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P原料药品超标检验结果管理规程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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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属化验员错误,则需组织对化验员进行再培训。
●批准实验室调查报告。
4、生产及其它相关部门职责
●若OOS是生产原因,参与生产等过程的调查。
5、QA职责
●在产品的年度报告对OOS结果进行评价。
五、定义
1、超标检验结果(OOS-OutofSpecification):
指检验结果超出标准的规定范围。
(当两份平行测试样品检验结果一份合格、另一份不合格时,不得将其平均,亦应视为超标。
)
2、原样(OriginalSample):
用于实验室检测目的同一样品(制备原始测定溶液的或第一次所取的样品的相同部分)。
3、复检(Retest)指仍采用初始的样品再进行检验。
4、重新取样(Resample):
指对已出现不合格结果的样品,按规定的取样规程,从同一批号样品中重新另取的第二组样品,供另外增加化验使用。
当复检失败或复检用的样品不足时需重新取样测定。
5、化验室偏差:
指由于任何与检验过程相关的因素所引起的检验结果偏差。
包括样品容器、存放条件、检验操作、计算过程等问题引起的偏差。
6、控制批(样品)ControlLot(Sample):
已分析合格的批号,或认可的标准品。
控制样品应有正确的贮藏,标明效期并不得超过同批样品,减少其变化,以保证控制样品的可比性,避免结果误导(非常重要)。
7、参照样品:
与超标样品在同一生产周期内生产的同一品种规格的其它批次样品,本次生产前应有该产品稳定的历史数据,本次生产应未发生变更。
在调查中可代替控制样品,提供相关数据。
工作程序
1、异常检验结果的报告
1.1、得到意想不到的结果,化验员应立即评估检验结果的正确性。
如果发生了明显错误(如:
样品溶液有洒出或样品成分的未完全转移,或计算错误),检验员应该记录并重新检验或计算。
1.2、若化验员不能找出超标原因,则应保留实验样品并填写化验室初级调查表中化验品名、规格、批号、超标项目及数值,立即交化验室主管。
2、初步调查
2.1、参加人员:
化验员、化验室主管,工作期限为两个工作日。
2.2、一旦OOS结果被确定,化验室主管应该客观、及时的进行按照化验室初级调查表内容进行调查评估。
2.3、初步调查结果处理
、如OOS结果是由化验室差错(化验员差错、仪器设备或试剂、标准、系统适用性失败)造成的,则保留原始结果并清楚注明测定结果无效,进行原样复验。
同时对近阶段检验的样品进行重新检验,以排除可能的检测结果错误。
、若OOS结果原因明显,如外观、黑点等异物造成的,进厂原料,如结果远低于指标,决定退货处理;
以上除有特殊需要,可不进行化验室调查,但需要详细记录原因,发放不合格报告。
、若OOS结果原因未找到,完成初步调查记录,则应保留实验样品并填写超标检验结果全面调查基本表中化验品名、规格、批号、超标项目及数值,立即交QC经理,开始全面调查。
3、全面调查
3.1、实验室阶段的调查
、参加人员:
化验员、化验室主管、QC经理,工作期限为15工作日。
、QC经理应该客观、及时的进行按照超标检验结果全面调查基本表
内容进行调查评估。
调查6大因素,逐一排查:
仪器设备、方法/规程、标准品/标准溶液、样品制备、环境、历史等影响因素。
、复检
复检应由另一位有经验的分析人员完成,重新配制标准、溶液、流动相等,用原方法重新测定。
若肯定化验室差错,复检结果将取代原结果。
同时保留原不合格结果的记录,并由调查人员注明“该结果无效”,并签名和记录日期。
对于含量均匀度和片差均匀度等的调查,则按照各品种及规格项下药典规定的方法进行处理。
、取样调查
当经过实验室调查确认OOS结果并非实验室差错时,质量评估人员需进行取样过程及样品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
如下情况重新取样是许可的:
a.
