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工作量化管理暂行办法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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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6
注:
国际影响的论文指:
被《SCI》、《EI》、《ISTP》收录的学术论文和在《Nature》、《Science》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论文分类系数 表2
论文类别
社会科学类
自然科学类
分类系数
1.0
1.1
论文作者排名系数 表3
论文完成情况
独立完成
合作完成,第一作者
合作完成,第二作者
系数
0.7
0.3
论文科研工作量积分=
所发表的论文分值×
分类系数×
作者排名系数
第五条学术著作工作量
学术著作记科研工作量,主要考虑著作的分类、著作的字数以及著作完成人的排名次序,其记分标准见表4、表5:
学术著作分类与分值 表4
分类
完成内容的字数
正式公开出版的著作
校内讲义
著
编
译
基础分
1~5万字
15
8
4
5~10万字
10万字以上,每增加1万字加分
2.0
0.8
0.6
著、编者排名系数 表5
第一完成人(如:
著者、主编等)
第二完成人(如:
副主编等)
其它参与完成人:
主审
0.4
著作工作量积分=
所发表的著作分值×
排名系数
第六条 科研成果获奖工作量
科研成果获奖的科研工作量积分,按照成果的获奖级别,以获奖项目为单位记(见表6)。
其中,项目组长至少可记30%积分,其余分的分配,由项目组长根据项目组其它成员在项目中的工作和贡献情况确定。
科研成果获奖分值 表6
奖励等级
分值
国家一等发明奖、自然科学奖
400
国家二等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一等奖
350
国家三等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二等奖
300
国家四等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三等奖
250
国家科技进步四等奖,省、部向科技进步一等奖
200
省、部科技进步二等奖、省、部教育研究一等奖
150
省、部科技进步三等,省、部教育研究二等奖,市科技进步一等奖
市科技进步二等奖
50
校科技进步一等奖、教育研究成果一等奖
校科技进步二等奖、教育研究成果二等奖
校科技进步三等奖、教育研究成果三等奖
7
参与校外项目获奖的工作量积分,排序前5名(含第五名)的,按表6相应等级分值的12%计算,排序第五名之后的,按表6相应等级分值的5%计算。
排序以项目鉴定证书为准。
第七条承担科研课题的工作量
1、取得各级各类课题立项的科研项目,按项目级别、金额大小记分标准见表7:
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科研工作量分值表 表7
项目等级
国家级各类基金项目
省、部级项目
市、厅级项目
自选(横向)项目
科技服务项目
校内项目
基础分经费(万元)
5
独立承担
600
500
合作,主要负责
550
450
180
30
合作,参与
加分*:
每1分折算科研经费(元)
1000
没有经费
注1:
经费以学校计财处或瀚威公司的到款数额为准。
注2:
加分是针对科研经费超过基础分经费的部分的附加分,科研经费少于基础分经费的项目,按基础分记分,不加分。
2、科研项目工作年的科研工作量计算
科研工作量从课题正式立项的当年开始记积分,项目工作年每年的工作量积分的计算,原则上按照表8相应的分值计算,且累计工作年积分不得超过该项目总分值(计算按表7)的50%。
其中,项目组长至少记30%的积分,其余分的分配,由项目组长根据项目组其它成员在项目中的工作和贡献情况确定。
科研项目进行年的工作量记分标准 表8
省、部级
项目
市、厅级
科技服务
校内
130
14
3、项目结束鉴定或结题后,根据项目鉴定的水平来确定质量系数:
科研工作质量系数 表9
达到水平
国际水平
国内领先
国内先进
验收
学校先进
完成
未完成
质量系数
1.5
1.3
≤0.8
鉴定当年的项目科研工作量计算公式为:
项目科研工作量分值×
质量系数-项目工作历年已经记分的积分
没完成任务,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的项目,根据情节及严重程度,质量系数分别按0.8或0.8以下计算。
4、科研立项工作量
表7计分标准的10%计算,仅记作课题批准当年的工作量,其中,项目组长至少可记40%积分,其余分的分配,由项目组长根据项目组其它成员在项目立项工作中的工作和贡献情况确定。
5、科研项目工作量的计算
科研项目工作量积分=项目工作年的工作量积分+鉴定当年的项目工作量积分+立项工作量积分
第八条 专利及技术转让费
学校享有所有权的专利、技术及其转让费可记科研工作量积分,其中,专利或技术的负责人(第一发明人或第一设计人)至少可以获得以下1、2条款中积分的30%,其余分的分配,由负责人根据共同发明或设计的其它成员的工作和贡献情况确定。
1、专利工作量积分的计算:
获国家发明专利记100分,实用新型70分,以获得专利证书的当年记积分。
2、专利费、技术转让费积分计算:
每年学校获得的专利费的每200元、技术转让费的每500元可以记1个工作量积分(以学校瀚威公司到款数额为准)。
第九条 我校教师应邀作学术报告的工作量积分
应邀作学术报告的工作量积分 表10
会议级别
国际学术会议
国内学术会议
工作量积分
120
60
第十条 个人科研工作量的计算
个人科研工作量积分=学术论文工作量积分+学术著作工作量积分+科研成果获奖工作量积分+科研项目工作量积分+专利及技术转让费积分+作学术报告工作量积分
第三章 科研工作量的量化考核
第十一条科研工作的量化管理,包括个人科研工作量的考核和部门科研工作水平的评估两部分。
公正、客观、科学地考核和评估个人和部门的科研能力与水平是学校管理的基础的工作之一。
