
2.6规划期限6
3养殖水域类型及规划技术要求6
3.1水库6
3.1.1网箱养殖6
3.1.2围栏养殖8
3.2河流9
3.3池塘9
3.3.1主要环境条件9
3.3.2静水池塘养殖10
3.3.3流水池塘养殖10
4规划编制材料要求10
4.1规划文本10
4.2规划备案表11
4.3规划图件11
4.4规划编制说明11
附表1福建地区常见养殖鱼类对温度与溶解氧的要求(参考)13
附表2常见养殖鱼类网箱培育鱼种的出箱规格及其参考密度13
附表3常见养殖鱼类网箱食用鱼养殖进箱规格、出箱规格及其参考放养量13
附录1:
《福建省内陆养殖水域规划》编制大纲14
附录2:
内陆养殖水域规划备案表16
附录3:
内陆养殖水域规划图件制作要求17
前言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各种工、农业生产和人们日常生活造成的环境污染日趋严重,造成福建省部分江河和库区等水域水质逐年呈下降趋势,加上水产养殖的布局不够合理,养殖整体环境逐步恶化,由此引发大面积水产养殖生物死亡事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影响社会稳定和安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福建省内陆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水产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必须重新合理规划或调整水产养殖布局和结构。
根据全省各地水产养殖生产发展现状、养殖容量和养殖技术,制定《福建省内陆养殖水域规划编制技术要求》,指导各地修订或编制辖区内的内陆养殖水域规划。
1术语与定义
1.1养殖水域
本要求中的养殖水域是指福建省管辖水域内已经进行水产养殖开发利用和目前尚未开发但适于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所有内陆水域,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确定允许从事水产养殖的内陆水域。
1.2禁养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不能进行水产养殖的区域,包括经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重点流域、码头港口水域、船舶锚地等重要通航水域、军事要地、电缆铺设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区域。
1.3临时养殖区
指已确定为其他主功能利用区的但目前尚未使用的水域,或养殖生产活动尚未对其他利用行为造成影响的水域。
1.4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指为保护水产种质资源及其生存环境,在具有较高经济价值和遗传育种价值的水产种质资源的主要生长繁育区域,依法划定并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水域及其毗邻的陆域。
1.5养殖容量
特定水域,单位水体养殖对象在不危害环境、保持生态系统相对稳定,保证经济效益最大,并且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条件下的最大产量。
1.6水库
为防洪、灌溉、发电等经济目的而在江河溪流中修建大坝所形成的水体称为水库。
水库属人造湖泊,具有防洪、灌溉、发电、供水、航运、旅游等多种功能,渔业是其功能之一。
1.7河流
陆地表面成线形自动流动的水体。
较大的称江、河、川,较小的称溪、涧、沟等。
1.8池塘
一般系指面积小于7hm2的小型止水水体,分为人工池塘、半人工池塘和天然池塘。
半人工池塘是拦截溪河、湖汊或沟渠交汇的积水池区建坝而成的水域;
天然池塘系指自然形成的坑塘、水潭、山塘等水域。
2总则
2.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渔业法》,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闽政〔2009〕16号)的要求,结合全面实施渔业战略调整和养殖水域可持续利用的需要,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发展思路,对养殖水域进行科学规划,为合理开发利用养殖水域资源、提高养殖水域利用率、有效保护养殖水域生态环境、推进和完善养殖管理制度、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2.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4年8月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3月)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2003年7月,农业部第31号令)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01年11月修订)
《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渔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发〔1997〕3号)
农业部《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试行方案》(农渔发〔2002〕5号)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农业部令2011年第1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闽政〔2009〕16号)
《渔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等中央和地方有关区划、规划等规范性文件。
GB11607-1989渔业水质标准
SC/T1006-1992淡水网箱养鱼通用技术要求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NY5072-2002无公害食品渔用饲料安全限量
SC/T9101-2007淡水池塘养殖废水排放要求
2.3基本原则
(1)可持续开发利用原则。
以养殖容量评估为依据,优化内陆水产养殖品种结构与空间布局,控制养殖总量和密度,推广科学养殖和生态养殖,促进内陆养殖水域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
