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 文档编号:16810636
- 上传时间:2022-11-26
- 格式:DOCX
- 页数:12
- 大小:25.54KB
建筑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建筑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7、甲方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施工人员限期退场;
8、甲方有权要求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分包方,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甲方有进行经济处罚的权利;
9、甲方对乙方拖延工期、质量事故或由乙方原因造成相关施工方工期拖延、质量事故,甲方有进行经济处罚的权利;
10、乙方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保证金,当乙方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违章作业或不按相关规定投入安全设施时,甲方可以按照项目安全生产奖罚规定或甲方按有关要求自行投入的安全生产设施产生的费用,直接在此保证金内扣除。
第六条、乙方的施工、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要求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报甲方备案,在证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分包业务。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结合分包的具体内容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有操作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乙方应根据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兼职)安全员、施工管理员;
专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按照工程规模大小执行):
(1)1万平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2)1万-5万平米的工程至少2人;
(3)5万平米的以上的至少3人;
对从事桩基施工、幕墙安装、外墙装修、管线电路、高层电梯安装等危险高的分包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符合规定要求,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证件报甲方安全部备案。
3、乙方必须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工作,必须执行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确保人员持证上岗,做到人证相符、证岗吻合,并将上述证件送项目安全部门备案。
4、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对施工班组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保存报甲方备案)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地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严禁使用童工;
5、乙方应对进场员工(所雇佣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根据工程特点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教育、学习、宣传、检查、整改活动。
6、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不能强迫工人超时间、超负荷作业,并且应按照规定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
7、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应及时提出,严禁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施工需要须提出申请经甲方安全部批准;
8、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9、确保所购买的材料符合要求,尤其是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10、乙方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1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施工进度总控计划、月度、周计划进行施工;
不得借故拖延工期;
12、乙方对甲方发出施工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整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并报甲方复查;
13、乙方在使用甲方提供的施工设备时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不得无理取闹、更不得擅自操作;
14、乙方在使用甲方提供的临时施工用电时,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安装、使用;
1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工完场清;
原材料、半成品按甲方规划堆放整齐;
材料标牌清楚、整齐;
16、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统一安全帽色(项目施工管理人员为白色、施工人员为黄色、安全员管理人员为红色、特种作业人员为蓝色);
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佩戴由甲方确认后的相应专业公司标示;
17、施工现场严禁住人、严禁在施工现场动用明火,施工电焊、气焊必须向甲方提出动火申请并做好防护,如发现未申请私自动火作业的有权命其停止施工并进行经济处罚;
18、按照规定要求乙方必须为进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报甲方备案。
