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库提要叙Word文件下载.docx
- 文档编号:17319735
- 上传时间:2022-12-01
- 格式:DOCX
- 页数:17
- 大小:38.42KB
四库提要叙Word文件下载.docx
《四库提要叙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四库提要叙Word文件下载.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玉牒既不颁於外,家乘亦不上於官,徒存虚目,
故从删焉。
考私家记载,惟宋、明二代为多。
盖宋、明人皆好议论,议论异则门户分,门户分则朋党立,朋党立则恩怨结。
恩怨既结,得志则排挤於朝廷,不得志则以笔墨相报复。
其中是非颠倒,颇亦荧听。
然虽有疑狱,合众证而质之,必得其情。
虽有虚词,参众说而核之,亦必得其情。
张师棣《南迁录》之妄,邻国之事无质也。
赵与峕《宾退录》证以金国官制而知之。
《碧云騢》一书诬谤文彦博、范仲淹诸人,晁公武以为真出梅尧臣,王铚以为出自魏泰,召B博又证其真出尧臣,可谓聚讼。
李焘卒参互而辨定之,至今遂无异说。
此亦考证欲详之一验。
然则史部诸书,自鄙倍冗杂,灼然无可采录外,其有裨於正史者,固均宜择而存之矣。
子部总叙
自六经以外立说者,皆子书也。
其初亦相淆,自《七略》区而列之,名品乃定。
其初亦相轧,自董仲舒别而白之,醇驳乃分。
其中或佚不传,或传而后莫为继,或古无其目而今增,古各为类而今合,大都篇帙繁富。
可以自为部分者,儒家以外有兵家,有法家,有农家,有医家,有天文算法,有术数,有艺术,有谱录,有杂家,有类书,有小说家,其别教则有释家,有道家,叙而次之,凡十四类。
儒家尚矣。
有文事者有武备,故次之以兵家。
兵,刑类也。
唐虞无皋陶,则寇贼奸宄无所禁,必不能风动时雍,故次以法家。
民,国之本也;
谷,民之天也;
故次以农家。
本草经方,技术之事也,而生死系焉。
神农黄帝以圣人为天子,尚亲治之,故次以医家。
重民事者先授时,授时本测候,测候本积数,故次以天文算法。
以上六家,皆治世者所有事也。
百家方技,或有益,或无益,而其说久行,理难竟废,故次以术数。
游艺亦学问之馀事,一技入神,器或寓道,故次以艺术。
以上二家,皆小道之可观者也。
诗取多识,易称制器,博闻有取,利用攸资,故次以谱录。
群言岐出,不名一类,总为荟稡,皆可采摭菁英,故次以杂家。
隶事分类,亦杂言也,旧附於子部,今从其例,故次以类书。
稗官所述,其事末矣,用广见闻,愈於博弈,故次以小说家。
以上四家,皆旁资参考者也。
二氏,外学也,故次以释家、道家终焉。
夫学者研理於经,可以正天下之是非;
徵事於史,可以明古今之成败;
馀皆杂学也。
然儒家木六艺之支流,虽其间依草附木,不能免门户之私。
而数大儒明道立言,炳然具在,要可与经史旁参。
其馀虽真伪相杂,醇疵互见,然凡能自名一家者,必有一节之足以自立,即其不合於圣人者,存之亦可为鉴戒。
虽有丝麻,无弃菅蒯;
狂夫之言,圣人择焉。
在博收而慎取之尔。
集部总叙
集部之目,楚辞最古,别集次之,总集次之,诗文评又晚出,词曲则其闰馀也。
古人不以文章名,故秦以前书无称屈原、宋玉工赋者。
洎乎汉代,始有词人迹其著作,率由追录。
故武帝命所忠求相如遗书。
魏文帝亦诏天下上孔融文章。
至於六朝,始自编次。
唐末又刊板印行。
(事见贯休《磾月集序》。
)夫自编则多所爱惜,刊板则易於流传。
四部之书,别集最杂,兹其故欤!