考核对象包括各专业部门的初级以上(含初级)专业技术人员。
个人科研工作量的考核结果,可作为教师今后评优、晋级、聘任的依据之一。
第十二条 个人科研工作量考核定额标准
1、年度科研工作量定额标准见表11
各级技术人员年度科研基础工作量定额表 表11
级别
专业技术职称类别
基础工作量定额*
1
教授及相应职称人员
21
2
副教授及相应职称人员(含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未定职人员)
3
讲师及相应职称人员(含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未定职人员)
助教及相应职称人员
* 纯基础课(包括:
数学、物理、化学、外语、中文)教师的工作量定额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标准乘以0.7。
2、考虑不同工作性质的差别,各类人员的科研工作量定额可按表11的基础定额乘以表12中的类别系数确定。
工作性质类别系数 表12
工作性质类别
普通专任教师
兼任教学和兼任行政职务人员
实验、图书资料等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三条 部门的科研工作量统计
专业技术部门科研工作总量的统计范围包括该部门当年全部在编专业技术人员的科研工作量,同时,为了鼓励各系重视学生的科技开发和科技创新工作,并纳入整个系的管理中去,在评定各系的整体科研工作时,学生的科研成果可按相同的记分标准、乘以0.5的系数记入系部的科研总工作量积分中去。
部门科研工作考核指标:
部门总科研工作量积分=(∑在编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量积分+0.5×
学生科研工作量积分)/部门在编教师和实验人员数
第十四条 科研工作量的考核
科研处依据考核定额标准及类别系数于每年的7月份下达各专业技术部门下一个学年度总科研工作量完成指标。
科研工作量每年考核一次,每年6月底前由个人申报成果。
申报时必须提供科研成果各种实物资料原件,填写科研成果申报登记表,经系(部)主管领导审查签字后送交科研处审定;
教学改革、教学研究项目的工作量积分的认定需经教务处签字后转科研处备案。
如果必须将实物资料取回的,在取回实物资料前,应向科技处提供科研成果(包括阶段成果)的复印件或复制件,以便作为科研档案保存。
在工作量考核、聘任、晋级、评优时,其学术成果均以在科研处存档的科研成果申报登记表及原件(或复印件)为依据。
第十五条 考核等级及奖惩措施
•
个人科研工作量的年度考核结果分为四等:
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具体标准如下:
科研工作考核等级指标 表13
完成的科研工作量积分
评定标准
≥本系列现职年度工作量定额的200%
优秀
≥本系列现职年度工作量定额的150%
良好
≥本系列现职年度工作量定额
合格
<本系列现职年度工作量定额
不合格
个人科研工作量考核以科研工作量为依据,每年9月将科研工作量积分排序前十名的教师和考核优秀的教师张榜公布,并予以表彰。
科研处对各部门(系、部)科研工作考核包括三个方面,各方面所占权重见下表:
部门科研工作考核细目表 表14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科研处。
测算:
基础定额20分:
相当于独立发表一篇国家核心刊物文章、或省级刊物二篇
相当于校内科技进步、教研成果一等奖一项
相当于33万字的校内自编讲义一部
相当于校内作学术报告一次
相当于校内立项4000元经费的课题一项
学校教师科研管理工作规定
闽公高专[1995]020号
为鼓励教师积极从事科研工作,规范学校科研活动,提高科研水平,促进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教师的科研活动。
二、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其职责为研究决定学校科研活动、学术研究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三、学校科研工作管理由教务处科研科负责(在科研科成立之前暂由师资科负责)。
四、科研成果评分标准为:
1、出版专著的,每万字10分;
2、出版编著的,每万字9分;
3、出版译著的,每万字8分;
4、国家级出版社出版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的,每万字8分,主编再加全书除自己撰写部分以外的剩余分的20%,副主编按主编加分减半;
5、省级出版社出版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的,每万字6分,主编再加全书除自己撰写部分以外的剩余分的20%,副主编按主编加分减半;
6、编写校内使用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的,每万字3分;
7、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为30分;
8、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含我校学报)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为20分;
9、在其他专科学校学报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为15分;
10、撰写学术论文但没有发表的(包括提交学术会议讨论的)每篇为3分;
11、在报纸、刊物上发表通俗文章的,每篇为3分;
12、在国家级报纸、刊物上发表调查报告的,每篇为25分;
在省级报纸、刊物上发表调查报告的,每篇为15分;
13与电教室合作,制作供教学使用的电教片的,20分钟左右为30分;
14、制作供教学使用的幻灯片的,每20张为10分;