(2)规划与调整结合原则。
通过规划,对不符合区域布局规划及养殖密度较大的养殖场所进行调整,并根据区划规定,将适于养殖的水域确定为养殖使用功能,在养殖规划的基础上进行养殖布局规划。
(3)开发与保护结合原则。
在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开发,以开发促保护。
妥善处理水产养殖资源利用和保护的关系,养殖生产符合环境容量和养殖容量的要求,使养殖水域发挥最佳效益。
(4)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原则。
要尊重养殖历史和养殖现状,考虑以渔为生渔民对养殖水域的依赖性,科学规划,合理安排,优先保障以渔为生的库区移民的基本权益。
(5)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原则。
根据规划区域的自然、经济、社会、技术等条件和特点,因地制宜地进行养殖布局,并体现区域特点,发挥水域的资源优势。
2.4规划目标
通过养殖水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实现如下目标:
(1)进一步明确辖区内水域水产养殖功能区域范围。
(2)合理规划和调整养殖水域的养殖生产布局、类型、规模等,保护和改善养殖水域的生态环境。
(3)为建立以养殖证为核心的养殖管理制度提供科学依据,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2.5规划范围
2.5.1辖区养殖水域规划
各县(市、区)行政辖区内的内陆养殖水域。
2.5.2重点养殖水域专项规划
闽江水口库区闽清段、闽江水口库区古田段、闽江水口库区延平段、尤溪下游库区延平段、尤溪下游库区尤溪段、尤溪街面水库、尤溪水东水库、三明安砂水库、龙岩棉花滩库区、新罗区万安-白沙水库10个养殖水域属于重点养殖水域,必须制定专项规划。
2.6规划期限
规划以2010年为基期,规划期限为2011年至2020年。
3养殖水域类型及规划技术要求
福建省内陆养殖水域类型有水库、河流、池塘等,主要养殖类型有网箱养殖、围栏养殖、静水池塘养殖和流水池塘养殖等。
3.1水库
规划水库渔业开发方式,应以正确处理水库渔业开发与水库综合功能的关系为前提,坚持水库渔业开发与保护生态环境协调发展,贯彻执行《渔业法》、《水污染防治法》等。
在规划水库渔业开发方面,应因地制宜,研究确定水库中繁殖保护区、增养殖区、养殖区的合理配比,合理规划养殖类型的规模与布局、品种结构与密度,促进水库渔业可持续发展。
3.1.1网箱养殖
各地应根据各水域的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合理规划各自辖区内养殖水域网箱养殖的网箱规模、布局、养殖密度等。
3.1.1.1主要环境条件
(1)设置地点
水深大于4m,交通方便,远离航道、码头、洪水主河道、山洪溪流河道、正风口区域及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等。
(2)水源与水质
水位相对稳定。
水质应符合《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1989)的规定。
(3)水流和风浪
流速0.05~0.2m/s。
正常气候条件下,风力不超过5级。
3.1.1.2网箱规模
在合理布局的情况下,不投饵网箱养殖总面积一般应少于水库面积的1%;
投饵网箱养殖总面积应少于水库面积的0.25%。
3.1.1.3网箱布局
养殖网箱规格:
大型网箱为60~120m2、中型网箱为30~60m2、小型网箱为30m2以下。
网箱排列应保证网箱内水体有足够的交换量,网箱之间保持水流畅通。
网箱排列方式与间距:
(1)单排串联式或倒“八”字形:
中、小型箱,网箱间距1~2m,网箱组间距≥30m;
(2)“梅花”或“田”字形:
小型箱,网箱间距1~2m,网箱组间距≥15m;
(3)“品”字形:
大、中型箱,网箱间距3~5m,网箱组间距≥50m。
3.1.1.4养殖密度
网箱养殖密度要综合考虑养殖水域类型、生态环境条件、网箱规格、鱼类种类和养殖规格等。
不同品种的养殖密度参考附表1(福建地区常见养殖鱼类对温度与溶解氧的要求)。
常见养殖鱼类网箱培育鱼种的出箱规格及其参考密度见附表2。
常见养殖鱼类网箱食用鱼养殖的进箱规格、出箱规格及其参考放养量见附表3。
3.1.2围栏养殖
3.1.2.1主要环境条件
围栏养殖水域的选择应综合考虑水文、地质与地形、水质、饵料生物,以及水上交通的影响等。
地形平坦,底泥软硬适中,两岸间距较小。
(2)水源和水质
水位年变化较小(小于1m),水域饵料生物较丰富。
(3)水流和风浪
流速适宜(0.05~0.1m/s)。
正常气候条件下,风力低于5级。
3.1.2.2养殖密度
各种鱼类或鱼蟹的混养比例,一般主养种类为80%左右,搭养种类为20%左右。
具体放养密度依水域条件不同而异,不投饵的放养密度为750~1500尾/hm2,投饵精养的可达3000~6000尾/hm2。
3.2河流
河流的主要养殖类型有网箱养殖和围栏养殖。
其规划要求参照水库规划。
闽江、九龙江、敖江、晋江、汀江、龙江、木兰溪、交溪等六江两溪重点流域禁止投饵类、施肥类网箱养殖。
3.3池塘
新建、改建养殖池塘的规划必须符合当地的整体规划发展要求,池塘的规模和形式要符合当地社会、经济、环境等发展的需要,还要符合当地的水文、水质、气候等因素要求,特别应具备抵抗洪涝、台风等灾害因素的影响,选择适宜的养殖品种和养殖方式。
池塘养殖废水排放应符合《淡水池塘养殖废水排放要求》(SC/T9101-2007)。
3.3.1主要环境条件
3.3.1.1建设地点
池塘建设地点要有良好的道路、交通、电力、通讯、供水等基础条件;
最好有一定坡度,能够自流排灌。
3.3.1.2水源与水质
水源充足。
水源水质符合《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1989)的规定。
3.3.1.3土质要求
最好的土质为壤土、其次是砂壤土和黏土。
砾质土、粉土和砂土不宜建造池塘。
3.3.2静水池塘养殖
适宜的养殖密度与放养模式及层次、养殖周期、鱼种规格及其搭配的合理程度、计划出塘规格及单位产量、池塘条件、饲料质量、机械化程度和养殖技术等诸多因素有关。
一般为1.7~2.0尾/m2,小型鱼类为5~6尾/m2。
3.3.3流水池塘养殖
根据水流量大小、养殖品种、设施条件和饲料质量等因素综合考虑养殖密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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