然典册高文,清词丽句,亦未尝不高标独秀,挺出邓林。
此在翦刈卮言,别裁伪体,不必以猥滥病也。
总集之作,多由论定。
而《兰亭》、《金谷》悉觞咏於一时,下及汉上题襟、松陵倡和。
《丹阳集》惟录乡人,《箧中集》则附登乃弟。
虽去取佥孚众议,而履霜有渐,已为诗社标榜之先驱。
其声气攀援,甚於别集。
要之,浮华易歇,公论终明,岿然而独存者,《文选》、《玉台新咏》以下数十家耳。
诗文评之作,著於齐梁。
观同一八病四声也。
锺嵘以求誉不遂,巧致讥排;
刘勰以知遇独深,继为推阐。
词场恩怨,亘古如斯。
冷斋曲附乎豫章,石林隐排乎元佑。
党人馀衅,报及文章,又其己事矣。
固宜别白存之,各核其实。
至於倚声末技,分派诗歌,其间周、柳、苏、辛,亦递争轨辙。
然其得其失,不足重轻。
姑附存以备一格而已。
大抵门户构争之见,莫甚於讲学,而论文次之。
讲学者聚党分朋,往往祸延宗社。
操觚之士笔舌相攻,则未有乱及国事者。
盖讲学者必辨是非,辨是非必及时政,其事与权势相连,故其患大。
文人词翰,所争者名誉而已,与朝廷无预,故其患小也。
然如艾南英以排斥王、李之故,至以严嵩为察相,而以杀杨继盛为稍过当。
岂其扪心清夜,果自谓然?
亦朋党既分,势不两立,故决裂名教而不辞耳。
至钱谦益《列朝诗集》,更颠倒贤奸,彝良泯绝。
其贻害人心风俗者,又岂鲜哉!
今扫除畛域,一准至公。
明以来诸派之中,各取其所长,而不回护其所短。
盖有世道之防焉,不仅为文体计也。
书类小叙
《书》以道政事,儒者不能异说也。
《小序》之依托,《五行传》之附会,久论定矣。
然诸家聚讼,犹有四端:
曰今文、古文;
曰错简;
曰《禹贡》山水;
曰《洪范》畴数。
夫古文之辨,至阎若璩始明。
朱彝尊谓是书久颁於学官,其言多缀辑逸经成文,无悖於理。
汾阴汉鼎,良亦善喻。
吴澄举而删之,非可行之道也。
禹迹大抵在中原,而论者多当南渡。
昔疏今密,其势则然。
然尺短寸长,互相补苴,固宜兼收并蓄,以证异同。
若夫刘向记《酒诰》、《召诰》脱简仅三,而诸儒动称数十。
班固牵《洪范》於《洛书》,诸儒并及《河图》,支离□葛,淆经义矣。
故王柏《书疑》、蔡沈《皇极数》之类,非解经之正轨者,咸无取焉。
诗类小叙
《诗》有四家,毛氏独传,唐以前无异论,宋以後则众说争矣。
然攻汉学者意不尽在於经义,务胜汉儒而已。
伸汉学者意亦不尽在於经义,愤宋儒之诋汉儒而已。
各挟一不相下之心,而又济以不平之气,激而过当,亦其势然欤!
夫解《春秋》者惟《公羊》多驳,其中高子、沈子之说,殆转相附益。
要其大义数十,传自圣门者,不能废也。
《诗序》称子夏,而所引高子、孟仲子乃战国时人,固後
来搀续之明证。
即成伯瑍等所指篇首一句经师口授,亦未必不失其真。
然去古未远,必有所受。
意其真赝相半,亦近似《公羊》。
全信全疑,均为偏见。
今参稽众说,务协其平。
苟不至程大昌之妄改旧文,王柏之横删圣籍者,论有可采,并录存之以消融数百年之门户。
至於鸟兽草木之名,训诂声音之学,皆事须考证,非可空谈。
今所采辑,则尊汉学者居多焉。
礼类小叙
古称议礼如聚讼。
然《仪礼》难读,儒者罕通,不能聚讼。
《礼记》辑自汉儒,某
增某减,具有主名,亦无庸聚讼。
所辨论求胜者,《周礼》一书而已。
考《大司乐》章先见於魏文侯时,理不容伪。
河间献王但言阙《冬官》一篇,不言简编失次,则窜乱移补者亦妄。
三《礼》并立,一从古本,无可疑也。
郑康成《注》,
贾公彦、孔颖达《疏》,於名物度数特详。
宋儒攻击,仅摭其好引谶纬一失,至其训诂则弗能逾越。
盖得其节文,乃可推制作之精意,不比《孝经》、《论语》可推寻文句而谈。
本汉唐之《注》、《疏》,而佐以宋儒之义理,亦无可疑也。
谨以类区分,定为六目:
曰《周礼》、曰《仪礼》、曰《礼记》、曰《三礼总义》、曰《通礼》、曰《杂礼书》。
六目之中,各以时代为先後,庶源流同异,可比而考焉。
春秋类小叙
说经家之有门户,自《春秋》三《传》始,然迄能并立於世。
其间诸儒之论,中唐以前则《左氏》胜,啖助、赵匡以逮北宋则《公羊》、《谷梁》胜。
孙复、刘敞之流,名为弃《传》从《经》,所弃者特《左氏》事迹,《公羊》、《谷梁》月日例耳。
其推阐讥贬,少可多否,实阴本《公羊》、《谷梁》法,犹诛邓析用竹刑也。
夫删除事迹,何由知其是非?