第七条HSE红线管理及保命规则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国金茂安全管理红线(1、在地勘施工前,项目公司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监理、总包、专业分包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公司和招标文件有关要求;
2、在合同中安全文明措施费率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标准;
3、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按要求编制安全方案,或安全方案未经专家论证和审批即施工,或安全方案未落实而组织施工可能发生事故的;
4、未按照混凝土养护标准,提前拆除模板支撑体系;
5、施工现场、生活区未设置消防水系统或消防水不能正常使用;
6、在总包进场施工开始后,未设置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
7、在建工程内部有工人集体居住的(3人及以上;
8、塔吊、电梯等特种设备未经相关机构检测即开始使用或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重大隐患仍然继续使用的。
9、人工挖孔桩安全措施不落实,可能发生事故的;
10、在抢工期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可能发生事故的。
)及本项目金茂武汉保命规则承诺书(1、危险作业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
2、特种作业必须由持有相应有效证书的人员实施;
3、高处作业必须系挂好安全带;
进入受限空间必须进行能量隔离和气体检测;
4、检维修作业必须进行能量隔离并上锁挂签;
5、严禁置身于吊起的重物下面;
6、动火作业必须清除或移除设备内及区域的易燃可燃物;
7、严禁私自关闭或拆除安全保护装置。
)如违反安全管理红线或保命规则者一经发现立即处罚或退场处理;
以确保现场《中国金茂地产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红线》、《金茂武汉保命规则》及项目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
第八条项目安全保证金相关
1、安全保证金
依据《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单位和施工总包单位相关文件要求,乙方应按照分包合同额的%且不低于0.5万不高于20万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保证金;
总包发出的相关经济处罚,不服从总包管理进行缴纳的,将从保证金中予以加倍扣除,本项目你司合同额为大写金额(万千佰十元),应向甲方缴纳元,大写金额(万千佰十元)。
2、安全保证金的使用
专业分包单位没有完成其合同安全管理目标,按合同对其罚款,甲方对乙方罚款直接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乙方拒不支付其责任范围内的工伤事故的善后费用,可直接由安全保证金支付;
乙方不按规定配备安全员,甲方可直接安排符合要求的安全员上岗,工资费用可直接从安全保证金中支出。
3、由于乙方现场施工违章严重,不予以配合甲方的项目安全管理行为,出现重大安全隐情或导致严重事故的,缴纳的保证金不能有效充抵实际发生的费用,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告知(含费用明细表)后,必须在2日内完成费用交纳,费用的缴纳额包括:
涵盖甲方实际支出费用+分包合同额的2%;
缴纳不及时或不缴纳的,甲方有权按照不服从总包协调管理,进行停止乙方的设施设备协调使用并下达书面停工通知书至乙方、监理方、建设方。
4、乙方完成其与本工程建筑投资方建筑合同施工内容后,经甲方审核无施工遗留安全隐患后、经甲方同意,报甲方公司领导审批后,退还其安全保证金使用后的剩余金额。
第七条不良行为记录处罚
在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的检查中,由于乙方的直接原因,造成甲方被扣分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按照每扣1分罚款2000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
第八条、安全事故处理
1、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在施工期间发生任何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负责,隐患事件乙方须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及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报甲方备案;
发生因工重伤或死亡事故,由甲方牵头,甲乙双方参加,按照规定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
2、由于没有尽到自身安全责任,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情节严重的主要直接责任者,已触及国家刑律,应提请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对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应由乙方和事故责任者自己承担罚款及一切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4、按照原劳动部《职工伤亡事故统计问答的通知》,实行独立核算的分承包单位发生伤亡事故,由分承包单位统计上报的规定。
各分承包施工的建筑(设备、水电安装等)公司向事故所在地有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并将有关事故调查报告书及结案书抄报总承包单位备案。
第七条:
其它
第八条:
乙方生产管理备案资料
1、安全机电类备案资料【附件1】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项目经理:
乙方现场负责人:
签约时间:
年月日
签约地点:
附件1
分包单位交送的安全机电类技术资料清单
1、分包单位公司相关资质(包括:
公司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近2年公司业绩证明)
2、分包单位相关笔迹及证明委托书
3、分包单位项目部人员配备、组织架构、人员证件及通讯录
4、分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名称及相关合格证件
5、进场机具设备及防护用具进场验收检查表及防护用具的发放记录
6、新工人入场教育、个人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
7、符合项目规定的合格安全技术交底资料、班组班前活动记录
8、分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有效部分资料
9、分包入场安全管理协议、总包入场交底、安全生产承诺书
