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税法分类模拟题148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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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万元),允许扣除1.8万元,应纳税所得额调增3-1.8=1.2(万元)。
④捐赠某单位2万元不得扣除,支付顾客违约金1万元允许扣除,赞助保龄球赛28万元不得扣除,所以应纳税所得额调增30万元
⑤用于在建工程的借款利息4万元不得税前扣除,同时调增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4万元
⑥广告费扣除限额=720.76×
15%=108.11(万元),实际发生30+20=50(万元),不进行纳税调整,但会计利润应调减20万元
4.计算该酒店的会计利润;
会计利润=700-550+30+20.76+4-20=184.76(万元)
5.计算该酒店应纳税所得额;
该酒店应纳税所得额=184.76-30+1.2+30=185.96(万元)
6.计算该酒店应纳企业所得税;
该酒店应纳企业所得税=185.96×
25%=46.49(万元)
7.计算李某讲课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李某讲课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1000×
3-800)×
20%=440(元)
[解答]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中:
纳税人如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因此本题中一个月内的三次系列讲座应合并为一次计算个人所得税。
8.计算李某设计费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李某设计费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所得额=40000×
(1-20%)=32000(元),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32000×
30%=9600(元),实际捐赠14000元,按限额扣除。
应纳个人所得税=(32000-9600)×
30%-2000=4720(元)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9.计算李某的独资企业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计算李某的独资企业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①上海独资企业预缴税款=20000×
10%-750=1250(元)
②苏州独资企业预缴税款=40000×
10%-750=3250(元)
③李某独资企业应纳所得税=(20000+40000)×
20%-3750=8250(万元)
④上海独资企业应补缴税款=8250×
20000÷
60000-1250=1500(元)
⑤苏州独资企业应补缴税款=8250×
40000÷
60000-3250=2250(元)
[解答]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中规定:
一个人同时开办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资企业,应合并独资企业的所得额,汇总计算应纳所得税,再按各独资企业所得额占全部所得额的比例分配计算各独资企业的应纳所得税。
中国公民李某是某市某企业一名员工,2012年有如下收入:
(1)每月工资5000元(含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等300元,住房公积金150元,工龄补贴50元),本年1月取得上年的年终奖24000元;
(2)和赵某合著出版小说一部,取得稿费8000元(两人平分稿费),后来又追加印刷该本小说,取得稿费1000元;
李某在第一次取得稿费时通过国家机关向某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捐款1000元(两人平分稿费);
(3)本年9月1日开始该员工从原企业退职(符合国家规定),获得退职费30000元(符合规定标准),同时从9月1日起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600元;
(4)12月1日起将自有市区的一处房产按市价出租给别人居住,月租3000元,当月发生修缮费1200元,取得合格的发票等;
(5)从A国取得专利技术使用费15000元,已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元;
从B国取得专利技术使用费10000元,已在B国缴纳个人所得税1500元;
按顺序回答下列问题,以元为单位,计算过程和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每问均为合计金额。
10.计算李某全年工资及年终奖所得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年终奖适用税率=24000÷
12=2000(元),税率10%。
李某全年工资及年终奖所得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300-150-3500)×
3%×
12+24000×
10%-105=378+2295=2673(元)
11.计算李某稿酬所得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捐赠扣除限额=(8000+1000)÷
2×
(1-20%)×
30%=1080(元)
李某稿酬所得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8000+1000)÷
(1-20%)-1000]×
20%×
(1-30%)=364(元)
12.计算李某退职费及失业保险金所得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退职费符合规定标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失业保险金所得免个人所得税;
[解答]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中的规定:
符合规定标准的退职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失业保险金所得免个人所得税。
13.计算李某12月出租房屋应交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不考虑营业税因素);
李某12月当月出租房屋应交房产税=3000×
4%=120(元)
李某12月当月出租房屋应交个人所得税=(3000-120-800-800)×
10%=128(元)
[解答]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中规定:
个人按市场价出租居民住房,房产税减按4%征收;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中规定:
个人按市场价出租居民住房,个人所得税减按10%征收。
14.计算李某来源于国外的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合计。
来源于A国收入应补交个人所得税=15000×
20%-2000=400(元)
来源于B国收入应补交个人所得税=10000×
20%-1500=100(元)
李某来源于国外的收入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合计=400+100=500(元)
[解答]个人所得税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中规定:
来源于境外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税款小于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缴税款(即扣除限额),则补缴差额部分;
如大于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缴税款,则不补缴,超过部分在以后5年内补扣。
某商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具有进出口经营权。
2016年8月发生相关经营业务如下:
(1)从国外进口小轿车A一辆,支付买价400000元和设计费10000元,同时支付到达我国海关后的运输费用40000元、保险费用20000元;
(2)将进口小轿车B一辆运往国外修理,该小轿车进口价值300000元,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支付给境外的修理费50000元,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收回了小轿车;
(3)将购入的进口小轿车A出租给某企业使用,每月收取租金5000元。
(注:
进口关税税率均为20%,小轿车消费税税率为8%,单位金额为元)
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
15.计算小轿车A和B应缴纳的关税;
小轿车A应缴纳的应缴纳的关税=(400000+10000)×
20%=82000(元)
小轿车B应缴纳的应缴纳的关税=50000×
20%=10000(元)
16.计算小轿车A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
小轿车A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400000+10000+82000)÷
(1-8%)×
8%=42782.61(元)
17.计算小轿车A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
小轿车A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
=(400000+10000+82000+42782.61)×
17%=90913.04(元)
18.计算该企业出租汽车应缴纳的增值税。
该企业出租汽车应缴纳的增值税=5000×
17%=850(元)
19.某市一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年12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本期外购已税烟丝一批,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0万元,增值税170万元。
(2)进口烟丝一批。
支付货款100万元,支付给供应商佣金10万元。
(3)用外购已税烟丝的70%生产卷烟1000箱,该厂销售这批卷烟给各专卖商场1000箱,取得含税销售收入2340万元,同时收取包装箱押金2万元,该厂单独记账核算,约定在3个月内归还。
(4)以采取委托收款方式向某专卖店销售卷烟100箱,取得含税销售收入234万元,当月尚未办好委托收款手续;
该专卖店因包装物押金超期被该卷烟厂没收押金3000元。
(5)以卷烟40箱换回小轿车一辆,每箱含税价格2.34万元。
(6)月末盘存发现库存卷烟缺20万元,经认定短缺的卷烟属于非正常损失。
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为45%、每箱定额消费税150元;
烟丝消费税比例税率30%,关税税率20%,相关票据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1)计算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
(2)计算与销售卷烟有关的押金收入的销项税额;
(3)计算非正常损失卷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4)计算当月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5)计算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6)计算当月可以抵扣的消费税;
(7)计算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
(1)进口烟丝应缴纳的关税=(100+10)×
20%=22(万元)
(2)进口烟丝应缴纳的消费税=(100+10+22)÷
(1-30%)×
30%=56.57(万元)
(3)进口烟丝应缴纳的增值税=(100+10+22+56.57)×
17%=32.06(万元)
(4)与销售卷烟有关的押金收入的销项税额=0.3÷
(1+17%)×
17%=0.04(万元)
(5)非正常损失卷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20×