无案而断,是《春秋》为射覆矣。
圣人禁人为非,亦予人为善。
经典所述,不乏褒词,而操笔临文,乃无人不加诛绝,《春秋》岂吉网罗钳乎?
至於用夏时则改正朔,削尊号则贬天王,《春秋》又何僭以乱也!
沿波不返,此类宏多。
虽旧说流传,不能尽废,要以切实有徵、平易近理者为本。
其瑕瑜互见者,则辩白而存之。
游谈臆说,以私意乱圣经者,则仅存其目。
盖《六经》之中,惟《易》包众理,事事可通。
《春秋》具列事实,亦人人可解。
一知半见,议论易生。
著录之繁,二经为最。
故取之不敢不慎也。
孝经类小叙
蔡邕《明堂论》引魏文侯《孝经传》,《吕览审微篇》亦引《孝经诸侯章》,则其来古矣。
然授受无绪,故陈癸、汪应辰皆疑其伪。
今观其文,去二戴所录为近,要为七十子徒之遗书。
使河间献王采入一百三十一篇中,则亦《礼记》之一篇,与《儒行》、《缁衣》转从其类。
惟其各出别行,称孔子所作,传录者又分章标目,自名一经。
後儒遂以不类《系辞》、《论语》绳之,亦有由矣。
中间孔、郑两本,互相胜负。
始以开元《御注》用今文,遵制者从郑;
後以朱子《刊误》用古文,讲学者又转而从孔。
要其文句小异,义理不殊,当以黄震之言为定论(语见黄氏《日钞》)。
故今之所录,惟取其词达理明,有裨来学,不复以今文、古文区分门户,徒酿水火之争。
盖注经者明道之事,非分朋角胜之事也。
五经总义类小叙
汉代经师如韩婴治《诗》兼治《易》者,其训故皆各自为书。
宣帝时,始有《石渠五经杂义》十八篇。
《汉志》无类可隶,遂杂置之《孝经》中。
《隋志》录许慎《五经异义》以下诸家,亦附《论语》之末。
《旧唐书志》始别名经解”诸家著录因之,然不
见兼括诸经之义。
朱彝尊作《经义考》,别目曰群经”盖觉其未安而采刘勰《正纬》之语以改之,又不见为训诂之文。
徐乾学刻《九经解》,顾湄兼采总集经解之义,名曰
《总经解》,何焯复斥其不通(语见沈廷芳所刻何焯《点校经解目录》中),盖正名若是
之难也。
考《隋志》於统说诸经者虽不别为部分,然《论语类》末称《孔丛》、《家语》、《尔
雅》诸书,并五经总义”附於此篇,贝固称五经总义”矣。
今准以立名,庶犹近古,《论语》、《孝经》、《孟子》虽自为书,实均《五经》之流别,亦足以统该之矣。
其校正文字及传经诸图并约略附焉,从其类也。
四书类小叙
《论语》、《孟子》,旧各为帙。
《大学》、《中庸》,旧《礼记》之二篇。
其编为《四书》,自宋淳熙始。
其悬为令甲,则自元佑延复科举始,古来无是名也。
然二戴所录《曲礼》、《檀弓》诸篇,非一人之书,迨立名曰《礼记》,《礼记》遂为一家。
即王逸所录屈
原、宋玉诸篇,《汉志》均谓之赋,迨立名曰《楚词》,《楚词》亦遂为一家。
元邱葵《周礼补亡序》称圣朝以六经”取士,则当时固以《四书》为一经。
前创後因,久则为律,是固难以一说拘矣。
今从《明史艺文志》例,别立《四书》一门,亦所谓礼以义起也。
朱彝尊《经义考》於《四书》之前仍立《论语》、《孟子》二类;
黄虞稷《千顷堂书目》,凡说《大学》、
《中庸》者,皆附於礼类:
盖欲以不去饩羊略存古义。
然朱子书行五百载矣,赵岐、何晏以下,古籍存者寥寥;
梁武帝《义疏》以下,且散佚并尽;
元、明以来之所解,皆自
《四书》分出者耳。
《明史》并入《四书》,盖循其实。
今亦不复强析其名焉。
乐类小序
沈约称《乐经》亡於秦。
考诸古籍,惟《礼记经解》有“《乐》教”之文。
伏生《尚书大传》引辟□舟张”四语,亦谓之《乐》。