原样测定结果偏差大,原样不具有批代表性;
b.当QA决定扩大调查,留做复验的样品不足时;
c.原结果不合格,复验结果又合格,引起全面调查时;
重新取样必须采用原取样方法进行,取样的数量与原样相同。
若原取样方法不适合,新的取样方法应建立、确认和书面成文。
、数据的平均处理
当将分析数据平均处理时,决定于样品和检验目的。
如:
在旋光度分析中,将数次孤立的测量值平均,作为样品旋光度的分析结果。
如果样品是均一的,使用平均值能得到更准确的结果。
在微生物的效价测定时,可使用平均值以克服这类方法本身的易变性。
各类方法均应有相对偏差的要求。
在含量检测中要使用平均化,前提是每个测试结果均应符合标准。
有合格又有不合格的结果,不能平均,需调查。
平均会掩盖因样品的不同部分引起的差异。
如含量均匀度测试中使用平均值不适合,应该报告所有的独立结果。
3.2、制造过程调查
当经过实验室调查确认超标结果并非实验室误差、经过样品及取样调查确认超标结果并非样品及取样误差时,按以下步骤进行制造过程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
、确认实验室调查结果;
、将批记录及实验室调查报告进行回顾分析,缩小可能造成超标原因的范围;
排除可能导致超标结果的生产步骤或因素:
物料因素:
是否为合格供应商供应,生产过程有无发现异常,称量有无错误;
前工序产品(即中间体)分析结果有无异常;
员工因素:
生产过程操作有无失误,关键操作有无复核;
设备故障:
生产过程设备有无出现异常情况或故障;
生产环境:
生产环境有无偏差;
工艺因素:
工艺有无经过验证,有无擅自改动相关内容,有无出现工艺参数偏差。
、查明以前是否出现过类似问题:
类似问题的调查结果,所采取的措施。
、指定临时取样计划,用以查明制造过程产生超标的原因;
分析所留样的物料或库存物料,将检验结果与标准及前次检验相比教,有无异常。
抽取前工序产品(即中间体)进行分析,有无异常。
、调查表明需要进行返工时,应由有关部门及QA经理批准。
、制造过程调查后,应由质量保证部经理审核批准。
4、调查结果评价
调查的最后阶段是对OOS结果调查以及生产过程调查结果的汇总。
本调查阶段的目标就是确定OOS结果的最可能原因。
如果确定了OOS结果是由化验室检验引起的,那么就需要对仪器进行维护校验,对检验员进行额外的培训。
并应确定OOS结果对其它批号,继续进行的稳定性试验,已验证过的工艺,和检测方法的影响。
最终的报告应指派专人负责纠正措施的落实以杜绝或防止此类OOS结果再发生。
本阶段调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一般是发现OOS结果后的15日之内。
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调查时应提供理由。
如样品本身不均匀,样品不具有批代表性或结果在指标的临界上。
由QA决定扩大调查,加大抽样件数,如分别取样、化验。
当OOS结果发生在已销售的产品中时,应引起特别的注意。
此时应在24小时内通知QA负责人。
5、调查报告
5.1、调查报告应由QC部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的批准。
5.2、OOS调查报告的内容
●化验室初级调查表
●超标检验结果全面调查基本表
●超标检验结果全面调查单项表
●调查涉及的全部检验记录
●车间或其它部门调查评估情况检查表
附:
OOS/OOT调查程序示意图
超标/超常物料(OOS/OOT)的质控部内部调查表
(在进行任何的重新检测之前,首先完成本表格)
R/I:
1—6
物料品名
数量(kg)
件数
批号
样品来源
所涉及讨论的检测
问题评述:
测试日期
使用的操作规程代码
调查
标准的核对:
所执行的检验标准已经过审核了吗?
□是□否□不适用
所执行的检验标准是在有效期内吗?
所执行的标准的灵敏度和预期的一致吗?
检验标准参照:
试剂的核对:
标准溶液已经过审核了吗?
试剂是在有效期内吗?
试剂是新鲜制备的吗?
试剂是根据相应规程制定的吗?
样品的核对:
原始样是否正确合成/混合/称重?
□是□否
样品的准备是否根据相应规程?
在标准品、样品和空白样的制备中,
是否使用了相同的试剂?
R/I:
2—6
系统适用性:
系统适用性可否接受?
色谱操作或色谱图是否有代表性?
在测试过程中是否注意到有异常现象?
□是□否
如果有,解释如下:
是否已对有关的数据进行了审核?
此批号是与其他批号的样品放在一起进行测定的吗?
如果是,怎样对检验结果进行区分?
获得的该批号样品的检验结果,
是否得到了定量分析的证实?
对于该批号,是否有预先的更改值,或取消的数据?