安全生产管理及文明施工奖罚实施细则
项目部根据现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结合相关规定和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行为和安全设备设施的管理。
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护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身体健康、设备设施、环境、财产免造破坏或意外损失。
形成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
使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特编制本规定。
一、一般安全纪律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200元/人;
不扣安全帽带的罚款50元/人;
未经过进场安全教育擅自上岗操作,进入施工现场不按照项目规定戴杂色安全帽的罚款200/次(安全帽配备标准:
项目管理人员白色、安全员红色、工人黄色)。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使用一卡通,在施工现场内未使用一卡通的罚款50元/人(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要求)。
3、电瓶车辆、自行车严禁驶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200元/次。
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擅自驶入施工现场。
4、登高2米(含2米)以上临边悬空施工作业未系安全带的罚款500元/人。
5、施工部位的“四口、五临边”(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阳台临边、屋面临边、楼层临边、上下跑道、斜通道两侧边)要有防护设施,对无防护措施或防护不到位的罚款500元/处。
6、安全防护栏杆(如井架、电梯的基层栏杆维护)、洞口防护盖板、安全防护网、安全防护罩等其他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破坏,否则罚款200元/处。
7、随意破坏电缆防护措施的罚款500元/次。
8、穿高跟鞋、裙子、拖鞋、光脚、衣服不整、赤膊上岗者罚款200元/人。
9、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的,大便罚款300元/次;
小便罚款150元/次。
10、施工现场材料未及时清理、未按规定要求堆码整齐的罚款1000元/次。
11、施工班组对自己施工范围的文明施工管理混乱、各类设备不悬挂安全警告标志的罚款1000元/次。
12、登高作业时往上或往下乱抛材料、工具等物件的罚款500元/次。
13、酒后上岗作业人员一般工种罚款500元,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罚款1000元/人。
14、特殊工种无证上岗、无证操作、违章指挥、操作的罚款1000元/人。
15、安全警告标志不得拆除、破坏或随意移动,未经同意拆除、移动的罚款500元/次。
16、参加总包单位组织的周、月度和安全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未按时整改的,罚款:
5000元/次。
17、不服从甲方、上级管理人员指挥的罚款500-1000元/次;
辱骂、威胁、殴打甲方或上级管理人员的罚款2000-20000元/次。
18、违反“安全生产六大纪律”、“起重吊装十不吊”、“气焊、电焊十不烧”及规范等规章制度的视情节严重罚款500-5000元/次。
19、严禁因任何原因打架闹事,如发生打架闹事事件,将对打架双方罚款1000-10000元(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
20、有意破坏生活区、施工现场公用设备设施500-2000元/次(中小型机械按机械的双倍价钱罚款)。
未经项目同意擅自撬开生活区门入住的罚款1000元/次。
21、偷盗施工现场材料的罚款2000-10000元/次;
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22、楼层清理时不使用垂直运输机械运至地面,擅自直接将垃圾抛掷地面罚款1000元/次。
二、防火规定:
1、未办理动火证、动火作业点无监护人或没采取有效防火措施的罚款500元/次(造成后果的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施工现场抽烟罚款200元/次;
木工间、材料仓库或其他禁火禁烟场所吸烟的罚款300元/次。
3、木工间、材料仓库或危险品仓库未设置警示标志,未配备足量消防器材的罚款600/处。
4、乙炔、氧气瓶未按规定分开存放、乙炔瓶没有安装防震圈或回火装置的罚款300元/次。
5、氧气、乙炔使用分开未达到5米安全距离的罚款300元/次。
6、破坏消防器材、拒不执行消防条例的罚款500元/次。
7、现场未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材的罚款300元/次
8、如因违反国家、公司及项目规定而造成的火灾事故,将视情节严重性进行处罚,情节恶劣的将送政府执法机关处理。
三、脚手架规定:
1、搭设脚手架前未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交底或破坏脚手架地基、拉结点、扣件等设施的罚款500元/次。
2、外架竹笆上材料、建筑垃圾堆放未及时清理的罚款500元/层/次
3、外架拆除时未设置警戒区域或无专人监护的罚款500元/次。
4、外架未设置防雷接地保护措施的罚款500元/栋。
5、未按要求对外架进行隔离或隔离防护不到位的罚款500元/处。
6、外架拉接点未按方案要求(规范要求)设置拉接点或拉结点严重偏少的罚款500元/处。
7、未单独搭设电梯或井架卸料通道,直接利用外脚手架充当电梯或井架卸料通道的罚款500元/次。
8、直接利用外架进行混凝土泵管固定或充做支架的罚款500元/次。
9、外脚手架基础无排水措施或排水不及时的罚款500元/次。
10、外脚手架基础未硬化或夯实的罚款500元/栋。
11、外脚手架剪刀撑设置不合理或严重变形的罚款500元/处。
12、剪刀撑搭接扣件数量不够或搭接长度不到位的罚款500元/处。
13、立杆或水平杆的接头违反规范要求的罚款500元/处。
14、外架基础立杆无横向或纵向扫地杆的罚款500元/处。
15、外架立杆上下不垂直或变形的罚款500元/根。
16、上下人行斜道未设防滑条的罚款100元/处。
17、外脚手架上水平通道未满铺钢笆网或钢笆网未绑扎的罚款500元/处。
18、随意切割、破坏外架立杆、拉结点的罚款500元/根。
19、外脚手架基础发生沉降、裂纹未及时处理的1000元/处;
由此导致外架变形的2000—5000元/次。
20、私自将外架安全网拆除后不及时恢复的罚款100元/处/次。
21、私自将外架硬隔离或软隔离拆除后不及时恢复的500元/处/次。
22、脚手架未经验收擅自拆除的500元/处/次。
23、脚手架拆除时,拉结点更换未按先拉后拆进行更换的500元/处/次。