15、政保专业中涉及保密的学术论文只要在专业范围内宣读或交流,或经本校学术委员会认定,均可视为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
16、“双肩挑”教师和在学生大队担任教导员的教师因工作需要撰写的调查报告、总结、管理规定等被学校采纳的,每篇为5分;
17、其他科研成果和教改成果的认定和评分标准,由校学术委员会依据国务院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等规定确定。
五、科研分不得重复计算,科研成果被转载的,可按最高分计算。
六、各级教师的学年科研任务:
1、取得助教职称二年以上(含二年)的助教为15分;
2、讲师为20分;
3、副教授为25分;
4、正教授为30分;
5、“双肩挑”教师在学生大队任教导员的教师和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量达1400小时以上的教师,按其相应职称所定科研任务量减免一半。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除学年科研任务:
1、产假期的,产假期跨学年的,以时间长的学年为免除科研任务年;
2、生病住院达六个月以上的,住院时间跨学年的,以时间长的学年为免除科研任务年;
3、老年教师延聘的;
4、见习期的;
5、取得助教职称一年内的;
八、出版专著7万字以上的,或出版编著8万字以上的,或出版译著或教材10万字以上的,或承担作品主编的,各级教师可将其所得分数分为当年学和下学年使用,也可在当学年使用。
九、对于没有完成科研分的教师不得评为“教坛新秀”,学年综合考核的档次也不得评为“优”;
十、青年教师申报讲师职称,须发表二篇以上学术论文,但申报前三年平均每学年完成1400小时以上的,或有三年在学生处担任学生大队教导员的,可减免一篇。
十一、学年科研考核档次分为不及格、及格、优,第六条规定的学年任务分数为及格分数线,在及格分数线以下的科研成绩为不及格;
在及格分数线以上,分别按助教、讲师、副教授、正教授四个级别,根据各级教师总数的20%的比例分别切优分数线.达到该分数线以上的科研成绩为优;
在及格分数线以上优分数线以下的科研成绩为及格。
十二、对“双肩挑”教师、任学生大队教导员和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量达1400小时以上的教师,可将其减免科研分同当学年所得科研分相加后参加所在职称级别系列的科研考核;
学年内没有取得科研分的,将减免科研分作为学年贴补科研分参加所在职称级别系列的科研考核。
十三、科研工作按每获一分计15小时的教师工作量。
十四、为鼓励教师积极开展科研活动.学校设立奖励基金。
出版专著、编著和译著的,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教材或教学参考资料的,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的,按其所得稿费颁发奖金;
在省级出版社出版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的,在省级学术刊物上(不含我校学报)发表学术论文的,按其所得稿费数的一半颁发奖金。
十五、学校每二学年开展一次科研评奖活动,参评的科研成果为第四条列举的17项。
评奖具体方案另定。
十六、教师编写供学生使用的校内的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应提出书面报告,经所在系、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送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报主管校长批准。
批准后,教师应将已撰写的稿件报经校学术委员会或该委员会所指定的专家审定后送教务处印。
十七、年度的科研考核也依本规定执行。
十八、本规定由校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十九、本规定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人才培养工作会议的召开,是我院办学史上的又一里程碑。
人才培养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离不开科研工作的支撑。
需要通过加强科研工作,促进学院教学与管理,促进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师资水平和质量,进而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整体的办学质量,全面提升学院的社会服务能力。
一、我院科研工作主要存在问题
盐城纺院正式组建以来,我院在科技工作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仍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科研水平不高。
承担纵向科研项目较少,科研经费总量较低,缺乏标志性科研成果,横向课题还处于科技合作的低端,这些问题已成为制约我院科研工作开展的瓶颈。
其次,科研工作的内部机制和外部环境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从内部来看,在项目申报和横向课题方面还缺乏推动力和执行力。
科研管理规章制度还需进一步健全,科研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从外部来看,企业对高职院校的科研能力还没有足够认识,往往口号喊得响亮,活动搞得热闹,实际合作不多。
因此,参加各类科技活动还须不断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还须不断深入,同时,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水平还须不断提高。