如果是,请列出:
检验人员是否已经过此检测方法的培训?
检验人员是否曾有过在使用此方法分析时
产生过问题的经历?
在完成以上调查后,OOS物料产生的原因是否明确?
如果是,请完成续表A及B;
如果否,请完成续表A及C。
最后完成续表D。
检验人员签名:
日期:
质控部负责人签名/日期:
重新取样/检验的申请表(续表A)
3—6
*检验人员必须首先填写本表,并交质控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重新的取样/检验工作。
□重新取样□重新检验的理由陈述: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如需重新取样,请填写以下内容:
原始物料的批数量
原始物料的件数
拟重新取样的取样位置
拟重新取样的取样数量
拟重新取样的取样件数
取样容器
取样工具
拟重新取样的人员:
拟重新检验的人员:
□重新取样□重新检验要求的审查及批准:
批准人:
批准日期:
R/I:
4—6
(续表B)
经以上调查,该OOS物料产生的原因可以确定,并需重新检验,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注:
该检验人员必须填写一份重新检验的申请表(续表A),交质控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重新进行检验,否则不予进行如下操作。
□参照的标准错误,则按照正确的标准重新检测。
□样品的制备错误,则按操作规程重新取样制备后再进行检测。
□检验操作的失误,则按检验规程对原样品重新检测。
重新检测要质控部主任或指定质保部一名工作人员做为监督员在场的情况下,由最初检测的化验员对样品重做2次,由另一名化验人员再做2次。
重新检测的结果作为最终的结果。
□检测方法不适用,则由质控部门另行制定适宜的检测方法,陈述理由,由质保部审核通过后予以执行。
□其它(如突然停电),则由相关部门展开调查,彻底解决问题,正常后重新检测。
□仪器不符合要求,则可视具体情况,送厂外的权威机构检测或待仪器购回后再行检测。
超标/超常物料(OOS/OOT)的质控部内部调查表 R/I:
5—6
(续表C)
□经以上调查,该OOS物料产生的原因不能确定,在原始样品确定可用的情况下,需对原始样品重新检验,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该检验人员必须填写一份再检验的申请表(续表A),交质控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重新检验,否则不予进行如下操作。
#对原始样品的检验,要质控部主任或指定质保部一名工作人员做为监督员在场的情况下,由最初检测的化验员对样品重做2次,由另一名化验人员再做2次。
□若重新检测后,4次的检测结果全部符合规定,则表明在原来的检验过程中存在错误。
据此,原来的检验结果应予否决,应以重新检测后的数据为准。
并以重新检测后所得的检测结果,出具检验报告单。
#质控部应据此出具相应的问题报告,并提出具体的预防性处理办法交质保部审核。
□若重新检测后,4次的检测结果中若有一次不符合规定,则可确定该批物料为不合格品,
则由质控部出具不合格报告单。
该检验报告单的出具,一般以原始检测的数据为准。
□经以上调查,该OOS物料产生的原因不能确定,并需重新取样,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该检验人员必须填写一份再取样的申请表(续表A),交质控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重新取样,否则不予进行如下操作。
#再取样后重新开始的样品检验,要质控部主任或指定质保部一名工作人员做为监督员在场的情况下,由最初检测的化验员对样品重做2次,由另一名化验人员再做2次。
□若重新检测后,4次的检测结果全部符合规定,则表明在原来的取样过程中存在错误。
据此,原来的检测结果应予否决,应以重新检测后的数据为准,
□若重新检测后,4次的检测结果中若有一次不符合规定,则可确定该批物料为不合格品,
#产品确认为不合格品后的处理:
质控部留底,若为本厂生产的产品,将不合格品报告单交车间负责人、质保部负责人,并由生产车间对该不合格物料进行车间内部的不合格品调查;
若为非本厂生产的产品,将不合格品报告单交质保部负责人,建议退货,转交供应部处理。
重新检测后的情况总结/审核(续表D)
6—6
总结:
重新检验人员:
日期:
质控部负责人
审核
签名:
日期:
质保部负责人
最终处理意见
提出人:
提出日期:
检验偏差处理单
文件编号:
品名
规格
进厂编号
检验人
检验日期
年月日
偏差内容
及发生过程
偏差原因
化验室
意见
化验室主任:
年月日
质量管理部
质量管理部部长:
年月日
采取的措施
化验室主任:
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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