17%=3.4
(6)当月应抵扣的进项税额=170+32.06-3.4=198.66(万元)
(7)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2340÷
17%+2.34×
40÷
17%+0.04-198.66=154.98(万元)
向专卖店出售卷烟因未办好委托收款手续,所以本月没发生纳税义务。
(8)当月可以抵扣的消费税=1000×
30%×
70%=210(万元)
(9)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
45%+2.34×
45%+0.3÷
45%+(1000+40)×
0.015-210=900+36+0.12+15.6-210=741.72(万元)
某联合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年某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专门开采的天然气45000千立方米,开采原煤450万吨;
(2)使用本企业生产的原煤加工洗煤100万吨;
(3)销售原煤280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2400万元;
销售洗煤50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500万元;
(4)当月进口原煤100万吨,支付到港前运费10万元,支付购货佣金2万元,支付货款5000万元;
(5)企业职工食堂和供热等用原煤对外售价15万元;
(6)销售天然气35000千立方米,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660万元。
(提示:
资源税税率,原煤和天然气税率为5%;
洗煤与原煤的折算率为60%;
关税税率15%)
20.计算该联合企业当月应缴纳的资源税。
应纳的资源税:
销售原煤应纳资源税=22400×
5%=1120(万元)
销售洗煤应纳资源税=4500×
60%×
5%=135(万元)
领用原煤生产洗煤不缴资源税,待实际销售洗煤时才能换算成原煤缴纳资源税;
自用煤应纳资源税=15×
5%=0.75(万元)
进口原煤不缴资源税;
外销天然气应纳资源税=6660×
5%=333(万元)
应纳资源税合计=1120+135+0.75+333=1588.75(万元)
21.计算该联合企业当月应缴纳的进口环节关税、增值税。
当月应缴纳的进口环节关税=(5000+10)×
15%=751.5(万元)
当月应缴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5000+10+751.5)×
17%=979.46(万元)
22.计算该联合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当月应缴纳增值税:
销售原煤销项税额=22400×
17%=3808(万元)
销售洗煤销项税额=4500×
17%=765(万元)
自用煤视同销售销项税额=15×
17%=2.55(万元)
自用煤的价格按对外销售的价格来计算增值税。
销售天然气销项税额=6660×
13%=865.8(万元)
应纳增值税=3808+765+2.55+865.8-979.46=4461.89(万元)
23.甲制药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生产职工年均1500人。
201×
年相关生产、经营资料如下:
(1)公司坐落在某市区,全年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共计140000平方米,其中:
公司办的职工子弟学校占地10000平方米、幼儿园占地4000平方米、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占地6000平方米、职工宿舍占地40000平方米、生产经营场所占地80000平方米。
(2)公司上年末结转到本年度的固定资产原值共计5200万元,其中:
房产原值3200万元,机器设备原值2000万元。
签订租赁合同1份,7月1日将房产原值200万元的仓库出租给某商场存放货物,出租期限2年,共计租金48万元。
签订合同时预收半年租金12万元,其余的在租用期的当月收取。
(3)年初向各医药销售公司签订销售合同20份,记载销售金额为9000万元。
本年实际实现不含税销售额9000万元,取得送货的运输费收入46.8万元;
购进制药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购货金额2400万元、进项税额408万元;
支付购货的运输费50万元,保险费和装卸费30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及其他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
(4)本年取得的销售收入为9000万元,送货的运输费收入为46.8万元。
可以扣除的产品销售成本为6000万元,发生销售费用1200万元,其中:
含广告宣传费800万元;
发生财务费用320万元,发生管理费用960万元(不包括有关税金),其中:
含业务招待费用40万元。
(注:
该公司所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单位税额为2元;
房产税计算余值时的允许扣除比例为25%)
根据所给资料,计算甲制药公司201×
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
(1)该公司201×
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2×
(140000-10000-4000)/10000=25.2(万元)
(2)该公司201×
年应缴纳的房产税:
从价计征房产应纳税额=(3200-200)×
(1-25%)×
1.2%+200×
1.2%×
50%=27.9(万元)
从租计征房产应纳税额=48/4×
12%=1.44(万元)
房产税合计:
27.9+1.44=29.34(万元)
(3)该公司201×
年应缴纳的印花税:
应纳印花税为:
出租房产合同贴花额=48×
0.1%=0.05(万元)
销售合同贴花额=9000×
0.03%=2.7(万元)
印花税合计=0.05+2.7=2.75(万元)
(4)该公司201×
年应缴纳的增值税:
销售额=9000+46.8/(1+17%)=9040(万元)
①确定销项税=9040×
17%=1536.8(万元)
②确定可抵扣的进项税=408+50×
7%=411.5(万元)
③确定增值税税额=1536.8-411.5=1125.3(万元)