然他书均不云有《乐经》(隋志《乐经》四卷,盖王莽元始三年所立,贾公彦《考工记磬氏疏》所称“《乐》曰”,当即莽书,非古《乐经》也)。
大抵《乐》之纲目具於《礼》,其歌词具於《诗》,其铿锵鼓舞则传在伶官。
汉初制氏所记,盖其遗谱,非别有一经为圣人手定也。
特以宣豫导和,感神人而通天地,厥用至大,厥义至精,故尊其教得配于经。
而後代钟律之书亦遂得著录於《经部》,不与《艺术》同科。
顾自汉氏以来,兼陈雅俗,艳歌侧调,并隶云韶。
於是诸史所登,虽细至筝琶,亦附於经末。
循是以往,将小说稗官未尝不记言记事,亦附之《书》与《春秋》乎?
悖理伤教,於斯为甚。
今区别诸书,惟以辨律吕、明雅乐者仍列於经,其讴歌末技,弦管繁声,均退列《杂艺》、《词曲》两类中。
用以见大乐元音,道侔天地,非郑声所得而奸也。
小学类小叙
古小学所教,不过六书之类。
故《汉志》以《弟子职》附《孝经》,而《史籀》等
十家四十五篇列为小学。
《隋志》增以金石刻文,《唐志》增以书法、书品,已非初旨。
自朱子作《小学》以配《大学》,赵希弁《读书附志》遂以《弟子职》之类并入小学,又以蒙求之类相参并列,而小学益多岐矣。
考订源流,惟《汉志》根据经义,要为近古。
今以论幼仪者别入《儒家》,以论笔
法者别入《杂艺》,以蒙求之属隶《故事》,以便记诵者别入《类书》,惟以《尔雅》以下编为《训诂》,《说文》以下编为《字书》,《广韵》以下编为《韵书》。
庶体例谨严,不失古义。
其有兼举两家者,则各以所重为主(如李焘《说文五音韵谱》实字书,袁子让《字学元元》实论等韵之类)。
悉条其得失,具於本篇。
正史类小叙
《正史》之名,见於《隋志》。
至宋而定著十有七。
明刊监版,合宋、辽、金、元四《史》为二十有一。
皇上钦定《明史》,又诏增《旧唐书》为二十有三。
近搜罗四库,薛居正《旧五代史》得裒集成编。
钦禀睿裁,与欧阳修书并列,共为二十有四。
今并从官本校录。
凡未经宸断者,则悉不滥登。
盖正史体尊,义与经配,非悬诸令典,莫敢私增。
所由与稗官野记异也。
其他训释音义者,如《史记索隐》之类;
掇拾遗阙者,如《补後汉书年表》之类;
辨正异同者,如《新唐书纠谬》之类;
校正字句者,如《两汉刊误补遗》之类。
若别为编次,寻检为繁,即各附本书,用资参证。
至宋、辽、金、元四《史》译语,旧皆舛谬,今悉改正,以存其真。
其《子部》、《集部》亦均视此。
以考校厘订自《正史》始,谨发其凡於此。
编年类小叙
司马迁改编年为纪传。
荀悦又改纪传为编年。
刘知几深通史法,而《史通》分叙六家,统归二体,则编年、纪传均正史也。
其不列为正史者,以班、马旧裁,历朝继作,编年一体,则或有或无,不能使时代相续,故姑置焉,无他义也。
今仍搜罗遗帙,次於正史,俾得相辅而行。
《隋志史部》有《起居注》一门,著录四十四部;
《旧唐书》载二十九部,并《实
录》为四十一部;
《新唐书》载二十九部。
存於今者,《穆天子传》六卷、温大雅《大唐
创业起居注》三卷而已。
《穆天子传》虽编次年月,类小说传记,不可以为信史。
实惟存温大雅一书,不能自为门目,稽其体例,亦属编年。
今并合为一,犹《旧唐书》以《实录》附《起居注》之意也。
纪事本未类小叙
古之史策,编年而已,周以前无异轨也;
司马迁作《史记》,遂有纪传一体,唐以
前亦无异轨也;
至宋袁枢,以《通鉴》旧文,每事为篇,各排比其次第,而详叙其始终,命曰《纪事本末》,史遂又有此一体。