第三,产学结合三级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从严格的意义上讲,我院产学结合三级平台仍然处于初级阶段,有些还停留在理念上,主要存在着以下问题:
一级平台的紧密性不够,还没有真正形成共存共荣、相互依存的关系;
校内生产性的实训工场的生产性还不强,缺少企业化的真实环境,实训岗位无论是数量还是种类都不能满足“教、学、做”合一的需要;
校企共建的工程技术研发平台还处于建设初期,运行机制需要进一步探索,需要引进部分高级研究人员及研发项目,与建设计划任务书的要求存在着较大的距离。
二、今后科研工作的设想与举措
加强科研能力建设,是“兴校之计、强师之路、育人之道”。
“十一五”后半期,我院的科研工作仍然要坚持以应用技术研究和教育科学研究为重点,坚持面向社会,面向需求,以教育科研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
以应用技术研究推动专业建设、丰富课程内涵、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
1、加强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造就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
在师资队伍建设上,我们要努力打造一批结构合理、学术精湛、勇于创新、有特色的教学科研团队。
从三方面入手:
一是培育和组建以相关专业或学科为依托、以专业领军型教师为核心、以工作室、实训中心、研发中心等为载体、中青年教师和专兼职技术人员相结合的教学科研团队。
通过教科研项目研究提升教学科研团队的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大师资队伍的培养。
支持学术带头人及教科研骨干参加各种学术会议;
配合有关部门制定中青年教师下厂顶岗实习、实践产学研结合的有关规定等,充分调动校内人才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人才的潜能和创造力。
三是根据各系(部)专业建设和发展的要求,配合做好系(部)教学科研队伍建设规划,尽快建立有利于科研人力资源合理配置以及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
2、提升科技开发水平,积极为地方经济服务
我们将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科技方面的沟通,及时了解省、市有关部门的科技政策与信息,积极向政府部门、大中型企业争取科研项目,积极创造条件,以争取市级、省部级课题项目为目标,力求省市级项目在数量和质量上取得较大进展。
进一步加强与行业的沟通,加强科技资源的整合和集成,积极融入地方科技创新体系,努力形成与地方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的密切合作和良性互动机制;
进一步加大与区域中小企业的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形成产学研战略联盟。
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增强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
3、大力加强产学结合三级平台建设。
我们要在巩固现有校外紧密型实训基地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校外紧密型实训基地的数量;
努力需求合作伙伴,建设校内生产性的实训工场;
千方百计的引进项目,加快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的建设。
创新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深化合作内涵,实现“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依托、以服务为宗旨”的办学理念,使学校得到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办学质量不断提高,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日益加强。
4、扩大学术交流范围,拓展科研工作的国内外空间
进一步加强与企业、兄弟院校、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学术交流与合作的规格和质量。
努力创造条件,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主动与国内外有关学校和研究机构建立学术联系,积极开展和扩大对外学术交流活动。
5、完善科研工作机制,保障科研工作健康有效开展
在科研工作体制上,要进一步建立竞争、开放、协调的科研创新体系,逐步实施效益与任务相结合、激励和惩戒相结合、个人利益与实际贡献相结合的长效激励机制。
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奖励办法、科研机构管理等规章制度,思考构建符合我院特点的科研运行体制,保障科研工作健康有效开展。
本期导读:
高职内涵建设专题
高教动态
2008年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工作研讨会在青岛举行
它山之石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院加强管理内涵建设的探索和实践
范利仁(黑龙江农工职院)
实施“4321”工程 推进学院内涵发展——潍坊职业学院经验
王家爱(潍坊职院)
学习南洋理工学院经验推动高职内涵建设
欧汉生(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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