24、脚手架拆除时未进行拆除前安全技术交底、不持证上岗、拆除前未将架体清理、拆除过程中擅自将钢管、扣件、钢笆网不集中吊运擅自抛掷地面的罚款500—2000元/次;
凡是将外架上垃圾或材料直接向下抛投的将罚款1000元/次。
四、大、中、小型机械设备规定:
1、施工现场的所有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好后,必须向项目设备部门申请验收,并经项目设备部门验收合格,悬挂验收合格牌后,方可投入使用,违者罚款500元/次;
塔吊、井架、物料提升机未进行防雷接地的罚款200元/台。
2、施工现场其他小型施工机械设备、如手持电动工具、灯具等未进行保护接零的罚款100元/台。
3、施工设备、施工机具传动部位无安全防护罩的罚款500元/台。
4、电焊机一、二次线接线排处无防护罩的罚款500元/次。
5、电焊机无二次侧降压保护的罚款500元/次。
6、中、小型机械设备机械部分损坏未及时修理好就擅自使用的罚款500元/次。
7、塔吊、施工电梯、井架未由专业资质队伍安装拆除或安装人员未持有效证件进行作业的罚款2000元/台,并停工整顿。
8、对于井架、塔吊、施工电梯安装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罚款1000元/台。
9、井架、塔吊、施工电梯、附着升降脚手架安装完毕后未经检测中心检测或检测不合格就投入使用的罚款2000元/台。
10、无证擅自操作井架、施工电梯的罚款500元/次;
无证擅自操作塔吊罚款1000元/次。
11、非施工电梯操作人员撬开电梯门锁擅自使用或有意破坏施工电梯的罚款1000元/次。
12、恶意损坏施工电梯、井架安全防护门、使用中不关安全门,或者未设置电梯安全防护门、井架安全防护门或防护门损坏后未及时维修的200元/扇/次;
乘坐井架、龙门架等上下的罚款500元/次(司机同罚);
13、电梯、物料提升机、塔吊的附墙装置被擅自拆除的2000元/处。
14、特种设备:
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井架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等的安全保护装置及各种限位失灵还继续使用的,罚款1000元/次。
15、私自关闭正在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塔吊、施工电梯等)电源罚款1000-5000元/次(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将送政府执法机关处理)。
16、塔吊、电梯、物料提升机的司机或指挥等特殊工种迟到、早退、旷工的罚款200元/次;
信号工未穿戴马甲者扣款200元/人;
擅自让无证人员代替操作的罚款100-500元;
造成后果的承担事故后果,情节严重由司法机关处理。
17、塔吊、电梯司机、信号工消极怠工,对分包、协作单位吃、拿、卡、要、故意刁难以达到个人目的的经查实者罚款500-1000元/次。
18、施工区域内,操作木工机械、套丝机械等旋转式机械时严禁戴手套,违者罚款50元/次。
19、露天的机械设备必须搭设防雨棚,机械必须按临时用电规范重复接地,违者罚款200元/次;
塔吊、施工电梯、井架、施工电箱积水未及时抽水罚款200元/台。
20、信号工、塔吊司机,电梯司机每天上下班必须对钢丝绳等机械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并要做好记录(包括每天交接班记录);
下班前必须拉闸断电、上锁后确认安全方可离开,违者罚款100元/次。
五、临时用电规定
1、配备满足施工要求的分配箱(IP44)和开关箱(IP44),未配备的罚款:
1000元/台。
2、使用的配电箱、开关箱电器配件缺少、漏电保护器失灵等违章用电的罚款200元/处。
3、临时配电系统的接零保护、重复接地保护不规范、不到位的200元/处。
4、施工用电未采取三项五线制的罚款500元/处。
5、带电情况下进行设备、机具维修的500罚款元/次。
6、直接用线头当插头或插座已损坏的情况下继续使用的罚款500元/次。
7、固定电线、电缆直接用金属导体固定在脚手架或防护棚架上的罚款500元/次。
8、施工用电使用电话线、塑料硬质线、塑料线、插线板的罚款500元/处。
9、抽水作业水泵无开关箱、无漏电保护或无保护零线的罚款500元/处。
10、移动小电箱箱体、插座、开关、熔断器损坏未及时修理好就使用的罚款500元/次。
11、中、小型机械设备的电器部分或防护罩损坏未修理好就使用的罚款500元/次。
12、在二级电箱上私拉乱接电线的罚款500/次。
13、现场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电箱、电线、设备、其它用品等。
没收物品,并处罚款50-500元/次。
14、电焊机进出线未按规范设置,两侧无防护罩、焊把线、焊钳绝缘损坏,电源线破皮漏电,用其他电线代替保险丝,未按要求配备直流电焊机的,罚款100-500元/次。
15、电、气焊高处作业时未使用接火器者,罚款500元/次。
16、未使用三级电箱二级漏电保护装置者,没收违章电器,并处罚款200元/次。
17、施工区域内电线乱拖、乱拉、未按临时用电规范使用移动电箱的罚款100元/次。
六、补充规定:
1、现场在建的建筑物内住人的,罚款1000元/人,携带小孩入住或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的罚款2000元/人,必须按规定时间内离开现场。
2、下达整改通知单后不按期整改,整改后不按期回复的,每张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5000/张罚款。
3、本安全生产管理及文明施工处罚细则规定处罚不仅限于以上各项,如发现以上条款没有明确规定的不安全、不文明行为或现象视情况而定,给予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项目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实施。
4、对于施工队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不论大小以及后果的严重程度,项目部有权对施工队的安全管理行为造成的后果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及其他处罚,具体额度由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实施。
5、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不合格擅自浇筑混凝土罚款500—1000元/次,并责令停止浇筑,整改完成后验收合格方可浇筑。
6、以上罚款细则,各施工队必须遵守,项目部将以照片或整改通知单证明,所罚款项将直接从施工队当月的工程款中或安全文明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七、奖励规定:
1、项目部每月将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对各分包公司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建筑 分包 工程 安全管理 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