夫事例相循,其後谓之因,其初皆起於创。
其初有所创,其後即不能不因。
故未有是体以前,微独纪事本末创,即纪传亦创,编年亦创。
既有是体以後,微独编年相因,纪传相因,即纪事本末亦相因。
因者既众,遂於二体之外,别立一家。
今亦以类区分,使自为门目。
凡一书备诸事之本末,与一书具一事之本末者,总汇於此。
其不标纪事本末之名,而实为纪事本末者,亦并著录。
若夫偶然记载,篇帙无多,则仍隶诸杂史传记,不列於此焉。
别史类小叙
《汉艺文志》无史名,《战国策》、《史记》均附见於《春秋》。
厥後著作渐繁,《隋志》乃分《正史》、《古史》、《霸史》诸目。
然梁武帝、元帝《实录》列诸《杂史》,义未安也。
陈振孙《书录解题》创立《别史》一门,以处上不至於正史,下不至於杂史者。
义例独善,今特从之。
盖编年不列於正史,故凡属编年,皆得类附。
《史记》、《汉书》以下,已列为正史矣。
其岐出旁分者,《东观汉记》、《东都事略》、《大金国志》、《契丹国志》之类,则先资草创;
《逸周书》、《路史》之类,则互取证明;
《古史》、《续後汉书》之类,则检校异同。
其书皆足相辅,而其名则不可以并列,命曰《别史》,犹大宗之有别子云尔。
包罗既广,六体兼存。
必以类分,转形琐屑。
故今所编录,通以年代先後为叙
杂史类小叙
《杂史》之目,肇於《隋书》。
盖载籍既繁,难於条析。
义取乎兼包众体,宏括殊名。
故王嘉《拾遗记》、《汲冢琐语》得与《魏尚书》、《梁实录》并列,不为嫌也。
然既系史名,事殊小说,著书有体,焉可无分。
今仍用旧文,立此一类。
凡所著录,则务示别裁。
大抵取其事系庙堂,语关军国;
或但具一事之始末,非一代之全编;
或但述一时之见闻,只一家之私记。
要期遗文旧事,足以存掌故、资考证,备读史者之参稽云尔。
若夫语神怪,供诙啁,里巷琐言,稗官所述,则别有杂家、小说家存焉。
诏令奏议类小叙
记言记动,二史分司。
起居注,右史事也,左史所录蔑闻焉。
王言所敷,惟诏令耳。
《唐志史部》,初立此门。
黄虞稷《千顷堂书目》则移制诰”於《集部》,次於《别集》
夫涣号明堂,义无虚发,治乱得失,於是可稽。
此政事之枢机,非仅文章类也。
抑居词赋,於理为亵。
《尚书》誓诰,经有明徵。
今仍载《史部》,从古义也。
《文献通考》始以奏议”自为一门,亦居集末。
考《汉志》载奏事十八篇,列《战国策》、《史记》之间,附《春秋》末。
则论事之文,当归《史部》,其证昭然。
今亦并
改隶,俾易与纪传互考焉。
传记类小叙
纪事始者,称传记始黄帝,此道家野言也。
究厥本源,则《晏子春秋》是即家传,
《孔子三朝记》其记之权舆乎。
裴松之注《三国志》、刘孝标注《世说新语》,所引至繁。
盖魏、晋以来,作者弥夥,诸家著录,体例相同,其参错混淆,亦如一轨。
今略为区别。
一曰圣贤,如孔孟年谱之类;
二曰名人,如《魏郑公谏录》之类;
三曰总录,如《列女传》之类;
四曰杂录,如《骖鸾录》之类。
其杜大圭《碑传琬琰集》苏天爵《名臣事略》诸书,虽无传记之名,亦各核其实,依类编入。
至安禄山、黄巢、刘豫诸书,既不能遽削其名,亦未可薰莸同器,则从叛臣诸传附载史末之例,自为一类,谓之曰别录。
史钞类小叙
帝魁以後书,凡三千二百四十篇,孔子删取百篇,此史钞之祖也。
《宋志》始自立门,然《隋志杂史类》中有《史要》十卷,注汉桂阳太守卫飒撰,约《史记》要言,以类相从”。
