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可疑情况报告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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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可疑情况报告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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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篇一:
协查及可疑情况报告制度协查及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一)公安机关因侦破案件需核查宾馆内现住或曾住旅客的有关情况时,旅馆工作人员应积极帮助核实和查找。
(二)旅馆接到公安机关发出的通缉令或协查通报时,应确定专人负责,立即开展工作,尽快核对、排查,发现可疑者,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三)旅馆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违法犯罪分子、形迹可疑的人员和被公安机关通缉的罪犯,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
篇二:
酒店情况报告制度酒店情况报告制度
酒店从业人员发现下列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
关:
一、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违法犯罪人员。
二、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
罪活动。
三、旅馆内发生打架斗殴、流氓滋事、盗窃、抢劫、杀人
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民爆物品、剧毒物品、
放射性物品及其他危险物品、违禁品的人员。
五、持伪造、涂改、过期证件或所持证件与其身份不符的
人员。
六、无有效身份证件投宿且年满16周岁的人员。
七、公安机关通缉的对象或特征与其相似的人员。
八、其它认为需要报告公安机关的情况。
XX大酒店
二XX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篇三:
酒店网络报告及协查制度丽水市北山旅馆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为加强旅馆网络管理,维护网络秩序,配合国家有关网上信息安全管理和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查处网络违法案件,保障酒店网络建设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旅馆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落实网络安全岗位责任制,实行领导责任制和网络管理员负责制,网络安全事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二、加强值班和值班日志的管理,完善工作管理系统,
建立定期、不定期的日志分析制度,及时发现网络安全事件和隐患。
三、一旦发现网络违法案件发生,应该及时、详细、如
实纪录事件经过、安全保存相关日志,要及时通知有关责任人,并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协助查处。
四、接到有关网络违法案件举报,要进行详细的纪录,对举报人的身份等信息要严格保密,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必要时及时和公安部门取得联系。
五、当有关网络安全监察部门进行网络违法案件及其他网络安全检查时,网络管理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必须积极配合。
六、以下行为都属于违法使用网络:
1、破坏网络通讯设施,包括电缆、室内网络布线、室内信息插座、配线间网络设备;
2、随意改变网络接入位置;
3、盗用别人的IP地址、人为更该网卡地址、盗用别人的账号;
4、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包括通过电子邮件、网络、存储介质等途径;
5、对网络的恶意侦听和信息截获,向网络上发送干扰正常通信的数据;
6、各种网络攻击行为,包括利用已知的系统漏洞、网
络漏洞、安全工具、端口扫描等攻击,也包括利用IP欺骗手段实施的拒绝服务攻击;
7、对不良信息的访问和传播,包括色情、反动、邪教、
谣言等信息。
协查及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一)公安机关因侦破案件需核查宾馆内现住或曾住旅客的有关情况时,旅馆工作人员应积极帮助核实和查找。
(二)旅馆接到公安机关发出的通缉令或协查通报时,
应确定专人负责,立即开展工作,尽快核对、排查,发现可疑者,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三)旅馆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违法犯罪分子、形迹可疑的人员和被公安机关通缉的罪犯,应当立即向当地公
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
丽水市北山旅馆
20XX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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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馆 可疑 情况 报告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