(5)该公司应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1125.3×
(7%+3%)=112.53(万元)
(6)该公司201×
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收入总额=9000+46.8/(1+17%)=9040(万元)
扣除项目金额:
产品销售成本:
6000万元
销售费用:
1200万元
广告费扣除标准:
9040×
15%=1356(万元)>800万元,按实际发生额扣除
管理费用:
960-40+24=944(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
0.005=45.2(万元)>40×
60%=24(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9040-6000-1200-320-944-25.2-29.34-2.75-112.53=406.18(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406.18×
25%=101.55(万元)
某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机械的生产制造,2015年发生以下业务:
(1)签订钢材采购合同一份,采购金额8000万元;
签订以货换货合同一份,用库存的3000万元A型钢材换取对方相同金额的B型钢材;
签订销售合同一份,销售金额15000万元。
(2)公司作为受托方签订甲、乙两份加工承揽合同,甲合同约定:
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金额300万元),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金额20万元),受托方另收取加工费50万元;
乙合同约定:
由受托方提供主要材料(金额200万元)并收取加工费40万元。
(3)公司作为受托方签订技术开发合同一份,合同约定:
技术开发金额共计1000万元,其中研究开发费用与报酬金额之比为3:
1。
(4)公司作为承包方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一份,承包金额300万元,公司随后又将其中的100万元业务分包给另一单位,并签订相关合同。
(5)公司新增实收资本2000万元,资本公积500万元。
(6)公司启用其他账簿10本。
(说明:
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印花税税率分别为0.3‰、0.5‰、0.3‰、0.3‰;
营业账簿的印花税率分为0.5‰和每件5元两种)
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24.公司2015年签订的购销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公司2015年签订的购销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8000+3000×
2+15000)×
0.3‰=87000(元)
25.公司2015年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公司2015年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50+20)×
0.5‰+200×
0.3‰+40×
0.5‰=1150(元)
26.公司2015年签订的技术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公司2015年签订的技术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1000÷
4×
0.3‰=750(元)
27.公司2015年签订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公司2015年签订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300+100)×
0.3‰=1200(元)
28.公司2015年新增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应缴纳的印花税。
公司2015年新增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应缴纳的印花税=(2000+500)×
0.5‰=12500(元)
29.公司2015年启用其他账簿应缴纳的印花税。
公司2015年启用其他账簿应缴纳的印花税=10×
5=50(元)
中国公民王某就职于国内A上市公司,2010年收入情况如下:
(1)1月1日起将其位于市区的一套公寓住房按市价出租,每月收取租金3800元。
1月因卫生间漏水发生修缮费用1200元,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支出凭证。
(2)在国内另一家公司担任独立董事,3月取得该公司支付的上年度独立董事津贴35000元。
(3)3月取得国内B上市公司分配的红利18000元。
(4)4月取得上年度奖金36000元,王某当月的工资为4500元。
(5)5月赴国外进行技术交流期间,在甲国演讲取得收入折合人民币12000元,在乙国取得专利转让收入折合人民币60000元,分别按照收入来源国的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1800元和12000元。
(6)5月在业余时间为一家民营企业开发了一项技术,取得收入40000元。
适逢该民营企业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开展向玉树地震灾区捐款活动,当即从中捐赠20000元,同时通过有关政府部门向某地农村义务教育捐款8000元,均取得了相关捐赠证明。
(7)6月与一家培训机构签订了半年的劳务合同,合同规定从6月起每周六为该培训中心授课1次,每次报酬为1200元。
6月份为培训中心授课4次。
(8)7月转让国内C上市公司股票,取得转让净所得1532060元,同月转让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某境外上市公司股票,取得转让净所得折合人民币180000元,在境外未缴纳税款。
(9)8月开始被A上市公司派遣到所属的某外商投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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