又有《三史略》二十卷,吴太子太傅张温撰。
嗣後专钞一史者,有葛洪《汉书钞》三十卷、张缅《晋书钞》三十卷。
合钞众史者,有阮孝绪《正
史削繁》九十四卷。
则其来已古矣
沿及宋代,又增四例:
《通鉴总类》之类,则离析而编纂之;
《十七史详节》之类,
则简汰而刊削之;
《史汉精语》之类,则采摭文句而存之;
《两汉博闻》之类,则割裂词
藻而次之。
迨乎明季,弥衍馀风,趋简易,利剽窃,史学荒矣。
要其含咀英华,删除冗赘,即韩愈所称记事提要之义,不以末流芜滥责及本始也。
博取约存,亦资循览。
若倪思《班马异同》惟品文字,娄机《班马字类》惟明音训,及《三国志文类》总汇文章者,则各从本类,不列此门。
载记类小叙
五马南浮,中原云扰,偏方割据,各设史官,其事迹亦不容泯灭,故阮孝绪作《七录》,伪史”立焉。
《隋志》改称霸史”,《文献通考》则兼用二名。
然年祀绵邈,文籍散佚,当时僭撰,久已无存。
存於今者,大抵後人追记而已。
曰霸”曰伪”,皆非其实也。
案《後汉
书班固传》,称撰平林、新市、公孙述事为《载记》。
《史通》亦称平林、下江诸人,《东观》列为《载记》。
又《晋书》附叙十六国,亦云《载记》。
是实立乎中朝,以叙述列国之名。
今采录《吴越春秋》以下,述偏方僭乱遗迹者,准《东观汉记》、《晋书》之例,总
题曰《载记》,於义为允。
惟《越史略》一书为其国所自作,僭号纪年,真为伪史。
然外方私记,不过附存已声罪示诛,足昭名分,固无庸为此数卷别区门目焉。
时令类小
叙
《尧典》首授时,舜初受命,亦先齐七政。
後世推步测算,重为专门,已别著录。
其本天道之宜以立人事之节者,则有时令诸书。
孔子考献徵文,以《小正》为尚存夏道。
然则先王之政,兹其大纲欤?
後世承流,递有撰述,大抵农家日用、闾阎风俗为多,与《礼经》所载小异。
然民事即王政也,浅识者岐视之耳。
至於选词章,隶故实,夸多斗靡,浸失厥初,则踵事增华,其来有渐,不独时令一家为然。
汰除鄙倍,采摘典要,亦未始非《豳风》、《月令》之遗矣。
地理类小叙
古之地志,载方域、山川、风俗、物产而已,其书今不可见。
然《禹贡》、《周礼职
方氏》,其大较矣。
《元和郡县志》颇涉古迹,盖用《山海经》例。
《太平寰宇记》增以
人物,又偶及艺文,於是为州县志书之滥觞。
元明以後,体例相沿。
列传侔乎家牒,艺文溢於总集。
末大於本,而舆图反若附录。
其间假借夸饰,以侈风土者,抑又甚焉。
王士祯称《汉中府志》载木牛流马法,《武功县志》载织锦璇玑图,此文士爱博之
谈,非古法也。
然踵事增华,势难遽返。
今惟去泰去甚,择尤雅者录之。
凡芜滥之编,皆斥而存目。
其编类,首宫殿疏,尊宸居也;
次总志,大一统也;
次都会郡县,辨方域也;
次河防,次边防,崇实用也;
次山川,次古迹,次杂记,次游记,备考核也;
次外纪,广见闻也。
若夫《山海经》、《十洲记》之属,体杂小说,则各从其本类,兹不录焉。
职官类小叙
前代官制,史多著录,然其书恒不传。
《南唐书徐错传》称:
後主得齐职制,其
书罕觏,惟错知之。
今亦无举其名者。
世所称述《周官》外,惟《唐六典》最古耳。
”
盖建官为XX之纲,其名品职掌,史志必撮举大凡,足备参考。
故本书繁重,反为人所倦观。
且惟议政庙堂,乃稽旧典。
其间如元丰变法,事不数逢。
故著述之家,或通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提要